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营利组织注册资金怎么注册

美国非营利组织运作和管理的启示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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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非营利组织运作和管理的启示与思考
&——民政部赴美国代表团学习考察报告
&&& 日至11月19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组团赴美国参加宾夕法尼亚大学“中国公民社会发展项目”等有关活动。本次培训考察团由民政部和地方部分省市从事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14位工作人员组成,针对以基金会为重点的非营利组织运作与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学习培训和实地考察。
&&& 访美期间,代表团聆听了美国专家学者的讲座,与美国政府官员、非营利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讨论交流,实地考察了部分非营利组织。这次学习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效果,对美国非营利组织,尤其是对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情况有了进一步地了解和把握,对做好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工作有很多启迪。本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美国非营利组织概况、美国基金会基本情况、值得关注的若干方面、启示和思考。
&&& 一、美国非营利组织概况
&&& 20世纪是美国非营利组织飞速发展的时代,非营利组织的数量由1950年的大约5万个增加到20世纪末的100多万个。美国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对非营利组织的税务管理代码为501(c)。2008年在美国国内税务局(IRS)税务登记的符合501(c) 条款的非营利组织已达151万多个,总资产4.34万亿美元,年收入1.92万亿美元,年支出1.81万亿美元。其中符合501(c)(3)条款的公共慈善机构(public
charities)95.8万多家,总资产2.62万亿美元,年收入1.44万亿美元,年支出1.34万亿美元。2008年度参加志愿活动的美国人提供义工服务144亿小时,折合货币价值2600亿美元。2009年度志愿服务进一步得到发展,参加志愿活动的美国人提供义工服务150亿小时,折合货币价值2790亿美元。
&&& (一)基本定义: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也称为“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慈善组织”(philanthropic organization)、“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免税组织”(tax-exempt organization)、“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等。这些概念并不完全相同,外延也不完全重合,但都是涵盖处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制度空间,强调相对于政府部门、市场部门而存在的第三种社会力量。目前,“公民社会组织”这一概念正逐步流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非营利组织并非不可营利,只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有盈余必须保留在机构内部,用于发展与其宗旨相关的事业,其理事、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可以将盈余用作个人利益的分配。
&&& (二)法人注册登记:非营利组织在各州注册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具体方法各州不尽相同。非营利组织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注册,不注册的不具有法人资格。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后,获得法人证书。非营利组织的章程要求载明:(1)所有经营服务收入或接受捐赠的收入应全部用于宗旨相关的事业;(2)机构终止时将全部剩余财产转交宗旨或业务范围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同类机构;(3)机构理事长、秘书长的产生方式,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申请成立非营利组织,只要宗旨合法,章程符合上述规定,一般都可以注册,没有具体资金和人数的要求。
