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给情人买房子 分手和情人一起住,房产证是情妇的名字,分手我朋友提出房子兩人共享可以吗?

丈夫送给情人房子我能要回吗?妻子靠法律夺回房屋 | 北晚新视觉
丈夫送给情人房子我能要回吗?妻子靠法律夺回房屋
刘成与赵敏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公司维持生计。经过两人多年的努力,公司慢慢发展壮大,收益越来越好。随着公司经营步入正轨,夫妻俩经过商量,决定由刘成负责管理公司,赵敏待在家中照顾孩子和老人。此后,赵敏就做起了家庭主妇,不再过问公司事务,刘成则以工作忙为由,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但赵敏很信任丈夫,所以夫妻一直很和睦。
在2010年刘成参加一次商务会议时,遇到了张女士。张女士独特的商业思维、漂亮的外表和优雅的谈吐都深深地吸引着刘成。很快,二人便发展成为情人关系。2011年,刘成背着赵敏购买了一套两居室,作为自己与情人张女士的生活居所。之后,刘成为表达自己对张女士的真心,将房屋赠与张女士,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对于丈夫在外与其他女人同居的事情,赵敏一直不知晓。直到2013年,赵敏的朋友告诉她,刘成其他地方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总跟一个年轻女子在那里出入。赵敏虽然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出轨,但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于是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询,但房管局拒绝了她的请求。
无奈之下,赵敏找到了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李松,希望李律师能够帮助她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通过信息公开程序 查明事实
李松律师认为,由于目前赵敏所述都是她的猜想,所以首先应当查明房屋的真实情况。由于赵敏向房管部门提出查询申请被拒绝,李律师建议她通过信息公开程序,获得相关信息。
“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相关政府部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应当公开或者依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应当公开的信息的制度。
于是赵敏接受李律师的建议,通过信息公开程序,查询到刘成在2011年确实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在2012年5月该房屋以买卖的形式,过户到一名姓张女子的名下。
赵敏很肯定自己不认识张女士。为了弄清楚事实,李松律师建议赵敏向刘成摊牌,弄清双方的关系。刘成看到房屋信息记录后,知道再也无法隐瞒,就向赵敏坦言张女士是自己的情人,他已经将该房屋赠与对方。
李松律师代表赵敏与张女士协商多次未果,建议赵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起诉刘成与赵敏,要求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由张女士返还房屋。
丈夫收入属夫妻共有 不能私自处分
在庭审过程中,刘成坚持自己是将房屋出售给了张女士。“而且我妻子一直在家中当家庭主妇,家里的收入都是我一个人挣的,我对自己创造的收入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利。我购买的房产也属于自己的财产,可以任意处分,与赵敏无关。”
李松律师就此提出异议,认为刘成于2011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无权私自处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虽然赵敏一直在家中担任家庭主妇,但刘成与赵敏之间并无财产分配的相关约定,因此刘成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张女士声称对此并不知情,但并不影响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另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刘成在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大处分时,应当征得赵敏的同意。而刘成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售给张女士,显然侵犯了赵敏的财产权益。
短信物业等证明是情人 非善意第三人
庭审中,张女士并不承认自己与刘成是情人关系,声称她属于善意第三人。“这房子就登记在刘成一人的名下,我买房时,并不知道还有房屋共有人。而且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无任何胁迫、欺诈等情形,应当合法有效。我也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房款,有刘成为我出具的收到房款150万元的收条,况且房屋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张女士认为,依据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赵敏无权要求她归还房屋,只能向刘成追偿。
就张女士的说法,李松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刘成承认自己与张女士系情人关系的录音;刘成记载给张女士购买贵重物品、赠房等事实的日记;刘成与张女士以夫妻相称的短信照片等,用于证明二人系情人关系。
李松律师还向法院申请,到刘成与张女士所住小区的物业公司调取了双方签订完买卖合同后,刘成仍然到物业公司交付房屋暖气费、水电费的相关单据,证明他在房屋过户后一直为张女士缴纳房屋相关费用的事实,从而间接证明两人之间系情人、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的事实。
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购房协议无效
在法庭上,李松律师要求张女士提供相应的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其付款的真实性,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张女士声称房款是她向朋友借的,然后向刘成支付了现金,但她未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
