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他人财务和私拆他人拆包裹的心情怎么处理

私拆包裹邮件窃取财物6万多元&分拣员获刑三年半
私拆包裹邮件窃取财物6万多元 分拣员获刑三年半
&  男子陈某在担任某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分拣员期间,利用工作便利,私拆包裹邮件,从中盗取财物共计价值61000多元。近日,陈某因犯盗窃罪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2014年3月,32岁的男子陈某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到某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国际特快邮件处理中心担任分拣员。工作期间,陈某利用分拣、封发进口邮件的工作便利,私自开拆包裹邮件,从中盗取苹果、三星等品牌手机8部、平板电脑2台、腕表7块、化妆品75件,共计价值61000多元。
&  日,邮政公司所属邮件处理中心发现内装有一部手机及一台平板电脑的邮件失窃,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流程从监控录像中发现陈某在处理邮件时行为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陈某到案后承认了其窃取包裹内财物的事实,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查扣了除一部手机外的全部被盗财物。(记者
郭立锋 通讯员 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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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快递被指私拆包裹且物品丢失 律师称其违法(4)
来源:重庆晚报日字号:|
  律师说法
  私拆包裹疑违反《邮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认为,隐私是指个人信息,而包裹属于财物物品,所以快递方开拆包裹,没有侵犯个人隐私。但退回包裹中,有4瓶红酒消失不明,快递方在寄件方和收件方不知情情况下,拆包处理换包装,并致物品遗失不明,寄件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怀疑物品被盗。调查过程中,寄件方有权要求快递公司提供监控信息。
  陈艇分析,快递方存在的开拆包裹行为,疑似违反《邮政法》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陈艇认为,该事件的双方均有责任,一方明知酒水禁寄,一方明知禁运要收,但出现问题,快递方仍要负主要责任。
  重庆晚报记者 李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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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2014年全球亿万富豪榜 河南3企业家入围...私拆包裹 “不懂事”还是不懂法?_凤凰财经
私拆包裹 “不懂事”还是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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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的小周给洛阳的王先生寄了一个hottoys超人玩偶和一张限量版海报,但将包裹交给中通快递员当晚,小周竟在朋友圈发现中通快递一名客服“晒”出被拆封的玩偶。两天后,小周的朋友收到包裹后发现,珍贵的限量版海报不见了。对于客服人员拍照发朋友圈的做法,对方称“他太小不懂事儿”。中通公司口口声声称涉事客服“年纪小不懂事”。不知其究竟有多小,如果尚未满16周岁,则中通公司涉嫌非法使用童工;如果年满18周岁以上,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取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不能再拿“年纪小”逃避责任。在未
日前,北京的小周给洛阳的王先生寄了一个hottoys超人玩偶和一张限量版海报,但将包裹交给中通快递员当晚,小周竟在朋友圈中通快递一名客服“晒”出被拆封的玩偶。或许,在快递企业看来,拆一个包裹,丢一张海报没什么大不了,但这种行为的背后,折射出企业对于客户权益和法律规定的漠视。
日前,北京的小周给洛阳的王先生寄了一个hottoys超人玩偶和一张限量版海报,但将包裹交给中通快递员当晚,小周竟在朋友圈发现中通快递一名客服“晒”出被拆封的玩偶。两天后,小周的朋友收到包裹后发现,珍贵的限量版海报不见了。对于客服人员拍照发朋友圈的做法,对方称“他太小不懂事儿”。中通公司口口声声称涉事客服“年纪小不懂事”。不知其究竟有多小,如果尚未满16周岁,则中通公司涉嫌非法使用童工;如果年满18周岁以上,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取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不能再拿“年纪小”逃避责任。在未获得容许之前,不随便动用他人的私人物品,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也是成年人最基本的素养。而从法律上讲,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收寄包裹时快递员当场验视内件,是法律基于快递安全做出的规定,经发件人允许让出部分隐私权。不过,当收件程序完成,包裹进入快递流程后,快递员就不能再私自拆开包裹,更不能将其晒到网上。