&&& (三)免税资格申请: 经注册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可以向美国国内税务局申请成为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申请表可上网自行下载,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包括:(1)名称、地址;(2)联系人;(3)网站地址(如果没有网站,可不填写);(4)法人类型;(5)注册登记的文件;(6)业务范围;(7)机构内部前5名最高收入的员工的姓名,报酬金额;(8)理事成员名单及理事成员是否与该机构有关联的说明;(9)针对利益冲突的内部规定;(10)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等是否与该机构有利害冲突的情况说明;(11)非营利组织的前身;(12)是否参与政治游说活动(如果参与,要说明如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参与游说活动);(13)是否与营利性组织有联合活动;(14)是否有海外活动;(15)资金来源;(16)是否是教会组织。此外,申请成立学校、医院等,还需填写其他特殊事项。
&&& 美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特别是联邦税法的优惠上。美国联邦税法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的税收予以免除;二是给予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机构和个人等捐赠者以税收优惠。即个人捐赠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部分最高可达当年税前收入的50%,公司法人捐赠
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部分最高可达当年税前收入的10%,对超过当年扣除额的捐赠部分可以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中顺延抵扣,最长可延至5年。
&&& (四)免税组织类型。符合501(c)条款的免税组织包括501(c)(1)到501(c)(28)共28种类型:(1)依国会议案组成和获得免税权的法人社团;(2)对其他具有免税资格组织拥有财产权的法人社团;(3)为以下目的而成立和运行的组织:慈善、宗教、科学、公共安全试验、文学、教育、促进业余体育竞技或预防虐待儿童、动物;(4)社会福利组织(包括进行政治游说的组织)和地方雇员协会;(5)劳工、农业和园艺组织;(6)商业联盟、商会、房地产同业会、贸易协会和职业足球协会;(7)社会俱乐部;(8)为其成员提供保险或类似福利的互助团体(兄弟会);(9)志愿雇员受益人协会;(10)不为成员提供保险的互助团体(兄弟会);(11)教师退休基金协会;(12)地方慈善人寿保险协会、共有沟渠或灌溉公司以及合作电话公司;(13)墓地公司;(14)信用联盟和共同保险基金;(15)某些小型保险公司;(16)提供农作物融资的法人社团;
(17)辅助失业福利信托组织; (18)某些1959年前雇员成立的养老金计划; (19)退伍军人组织; (20)团体法律服务计划; (21)矽肺疾病福利信托;
(22)某些ERISA(职工退休所得保障)+信托组织; (23)某些为退伍军人提供保险的组织; (24)某些 ERISA[1]信托组织; (25)代理法人社团;
(26)给投保困难的人提供医疗保险的会员组织;(27)某些州立工人薪酬组织;(28)国家铁路退休投资基金。上述免税组织自身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只有符合501(c)(3)条款的包括公共慈善机构和私人基金会两小类在内的慈善组织还可以享受给予捐赠者以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 一个慈善组织要想获得此项免税资格,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1)必须以非营利为目的,即具有501
(c) (3) 项下列举的一项或多项目的;(2)其成立完全出于非营利目的;(3)其经营主要为达到规定的非营利目的;(4)不得为个人谋取利益,即不给控制该慈善组织或能对该组织施加实质性影响的人提供任何不适当的利益;(5)不得参与竞选,即不支持或反对任何公共职位候选人;(6)不得参与实质性政治游说活动,即不对立法进行实质性的支持或反对。美国法律严格禁止慈善组织从事政治选举活动,而且禁止其“主要活动”致力于游说活动或影响立法活动,但允许其参加一些政策倡导活动,如对公共政策的争论表达意见,特别是在医疗、教育和社会福利等领域,政府的政策对推动事业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501(c)(3)类型的组织是允许参与这方面政策的制定的。
