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政策

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1)-法律知识大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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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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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士兵退役工作又将展开,士官选取和士兵退役工作关系到士兵队伍建设质量和部队战斗力的巩固与提高,也关系到广大士兵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做好。为使广大官兵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本文整理了2016年最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1.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答: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2.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3.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答: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4.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63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作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1)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3)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4)年度考评不称职的;(5)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6)留用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7)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下同)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8)图谋行凶、自杀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9)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5.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后怎么安置?部队对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应严格把关,列入年度退役计划,统一下达退役命令。地方安置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接收,落实与其实际服役年限、受奖等情形相对应的待遇。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第(6)、(7)、(8)项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安排退出现役。对于此类人员,部队要严格掌握条件,书面告知地方安置部门;安置部门要及时接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士兵被开除军籍或除名的,离队时不予办理退役手续,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不享受退役士兵相关待遇。6.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答:兵役法第54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日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7.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8.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9.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战时如何理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上述情况下荣立的三等功,按“战时三等功”认定。10.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致残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任务中致残的。11.烈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答:士兵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养母关系依法确立,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12.哪些退役士兵可以办理退休安置?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1条规定,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日前已经批准作退休安置的初级士官,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继续移交地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日以后),不再批准初级士官作退休安置。13.符合什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身?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2条规定,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3条规定,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14.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如何认定?答: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按自主就业对待,享受安置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待遇,地方安置部门不再出具安排工作介绍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由征集地人民政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享受教育资助等优惠政策。15.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16.易地安置有哪些条件?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机关登记并领取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其他特殊情况通常指:一是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二是需要照顾就医、就业、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三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四是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当地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易地安置进、、、及其他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大城市,还应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规定。17.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由什么机关批准?答:申请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安置的,由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符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易地安置条件的,由军队大单位汇总上报总参谋部主管部门统核,并经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计划。作退休安置的,参照军官退休的有关规定执行。18.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的程序是什么?答:由本人申请,军队相关单位审核,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19.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按民政部办公厅、总参谋部军务部《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参务〔号)的规定办理。