另外李松律师提出疑议: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该房屋市场价值已达300余万元,刘成以低于市场价一倍的价格将房屋出卖给张女士,本身就违反常理。张女士说给了150万元购房款,却未提交转账凭据,这么大一笔款项不可能是现金支付。故此,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应当无效。
而张女士与刘成同居多年,明确知道赵敏的存在,她在明知赵敏不会同意赠与行为的情况下,仍接受刘成赠与的房产,双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并侵害了赵敏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张女士与刘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松律师的意见,认定刘成与张女士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双方基于上述赠与行为所签订的协议无效。最终法院支持了赵敏的全部诉求。
李松律师说,实践中很多被侵权人由于没有相关证据,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了利害关系人到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权利。此案中,赵敏通过信息公开制度,调取了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材料,从而能够进一步维权。
在此李律师提醒大家,随着社会交流越来越频繁,“第三者”威胁婚姻家庭的现象也日益增多。“第三者”的介入不仅危害夫妻感情,往往还会侵害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一般赠与情人的赠与行为,以及将财产全部给情人的遗嘱行为,都会因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协房地产法律委员会委员,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李松于2008年创立李松房地产律师团队,该团队发展至今已拥有多名颇具房地产法律处理经验的执业律师,系国内较早建立的、只专注于房地产领域的精英律师团队。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林靖 文 并/图
在2010年刘成参加一次商务会议时,遇到了张女士。张女士独特的商业思维、漂亮的外表和优雅的谈吐都深深地吸引着刘成。很快,二人便发展成为情人关系。2011年,刘成背着赵敏购买了一套两居室,作为自己与情人张女士的生活居所。之后,刘成为表达自己对张女士的真心,将房屋赠与张女士,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对于丈夫在外与其他女人同居的事情,赵敏一直不知晓。直到2013年,赵敏的朋友告诉她,刘成其他地方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总跟一个年轻女子在那里出入。赵敏虽然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出轨,但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于是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询,但房管局拒绝了她的请求。
无奈之下,赵敏找到了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李松,希望李律师能够帮助她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通过信息公开程序 查明事实
李松律师认为,由于目前赵敏所述都是她的猜想,所以首先应当查明房屋的真实情况。由于赵敏向房管部门提出查询申请被拒绝,李律师建议她通过信息公开程序,获得相关信息。
“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相关政府部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应当公开或者依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应当公开的信息的制度。
于是赵敏接受李律师的建议,通过信息公开程序,查询到刘成在2011年确实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在2012年5月该房屋以买卖的形式,过户到一名姓张女子的名下。
赵敏很肯定自己不认识张女士。为了弄清楚事实,李松律师建议赵敏向刘成摊牌,弄清双方的关系。刘成看到房屋信息记录后,知道再也无法隐瞒,就向赵敏坦言张女士是自己的情人,他已经将该房屋赠与对方。
李松律师代表赵敏与张女士协商多次未果,建议赵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起诉刘成与赵敏,要求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由张女士返还房屋。
丈夫收入属夫妻共有 不能私自处分
在庭审过程中,刘成坚持自己是将房屋出售给了张女士。“而且我妻子一直在家中当家庭主妇,家里的收入都是我一个人挣的,我对自己创造的收入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利。我购买的房产也属于自己的财产,可以任意处分,与赵敏无关。”
李松律师就此提出异议,认为刘成于2011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无权私自处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虽然赵敏一直在家中担任家庭主妇,但刘成与赵敏之间并无财产分配的相关约定,因此刘成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张女士声称对此并不知情,但并不影响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另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刘成在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大处分时,应当征得赵敏的同意。而刘成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售给张女士,显然侵犯了赵敏的财产权益。
短信物业等证明是情人 非善意第三人