&&& (五)日常监督管理。总的说来,美国非营利组织的自律性较强。美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其非营利性的审查及对其财务活动的监督上,主要目的是:第一,防止以欺诈行为骗取免税资格或公众捐赠;第二,监督非营利组织是否依据其宗旨使用善款。政府监督和管理的手段主要是要求免税的非营利组织每年向美国国内税务局报送990表。990表内容涉及机构成员、理事、项目活动、收入和支出、内部规章制度等。美国国内税务局在2008年修改了990表,内容要求更为详细。美国国内税务局每年还会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进行抽查或突击检查,如经查非营利组织实有营利行为,或者有不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及不当财务支出,其免税资格就会被取消。如果连续3年不申报,也会被取消免税资格。年度毛收入低于2.5万美元的公共慈善机构可以不填写990表,而私人基金会要填写990PF(private
foundation),其形式类似于一般公共慈善机构填写的990表,但内容稍有不同。私人基金会无论大小都必须填写990PF表。
&&& 美国每个州都设有专门负责非营利和慈善组织的副检察官,州副检察官办公室负责对非营利组织违法行为进行监查,对可疑行为进行调查,如果违法行为比较确凿,有权对非营利组织提起诉讼,由法院予以裁决。美国的非营利组织非常多,政府的精力有限,公众和媒体在监督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联邦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查看免税组织的原始申请文件及990表等,公众也可以写信给美国国内税务局,要求了解某免税组织的财务情况和内部组织结构。美国政府在过去几年内主要就是在增加透明度方面对非营利组织加强了管理。美国有两家网站,一家是Guidestar(),另一家是基金会中心,(),都是比较重要的信息平台。两家网站每年从美国国内税务局以比较低的价格拿到所有501(C)3机构的990表,屏蔽一些个人信息后,将表格放在网站上,任何人都可查到任何501(C)3机构的990表,从而了解这个机构的有关情况。很多机构的不当行为大都是先由媒体曝光,然后政府才介入调查的。
&&& (六)收入来源及资助领域。美国非营利组织收入的50%来自提供服务收入,30%来自政府拨款,12%来自捐赠收入,8%来自投资收益。当然,各个不同类型的机构的收入组成也各不相同。从慈善捐赠角度而言,2009年美国慈善捐赠为3037.5亿美元,其中:(1)个人捐赠2297.9亿美元,占83%(其中包括遗产捐赠238亿美元,占8%);(2)基金会捐赠384.4亿美元,占13%;(3)公司捐赠141亿美元,占4%。按家庭户数计算,65%的家庭都有捐赠。可见,美国的捐赠收入主要来自普通老百姓。从资助领域而言,3037.5亿美元的善款资助去向如下:(1)宗教领域1009.5亿美元,占33%;(2)教育领域400.1亿美元,占13%;(3)无指定给予领域285.9亿美元,占10%
;(4)给基金会的赠予310亿美元,占10%;(5)人类服务领域270.8亿美元,占9%;(6)公共社会福利227.7亿美元,占8%;(7)健康领域224.6亿美元,占7%;(8)艺术文化人文领域123.4亿美元,占4%;(9)国际事务领域88.9亿美元,占3%;(10)环境和动物保护领域61.5亿美元,占2%;(11)基金会对个人资助领域35.1亿元,占1%。可见,如果不计算宗教领域,其他领域的资助金额为2028亿美元。
&&& 二、美国基金会基本情况
&&& 《世界基金会指南》一书指出:“基金会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它有自己的资金,由其受托人或董事会管理,旨在资助教育、慈善、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基金会虽然不是美国所独有的组织形式,但要论实力之强、领域之广、影响之大,美国为最。
&& (一)美国对基金会的定义
&&& 美国基金会中心对“基金会”的定义是:“非政府的、非营利的、自有资金(通常来自单一的个人、家庭或公司)并自设董事会管理工作规划的组织,其创办的目的是支持或援助教育、社会、慈善、宗教或其他活动以服务于公共福利,主要途径是通过对其他非营利机构的赞助。”
&& (二)美国基金会的几种类型
&&& 根据美国基金会中心的分类,美国主要有社区基金会(Community Foundations)、独立基金会(Independent
Foundations)、公司基金会(Corporate Foundations)、运作型基金会(Operating Foundations)等四大类基金会。其中社区基金会属于公共慈善机构,独立基金会、公司基金会、运作型基金会等三类基金会被统称为私营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s)。
&&& 1.社区基金会。社区基金会在美国被定义为公众支持的公益慈善机构,社区基金会的存在使美国许多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人得以建立永久性的慈善基金为改良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基金会是具有强烈社区意识和地域性的组织,其使命都是在特定地区改良社区生活,为社区服务,所以深受社区中团体、公司及个人的支持。社区基金会在税法中享受美国公共慈善机构待遇。社区基金会管理的基金来源于不同渠道的捐赠,包括来自社区个人、企业、单位的捐赠或遗赠,也包括地方政府的拨款,而法律规定它的资助只能用于本社区。它的工作方式是一边筹款、一边资助社区公益事业。其接收捐款方式很多,如捐款者可以为特定团体、某项事业设立专项基金;亦可以在一定的范围或领域,或者不指定对象而由基金会决定使用的基金;一些仍在世的富人可以同基金会签订协议建立遗赠基金等。社区基金会接受捐赠的数额有大有小,接受捐赠的财物形式种类不一,如房产、股票、古玩等。社区基金会由能代表社区公众利益并熟悉社区情况的公民组成的董事会管理和决定社区基金的使用。美国第一家社区基金会是1914年成立的克利夫兰基金会,这也是世界上第一家社区基金会。目前较大的基金会有纽约社区基金会、克利夫兰基金会、芝加哥社区基金会和马林社区基金会等。
