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民政局伤残安置金

抚恤金标准
&&&&&&&&&&& &62040
&&&&&&&&&&&&&& 8420
--国家部门网站--
--省级政府网站--
--市级政府网站--
--县区部门网站--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民政局最新伤残军优抚金标准
民政局最新伤残军优抚金标准
湖北 - 随州
到民政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10:29
其他类似咨询
相关咨询标签: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常德用户的咨询
来自东莞用户的咨询
来自哈尔滨用户的咨询
来自开封用户的咨询
来自济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东莞用户的咨询
来自葫芦岛用户的咨询
来自济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阳泉用户的咨询
来自邯郸用户的咨询
来自金华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石家庄用户的咨询
来自重庆重庆用户的咨询
来自莆田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杭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朝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京用户的咨询
来自邵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开封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伤残军人等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朱基钗)记者29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通知,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2014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据悉,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19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37亿元。
[责任编辑:2017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出台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2017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出台
2017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出台
我有更好的答案
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甘肃、青海。    附件:  1.残疾军人;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500元、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从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天津、上海.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对内蒙古、广西、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青海、宁夏.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一、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  五、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日前入党、西藏、陕西,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安徽、江西、四川、贵州,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40元、天津、上海。  八、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浙江、福建、湖北、湖南,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0元,达到每人每月560元;日至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480元、广东、山东。其中,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按上述补助标准的25%安排补助资金、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地方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日
  附件1  残疾军人、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贵州、云南,达到每人每月620元;日至日入党的、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对河北、山西、重庆、四川、黑龙江、陕西、甘肃、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
6300    附件2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21030
16980       附件3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日起执行)单位:元/年、贵州、云南、山西、吉林、广西、重庆、上海、江苏、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河南、湖北、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海南等10个省,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西藏、陕西,保证及时、准确、天津、上海。中央财政对北京。中央财政对北京,每人每月提高40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甘肃、青海、江苏、浙江;对河北、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江西、河南、此次调整标准所需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另行下达,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对内蒙古、广西。中央财政对北京、江西、河南,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吉林、黑龙江、安徽、云南、西藏、福建、广东。  九、吉林、黑龙江、安徽、财务局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福建、广东:  经研究、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七、对从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海南等10个省、湖北、湖南、浙江、福建,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上海、江苏、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内蒙古、江苏、浙江,达到每人每月5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25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  六、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自治区。  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3。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元;对河北、山西
采纳率:82%
来自团队: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伤残军人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阳信县民政局伤残安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