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建议是解决我国复杂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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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长制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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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召开
12月13日上午,全国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议召开。我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在晋城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撰稿:张培)
责编:赵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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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维
  ●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
  ●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并兼任凯江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并兼任湔江河长,主要河流实行双河长制
  ●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据德阳日报4月13日消息 保护河湖健康,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环境保护制度的根本保障。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精神,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德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坚持原则全面建立三级河长体系
  《方案》提出,推行河长制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为此,要坚持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实行联防联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依法管护。把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积极开展重要河湖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三是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逐段落实河长或河段长,夯实河湖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立足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建立健全河湖污染治理责任机制,加强涉河涉湖排放监督,严格污染责任追究,创新治理模式,确保河湖污染得到及时有效治理。五是坚持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控、损害严惩、责任严究的分级治理体系。
  《方案》明确了五大工作重点。强化红线约束,确保河湖资源永续利用。各地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为重点,以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考核为抓手,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纵深发展,确保河湖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
  落实空间管控,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各地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强化监管,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塑造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线。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格涉河涉湖活动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强化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保护河湖水域岸线,对乱占滥用、蓄意破坏岸线等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确保岸线开发利用科学有序、高效生态。
  实行联防联控,破解河湖水体污染难题。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入湖污染源,统筹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强化河流水功能区分级分区管理,完善入河入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优化入河入湖排污口布局,严控入河入湖排污总量,让河流更加清洁、湖泊更加清澈。
  统筹城乡水域,建设水清岸绿美好环境。各地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不断提升水资源风险防控能力。大力推进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河塘整治,着力打造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和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乡村。
  注重系统治理,永葆江河湖泊生机活力。依法保护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切实提高水生态环境容量,保证河道生态基流。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河湖生态修复能力建设,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大绵远河、石亭江源头水源涵养区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着力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
  分步推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方案》提出,各地要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冶、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抓紧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2017年3月底前,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德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并兼任凯江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并兼任湔江河长,主要河流实行双河长制,市级河长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2017年5月底前,各地要全面梳理辖区内所有河道现状,建立河湖名录清单,按照清单分河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对调查出的情况分析研判,集体会商,分河分类、分地区、分部门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2017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督查方案,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验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巡查监管执法机制。2017年8月底前,各地要分河分段落实镇乡、村组行政管理责任人、日常巡护责任人,建立河湖日常管护和巡查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对河湖实行网格化管理。2017年10月底前,各地要在“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因河施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岸一策”、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的要求,分河制定治理保护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长制工作体系。2018年1月起,要在全面总结河长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河湖综合治理,开展河湖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固化各种行之有效的做法,构建河湖治理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前,确保全市用水总量控制、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覆盖率、水质达标率、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地表水劣V类断面比例、城镇污水处理率、黑臭水体控制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湿地保有量、湿地建设、湿地保护率、池塘标准化改造等指标达到省上对我市的考核要求(考核指标另行分解下达)。全面遏制河湖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方案》指出,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落实五大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五是加强社会监督。(德阳日报记者 唐茂)
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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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长制度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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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厅长 张世丰
今天是第25届“世界水日”纪念日,同时也拉开了第30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序幕。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纪念主题为“废水”。我国 “中国水周”突出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活动宣传主题。意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建设人水和谐的美好家园。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去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迅速贯彻中央决策,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有效抓手,纳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进度时限,强力推进我省河长制工作。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是我国乃至南亚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地。全省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育,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3518条,总长度达11.41万公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42个,湖泊水面总面积1.28万平方公里。这些江河湖泊,是大自然的恩赐,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发展的珍贵资源。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以“四个转变”发展思路为牵引,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步伐,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动青海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通过全省上下共抓大保护、严管大开发,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撑。但我省河湖管理保护仍然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河流开发利用已接近或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上线,导致生态功能下降;一些地区废污水排放量超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一些地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河湖防洪等功能发挥。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获得更多幸福感的内在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中央的要求承接好、落实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确保如期完成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二,坚持高位推动,健全组织保障体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要求,加快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省、市(州)、县、乡(镇)四级河长组织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实现河湖健康、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各有关部门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实行统一管理、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改变过去各自为政、条块管理、互不融通的体制弊端,合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
第三,强化红线约束,确保河湖永续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市(州)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全民节水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依法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明确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权属,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保护和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设置行洪障碍、非法采砂采金,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和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
第四,实行联防联控,综合防治水域污染。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水陆统筹,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统筹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严控入河湖排污总量,让河流更加清洁、湖泊更加清澈。加强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不断提升水资源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和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乡村。
第五,注重系统治理,促进河湖生态修复。坚持预防治理并重,自然修复优先,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体系。推进三江源、祁连山生态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中小河流和重要支流治理,抓好西宁市、海北州、玉树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切实提高水生态环境容量。依法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第六,加强依法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把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涉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健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综合运用经济处罚、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限期整改、行政约谈、刑事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第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加强对各地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实行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湖概况、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八,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准确解读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积极开展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各地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用联动的理念、法治的思维、务实的举措、科技的支撑,全力抓好推行河长制工作,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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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生命健康
何绍忠率队在西昌市调研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日 点击率:
  凉山日报6月19日讯 (记者 石鹏) 6月15日,州政府副州长何绍忠率州、市水务部门,实地调研了西昌邛海周边河长制工作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先后来到邛海水厂和汇入邛海的鹅掌河、小箐河、官坝河等处实地察看了水源保护情况和各条河流治理效果。据悉,为改善邛海现状,州委、州政府1998年开始对邛海流域进行综合治理,目前邛海生态环境已明显改善,入湖泥沙得到基本控制;除此之外,西昌市在今年内将全部完成33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同时正按计划积极推进安宁河河湖公园、东西河“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18条重点山溪河治理和邛海入湖河流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
  何绍忠指出,西昌市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是保障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要聚焦重点任务,加快构建市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坚持水资源管理保护和突出问题整治并进,坚持保护和开发并举,将邛海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要强化责任落地落实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上中下游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快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全面建立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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