&&& 2.独立基金会。由个人或家族捐资或遗赠设立的独立基金会在美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是最重要的一种基金会形式。美国最大和最著名的几家基金会,如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卡内基基金会、比尔与美琳达?盖茨基金会等都属此类,当然也有相当数量的很小型的基金会也属此列。一些国家或有的学者认为,只有这种基金会才称得上是民间基金会。独立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大多数是个人或家族捐赠,运作方式是给各种机构的项目捐款。根据其捐赠范围,又可分为“一般目的”和“特殊目的”两种。其中有的在捐款的家族指导下运作,被称为家族基金会(Family
Foundations)。家族基金会拥有的是私人资产,其工作的侧重点由捐赠人决定。家族基金会的宗旨由捐赠人确立,捐赠人的宗旨往往一致。
&&& 3.公司基金会。公司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是企业捐赠,但是基金会作为独立机构运作,主要也是通过捐款运作,多数为一般目的,但也不排除与公司业务利益有关的考虑。公司基金会的业务与公司从其本身的资金中所作的直接捐赠在法律上是严格区分的。典型的公司基金会通常会把自己的捐赠范围限定在自己公司开展业务的社区内,当然也有部分会开展国内和国际捐赠项目。公司基金会的大权掌握在公司手里,例如菲利斯摩里斯烟草公司基金会、美国运通基金会、大通银行基金会等。
&&& 4.运作型基金会。运作型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多为单一的私人或家庭,自己按照既定宗旨运作,资助本部门从事教育、研究及社会公益活动,类似非营利的研究机构。这种基金会类型特殊,有些人不把它们列入基金会之列。美国也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才确认这种类型的组织为基金会的基本类型之一。
根据美国基金会中心提供的统计分析数据,年,美国基金会从61810家发展到75595家。(见《美国基金会发展趋势图》)
&&& 2008年美国75595家基金会中,社区基金会709家,占1%;独立基金会67379家,占89%;公司基金会2745家,占4%;运作型基金会4762家,占6%。(见《美国基金会分类图》)
&&& 三、值得关注的若干方面
&&& 美国对非营利组织管理总体上呈现出宽松的特点,通过放松管制,从而使非营利组织蓬勃发展,并在长期的历史岁月中发育了非营利组织自身的联合性、服务性组织。与此同时,美国在部分领域如税收优惠资格的审核方面也加强了监管。在这双重举措下,美国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 (一)放松管制的领域
&&& 1.设置了较低的支出比例标准。对于私营基金会,美国法律规定每年至少要将其资产的5%用于支出。美国认为,5%是一个合理的比例,可以保证基金会通过合理投资就能获得支出所需经费,而不必动用其本金。值得指出的是,一是该资产是指可动用资产,即如果是基金会办公使用的房屋,计算比例时不算做资产;二是该支出是包括公益事业支出和工资福利以及行政办公支出等各项支出。至于在总支出中,公益事业支出和工资福利以及行政办公支出所占比例未作规定。
&&& 2.允许开展项目相关性投资。基金会可以投资与其宗旨相关的项目。例如,基金会可以投资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机构,也可以投资于解决残疾人就业的公司,但这方面的投资不能超过20%的比例。25年前,有家机构在费城建设经济适用房,向市政府贷款,但是市政府贷款的条件是可以随时收回这笔贷款。因此,该机构又寻找了一家银行,如果市政府收回贷款,该银行出资贷款,但银行提出的条件是必须支付一笔利息。而该机构又支付不起利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知道此事后,福特基金会在该银行存款10万美元,如果市政府收回贷款,银行必须出资时,则将这10万美元作为利息,这样就解决了难题。
&&& 3.自发形成了联合劝募模式。联合劝募(也称“联合之路”,the United Way)的发起是由于企业家不希望许多非营利组织都来募捐,因此将捐款给一个机构,让该机构再分给其他非营利组织。以费城联合劝募为例,该联合劝募是以费城企业家为会员的商会发起设立的。美国联合劝募作为全国性机构,各地联合劝募以会员形式加入。美国联合劝募是该标识的持有者,开展调研,组织培训,
为各地联合劝募提供服务,并把握联合劝募的发展大方向。各地联合劝募在筹资中收取12.5%的管理费,用于维持自身运作。各地联合劝募也向美国联合劝募交纳会员费,具体而言,每筹资1美元,上交0.25美分会费。各地联合劝募与当地的社区基金会的区别在于:联合劝募的捐赠收入大部分是不定向捐赠,而社区基金会大部分的捐赠收入都是定向捐赠。以费城为例,费城社区基金会80%的捐赠收入都是定向捐赠。