具体是:(1)随配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居民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2)随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3)随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原件、配偶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地方安置部门审核时需要查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的,可以要求安置对象提供有关原件。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不批准易地安置申请,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队单位。相关部队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造假者作出处理后按实际情况移交。20.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安置地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1条规定,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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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阅读本文耗时:  服役满12年,退役士官辛酸转业路   我们四人都是2011年5月份转业到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报到的服役满12年的士官。王大伟服役于海军东海舰队快艇第十六支队装备部,祁现军、王继华服役于海军东海舰队快艇第十六支队岸勤部,曾铮服役于海军东海舰队快艇第十六支队导弹快艇三十一大队。  2011年8月份汉川民政局安置办通知我们去办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当时我们就否决了此做法,并多次去民政局交涉要求安排工作。每次去民政局都说把我们的情况向上级反映,直到11月份新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民政局说没收到上级下发的任何安置文件,让我们等着。从2011年底到日我们无数次地询问,民政局都是以类似的答复搪塞于我们。  直到日我们一起到民政局去问,安置办回复说我们是2011年5月份转业的,新的安置条例是日实施的,我们的情况不适合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不予安排工作。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本条例自日起施行,日国务院发布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原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那我们2011年5月份转业的士官以又为什么不能执行新的安置政策呢?  在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士官转业安置是参照199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执行的,其中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服役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我们并且是拿到省民政厅发给的转业安置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的。就这个问题,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由政府安排工作之列。  我们四人于号再次找到汉川市民政局的曾局长他说,你们没有安置,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就这样,说完就走了,我们3天后到汉川市人民政府大院,门口有保安守门,一听说我们要找市长翁晔,就把我们带到信访办,一个办事员接待了我们,我们说完事情的缘由后,她让我们在门外等着,她给民政局的人打电话,5分钟后,她就跟我们说,这个是汉川市政府的决定,你们要向上面反映情况,上面压下来才有用,这一次又是没有任何结果。  根据规定,转业士官在待安置期间,政府要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而我们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没有拿到政府的一分钱生活补助,完全断绝了生活来源。我们都是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又正值中年,上有六、七十岁体弱多病的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孩,妻子又没工作。父母每天还要带着病痛的折磨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在田间劳累。有限的转业费也已花光,日子过得举步维艰,致使家庭矛盾重重,时刻面临家庭破裂的窘境,这种苟且偷生的日子,使我们的生活失去光明,前途一片黑暗,都丧失了继续生存的勇气!难道这就是把12年青春献给了党、献给了国家、献给了国防事业的老兵应有的下场。  如果政委们能看到这里,我们表示非常的感谢,您一定是位能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好政委,希望您能根据政策为我们这些曾经为祖国和人民守土戍边的战士们做个主,给我们留一条活路!  我们多次以写信给省长和市长,还有省信访办和民政局,已书面的形式写信,并且在网上信箱给省长们,市长们还有民政局的人,以上网写信的形式,都没有人管我们,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1)尽快安置我们上岗工作;  (2)补发我们待业期间的生活补助;  (3)解决好我们十二军龄(工龄)的社保,医保续缴问题;  (4)我们没上班不是我们的问题,政府应补发我们同城市职工工资的80%。  我们的信心是坚定的,如得不到合理的解决方式,我们的维权将继续到底。  联系方式:王大伟
曾铮  希望广大网友都能帮忙转发,谢谢啦,四个转业老兵翘首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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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这都很正常
现在这社会
  我们多次以写信包括寄给湖北省省长,汉川市市长,网上信箱给省长们,市长们以书面的形式写信,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608号  现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日起施行。  国 务 院 总 理    中央军委主席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节 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前2天,汉川市政府还让汉川市公安局的国安大队的人监听我的电话,不让我们正常的举报,正常的投诉,锁定我的IP地址,不让我在网上给省长们写信,1月10号,我看了人民日报社的头版刊登了,实名制举报优先办理的文章,就打12388的举报电话打不通,多次拨打都提示不能拨打,打移动公司的电话,移动公司说不是他们的问题,换个电话又可以打通12388的电话,天下难道真的没有公理了吗?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以达到此要求,为何不安置,给个说法。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以达到此要求,为何不安置,给个说法
  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
  希望网友们看后都能帮我顶起来
  希望网友们都能顶起来,谢谢啦
  湖北省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我把大好的12年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就是这样的下场吗?
  当了几年兵叽歪什么,什么都靠国家,自己不会奋斗啊!丢军人的脸,我当兵回来开了个小厂,现在也发展到100多人了  
  @风来了云知道 15楼   当了几年兵叽歪什么,什么都靠国家,自己不会奋斗啊!丢军人的脸,我当兵回来开了个小厂,现在也发展到100多人了  -----------------------------  你这屁话说的。地方不执行政策,不能反映吗,开个小厂就得瑟啊,鄙夷!
  @风雨笠人2011 16楼   你这屁话说的。地方不执行政策,不能反映吗,开个小厂就得瑟啊,鄙夷!  -----------------------------  我们是正当的诉求,不是我邀功,你不懂,就不要说,你可以看看,中央颁布 的《退役士兵按照条例》,服役满12年的,政府必须安置。
  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
  @wangdawei1981 18楼   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  -----------------------------  你别误会。我是说15楼的,我也是部队回来的,都近30年了,可是地方并不重视复转军人,这是事实,你看15楼的回复,说的不是屁话吗。支持你们上访维权!!
