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航 机务的信息管理部和机务是一回事吗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_新浪财经_新浪网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B 公告编号:2016-04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1月2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9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董事会聘任于博先生为副总经理,履行维修副总经理职责,不再担任总工程师一职。
  于博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相应条款的议案》
  同意 9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适应公司营销创新,推进附加业务收入要求,公司拟推进旅客伴手礼、付费餐食及机上零售等产品,及公司酒店房屋租赁经营。为此,公司董事会拟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食品、保健食品、免税品、场地租赁、房屋租赁,酒店住宿代理及景点票务代理”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和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正案》。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 9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期满三年应当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马崇贤先生、孙秀江先生、苗留斌先生、姜成达先生、王洁明女士、李秀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明远先生、徐国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吕红兵先生、段亚林先生、吴超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以上人选符合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规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四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本次提名三名独立董事进行换届,尚缺一名。公司将尽快再遴选剩余一名独立董事,按程序进行补选。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披露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四、《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06)
  同意 9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经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定于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于博先生简历
  于博先生,1972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历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务工程部青岛机务处副处长、机务工程部副部长兼机务一中队中队长、运行中心副主任、机务工程部副部长、工程技术公司副总经理兼质量部经理、工程技术公司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
  于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崇贤先生,1965年6月生,内蒙古大学经济系计划与统计专业毕业,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历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航修厂航材科副科长、支部书记,蓝天旅客服务部总经理,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
  孙秀江先生,1962年2月生,山东经济学院计统系毕业,高级经济师。现任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室科员、综合二室副处级秘书,省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驻济南办事处主任、业务七部总经理,华鲁集团(香港)驻济南首席代表,华鲁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东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山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
  苗留斌先生,1971年2月生,解放军空军第七飞行学院飞行专业。现任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东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历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一大队副队长、飞行一大队大队长、飞行部总经理、飞行部党总支副书记,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等职。
  姜成达先生,1959年11月生,解放军空军第十六航空学校航行调度专业。现任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历任济空司令部航管处参谋,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航部签派处副处长、飞航部总签派室副主任、飞航部副部长兼总签派室主任兼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运行中心副主任兼鲁贵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兼东营机场总经理党支书记、运行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兼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一支部书记、运行总监兼值班经理室总经理,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运行总监兼运行控制中心总经理等职。
  王洁明女士,1958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秀芹女士,1963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财税高级经济师。现任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资产管理部主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历任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人事监察科副科长、团委书记、人事教育科科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山东金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2003年5月-2006年3月曾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明远先生,1965年9月生,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划统计专业毕业。现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历任西南航计划处助理、市场销售部助理、生产计划室经理、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副经理、经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网络收益部总经理、商务委员会主任等职。
  徐国建先生,1964年11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历任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审计与规划处处长、财务会计处处长,北大方正数码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澳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暨财务总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等职。
  吕红兵先生,1966年12月生,分别于1988年、199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分别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自2009年9月至今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读管理工程博士学位,拥有中国律师资格证。现任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金融仲裁院仲裁员,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咨询委员,上市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外贸大学、上海金融学院等特聘或兼职教授。现任、独立董事,世茂房地产(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任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证监会第六届发审委委员等职。
  段亚林先生,1972年4月生,管理学博士,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批博士后。现任上海淳富投资管理中心董事长、上海锦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副总监、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海创新产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并曾兼任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首届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专业委员会首届委员、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吴超鹏先生,1979年6月生,财务与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国际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学术期刊《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副主编、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现任、、独立董事。
  研究涉及会计、财务、金融等领域,在国际和国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入选教育部优秀人才计划,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国家级奖项。
  以上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B 公告编号:2016-05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1月2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 5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期满三年应当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武平先生、薛瑞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规定,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3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武平先生, 1965年3月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历任山东航空公司计财部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等职。
  薛瑞涛先生,1961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书记,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历任山东航空公司物资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等职。
  董宏先生,1972年11月生,北京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现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关联交易管理高级经理。
  历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济责任制项目经理、企业管理部投资企业副经理、资产管理部投资企业管理高级经理等职。
  以上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B 公告编号:2016-06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日(星期四)下午3: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二环东路5746号山东航空大厦3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相应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章程修正案》,以及同日刊登于上述媒体的涉及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信息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深圳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深圳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日(下午15: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国际机场丹顶鹤大酒店北门天宫办公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日前(含23日)送达本公司登记地点。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鹏 包伊琳
  联系电话:86-531-
  联系传真:86-531-分机8679
  联系邮箱:baoyl@@.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国际机场丹顶鹤大酒店北门天宫办公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107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152
  2. 投票简称:山航投票
  3. 投票时间: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山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相应委托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议案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议案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委托价格”项填对应申报价格,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8的乘积;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对监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
  6、注意事项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投票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吕红兵、段亚林、吴超鹏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二十七、包括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吕红兵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段亚林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吴超鹏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吕红兵,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八、本人不是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二十七、包括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3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声明人吕红兵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吕红兵(签署)
  日期: 日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段亚林,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八、本人不是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二十七、包括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声明人段亚林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段亚林(签署)
  日期: 日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超鹏,作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八、本人不是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二十七、包括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9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声明人吴超鹏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吴超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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