&&& 联合劝募也受到私营基金会的资助。例如,盖茨基金会就是联合劝募的捐赠人,盖茨个人名义的捐赠往往是不定向捐赠,而盖茨通过基金会名义的捐赠往往是定向捐赠。盖茨愿意向联合劝募捐赠,这是由于联合劝募所资助的业务领域是盖茨基金会所未能涉及的业务领域。当前,联合劝募模式也受到了挑战。随着网络世界的兴起,捐赠者与非营利组织的沟通成本极大降低,捐赠者认为如果通过联合劝募增加环节、增加成本,他们倾向于直接捐给自己感兴趣的非营利组织。为了应对这一挑战,联合劝募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优势,即在资助非营利组织的同时,为非营利组织提供培训服务等其他附加值,使捐赠者的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特别要指出的是,联合劝募的主要是通过到企业和单位募捐的,员工通过公司每月从工资里扣除几十元,也可以一次性捐款,很多公司还提供配比捐款)。联合募款存在的意义也在于:很多小机构没有专门的募款人员和募款能力,联合募款帮助解决了这一问题。
&&& 4.逐步发展了美国基金会中心。该中心于1956年建立,原名“基金会图书馆中心”,其任务是收集和提供有关这一领域的信息资料以促进对这一领域的了解。其建立的初衷是:冷战时,一些国会议员怀疑部分基金会支持反美活动,因此要求基金会负责人去华盛顿作证。基金会负责人认为有必要防止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因此建立了“基金会图书馆中心”,其宗旨是让公众对公益慈善有更加透明的了解。70年代以后,基金会的自我意识加强,感到有必要联合起来,加强自我研究和宣传。“中心”的作用随之扩大超出图书馆范围,并改为现名。基金会中心与政府签订合约,象征性地每年付款约美元,获取各基金会填写的990表,并对990表的数据整理后予以公布。整理表格数据是个辛苦的工作,需要从厚厚的990表中提取有用信息,屏蔽个人隐私,因此其他机构都不愿意做。基金会中心目前共有146名员工,64%收入来自服务收费,其他来自基金会的捐助。除了网上提供的免费信息外,其他信息的付费标准从每月20元到180元不等。基金会中心也提供收费的培训服务,例如指导慈善组织如何填写项目申请书,如何管理项目资金等。代表团与基金会中心总裁Bradford
K.Smith先生交流时,询问他们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其回答是,信息公布问题,即还有不少基金会不愿公开其信息或信息公布不充分。在数据库的7.5万家基金会中,仅有1.4万家基金会有详细的财务分析数据。同时,该总裁也指出,由于世界各地差异较大,该中心的收集、整理数据等技术层面的经验是可以学习借鉴的,但整个模式未必能够复制。
&&& (二)加强监管的领域
&&& 1.社会募捐的监管。非营利组织中的公共慈善机构在州注册登记为法人,并在美国国内税务局取得免税资格后,并未自动取得社会募捐资格,还必须在需要开展募捐活动的州申请取得社会募捐资质后,才能在下一年度在该州开展募捐活动,而且这一资格的有效期仅为1年,即下一年度必须继续申请该资格。此外,即使该组织在法人注册登记的州募捐,也必须和在其他州募捐一样,首先申请取得社会募捐资质,有效期也为1年。公共慈善机构每次申请社会募捐资质时都必须汇报前期工作情况。专职募捐人员的工资水平在非营利组织中属于中等水平,允许在年终时给予适当奖励,但不得拿回扣,不得按募捐钱款的工作业绩提成奖励。
&&& 2.关联交易的监管。由于政府认为难以判断交易的合理性,因此禁止私营基金会与个人有任何关联交易。例如,某基金会刚成立时条件困难,希望使用基金会理事会成员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如果该基金会是社区基金会,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合理租金;但如果是私营基金会则不允许支付租金,即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只能免费提供基金会使用。又如,某基金会理事会成员是银行家,则该基金会不能与该银行发生交易。再如,理事会成员有一幅名画,他可以将名画无偿赠予该基金会,但不能卖给该基金会,即使该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 3.享受税收优惠的监管。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未必都是免税的,对于判定什么样的收入是否免税,需要考虑收入来源渠道及其实际控制者。例如,慈善医院与独立开业的私人医生合作,该私人医生在医院租房办公,则医院的房租收入要交税。但如果该私人医生不独立,即该医院能够控制私人医生收入,则医院取得的房租收入可以不交税。又如,某慈善医院建立了一个门诊手术中心,让营利性机构帮助其管理该门诊手术中心。该门诊手术中心如果由医院控制,其收入不用交税。但如果由营利性机构控制,则其收入要交税。同时,捐赠必须是完全捐赠,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例如,指定用途的捐赠在被完全使用前,或是协议捐赠但是款项还没有落实,都是不属于完全捐赠,也就不能享受税前扣除优惠,只有当附加条件解除了,(比如有的捐赠人要求在自己过世以后,慈善机构才能真正使用捐款)才能成为完全捐赠,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 4.