庭审中,张女士并不承认自己与刘成是情人关系,声称她属于善意第三人。“这房子就登记在刘成一人的名下,我买房时,并不知道还有房屋共有人。而且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无任何胁迫、欺诈等情形,应当合法有效。我也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房款,有刘成为我出具的收到房款150万元的收条,况且房屋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张女士认为,依据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赵敏无权要求她归还房屋,只能向刘成追偿。
就张女士的说法,李松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刘成承认自己与张女士系情人关系的录音;刘成记载给张女士购买贵重物品、赠房等事实的日记;刘成与张女士以夫妻相称的短信照片等,用于证明二人系情人关系。
李松律师还向法院申请,到刘成与张女士所住小区的物业公司调取了双方签订完买卖合同后,刘成仍然到物业公司交付房屋暖气费、水电费的相关单据,证明他在房屋过户后一直为张女士缴纳房屋相关费用的事实,从而间接证明两人之间系情人、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的事实。
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购房协议无效
在法庭上,李松律师要求张女士提供相应的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其付款的真实性,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张女士声称房款是她向朋友借的,然后向刘成支付了现金,但她未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
另外李松律师提出疑议: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该房屋市场价值已达300余万元,刘成以低于市场价一倍的价格将房屋出卖给张女士,本身就违反常理。张女士说给了150万元购房款,却未提交转账凭据,这么大一笔款项不可能是现金支付。故此,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应当无效。
而张女士与刘成同居多年,明确知道赵敏的存在,她在明知赵敏不会同意赠与行为的情况下,仍接受刘成赠与的房产,双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并侵害了赵敏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张女士与刘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松律师的意见,认定刘成与张女士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双方基于上述赠与行为所签订的协议无效。最终法院支持了赵敏的全部诉求。
李松律师说,实践中很多被侵权人由于没有相关证据,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了利害关系人到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权利。此案中,赵敏通过信息公开制度,调取了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材料,从而能够进一步维权。
在此李律师提醒大家,随着社会交流越来越频繁,“第三者”威胁婚姻家庭的现象也日益增多。“第三者”的介入不仅危害夫妻感情,往往还会侵害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一般赠与情人的赠与行为,以及将财产全部给情人的遗嘱行为,都会因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协房地产法律委员会委员,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李松于2008年创立李松房地产律师团队,该团队发展至今已拥有多名颇具房地产法律处理经验的执业律师,系国内较早建立的、只专注于房地产领域的精英律师团队。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林靖 文 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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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号公安机关备案号:09我做情妇,我的女儿不能做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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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儿失去尊严
&日,敬容芳出生于四川苍溪县城一个工人家庭,家中日子一直过得清贫,兄弟姐妹四人,她排老大。
1983年,她初中毕业,为了补贴家用,便辍学在县城一家餐厅做服务员。
&1988年5月份,20岁的敬容芳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只见过三次面的镇供销社售货员杨树高走进了婚姻的礼堂。1989年,敬容芳生下一个女婴,丈夫杨树高见到生的是个女孩后,觉得自己续香火无望,看了看床上的妻子和褓袱中的女儿,兴趣索然地走开,从此不闻不问。脸色苍白的敬容芳为丈夫的无情蒙在被子里痛哭。更糟糕的是,产后从娘家回来,敬容芳发现丈夫完全变了,一天难得看到他的人影,成天都泡在牌桌上,还与其单位的一个女同事打得火热。敬容芳默默忍受着,把全部精力和爱都注入到女儿身上,女儿成了她希望和寄托。
&5岁的女儿杨秀美读幼儿园了,为了把女儿培养成才,敬蓉芳一面辛苦地摆地摊挣钱贴补家用,一边对女儿严格要求,而女儿从小就象她小时候一样很懂得妈妈的心事,从不乱花钱。1995年,敬容芳把女儿送进了小学校园。女儿读书非常努力,优秀的成绩让敬容芳很是欣慰。
&日,对丈夫彻底失望的她决心南下广东打工,把女儿托付给母亲后,她便背着行囊来到了广东中山市,进了一家叫凯达的电子厂。
凯达电子厂规模不大,约500多名员工,厂里的主管叫吴强,中山本地人,31岁。他整天喜欢往女员工堆里钻,嘻嘻哈哈的和女员工说笑话,很会活跃气氛。俊秀的敬容芳到来后,牢牢地吸引住了吴强的目光,他有事没事就往敬容芳处跑。
敬容芳性格本来就比较内向,再加上每月才400来元的工资,内心很压抑。由于她手脚勤快,吴强常当着许多人的面夸奖她,每当这个时候,敬容芳的脸变得绯红,低着头一声不吭。
吴强看到这个细节后,经常找她单独聊天,开导她说:"我感觉你喜欢单独一个人,一定有什么心事,能告诉我吗?"压抑太久的敬容芳便无所顾忌的把自己痛苦婚姻,以及女儿的将来全盘托出。吴强安慰她说:"好好干,工资会增加的,如果遇到什么困难,你就来找我!"
