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专项督查的能作为问题线索处置吗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出台《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从5个方面着手推动职能部门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行业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明确工作内容。“1+X”专项督查,“1”指区纪委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的再督查;“X”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
  ——坚持工作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制订规范并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向纪检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细化专项督查分工。依据部门职责,对集美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国税局等“1+X”专项督查成员单位进行分工。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专项督查列入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作为重要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研究制定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特别是重大节庆期间的督查工作方案,并报区纪委;其他区直部门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作风建设的同时,也要主动梳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行业管理职责,列入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并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查办或移交问题线索。
  ——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党委(党工委、党组)加强领导、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协调、部门主动履职的共管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业务沟通会议制度、线索移送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确保“1+X”专项督查常态长效进行。
  ——巧用督查结果。各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移送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可增加本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中廉政指标分值。对不认真履职、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特别是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督促整改。
  此外,集美区纪委在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基础上,适时组织重点抽查,既检查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也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主管职责情况,并统一汇总各部门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自办或转办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根据问题进行问责追责,不定期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集美区纪委)
(C)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监察局&&版权所有&&闽ICP备&&日前,福建省国资委印发《省国资系统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各省属企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着重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权属企业党委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暂行办法》就“1+X”专项督查进行了明确,即“1”是指省管国有企业纪委对本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权属下一级企业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的督查;“X”是指本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下一级企业,在抓好自身履职的同时,根据职能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内设机构、下一级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的专项督查。
《暂行办法》要求各所出资企业党委对专项督查工作统一领导,纪委加强监督指导,党委办统筹协调,企业纪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如党委办、司办或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及涉外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和下一级企业,按照相关职能分工负责。
根据《暂行办法》,省属企业本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下一级企业将采取日常监督、随机抽查、明察暗访、集中督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每年开展2次集中督查,并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重要节点,进行重点抽查,定期向党委、纪委报告督查工作情况,对于涉嫌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及时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纪委。
省属企业本级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问题线索的搜集、梳理和处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四追责”,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暂行办法》要求,企业党委要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制度,对不认真履职或履行“1+X”专项督查职责不到位的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下一级企业严肃追责,对发现被督查企业党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督促整改,对不配合督查、对指出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提请纪委约谈主要负责人,或采取通报、诫勉等方式进行问责。对于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甚至故意瞒报、漏报的相关督查人员,要进行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工委宣传部
[ 06-06]·[ 06-05]·[ 06-05]·[ 06-02]·[ 05-31]·相关评论
·······
0102030405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落实市纪委“1+X”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漳州市财政局
天气预报:
& 当前位置: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落实市纪委“1+X”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财政局&&& 索引号:ZZ-&&& 发布机构:漳州市财政局&&&&&生成日期:&&&& 浏览次数:& 字号:〖
印发落实市纪委“1+X”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漳财行〔2016〕39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漳州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漳纪办[2016]32号)要求,现就对市直单位开展“三公经费”等开支情况进行常态化重点检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重点检查工作小组
为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指导,决定成立开展“三公经费” 等开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工作小组。经9月13日局党组研究,确定游婉瑜副局长为市财政局1+X督查工作分管领导,行政政法科为牵头科室。
二、建立重点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从2017年起,将“三公经费” 等开支情况重点检查纳入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形成重点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重点检查对象的选定方式
通过市财政局各支出业务科的日常监管,比较财务管理、财经法律规章及政策落实情况,参照落实财政部门有关预算准确率、预算执行率、结余结转率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覆盖率的控制要求情况,选定重点检查对象,报市纪委同意后组织实施重点检查。
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回头看督察。力争用3年时间对每个市直部门开展全覆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关注“三公经费” 等开支情况。
四、重点检查关注点
通过检查单位年度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使用费等开支情况,发现超标准接待、同城吃请、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线索;检查会议费开支情况,从天数、规模、成本等方面发现上下级转移支付、虚列费用、套取财政资金等线索。
五、重点检查工作要求
1、参加重点检查人员要熟悉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检查,自觉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
