异地入伍最新政策档案应该送到哪里入伍地还是户籍所在地?

入伍前取得的宅基地,现在提干了,宅基地归谁所有?--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入伍前取得的宅基地,现在提干了,宅基地归谁所有?
宅基地纠纷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广东 广州|解答问题:0条
一般是有村委会收回
相关法律咨询
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由于自己现在存在异地入伍的情况,我想咨询一下,我不是从原籍入伍的,但我入伍地是异地!我如果复原,是回原籍还是回入伍地呢?我要是回原籍,能享受当地的补助金吗?谢谢
原则上从哪里入伍回哪里去。至于能不能拿到那个补助真不敢说,要看当地政策,有些地方正常入伍的都不一定能按要求发放
我是现役军人,入伍前办理的二代身份证。入伍后不慎丢失。现在休假在家,能不能补办?(注:户籍没有注销)
户籍没有注销的话应该在入伍前所在地可以办理,具体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
1956年6月出生,1976年入伍,1977年2月入伍,1977年因公受伤(有伤残证,残疾等级7级)1980年复员回农村,1986年按残疾军人安排工作,2004年下岗。以后按规定缴纳有关社保费用。现面临进社保,请问复役期间(1976年至1980年)和在农村期间(1980年至1986年)期间是否计算工龄。期待答复
您好,如果这个期间没有工作单位的调动,工龄应当是从
关注此问题的人还看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百科15小时前
相关律师回复
李东海律师 最近回复:
申维丰律师 最近回复:
申维丰律师 最近回复: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778律师在线
1727今日解答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海南:应征入伍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时间: 09:52 来源:
作者:魏如松
  应征入伍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本报讯(记者魏如松)为有效保障新兵政治质量,日前,省征兵办与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凡在我省报名应征的适龄青年,其户口迁入我省应满一年以上,对户口迁入未满一年的应征青年,应由省征兵办研究审定。
  据省征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近几年的征兵工作中,违反政审规定入伍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异地入伍问题比较突出,在个别市县屡禁不止,对我省征兵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当前,适龄青年流动性较大,给政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杜绝有劣迹的青年利用假户口异地入伍,才能把好新兵政治质量第一关。”省征兵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异地入伍的新兵质量难以保证,优抚安置难以落实,也很容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通知》还强调,针对人户分离、户口迁入时间较短的应征青年,要加强外调取证。对青年户籍信息进行逐一核实,政审结束后,应征青年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在省人口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应征青年本人户籍信息,送往县级征兵办存档。
  对于在征兵政审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异地入伍等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南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南海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有奖纠错 |
 今日导读
 评论排行位置 :大学生征兵网 &&
异地入伍优抚金、户口、安置等相关问题解答
作者:&&&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8:09:30&&&点击数:
异地入伍该怎么解决?& 存在这种问题的可能性只有违规异地入伍,通常情况下士兵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征集入伍,但因征集名额限制,不少人在本地无法达成愿望,采取提前迁移户口,在其他省份或县市入伍,有的甚至未迁移户口而直接在征兵任务较多的省份顶替名额入伍,出现违规异地入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原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是不愿意接收安置的,甚至不承认这部分人员的服役经历。而且自从国家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后,地方政府要给退出现役的士兵发放一定的经济补助,落实有关待遇,个别地方政策可能会更好,这样一来对非正常异地入伍的,安置地民政部门可能会采取限制措施,出现不接收安置问题。这一问题,作为部队只能出具有关服役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退役手续,且需要由家人携带单位出具的服役证明及父母户籍证明到安置地的县民政局去办理,由民政局出具同意接收安置的回函,这样才能开具退出现役介绍信并发送档案。确实地方安置部门不同意接收的,退役士兵只能往入伍地去报到,而后回原籍。
一、异地入伍我迷茫了。我是一名异地入伍的士官,我今年面临复原,地方民政局和武装部不接收,还有部队每年的自主择业费也不知道在哪领?希望帮忙解答。&答复:这位同志你好!异地入伍,退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所在地,若要回原籍须开具县级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同意接收其本人和档案的接收证明。核发的一次性退役金建议在其所在部队财务部门领取。&二、我是2011年12月入伍的战士,我想问,我是新疆入伍的,籍贯和户口在河南,如果明年退役的话,能否回户籍所在地?如果可以回,我的退役金和地方补助等在哪里领?
答复:战友你好!如果你是在校大学生入伍,退伍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可享受同地入伍人员的一切待遇;其它原因导致异地入伍的,则不享受户籍所在地的一切待遇。&三、关于异地入伍户口一事(求助)。我是一名异地入伍战士,2011年12月新疆入伍,户口在河南,请问我复员回新疆的话,我的户口在哪?是不是复员到新疆户口就给我落新疆了?&答复:这位同志你好!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异地入伍是指非农业户口青年占用农业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异地入伍的士兵,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要回原籍时需出具县级民政局同意接收证明。&四、异地入伍有没有优抚金,档案关系怎么办?我是从大学学校入伍的,老家里查不到我当兵的记录,这算不算异地入伍?我这样入伍的兵有没有优抚金?如果复原回去了,档案关系怎么办?&答复:这位同志你好!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首先你这样从大学院校入伍不算异地入伍;第二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第三个问题: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五、退役士兵符合哪些条件可易地安置?
