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子能直接办理不动产证的费用吗?

北京7月起买新房可自办房本&房屋赠与无需公证
&&&&来源:&&&&
&&&&&&字号
原标题:北京7月起买新房可自办房本 房屋赠与无需公证
  去年11月5日,市民前往海淀房管局房屋登记中心给房产证加密码。《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7月1日起实施,买新房可自办房产证。实习生 王飞 摄
  新京报讯 交给开发商数百元的房产证代办费,苦等数年房产证才拿到手,购房人将告别这样的境遇。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购房人购买预售的新房,可以单方自行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代办房产证一两年才能拿到
  “我交钱买了新房,却要等上一两年才能从开发商手里拿到房产证。”不少购房人都有这样的苦恼。
  据了解,过去购房时,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人交纳数百元的代办费,由其代办房产证。而往往时间会设定在收房后的一年内,大多数开发商会拖到期限的最后才办下房产证,购房人干着急也没用。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是因为新建商品房按规定应当由开发商先办理初始登记,也就是办理大产权。然后再由开发商统一为购房人办理每户的房产证。由于开发商办分户产权证一般是分批进行,这就造成有些购房人买房后等上好几年才能拿到房产证。
  由于购房人较多,开发商均是分批申请办理。而且由于办理登记需买卖双方共同申请,也就是开发商和购房人一同办理,如果开发商不配合,购房人无法单独申请办理房产证。
  住建委网站公示房屋信息后即可开始办理
  新的《规范》规定,开发商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后,应当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备案手续,并将其申请书、营业执照、委托书、购房人名单、房号清单等申请材料事先一次性提交给登记部门备案。
  这样的话,购房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件、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即可随时自行办理房产证。但房屋地址、面积和价款有变化的,还应当提交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
  今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经适房、限价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只要是新建并且进行预售的房屋,购房人都可以这样办理房产证。
  购房人何时可办房产证?这位负责人说,今后,开发商在完成房屋的初始登记后,市住建委网站上会公示该开发商的名称、房屋坐落、房屋用途、房屋面积以及登记时间。购房人看到公示后,就可自行前往办理房产证。
  【亮点】1 房屋赠与
  赠与双方到场无需公证
  过去,假如父亲想将名下一套房屋赠与自己的儿子,过户前必须先去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此次修订后的《规范》中,取消了赠与合同必须公证的要求。
  “房屋赠与属于赠与方和受赠方共同申请办理的事项,在双方提交赠与合同且本人到场的情况下,登记部门有能力审查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因此无需要求办理公证。”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如赠与方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书必须公证,避免假冒产权人将房屋赠与他人;受赠方不能到场,其委托书无需公证。
  没有购房资格可否获赠房屋?
  该负责人表示,按现行限购政策,受赠方须具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赠与房产办理产权过户前,应先核验受赠人的购房资格,核验通过后,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获赠房屋将计入受赠人家庭的房屋拥有套数内。
  需要指出的是,同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赠与房产,因家庭房屋总数没有增加,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受赠房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赠与房屋时,赠与协议中明确指定将房屋赠与夫或妻一方,这样该房屋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离婚时对方也不能要求分割;如果未明确指定,则该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减少法律纠纷,建议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写明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本人还是受赠人及其配偶。
  此外,共有房产赠与他人需夫妻双方同意。
  【亮点】2 维修资金收据
  办房本不用维修资金收据
  新《规范》中,还取消了预售商品住宅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时要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据的规定。也就是说,购房人办理房产证时,不再需要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据。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足额收取,新《规范》规定开发商在办理商品住宅的“大产权”时,不再区分是否是预售项目,全部都要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讫证明。即开发商在办理“大产权”时,维修资金就必须要按整栋楼交齐。
  这位负责人称,因为办理“大产权”是在业主办理房产证之前,在保证整栋楼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情况下,没必要在办理房产证时再收取专项维修资金收据。
  【亮点】3 房改房补证
  房改房补证不必单位证明
  新《规范》中,还取消了房改房遗失补证需售房单位出证明的规定。
  按照北京之前的规定,房产证遗失的,产权人在登报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但房改房的房本如果遗失,需原售房单位出具已领证的说明后才能补发。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的背景是,由于房改房房产证都是由单位代为办理,一些单位在售房时与职工有特殊约定,为防止职工擅自将房屋上市交易,职工的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统一保管,以此约束职工。
  该负责人说,由于遗失补证并非房屋上市交易,不会发生新的登记行为;再者房改工作在北京已经进行了20几年,原来的售房单位有的重组、改制,有的已经不存在甚至已破产,如果再找原单位开证明,确实非常困难,而且也无必要。因此新《规范》中取消了这一规定,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群众。
  ■ 追访
  新规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无关
  去年,国家明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而房屋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北京修订房屋登记规范,是否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规范》只是对此前版本的修订,主要体现在技术操作层面,不涉及管理体制。这次修订主要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出发点在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防范交易风险,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登记机构本身的行为。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坚决服从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待相关工作方案出台后,再按新的要求执行。
  此外,对于此次修订稿与限购政策的关系,这位负责人称,目前北京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对购房人资格有一定要求。修订稿仅就房屋登记的一般性要求做了规定,涉及限购内容的,由于有专门规定,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马力
  (新京报)
(责编:尹晶晶、唐k)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客服:96617
送儿子300万房产后悔了 赠与房产可要回吗?