2、被检查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3、重点检查结束后提交检查报告和检查工作底稿,经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审核、重点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市纪委。
漳州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4日
地址:福建漳州市芗城区平等路72号&&&&&&&&邮编:363000  
漳州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次数:8市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市总工会
各区、县(市)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部门、系统工会,省直协管单位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把工会系统纠正&四风&问题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从源头上促进履行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职责,根据绍市委办发〔2017〕3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会实际,现就工会系统贯彻落实&1+X&专项督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以深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根本,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提高服务职工效能为重点,以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认真履行市专项督查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加强纠正&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为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绍兴工会铁军队伍提供有力保证。
  二、 工作内容
  1.&1+X&专项督查。&1&指市纪委围绕&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对市级部门(单位)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情况的再督查。&X&指市级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管理主体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督查。
  2.各地各部门自查。工会系统&1+X&专项督查工作覆盖区、县(市)工会,各级工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日常自查制度,切实履行工会经费使用监管职责,重点自查是否规范使用经费,是否存在工会账外账、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开支经费等。
  3.市总工会巡查。市总工会财务、经审等职能部门将组织专业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巡视审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及特殊情形,依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开展工会经费收支审计,如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视情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工作措施
  1.接受纪检部门指导。&1+X&专项督查工作是市委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和举措。市总工会作为各级各部门工会经费使用的主体监管部门,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同时接受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的指导、监督,重点强化政治意识、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工作。
  2.加强财务经审建设。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以及《工会会计制度》等,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要依法建立健全同级工会经审组织,以&1+X&专项督查为抓手,以完善工会内控制度为基础,以审查审计为手段,高度关注、及时处置工会经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监督到位、监管有效。
  3.建立部门履职机制。建立分级管理、分类审计、分步推进工作机制,厘清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市直部门、系统工会履行主体责任机制,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建立审查审计项目清单落实机制,明确计划、抓实重点;建立工会特邀审计员聘任机制,注重专业、提升实效;建立工会&1+X&专项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力度、推动工作。
  4.制订督查业务制度。为确保工会系统&1+X&专项督查工作有效开展,市总工会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监督和审查业务制度,主要有:《绍兴市工会财务、经审巡视审查制度》、《绍兴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流程》、《绍兴市工会审计操作规程》、《绍兴市工会系统&1+X&专项督查工作考核制度》等。
  四、工作制度
  1.学习交流制度。不定期组织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规定,特别是省委&二十八条&、&六个严禁&、市委&二十六条&等,学习审查审计业务,开展工作交流,传播经验典型,夯实和提升督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
  2.专题会议制度。以市直部门、系统工会,省直协管单位工会为平台,建立工会系统&1+X&专项督查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按照&全覆盖、网格化,经常性、制度化&的总体思路,强化对各部门、系统工会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督查工作。
  3.检查督查制度。采取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方法,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探索互审互查、联审联查等形式,把&1+X&专项督查工作与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立项监督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综合性、立体化监督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制度体系。
  4.分析通报制度。重视专项督查第一手资料,探索开展专项分析、专家评估、专门通报、综合督查的监督议事工作。市总工会职能部门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共同分析督查发现的普遍情况和共性问题,同时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并适时进行通报。
  五、组织领导
  工会系统&1+X&专项督查工作,在市总工会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会要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高度,切实加强对专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资产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区、县(市)总工会要根据各地纪委的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组织,制订实施办法,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要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按照越往后要求越严的要求,将专项督查工作列入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研究制订督查计划和重点。要建立常设性小组,形成日常化沟通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工会经费、工会资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要把政治性放在工会工作第一位,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根本任务,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落脚点,努力营造工会讲规矩、守纪律、全监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要强化责任担当,对不作为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规问责追责。
  各级工会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指导服务,全面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对工会财务、经审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自觉遵守财经法规和纪律,严格按照总工办发〔2014〕23号、工财发〔2014〕64号、浙总工财〔2015〕1号等文件精神开支工会经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真正使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行动上,促进工会系统&1+X&专项督查工作出成果、见实效。
&&&&&&&&&&&&&&&&&&&&&&&&&&&&&&&&&&&&&&&&&&&&&&&&&&&&&&&&&&&&&&&&   绍兴市总工会
&&&&&&&&&&&&&&&&&&&&&&&&&&&&&&&&&&&&&&&&&&&&&&&&&&&&&&&&&&&&& &&&&&&&日您当前位置:>信息公开专栏>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工作动态及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主办单位:柘荣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柘荣县数字建设办公室
(C) 2004 - 2016 WWW.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1 x 专项督查总结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