敬容芳感激地点了点头。
在吴强的帮助下,敬容芳性格逐渐变得开朗了。有一次,敬容芳因为感冒而迟到了,焦急不已,因为迟到一次是要扣五元钱的。第二天,她却发现迟到栏里没自己的名字。正当她疑惑不解时,看到吴强向她使眼色,示意她过去。吴强问她昨天怎么迟到了十多分钟,敬容芳支支吾吾说:"感冒了,有点头晕……"吴强什么都没说,便走开了。吃中餐的时候,吴强找到敬容芳,递给她一版"白加黑",微笑着说:“以后多注意身体”。敬容芳感觉到一股暖流涌上心田。
因为孤身一人漂在异乡,半年不到,吴强和敬容芳成了推心置腹的朋友。有个"体贴入微"的人关心照顾自己,敬容芳突然觉得头顶的阳光也明媚了。吴强对她的情感从最初的暗示转变成追求。他经常请她在外面餐馆开小灶,上街给她买衣服,带她去舞厅跳舞。敬容芳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但是,敬容芳心里总是装着的女儿,而且吴强是有家室的人,始终守住最后底线。
日,敬容芳接到母亲的电话,告诉她女儿杨秀美下雨天在放学途中摔了一跌,骨折,急需一笔钱住院。敬容芳听后心急火燎,她兜中仅有刚发的400元工资,她一时没了主意。如果拿着这么一点钱回家,除了车费仅能剩下100多,对女儿仅是杯水车薪;如果不回,得寄钱回家。一整天,敬容芳在车间坐立不安,神情恍惚,工作不断出错。吴强看出了端倪。午餐时,吴强找到她,关心地问:"发生了什么事?"敬容芳含着泪说家中的女儿出事了,自己手头没钱了。吴强中餐也顾不着吃了,二话没说,带着她去建行取了3000元,叫她寄回家。敬容芳拿着这笔沉甸甸的钱,感激不已:"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有了钱,我一定还你。"并要求写张借条。吴强死死地盯着敬容芳,意味深长地说:"我信得过你。如果你执意要写,那就下班后到我的办公室来写吧。"
&下班之后,敬容芳来到了吴强的办公室,在喝下他递上的一杯茶之后,自己就不能自控地全身躁热难当。当晚,他们越过了鸿沟。
在吴强的精心设计下,敬容芳开始放下尊严,不知不觉地做了他的情妇。
逼情妇的女儿做情妇
吴强知道敬容芳深爱女儿,每天都跑到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就把自己的手机借给敬容芳用。到第五天,敬容芳从母亲那里得到消息,女儿杨秀美已经出院在家休养,才松了一口气。
这月底,她特意邀请吴强到离厂较远的一个小餐厅吃饭。吴强第一次被敬容芳主动邀请,显得有点受宠若惊。敬容芳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在餐馆自己动手给吴强做菜。那天,敬容芳还破例喝了一点白酒,两朵红晕"飘"在脸上,异常妩媚动人。吴强认真地说:"我是真心喜欢你,我和我妻子感情名存实亡,我们可以说是同病相怜,以后你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一定帮你让她读完大学。"
两人过多的相聚,让厂里的员工们议论纷纷。敬容芳面子上挂不去,吴强也颇有忌惮,毕竟两个都是有家的人。在吴强的安排下,俩人在厂外租了房子,过起了同居生活。一开始的吴强规规矩矩,还承诺两人一起帮她把女儿杨秀美供到大学毕业,帮敬容芳完成这个心愿后再离婚。敬容芳信以为真,从此,除了女儿,心思全放到吴强身上。
敬容芳每天工作10个小时回到出租屋,做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累得筋疲力尽,但她毫无怨言。时间一久,敬容芳发现,吴强并没有她想像的好。他平常一副笑脸,喝醉了酒,就骂娘,动粗,经常把她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第二天,又下跪请求她原谅。敬容芳一想到当初他对她的好,而且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有一部分是他给的,就有一种内疚感,心软了。
两人生活了将近三年后,吴强调到了业务部做主管。从此,他常打着谈业务的幌子夜不归宿。
有一天,敬容芳一个要好的工友遮遮掩掩地告诉她,有一次他去理发店,看到吴强和一些哥们在理发店找小姐。敬容芳听说头嗡嗡作响,一整天都心不在焉。她始终不相信,口口声声说爱她一辈子的吴强会背着她去找小姐。晚上她就此事质问吴强,本以为吴强会一口否绝的,可是出乎意料,吴强却不屑一顾道:"男人嘛,有时好新鲜,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之我又没有少你的钱,也没有抛弃你,只不过逢场作戏罢了,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敬容芳不可思议的望着吴强,接着号啕大哭。吴强不耐烦地说:"哭什么哭?!我挣的钱,还养着你的孩子,我出去解解闷,还要受你的气。"
敬容芳流着泪,涨红着脸道:“你……你以前是怎样承诺的。”吴强把嗓门放大道:"我从来没反悔过,只要你不惹我,我会把你女儿一直送完读大学,如果你想闹就把欠我的钱还我,你自己去送你女儿上大学吧!"