[提要] 赠与房产应该是关系非常好了,尤其在血浓于水的父子之间。然而,因为孩子不孝,父母不想把房子给他了怎么办?董先生夫妇最近就遇到这样的问题。
  赠与房产应该是关系非常好了,尤其在血浓于水的父子之间。然而,因为孩子不孝,父母不想把房子给他了怎么办?董先生夫妇最近就遇到这样的问题。
  案例回顾:
  300万给儿子买房 要回时竟然称是自己压岁钱买的
  2007年,在儿子小董20岁出头的时候,,董先生夫妇拿了300多万,给儿子买房。当时他们以小董的名义跟房产公司签约,1年后,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了儿子小董名下,他顺利拿到了房屋产权证。
  虽然给儿子买了房,产权登记在他名下,但是董先生称,儿子曾出具说明,明确这套房子是父母的。不过,之后双方关系恶化,小董则口风一转,坚称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理应属于自己。
  房子本来就是买给儿子的,董先生夫妇也没打算要回来。不过,有了房子后,儿子经常不回家,他们也联系不上儿子。小董的态度,让董先生夫妇寒了心。于是,从2013年开始,3年间连续跟儿子打了几次官司。
  对于父母再一次的起诉,小董辩称,父母想要撤销购房款的赠与,但已经超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而购房款是自己从小到大的压岁钱、零花钱等,一直寄存在父母那里,由他们代为保管和理财增值。
  归还房子后父母再给100多万 儿子竟还要上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小董称购房款是自己的压岁钱,但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董先生夫妇出资给儿子买房,应当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在双方协商解决纠纷过程中,小董言语出格,有悖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对父母身心造成伤害。法院判决,小董败诉,偿还父母300多万的购房款。
  一审判决下来后,小董曾跟父母达成和解协议。在和解协议中,董先生夫妇同意拿500多万回购小董的房子。也就是说,除去小董需要归还的300多万购房款,父母还要给小董100多万元,但房子得过户到董先生夫妇名下。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没想到小董并没有履行和解协议,而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双方为了这套价值不菲的房子,闹了3年,家庭关系极度恶化,法院支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小董的上诉。
  赠与出去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虽然案例已经讲完了,小董最后还是要归还房子给父母,但是还是让大家觉得很可惜。毕竟父母要的不是房子,而是孩子的孝顺。当然,购房指南今天也不是来给大家讲亲情故事的,而是来普及下法律知识,赠与出去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律师答疑: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确认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为新的产权人,则以前的赠与关系已经注销,赠与的房屋不能收回。另外本案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还另有规定,具体可以通过两个部分来解释。
  问题一:赠与出去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问题二,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撤销赠与吗?
