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派出所专题报告收保护费合理吗

派出所收保护费_网易新闻
派出所收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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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一派出所,每月都向辖区内的棋牌室收取“保护费”。如果抗拒不交,每日都有穿制服的人,上门“治安管理”,直到把棋牌室的客人赶走为止。
陈女士在箬笠岙村经营棋牌室已有3年时间,“平安费”也交了3年。近段时间,箬笠岙村警务室上调了“平安费”的收取标准,按一张桌子每月200元收取。“这让我们吃不消”。经营者们于是向媒体报料。
除了每月的“平安费”外,部分经营户还得替派出所警务室交电话费、协警制服、买电脑等等。
`昨天下午,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黄龙派出所所长杨永新已被停职,正在接受调查。 人民网
本文来源:南京龙虎网-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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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派出所收取保护费让“黄赌”成为绝对顽症【】【字体:
】【】发布时间: 16: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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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派出所收取治安费合法吗?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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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派出所收取治安费合法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公安部没有此项收费权利
这属于乱收费,违法。
不管是哪,收治安费都不对,治安管理是他们的天职
问国家,你那么爱国?给国家钱还唧唧歪歪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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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您来回答派出所私收保护费涉嫌“单位受贿罪”
[来源:华声在线][作者:郭兵]时间: 08:56:28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黄龙派出所箬笠岙村警务室被媒体曝光收取“保护费”。28日,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将这一“保护费”定性为涉嫌乱收费。目前,黄龙派出所所长杨永新已被免职,并被党政纪处理。(6月28日中新网)
  从媒体报道所提供的信息看,警方将这一私收“平安费”的行为定性为“乱收费”,实际上是说不通的。笔者认为,当地派出所已涉嫌“单位受贿罪”。
  关于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地派出所警务室作为国家机关,为涉嫌非法赌博者提供保护谋取利益,并由此非法索取他人财物,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明显符合上述规定,应以单位受贿罪论处。
  为什么说不适合定性为“乱收费”呢?因为一方面,从收费名目看,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乱收费是指违反现有收费、罚款和集资项目的依据、标准、范围等的行为,也就是说,这些收费本有依据,只是执行中没能被很好地遵守,或是擅自提高标准,或是私下巧立名目,以至表现出违规和混乱。而黄龙派出所向涉嫌非法赌博者收取“保护费”,其本身就是毫无依据的非法行为,因而定性时就谈不上“乱与不乱”的问题,而是“违法与否”的问题。
  另一方面,从费用去向看,一般情况下,乱收费虽然“收”的名目不正,但“花”的去向明确,是有帐可查的。而且往往是根据规定一部分上交,一部分留下来自用,上级主管部门只要规范监督检查,很容易发现问题。而单位受贿罪则是将贿赂秘密收归本单位完全占有,不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常规检查范围之内,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据此前报道,黄龙派出所虽然对收费开出收据,但此收据并非当地公安系统统一制式,而属其私自印制,所收费用也未见上交或公开,对照这一点,当地派出所的行为显然更不是乱收费那么简单。
  实际上,黄龙派出所强行收取“平安费”的行为,不仅涉嫌“单位受贿”,而且属受贿罪中的“索贿”,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从情理上看,当地警方的这种行为,不但败坏了公安形象,腐败了一个群体,更在无形中给了当地群众一个模糊的法律标准,从而有可能助长了违规乱象滋生,其社会危害性可谓极大,也需要给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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