敬容芳跌坐在房子里,泣不成声。她简直不敢相信,以前那个对自己体贴的男人会说出这种话。但是,哭过后,她发现,这段日子,她已经把他当成她生命的一部分,如果吴强没有妻子,她早就嫁给他了。而且她一想到女儿将来念高中大学的学费,就心乱如麻。
夜深的时候,吴强又踉踉跄跄回来了,与以往不同,他非常安静,把敬容芳轻轻的搂进怀中,说:'今天对不起,我是气昏了头,"
敬容芳的心又一次被吴强俘虏了。这样的争闹三翻五次后,敬容芳也变得麻木了。
&2004年,杨秀美读高中了,学杂费和生活费相应增加,敬容芳在工厂的月工资仍然是500元左右。吴强给杨秀美的钱每月也从来没有超过1000元,而且有时还是送衣服首饰等物品代替的。敬容芳每月给家中寄所需费用外,自己存的钱极其有限。眼看自己年龄越来越大,她就有了一种危机感,只得万般讨好吴强,对他百依百顺,她害怕失去他。
有时,吴强给她钱叫她买件好一点的衣服,敬容芳便从地摊上买件十几元的,然后把多余的钱存起来。吴强问起,她就报个假数。吴强明显感觉到敬容芳对自己的依赖性愈来愈大。所以他变得愈来愈嚣张。有时一个星期也难得回出租屋一次。敬容芳稍稍一询问,他便大发雷霆。吓得敬容芳连大气也不敢出。敬容芳想:吴强是因为自己挣些钱给别家的孩子读书,肯定不痛快,所以发发脾气也理所当然。她还天真的想,等女儿大学毕了业,她就嫁给吴强,到时没有了负担,吴强会恢复从前的温柔和体贴。所以她决定为了女儿的学业忍下去。
在敬容芳的娘家,墙壁上贴满了杨秀美的奖状。敬容芳每次看过后,有说不出的成就感。女儿的优秀,给她在亲人和朋友面前争足了光。每年春节,敬容芳都要回家探亲,给女儿和老母亲买几件新衣服。
敬容芳与女儿尽管每年只相聚一次,感情却非常好。杨秀美见到母亲第一件事是汇报自己的学业成绩。每次从家中回来,敬容芳都要带女儿到照相馆拍张照片,然后装进兜里带回中山市,每次想女儿了,敬容芳就拿出照片静静的看。她想到自己不在女儿身边,肯定有时也会感到孤独,看着看着就流泪了。
&日,敬容芳趁女儿暑假时回家探望,敬容芳发现女儿的变化相当大,比她还高出几厘米,身材已发育成熟。瓜子脸,皮肤白净,身材修长而匀称。除了脸上那股稚气,看上去是一个大姑娘了。敬容芳发现女儿比她年轻的时候还漂亮。很是欣慰,把女儿培养成才的念头更加坚定。
&日中午,敬容芳探亲后回到中山,她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把行礼丢到地板上,便迫不及待地来到吴强办公室,把正在睡午觉中的吴强叫醒,吴强抹了抹惺忪的眼皮,不耐烦道:"吵死人了,一回来就丢了魂似的。"
敬容芳兴奋道:"你看我女儿,我这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的变化非常大。"
吴强这才抬起头,接过敬容芳手中的照片,照片上的杨秀美与敬容芳站在一起,更衬托她的年轻和漂亮,吴强这一看,竟有一点收不住眼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情人的女儿竟这么漂亮。敬容芳一把抢过道:"我的女儿长得这么漂亮,而且学习成绩优秀。我一定要把她培养成才。"敬容芳完全沉醉在美好的憧憬中。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旁的吴强从敬容芳手中夺过照片说:"真是一个美人儿,比起我家那丑丫头不知要强多少倍。"