检察官的监管。在美国,只有检察官才享有对非营利组织的诉讼权。检察官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主要是依托专业人士。在宾夕法尼亚州检察官办公室,有12位公职律师,如果遇到某些案件,超出了这些律师的业务范围,可以再从外部聘请律师,这些律师为检察官提供专业服务,从而增强了检察官提起诉讼的专业水平。虽然非营利组织在做许多决定时,只要理事会会议认为决策合理即可,但是检察官由于拥有对非营利组织的诉讼权,因此甚至可以影响非营利组织的各项决策。例如,在投资决策方面,美国法律规定只要理事会认为合理即可。美国好食巧克力的创始人逝世后,把公司股票都捐赠给了“好食学校”,“好食学校”想把股票卖掉,但“好食”镇居民和“好食”公司员工都不希望公司落入国外公司手中,但他们无权起诉学校,因此他们找到了州检察官。州检察官要求学校证明为什么卖掉股票是一个好的选择,但学校无法证明,因此股票并未卖掉。又如,在薪酬水平方面,美国法律仅规定必须在合理范围内。但几年前,当纽约交易所还属于非营利组织的时候,由于纽约交易所负责人年薪高达1420万美元,纽约首席检察官认为年薪明显不合理,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纽约交易所为了规避诉讼,将自身从非营利组织转变为营利性组织登记。
&&& (三)发展新趋势
&&& 近年来,美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趋势呈现以下新特点:
&&& 1.非营利组织日益社会化和公共化。非营利组织日益摆脱创始人及其家族的控制和影响,成为具有广泛社会性、公共性的独立组织。例如,1936年,老福特的长子埃兹尔?福特捐资2.5万美元成立福特基金会,宗旨是:“接受和管理资金以用于科学、教育与慈善目的,一切为了公众福利,此外无其他目的。”老福特死后,10%的遗产归他的四个儿女,其余90%归福特基金会。20世纪70年代,基金会把老福特捐赠的股票全部卖掉,又重新投资,福特家族成员也不再在基金会中任职,因此该基金会与福特家庭已没有关联,成为独立基金会。目前,该基金会总部300人中,投资人员12人,掌管110多亿美元投资,其中35%的资金投资于股票,15%的资金投资于私募股权,20%的资金投资于对冲基金,1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债券,20%的资金投资于房地产和商品市场,其业务活动更是涉及民主治理、经济公平发展、教育资助以及奖学金、自由言论、城市发展、健康、促进社会公正的慈善项目、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领域。而我们考察的亨利鲁斯基金会也由家族基金会变为独立基金会,该基金会没有专职投资人员,其7.5亿投资都是外包进行投资管理的。
&&& 2.非营利组织日益具有开创性和探索性。非营利组织通过动员和整合以前尚未被发现的资源,承担了政府或者企业不愿意承担的风险,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失灵。他们的优势是:愿意承担很大的风险;行动快速灵活;尝试不同的解决方式。非营利组织认为,他们应该在新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当有了突破、看到希望后,可以进一步推动政府或者企业共同参与或者接手去做。例如,上世纪艾滋病在美国被发现后,没有合适的医疗办法,政府也无所作为,普通民众非常恐慌,艾滋病人受到严重歧视,许多病人死于营养不良。为此,相关的非营利组织应运而生。当时,费城有7个人凑了4000美元,建立了一个为艾滋病人提供营养餐的机构。由于艾滋病人后期饭量很小,该机构研究发明了将营养餐压缩为很小的一块。该机构运作15年来,为艾滋病人提供了500万份营养餐,如果换算为市场价值为5000万美元,而他们都是动员义工帮助其做饭送餐。例如,当地有个厨师的亲属是加州病人,厨师不能帮助他,就改为在费城帮该机构做饭。费城100多辆公务车在中午空闲时帮该机构送餐。由于该机构的营养餐制作精良,好多医院的病人也改为在该机构订餐,这样也就促进费城医院改进了其膳食体系。此后,全美各地成立了30个类似组织,并建立了联合会。在联合会的推动下,医药企业研制新药,政府也介入此领域,资助医学院开展研究,并向低收入国家提供援助,为防治艾滋病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 3.非营利组织与营利性组织日渐融合。一方面,非营利组织在学习营利性组织,提高运作效率。例如,非营利组织的领导者,许多原先都是企业家或者企业高管,他们已经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希望回馈社会、奉献社会,将自己在营利性组织工作的管理经验运用到非营利组织,让公益慈善事业更有效率,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更进一步的是,一些非营利组织通过举办营利性机构,以营利性机构的利润补贴非营利组织。这些非营利组织举办的营利性机构不用做广告营销就能吸引很多客户,因为客户知道这些收入最终用于公益事业。另一方面,营利性组织在学习非营利组织,追求社会效益。例如,纽约有些糕饼屋,雇佣低收入阶层的妇女,给她们提供就业岗位,这些营利性组织主要是追求社会效益,而不是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他们仅仅维持正常运作即可。这些营利性组织不同于普通的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被称为社会企业。