私拆包裹晒图朋友圈,不仅是“不懂事”更是不懂法。《邮政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对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此外,该客服将拆封的玩偶晒到朋友圈,还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面对记者的采访,中通公司辩称“他年纪小,不懂事儿”,无异于在推卸责任。快递企业的职责就是,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基于此,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培训,帮助其正确认识岗位职责,充分尊重客户权益,同时从技术层面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包裹安全投递,不出问题。私拆包裹,弄丢限量版海报,这不只是员工个人的事情,快递企业也要为管理过失承担责任。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全国上百万快递员,难免存在个别缺乏职业道德、见利忘义者,近年来快递员私拆包裹的现象时有发生。出事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正确处理。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涉事企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责任人,向客户诚恳道歉,赔付相应损失,同时改进管理,堵塞漏洞。或许,在快递企业看来,拆一个包裹,丢一张海报没什么大不了,但这种行为的背后,折射出企业对于客户权益和法律规定的漠视。当下,快递竞争日趋激烈,客户有用脚投票的权利。一个不懂事、不懂法的企业,必然会被客户抛弃,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张枫逸)相关阅读非苹果公司授权维修点大大方方地挂着“苹果维修”字样。在1208号“东莞之涵通讯科技”,马先生质问店员为何“冒充”苹果指定维修点,店员避答,只说马先生交回维修受理单便可拿走手机。作为中通快递的加盟商,中通北京上朝阳网点未按照公司内部问题件流程处理,快递员进行了不规范的操作,依据中通网络内部管理规定,该加盟商及涉事快递员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目前中通已与客户就问题的解决达成一致,客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且恢复了与中通的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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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03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次数:0
拿走他人暂时性遗忘的包裹属于盗窃罪还是侵占罪
  【案情】
  周某去邮局邮寄包裹,在A柜台办理完称重手续后去B柜台办理邮寄手续。当周某转身去B柜台办理邮寄手续就把包裹落在了A柜台上。此时另一个来邮寄的何某进来看到了周某落在A柜台上的包裹,于是拿起该包裹就走了。对于何某拿走周某落在A柜台的包裹的行为如何定性?
  【分歧】
  对于何某的行为定性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何某的行为属于侵占罪。理由是周某去B柜台办理手续的时候将自己的包裹遗忘在了A柜台,何某以为放在A柜台的包裹是他人的遗忘物,将他人的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何某的行为属于。理由是周某虽然把包裹落在A柜台,但并没有丧失对其包裹的占有,何某趁机将周某的包裹拿走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何某没有对该包裹的占有,何某将其拿走的行为当然构成盗窃罪。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认为何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理由如下:
  第一,何某的行为不属于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加上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本案中的行为人何某拿走的包裹,既不是周某让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也不属于他人的埋藏物。那是不是属于他人的遗忘物呢?当然不是。虽然那个包裹是周某遗忘在A柜台了,但是这个遗忘是个暂时性的遗忘,并不符合侵占罪里的对象即他人的遗忘物,而且A柜台与B柜台的距离是非常短的,周某随时可以想起自己的包裹,只要周某想起,一回头即可实现对其包裹的看护监视。在此时,该包裹应认为还是处于周某这个主人的实际支配下,别人拿走当然构成盗窃罪。
  第二,并不是行为人遗忘了东西,该被遗忘的东西就成为了遗忘物。遗忘分为长时间遗忘和短期性遗忘,暂时性的遗忘,若时间短,距离近,人和物的距离较近,此时别人拿走遗忘的东西则仍然属于盗窃罪。结合本案,本案中周某的包裹就属于被周某暂时性的遗忘,周某人在B柜台,离A柜台相当近,完全能够实现对自己包裹的支配,周某的包裹并不是遗忘物,故何某趁机将周某的包裹拿走的行为不属于侵占罪而属于盗窃罪。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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