  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其中,关于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这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
  但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任意撤销的例外情况:&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问题三:案例中董先生夫妇的情况,属于哪种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董先生夫妇的情况,因小董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已具备法定事由,属于法定撤销。
  这种情况下,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视为赠与,如果要回,需要符合以下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问题四:还有哪些情况可以要回房产?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责任编辑 周鑫)
  赠与房产应该是关系非常好了,尤其在血浓于水的父子之间。然而,因为孩子不孝,父母不想把房子给他了怎么办?董先生夫妇最近就遇到这样的问题。
  案例回顾:
  300万给儿子买房 要回时竟然称是自己压岁钱买的
  2007年,在儿子小董20岁出头的时候,,董先生夫妇拿了300多万,给儿子买房。当时他们以小董的名义跟房产公司签约,1年后,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了儿子小董名下,他顺利拿到了房屋产权证。
  虽然给儿子买了房,产权登记在他名下,但是董先生称,儿子曾出具说明,明确这套房子是父母的。不过,之后双方关系恶化,小董则口风一转,坚称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理应属于自己。
  房子本来就是买给儿子的,董先生夫妇也没打算要回来。不过,有了房子后,儿子经常不回家,他们也联系不上儿子。小董的态度,让董先生夫妇寒了心。于是,从2013年开始,3年间连续跟儿子打了几次官司。
  对于父母再一次的起诉,小董辩称,父母想要撤销购房款的赠与,但已经超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而购房款是自己从小到大的压岁钱、零花钱等,一直寄存在父母那里,由他们代为保管和理财增值。
  归还房子后父母再给100多万 儿子竟还要上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小董称购房款是自己的压岁钱,但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董先生夫妇出资给儿子买房,应当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在双方协商解决纠纷过程中,小董言语出格,有悖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对父母身心造成伤害。法院判决,小董败诉,偿还父母300多万的购房款。
  一审判决下来后,小董曾跟父母达成和解协议。在和解协议中,董先生夫妇同意拿500多万回购小董的房子。也就是说,除去小董需要归还的300多万购房款,父母还要给小董100多万元,但房子得过户到董先生夫妇名下。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没想到小董并没有履行和解协议,而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双方为了这套价值不菲的房子,闹了3年,家庭关系极度恶化,法院支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小董的上诉。
  赠与出去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虽然案例已经讲完了,小董最后还是要归还房子给父母,但是还是让大家觉得很可惜。毕竟父母要的不是房子,而是孩子的孝顺。当然,购房指南今天也不是来给大家讲亲情故事的,而是来普及下法律知识,赠与出去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律师答疑: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确认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为新的产权人,则以前的赠与关系已经注销,赠与的房屋不能收回。另外本案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还另有规定,具体可以通过两个部分来解释。
  问题一:赠与出去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问题二,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撤销赠与吗?
  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其中,关于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这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
  但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任意撤销的例外情况:&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问题三:案例中董先生夫妇的情况,属于哪种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董先生夫妇的情况,因小董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已具备法定事由,属于法定撤销。
  这种情况下,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视为赠与,如果要回,需要符合以下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问题四:还有哪些情况可以要回房产?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责任编辑 周鑫)
购房网独家神秘特惠价
现有优惠基础额外9.9折
购房补贴600元/套
购房补贴2000元/套
购房补贴5000元/套
购房补贴2000元/套
5000抵1万元房款
超低首付3.2万起
房地产新闻
网友评分: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72小时热点排行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吉ICP备号-2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互联网登记备案许可证号(吉新出网备字96号)
版权所有:吉林省容大购房网有限公司 维护制作:购房网
友情链接联系QQ: (PR&5) 客服热线:96617()赠予的房产没过户 父亲去世,儿子能得到房产吗?|公证|公证书_凤凰资讯
赠予的房产没过户 父亲去世,儿子能得到房产吗?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王全和刘显碧是再婚夫妻,婚后没子女。五年前,夫妻俩把共有的一套房子无偿赠予王全与前妻的儿子王宇安,办了赠予公证。随后,王宇安搬进那套房子居住,但一直没办产权过户。今年年初,90岁的王全生病去世。办完后世,王宇安要91岁的继母协助到房交所办理过户,继母拒绝。王宇安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予有效并办过户手续。继母认为既然房子还没过户,赠予就还没完成,她本身有50%产权,另50%由她和王宇安共同继承,王宇安只有25%产权。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宇安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赠予的房产没过户 父亲去世,儿子能得到房产吗?王全和刘显碧是再婚夫妻,婚后没子女。五年前,夫妻俩把共有的一套房子无偿赠予王全与前妻的儿子王宇安,办了赠予公证。随后,王宇安搬进那套房子居住,但一直没办产权过户。今年年初,90岁的王全生病去世。办完后世,王宇安要91岁的继母协助到房交所办理过户,继母拒绝。王宇安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予有效并办过户手续。继母认为既然房子还没过户,赠予就还没完成,她本身有50%产权,另50%由她和王宇安共同继承,王宇安只有25%产权。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宇安的诉讼请求。赢了官司,王宇安拿着法院判决到房交所申请过户,又遇到了麻烦。工作人员告知他,只有赠予公证书和判决还不行。产权没过户之前,赠予人死亡,出现了赠与和继承两重关系。就继承而言,刘显碧有75%的份额,她必须将其中25%做放弃继承公证,另50%重新做赠与公证,这样,王宇安才办得了过户。刘显碧已91岁高龄,没有其他子女。她不配合办过户,并不是为了争房产,而是对王宇安心存不满,希望儿子常在身边照顾。经过做双方工作,最终她配合办了手续。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何佩君律师:《合同法》规定,赠予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赠予人在赠予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予。但经过公证的赠予,不能撤销。房屋在未过户到王宇安名下之前,他只有合同债权,未取得物权,债权成为物权需要履行合同,办理过户。赠予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有义务履行合同。所以,受赠人可以以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现实生活中,不少人认为,赠予房产只要办了公证就行,老人还在世就去过户,不符合传统道德习俗。但等老人过世,除了赠予关系,还会发生继承关系,这样就把多个法律关系搅在一起,把事情搞复杂了,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纷争,建议赠予房产在办理公证后,及时过户。更多法律问题可咨询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佩君,电话。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04/13 08:36
04/13 08:36
04/13 08:38
04/13 08:37
04/13 08:37
04/13 15:44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8
04/13 09:21
04/13 10:23
04/13 08:14
04/13 08:48
04/13 08:48
04/13 08:14
04/13 10:30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22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9:21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1443918
播放数:1867777
播放数:497040
播放数:5808920
48小时点击排行11种不能办产权证的房子 你可千万别买!_房产_房产_青网
11种不能办产权证的房子 你可千万别买!