&&& 四、启示和思考
&&& 由于文化传统、国民心理、社会发展模式的差异性,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感到中美在非营利组织运作与管理模式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是,美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历程中的一些经验教训,对于思考我们的社会组织工作,还是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 (一)立足国情,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各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取决于其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历史文化因素。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更多是由于美国文化崇尚“小政府、大社会”,从立国之初便对政府的权力严加限制,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当代。当美国遇到社会问题时,就必须通过发展非营利组织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形成民间主导的慈善事业。美国一直在通过非营利组织解决政府失灵、市场失灵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也有美国学者将其称为仅是做后续修补工作,修补原先的错误。当前美国普通民众中也存在新的思潮,一方面,认为民间主导的慈善事业并非是财富再分配的好方法,例如美国众多名校得到了大量捐款,而穷人实际上更需要这些捐款;另一方面,认为美国在促进就业、解决房地产问题、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强政府力量,在再分配领域也应该强化政府干预,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不应该生搬硬套,重走美国的老路,而应该立足本国国情,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发展之路,预防这些社会问题的产生及其激化。
&&& (二)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指导方针,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在我们以往的认识中,美国对非营利组织管理是非常宽松的。但从我们的学习考察情况来看,在放松管制的同时,美国在社会募捐、关联交易等领域的监管实际上也很严格。美国通过宽严有度、刚柔并济的具体举措,促使非营利组织日益社会化、公共化,发挥开创性和探索性作用,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失灵。可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应该是我们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该方针的具体举措是,一方面,应该研究在哪些领域做出可操作性的禁止性条款;另一方面,在这些禁止性条款以外,应该允许社会组织有较大的发展和活动空间,从而使其在社会建设领域树立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领域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 (三)充分发挥财政税收政策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努力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从美国的财政政策来看,政府将大量社会服务外包给非营利组织,有20%的非营利组织,其主要收入来源于政府,甚至有些非营利组织收入的90%都来自政府。从美国的税收政策来看,美国公共慈善机构投资收益免税,私营基金会投资收益的税率也仅仅是1%到2%;民办非营利学校、医院等都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股权捐赠则根据当天市价,给捐赠者开具捐赠票据用于税前扣除。同时,高额的遗产税也促进了慈善捐赠。可见,我们的财税政策在这些方面都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购买服务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增强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的力度,特别是保值增值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应尽快研究制定。