  @风来了云知道 15楼   当了几年兵叽歪什么,什么都靠国家,自己不会奋斗啊!丢军人的脸,我当兵回来开了个小厂,现在也发展到100多人了  -----------------------------  你真不是人,他们维权维护自己正当利益,怎么叫叽歪了,你开个小破厂就不是叽歪了,
  你不懂国家的政策就算了,我是正当的要求,现在中央政府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服役满12年的,国家必须安置。
  @风雨笠人2011 20楼   你真不是人,他们维权维护自己正当利益,怎么叫叽歪了,你开个小破厂就不是叽歪了,  -----------------------------  这位16楼的老班长,不好意思,我昨天是接着你的话,说15楼的人,我是说他不懂政策,不是说你,你不要误会了。
  希望看到的网友们都能帮我顶起来,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的冷漠和不作为,你们就必将导致万千服役在边关的战士寒心,径而动摇祖国的钢铁长城,你们也必将为此承担责任,并付出应有的担待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的冷漠和不作为,你们就必将导致万千服役在边关的战士寒心,径而动摇祖国的钢铁长城,你们也必将为此承担责任,并付出应有的担待
  @wangdawei1981 23楼   希望看到的网友们都能帮我顶起来,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  -----------------------------  我不会介意,希望你们一定坚持到底!
  应该执行国家政策,继续上访,在各大网站转发。
  @风雨笠人2011 16楼   你这屁话说的。地方不执行政策,不能反映吗,开个小厂就得瑟啊,鄙夷!  -----------------------------  你开个小厂在这狗叫哦
爷爷当二年兵03年退役 今年28岁 个人资产已达6000万+
  @天上有只鸡2013 28楼   你开个小厂在这狗叫哦 爷爷当二年兵03年退役 今年28岁 个人资产已达6000万+ 你算个毛  -----------------------------  你有钱是你的事情,我们申诉我们的,你有那么多是钱,还不知道怎么来的,你得瑟什么呀,不就有两个臭钱吗?我是要求国家按政策给我们安置,我们是正常的上诉,我们上诉你碍你的事情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608号  现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日起施行。  国 务 院 总 理    中央军委主席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节 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我们是按照国家 的规定正常的上诉,不清楚的网友,可以查看一下,下面的这个国家颁布的政策。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608号  现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日起施行。  国 务 院 总 理    中央军委主席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节 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那么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
  @wangdawei1981 21楼   你不懂国家的政策就算了,我是正当的要求,现在中央政府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服役满12年的,国家必须安置。  -----------------------------  我是打工的,绝不跟你这没原则的破厂长打工。  21楼:我支持你,坚持到最后,不达目的不罢休,就要让那些当官吃国家饭的枉为人,这么大的城市,竟连小事都不理,大事更不能想像。
  @何小丽江99 8楼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以达到此要求,为何不安置,给个说法。  -----------------------------  这社会竟这么黑,限制人生自由,难怪楼主投诉无门的,支持,网友们,顶哈哈…………
  @wangdawei1981 17楼   我们是正当的诉求,不是我邀功,你不懂,就不要说,你可以看看,中央颁布 的《退役士兵按照条例》,服役满12年的,政府必须安置。  -----------------------------  15楼的,你开个破厂,就来这里吹牛皮,不护法,还瞎嚷嚷,做人就要执法,可惜政府的对此事莫不关心,这社会让人没安全感。
  谢谢上面这位网友的支持,非常感谢!
  军人不容易
12年的时间 退伍却没有保障。这社会 这风气
加油楼主 顶
  今天,温州市公安局的人,还找到我老婆打工的地方,威胁她,让她不要在网上说要维权的事情,还让她不要在网上发布要上访的文章。
  朋友您放心吧.我们一顶起来.还你们一个公道
  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祖国和人民,用12年谱写了人生的精华,为组国的稳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看看呀,怎么人民的政府应该为人民办事,不能亏了那些为祖国做出了贡献的士兵。
  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祖国和人民,用12年谱写了人生的精华,为组国的稳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看看呀,怎么人民的政府应该为人民办事,不能亏了那些为祖国做出了贡献的士兵。
  谢谢个位网友们的支持,你们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我们一定要维权坚持到底的。
  在来顶一个
  兄弟顶你!支持你。我是00年底退伍的。呵呵
  原则问题!  顶!  希望你们好运!  