有很多网友购买五证齐全的房子但是产权证拖了很久才拿到。房产证不能马上拿到,这在很多新房中很常见,房企从启动到竣工,建设周期都较长,在商品房刚推出时,国家为了鼓励房地产健康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包括预售证的推出,由于商品房在建设时需要大量资金,为了保证资金回笼,在房子未建成时,开发商就可以进行预售。
&&而房产证不能马上办下来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开发商用现在的项目办理*押贷款,用来开发新的项目工程,项目的产权在银行那里用作*押,在开发商还清贷款、撤销*押以前,房产登记部门是不会办产权证的。
&&二是在房子建好后,开发商还没有拿到房屋竣工的验收报告,这意味着房屋质量还没有经过房管部门的审核,也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
&&像开头的青岛朋友那样,每年都有买房人声讨开发商&入住房子多年为何迟迟不发房产证?&的事件发生,小小的一个房产证到底有多大的影响,让购房人如此不安?要知道,没有房产证的话,你买的房子处于一个产权不确定的状态,将无法享受以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继承、出租*押贷款等活动
&&我国对于物权采用的是登记公示制度,必须经过合法登记才能依法享受该物的所有权,就购房活动来说,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才真正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赠与、继承等活动,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这类房子无法申请*押贷款,房屋只是一个住所,它的变现、资金周转的能力都被&封印&了。
&&对于房主人来说,如果把房子租出去,租客可以以房子没有合法产权为由,不交房租,法律也大多会站在租客这一边,房东是有苦说不出。
&&2、房屋产权被开发商*押在银行,购房人可能会钱房两空
&&正如上面说的那样,一些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将已有项目的产权*押给银行,申请到的贷款用来开发新项目,一旦开发商不能按时还款,别说办房产证了,连房子也有可能会被银行拍卖用来还开放商的欠款。
&&3、房屋被征地、拆迁时,买房人无法获得补偿款
&&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实质上还是开发商的,如果遇到房子或所在土地被国家征用,购房人无法获得补偿款。
&&4、房子被开发商一房两卖,购房人维权难
&&还有一种情况是,开放商跟你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还办理了产权证,写着别人的名字,你能把钱要回来就不错了,接下来复杂的取证、维权过程让人身心疲惫。
&&看了这么多影响,房产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遇到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情况时,该怎么维权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房产证的多久能办下来,具体要看购房合同中的规定,在发现开发商没能在规定期限内办证时,购房人、开发商双方要协商,弄清楚不能按时办证的原因,给出解决办法。如果分歧较大,购房人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着明确规定,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购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这印证了以合同规定为准的原则。
&&总结起来就是,开发商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分三种情况:
&&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先看合同规定,没有规定的,房子还没建成的在房子交给你那天起90天内办好产权证;房子已经建成的,从签订合同那天算起90天内办好产权证。
&&需要注意的是,有11种房子没法办房产证: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2、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
&&4、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5、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6、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押的。
&&7、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8、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制交易的。
&&9、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税费的房子。
&&10、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
&&11、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
&&目前楼市政策收紧,一些开发商在融资上难免会出现问题,在办证效率上会更显拖沓,建议购房人选择实力较强的大品牌开发商,避免因开发商一方原因造成钱房两空。
责任编辑:刘静静
&&&Power&Media& 鲁ICP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不动产证办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