敬容芳一听吴强夸自己见女儿,贬他自己的孩子,竟有点暗暗得意道:"那当然,以后,你要对我好一点,我们一起供她读书,等到她成才,说不定会认你这个干爸爸。"
吴强一听这味道有点酸,但他并没有发火,继续夸奖道:"看到你女儿,如同看到年轻时的你。要是那时,你嫁了我,这个漂亮的女孩便是我的女儿。"
,敬容芳见吴强难得这么开心,便附和着说:"到时候,我会要她认这个干爸爸的。"。一边说一边想拿吴强手中的照片。吴强却反手把照片放到自己的衬衫兜里,不急不慢说:"照片给我吧!我好好看看,哪天我见着面了,怕认不出呢!"
敬容芳并没有坚持。没想到吴强却因这张照片,对杨秀美起了歹心。
&2004年几个月,吴强有好几次,提出要敬容芳把她女儿杨秀美接到中山来上学。敬容芳吃惊不少,纳闷地问道:“中山读书费用比家里要多好几倍,我怎么负担得起啊!”吴强却不以为然道:"这个你放心,学费的事不用你操心。"
敬容芳没想到吴强对自己这么好,处处为自己女儿着想。前些日子两人发生的不愉快一下子都抛到了九屑云外。但是她又想:如果女儿来中山,知道她身边有另一个男人,肯定会产生误会,可能会轻视她这个母亲。尽管吴强许诺出学费,但敬容芳觉得不妥。便向吴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并诚恳道:"不过,你有这份心,我已经很感激了。
一旁的吴强蹙着眉头,欲言又止。而敬容芳对吴强照顾得更周到了。
&2004年年底,发现吴吴经常以加班为由,在厂里宿舍留宿。一开始,她并没在意。但是吴强偶尔回来一次,敬容芳问他要生活费,吴强搪塞着不给。并说工厂最近业务不好,累死人了还挣不来业务,所以叫敬容芳别去厂里找他,因为怕影响工作。
敬容芳心头觉得话有些不对头,但还是信以为真。到月底时。敬容芳怕吴强加班瘦了身子,下班后,便沌了一些排骨汤,用保温瓶装好,然后带着保温杯来到了吴强的工厂。员工说吴强在宿舍。敬容芳走进宿舍,推开门,吴强不在,他的床上竟躺着一个比自己年轻的女人。敬容芳大惊失色,问女人是谁。
床上的女人带着敌意说:"我是吴强的女朋友,你是谁?"
。敬容芳全身颤抖:"什么?女朋友?我是他的老婆!"床上的女人一听,似乎想起什么,嘲笑道:"是你啊!他说准备和你分手呢!你做好准备吧!自称他老婆,哼!"
,敬容芳走向前掀了床上的女人一个耳光便离开了。回到家,敬容芳躲在被子里恸哭。
第二天,吴强找到敬容芳,她以为他是来道歉的,对他不理不睬。吴强却提出了分手。敬容芳愤怒道:'分手,我都跟了你快十年了,现在我人老珠黄了,你想抛弃我,没门!"
吴强阴险地笑说:“不分手可以,供你女儿读书也可以。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把你女儿叫到中山来读书,做我的情人。一切好办!”
这一句话如同五雷轰顶,震得她在一瞬间晕了过去。好一阵,她才回过神来道:"你说什么,叫我女儿做你的情人,你简直禽兽不如。是我误认为我们是真心相爱的,原来你只是在玩弄我,现在我老了,你竟想糟践我女儿……"吴强不知廉耻道:"我在你女儿身上花了钱,我为什么不可以让她做我情人!"