&&& (四)坚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控与社会监督并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建设。美国通过州政府、国内税务局、检察官、公职律师等对非营利组织加强政府监管。但与此同时,美国联合劝募、基金会中心都体现着在政府监管之外引入行业自律、机构内控和社会监督的理念。政府监管再严格,非营利组织也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信息公开,才能实现对非营利组织的立体化、全方位、多维度监督。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在信息公开方面,对非营利组织的要求和标准高于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非营利组织必须公布该组织工资最高的5个人的姓名及其年薪,同时,超过法律规定的收入标准的人员姓名及其年薪都要公布。例如,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信息公布显示,校长年薪是税前85万美元,某位教授年薪是税前128万美元。(这个人是宾大附属医院的一个名医。)实践工作中,美国媒体对非营利组织非常关注,他们上网查询这些组织是否有问题,并对问题组织进行曝光,这比政府监管更为有效。这些都给美国非营利组织形成自觉守法的较大压力,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可见,我们也应该在上述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尤其是在强化信息公开、加强公信力建设方面应该更加有所作为。一方面,要在加强基金会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息公布;另一方面,要在加强对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对组织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公布;此外,在政府网站公布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信息的同时,也要在特定社会组织网站上公布这些信息。
&&& (五)强化社会组织的独立性、竞争性、创新性,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关于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代表团印象最深的是他们的独立性、竞争性和创新性。他们强调要尽量与企业、政府保持一定距离,维持平等地位,以便更好地在企业、政府之外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福特基金会摆脱了福特家族和福特公司的控制,成为独立基金会。基金会中心强调他们不从政府拿钱,其创始人的想法是,如果拿政府的钱,他们所公布的基金会信息将不会被认为是中立的、公正的。同时,这些非营利组织强调在竞争中求生存,在创新中求发展,其结果是优胜劣汰,资源得到有效配置。美国20%的非营利组织占有80%的资源,提供80%的服务。正是由于这种强烈的独立、竞争与创新意识,促使美国非营利组织积极主动了解公益领域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及时有效地开展服务活动,表现出其独特优势。与其相比,我们的社会组织的独立性、竞争性、创新性有待提高,能力建设还任重而道远。从分类指导而言,我们应该引导基金会增强筹集资金和保值增值能力,从运作型向资助型转变,参与公益创投与公益招投标,使其成为公益事业的资金提供者;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社会服务能力,从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实施品牌战略,使其成为公益事业的服务提供者;引导社会团体增强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能力,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细化行业领域分工,使其成为非营利事业的行动协调者,从而合理分工,专业运作,共同推进非营利事业发展。从社会组织发展模式而言,我们应该进一步培育公益支持型社会组织,形成公益产业链,推广公益孵化园,复制公益创新模式,探索社会组织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社会组织联合行动机制,从而推动形成社会领域自我发育、自我成长、自我完善的体制机制和组织体系。
&&& 社会发展有其客观规律,社会组织发展也有其客观规律。我们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为所有的社会组织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长期历史的选择,大浪淘沙,物竞天择,修炼出基业长青的中国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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