答复: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一是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是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是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士兵入伍是从当地武装部报名参加征集,退出现役接收安置的负责部门就不是武装部了,而是县(市)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你需要由家人携带服役证明及父母户籍证明到安置地的县民政局去办理,由民政局出具同意接收安置的回函,这样才能开具退出现役介绍信并发送档案。&六、我想咨询一下从学校武装部入伍算是异地入伍吗?退役能否回到户籍所在地报到?真诚地期待您的回复,万分感谢!&答复:凡不在户籍所在地入伍的均属异地入伍,退出现役时,档案、人员均回学校报到,继续完成学业后,就业时需要服役档案的可以要求学校随学籍档案一同移交就业单位。如想回户籍所在地报到的,需经学校和部队出具相关证明,找户籍所在地民政退役安置部门协调,同意接收的退伍时由部队按户籍所在地退役安置办理退伍手续、移交档案。&七、您好,我是一名异地入伍的士兵,我家从未享受过优待金待遇,我担心退役后的安置会因此受到影响。请问异地入伍享受优待安置待遇吗?&答复:2002年10月,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退伍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待安置工作的通知》第2条第3项指出:“……民政部决定从今年冬季征兵开始,在全国统一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优待安置证》由民政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每年下达的全国‘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青年的征集比例和数量,统一编号制发。对非农业户口青年占用农业指标入伍和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青年(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除外),一律不发给《优待安置证》。《优待安置证》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这里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占用农业指标入伍和非户口所在地入伍”,指的是异地入伍。对此,1989年4月,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规定:“优待金由义务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
之所以异地入伍的士兵不享受优待安置待遇,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异地入伍是违反征兵规定的行为。1991年10月,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控制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要增强政策纪律观念,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青年的征集比例进行征集,不得突破,不得以非农业户口青年顶替农业户口青年征集任务数。”另一方面,异地入伍涉及优待金和退役安置负担问题。由于异地入伍的士兵占用的是其他地方或者农业户口的征兵指标,因而,被占用地政府不负担其优待金和退役安置。而该士兵又不是占用户口所在地的征兵指标入伍,故本地也不负担其优待金和退役安置,从而使其没有优待安置待遇。&八、异地入伍是否能够发放优抚金?我是一名中专异地入伍的,我想查一下能不能领到优抚金?退役能不能接收?&答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异地入伍是没有优抚金的。如果退役,要在退役工作开展之前请你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接收函到你部队的军务部门,表示愿意接收即可! (本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评论主题:异地入伍优抚金、户口、安置等相关问题解答(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评论内容:您现在的位置:
印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安〔2013〕29号)
字体大小:【
】&&&&转载分享:| &&&&
发布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公安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公安局:  为做好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民政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2" month="7" year="年7月22日&&&&关于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做好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工作要遵循公开、公正、便利、高效的原则。 &  第三条 2011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广东省安置和广东省内跨县(市、区)以上行政区域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条件的退役士兵,经民政部审批后,由广东省民政厅下达接收安置计划。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广东省安置和广东省内跨地级以上市安置的,由广东省民政厅审批后下达计划。&& &  选择自主就业且在广东省同一地级以上市内跨县(区、市)安置的,由安置地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审批。&  第五条 县级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易地安置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第六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可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向有批准权限的民政部门提出易地安置申请:&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需要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的;&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结婚满2年且选择自主就业,需要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的;&  (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自行找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接收安置的;&  (四)因战致残且入伍地无法满足其医疗、生活保障需要的;&& &  (五)是烈士子女且入伍地无法满足其生活保障需要的;&  (六)父母双亡且入伍地无法满足其生活保障需要的。&&&&&&& &  第七条 由广东省民政厅审批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须在退役翌年1月至6月期间,由本人向广东省民政厅递交申请材料。具体材料包括:&  (一)退役士兵个人申请书;&  (二)退役士兵档案;&  (三)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以上民政或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同意易地安置的证明。&  此外,符合第六条第(一)种情形的,还须提供退役士兵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第六条第(二)种情形,需要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在安置地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需要在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的,还须提供与配偶父母关系的公证书、配偶父母在安置地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父母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符合第六条第(三)种情形的,还须提供接收安置单位的接收函,其中,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须提供立功授奖荣誉证书。&  符合第六条第(四)、(五)、(六)种情形的,还须提供部队师(旅)级单位证明,入伍地街道(乡、镇)出具当地无法满足医疗、生活保障需要的证明,退役士兵与安置地亲属具有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安置地亲属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亲属同意入户的证明、亲属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父母双亡的,还须提供父母双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是烈士子女的,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 经民政部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由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审批的,由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确定申报材料。&  第九条 接受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申请的民政部门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完成当年度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申请人递交材料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将申请材料退回退役士兵本人。&  第十条 批准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的民政部门应分别向退役士兵本人和安置地民政局发出异地入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并向同级公安机关送达备案通知书。&  第十一条 经批准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须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地报到,办理接收安置手续。因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报到的,不予接收安置。&  第十二条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民政厅、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8月22日起实施。&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韶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韶关市信息中心&&&&联系电话:
Copyright 2014 www.&&&&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号&&&&粤公网安备 52号&&&&网站标识码:2被浏览221分享邀请回答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写回答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档案调到户籍所在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