,敬容芳气得浑身颤抖,上个巴掌扇向吴强……
灭了情夫也毁了自己和女儿
敬容芳把自己关在房间辗转反侧,想到贪婪的吴强,想到自己耗费近十年的韶华却换来负心和屈辱,但要想供女儿读完大学,又实在离不开吴强这个靠山,但如今这个靠山已是恶狼,女儿的未来在何方?不由悲从中来,浓重的悲哀,笼罩在她的心头,心中像有千万利刀在戳着似的,忍不住呜呜地痛哭起来。
吴强好像忘记了敬容芳,两个月都没有和她联系。面对经济上的压力,敬容芳沉不住气了,开始策划复仇。
敬容芳强装笑脸去找吴强,吴强再一次来到敬容芳的出租屋,两人温存过后,吴强又一次厚颜无耻地提出让杨秀美也做自己的情妇,并提出六年之约,等杨秀美大学毕业后,便还她的自由之身。敬容芳没想到吴强仍然在打着女儿的主意,她的眼泪像两眼小泉,噗嗦嗦不断线儿,吴强丢下1500元钱,说:"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不然,这是给你的最后一笔钱了"
此后,吴强又来找敬容芳,但每次都无耻地提出让杨秀美做自己情妇的事情,这使敬容芳彻底绝望了。她想不到自己好心服侍吴强近十年,竟然得到的是这样的结果,悲愤难平的她整天郁郁寡欢,每天下班后回到出租屋就看到女儿的照片发呆。面对吴强的步步紧逼,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她脑中产生:用安眠药来杀害吴强!
自从吴强要杨秀美做他的情人后,敬容芳就经常失眠,每天都不得不依靠安眠药来强迫自己入睡。计划出台后,敬容芳便到自己熟悉的医疗站先后多次买来40多粒安眠药,压成粉末,等待时机下手。2005年春节,因考虑到来回奔波需要不少钱,敬容芳没有回家。
&日,正是春节初三的晚上,吴强酒后来到敬容芳的住处。二人亲热过后,吴强竟然又再次提出让杨秀美做他的情人。新年之际情夫居然说出这样的话,让敬容芳认为是极不吉利的征兆,顿时点燃了敬容芳的积怨,她决定与无情的情人同归于尽。
于是,她乘吴强不注意,敬容芳将安眠药粉末加入煲好的凉茶中,吴强毫不防备喝下后便昏睡过去。因仇恨失去理智的敬容芳,抡起空酒瓶猛击吴强的头部,接着又用橡皮筋带猛勒吴强颈部,直到感觉自己双手无力时方松手。敬容芳探到吴强已然没了气息,才明白自己真的杀人了,以前自己与吴强的一幕幕像放电影般在眼前闪过,内心因疼痛而破碎了,哭泣了良久后,自己也喝了一碗有着大量安眠药的凉茶。躺在床上等死。
1月25日晚上11点钟左右,敬容芳被前来找吴强的朋友的敲门声惊醒,为防止吴强没死,她用透明胶紧紧地封住吴强的口鼻,说吴强没在此处。打发吴强的朋友后,收拾了一起值钱的东西,穿着拖鞋就仓皇失措进逃离出租屋,开始了流浪生活。
&2月13日凌晨2点,吴强被朋友发现在敬蓉芳的出租屋时已死亡。经中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吴强因口鼻被胶带封堵、颈部受钝性暴力作用及胃内容返流堵塞,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公安局马上开始对敬蓉芳的搜捕行动。
凌晨6点左右,敬蓉芳打开吴强的手机想给家中的女儿打电话,谁知却接到了吴强家人打的电话,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一口气跑到三角镇的大堤旁。走进河中,当冰冷的河水漫过颈部时,敬容芳突然想起了心爱的女儿,一下子没了寻死的没有勇气,又游回岸边,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日,敬容芳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接到判决书后,敬容芳已提起上诉。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日,本文记者在监狱采访敬容芳时,她痛哭流涕地说:"我悔不该为了女儿而去做人情妇,这糊涂的爱让自己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受到了更大的耻辱,希望女儿以后能走出我的阴影,最终成才,也希望后人以我为戒。"
&用耻辱的方式表达母爱,以极度的手段了却情缘。变味的母爱,终让亲人难承其重。有目的的情感,会让自己的尊严层层剥离,最后所剩下的便是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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