  原则问题!  顶!  希望你们好运!  
  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发函给温州的公安局,要他们到我老婆的打工单位去威胁她,不让她上网上正常的上访,和写维权的文章,说如果你在写文章和发表个人的上访言论,就把你抓起来,这还有天理吗,我们连正常的上诉都不可以吗?连一个讲真话的机会都没有吗?
  我们多次以写信给省长和市长,还有省信访办和民政局,已书面的形式写信,并且在网上信箱给省长们,市长们还有民政局的人,以上网写信的形式,都没有人管我们,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战友你给我打个电话吧  
  回复第50楼(作者:@wushun55555 于
13:49)  战友你给我打个电话吧  [消息来自掌中天涯]  ==========  祝你一切都好,要去适应社会。自谋职业也好,有手有脚努力奋斗  
  我是湖北省汉川市人,你们昨天发的那个实名制举报优先办理的文章,我已经看过了,非常好,我是2011年5月转业的,服役满12年,现在转业已经2年,现在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和民政局强行要求我们拿3万元买断,中央已经颁布了《退役士官安置条例》,其中有一条就是要服役满12年的要给予安置工作,他们不就是说汉川市政府决定的,没有工作,拿3万元走人。像我们这样的要求拿钱买断走人的还有60多个,这是民政局的副局长说的,我们就是不拿钱买断,多次到民政局和市政府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财,要求我们买断,现在汉川市政府已经派人监听了我们的电话,不让我们正常的上访,请你们新闻媒体人帮我们调查一下,我们万分感谢!
  号,汉川市政府还让汉川市公安局的国安大队的人监听我的电话,不让我们正常的举报,正常的投诉,锁定我的IP地址,不让我在网上给省长们写信,1月10号,我看了人民日报社的头版刊登了,实名制举报优先办理的文章,就打12388的举报电话打不通,多次拨打都提示不能拨打,打移动公司的电话,移动公司说不是他们的问题,换个电话又可以打通12388的电话,天下难道真的没有公理了吗?
  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
  @wushun55555 51楼   回复第50楼(作者:
@wushun55555
13:49)  战友你给我打个电话吧  [消息来自掌中天涯]  ==========  祝你一切都好,要去适应社会。自谋职业也好,有手有脚努力奋斗  -----------------------------  这位兄弟,你是部队转业的吧,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安置的好,有个好单位,当然这样说,我现在待业在家里快2年,政府对我们 不管不问,请你换位思考一下,换成你,你也不会干的。
  我们只是要求政府按照中央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来安置工作,是合理合法的要求,没有提非分的要求。这个是我们的正当权利。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我们多次以写信给省长和市长,还有省信访办和民政局,已书面的形式写信,并且在网上信箱给省长们,市长们还有民政局的人,以上网写信的形式,都没有人管我们,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湖北省汉川市政府一手遮天,他们不让我们 正常的上诉,正常的要求,希望网友们都能帮我顶起来。
  @wangdawei1981 58楼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  共党骗死人不犯法,谁叫你去当兵,
  还是相信自己稳
  湖北省汉川市的做法真是太一手遮天了,你可以上诉,上访呀
  湖北省汉川市的做法真是太一手遮天了,你可以上诉,上访呀  上诉没用,哪个理,这社会还是相信自己。
  湖北省汉川市的做法真是太一手遮天了,你可以上诉,上访呀  上诉没用,哪个理,这社会还是相信自己。
  湖北省汉川市的做法真是太一手遮天了,你可以上诉,上访呀  上诉没用,哪个理,这社会还是相信自己。
  谢谢上面的网友们的支持
  对党的十八大新当选的领导集体,我们充满无比信任;对于即将开始的两会,我们也抱有无限希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党和政府会给我们做主,我们相信头顶还有青天,我们的苦楚、我们的祈求会有沉冤昭血的一天。
  对党的十八大新当选的领导集体,我们充满无比信任;对于即将开始的两会,我们也抱有无限希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党和政府会给我们做主,我们相信头顶还有青天,我们的苦楚、我们的祈求会有沉冤昭血的一天。
  支持十八大,更加支持你们为国家付出这些老战士,希望你们能妥善安置,皆大欢喜~~
  支持十八大,更加支持你们为国家付出这些老战士,希望你们能妥善安置,皆大欢喜~~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支持十八大,更加支持你们为国家付出这些老战士,希望你们能妥善安置,皆大欢喜~~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支持十八大,更加支持你们为国家付出这些老战士,希望你们能妥善安置,皆大欢喜~~
  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
  顶··~
  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发函给温州的公安局,要他们到我老婆的打工单位去威胁她,不让她上网上正常的上访,和写维权的文章,说如果你在写文章和发表个人的上访言论,就把你抓起来,这还有天理吗?我们连正常的上诉都不可以吗?连一个讲真话的机会都没有吗?
  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发函给温州的公安局,要他们到我老婆的打工单位去威胁她,不让她上网上正常的上访,和写维权的文章,说如果你在写文章和发表个人的上访言论,就把你抓起来,这还有天理吗?我们连正常的上诉都不可以吗?连一个讲真话的机会都没有吗?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由此可见,汉川作为一个县级市,只有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省人大、省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的义务,没有自己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何况汉川民政局居然拿出了与中央政策完全相抵触、相违背的“土政策”来。如果汉川政府的“土政策”有施行的必要的话,那置中央安置政策于何地?那汉川市还属于中国的序列吗?汉川政府还是不是由中央政府、湖北省、孝感市下辖的一级政府机构?汉川所谓的“一刀切”政策,是否有报省人大及常务委员会批复呢?或是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常务委员会的“特别授权”?如果没有的话,那在汉川政府眼中还有上级吗?
  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
  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
  在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士官转业安置是参照199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执行的,其中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服役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我们并且是拿到省民政厅发给的转业安置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的。就这个问题,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由政府安排工作之列。
  在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士官转业安置是参照199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执行的,其中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服役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我们并且是拿到省民政厅发给的转业安置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的。就这个问题,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由政府安排工作之列。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那么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那么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
  @雨季深蓝 38楼
19:55:00  军人不容易 12年的时间 退伍却没有保障。这社会 这风气 没天理啊 加油楼主 顶  -----------------------------  谢谢这位网友的支持。
  号,汉川市政府还让汉川市公安局的国安大队的人监听我的电话,不让我们正常的举报,正常的投诉,锁定我的IP地址,不让我在网上给省长们写信,1月10号,我看了人民日报社的头版刊登了,实名制举报优先办理的文章,就打12388的举报电话打不通,多次拨打都提示不能拨打,打移动公司的电话,移动公司说不是他们的问题,换个电话又可以打通12388的电话,天下难道真的没有公理了吗?
  广大的网友们,你们可以看看国家颁布的政策,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就是湖北省汉川市市政府和民政局的人搞的,就是要求我们一刀切,不给我们安置工作,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还有天理吗?我们把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难道就应该得到这样的下场吗?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发函给温州的公安局,要他们到我老婆的打工单位去威胁她,不让她上网上正常的上访,和写维权的文章,说如果你在写文章和发表个人的上访言论,就把你抓起来,这还有天理吗?我们连正常的上诉都不可以吗?连一个讲真话的机会都没有吗?
  建议尽快修改安置条例,军人服务国家理应受到尊重,退役要妥善安置,不给工作就给票子,不能寒了军人心  
  现在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采取的是安置的2套:“土政策”,1是:父母有单位的,安置在父母所在单位;有关系的安置在事业编制的单位。2是:父母亲都没有单位的,也没有靠山的,就勒令必须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曾令刚局长明确的回复说:“2001年到2011年有134人已经安置,这些人都是有关系的关系户和父母亲有单位的可以直接分在父母所在单位,不管他们是在部队服役2年,或者是5年,都可以安置在事业单位”,我们四人只能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难道我们这些农民的儿子,把最美好的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就是要回家当农民的下场吗?农民的儿子永远做农民吗?
  @我来随便逛逛街 92楼
13:44:00  建议尽快修改安置条例,军人服务国家理应受到尊重,退役要妥善安置,不给工作就给票子,不能寒了军人心  -----------------------------  谢谢这位兄弟的支持,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我们多次以写信和网上信箱给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和副省长张岱梨(专门管民政的)和湖北省民政厅谢厅长,还有汉川市市长翁晔,市委书记刘有年,反映情况,他们都把我们的问题层层转播,由湖北省信访办转到孝感市,在转到汉川市人民政府,最后还是转到了汉川市民政局,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我们投诉无门,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现在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采取的是汉川安置的2套:“土政策”,1是:父母有单位的,安置在父母所在单位;有关系的安置在事业编制的单位。2是:父母亲都没有单位的,也没有靠山的,就勒令必须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曾令刚局长明确的说:“2001年到2011年有134人已经安置,这些人都是有关系的关系户和父母亲有单位的可以直接分在父母所在单位,不管他们是在部队服役2年,或者是5年,都可以安置在事业单位”,我们四人只能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难道我们这些农民的儿子,把最美好的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就是要回家当农民的下场吗?农民的儿子永远做农民吗?
  我们多次以写信和网上信箱给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和副省长张岱梨(专门管民政的)和湖北省民政厅谢厅长,还有汉川市市长翁晔,市委书记刘有年,反映情况,他们都把我们的问题层层转播,由湖北省信访办转到孝感市,在转到汉川市人民政府,最后还是转到了汉川市民政局,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我们投诉无门,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置,汉川周边的好多城镇都安置好了转业士官,如孝感的孝昌,广水,云梦,安陆应城,荆门,仙桃,等地都安置了转业军人,为什么汉川不执行省政府的政策,自己制定“一刀切"的政策,采取自谋职业的方式。
  汉川市政府和民政局不执行中央的安置政策?  根据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国发〔1999〕27号发布第四条: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一)服现役满10年的;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政府义务安置工作之列。汉川市民政局采取对我们转业安置事情,百般推诿,强调安置困难,需要时间和条件,就是不予安置;汉川市政府居然剑走偏锋,借新政策出台之机,寻找推诿的理由,说国家新的安置政策出台,湖北省会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现在省里的细则还没有下发到汉川来,我们汉川民政局也不好执行安置政策。让我们都等着细则、等细则。从2011年底到日我们无数次地询问,民政局都是以类似的答复搪塞我们,并且还百般不耐烦。
  .《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置,这个政策到了汉川就变成了必须自谋职业即货币安置政策呢?  根据《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自谋职业是在本人自愿并且书面申请的前提下,采取的一种辅助安置,(一)待安置期间本人向入伍地安置工作机构提出自谋职业的书面申请;(二)安置工作机构审查,经民政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011年8月份湖北省汉川民政局安置办通知我们当年转业的几名士官,去办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3万元买断,与我们彻底撇清关系。汉川民政局的这一做法,遭到了我们坚决的反对。自谋职业是由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才可以施行的一种辅助安置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自谋职业强加于转业军人头上。为什么汉川非要强制性要求办理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补助金3万元,还要签订不合理的协议,与我们彻底撇清关系。现在汉川周边的好多城镇如孝昌,云梦,安陆,应城,荆门,仙桃,天门等都安置好了转业士官,为什么汉川不执行省政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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