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门面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合同生效几年后政府要求强制回收怎么办

以前的那个打印店经营得还不错,再过两天房租就到期了,本打算找房东续租的,谁知昨天他竟说不租了,要收回给他儿子做生意。听到这个消息真如晴天霹雳,这不等于给我们的店判了极刑吗,现在又找不到合适的门面,就算找到了也得重新积累客源,生意又要从头开始熬,想到就不寒而栗。
本来签合同时说好长期租的,租金一年一付,没想到才租了两年房东就打起了歪主意。他是看我们把门头熬出来了,门面渐渐成了旺铺,就想收回然后转租赚转让费。而且,对于我们的装修费、宽带费、水电开户费一概不管,无条件地收回房子,损失完全是由我们承担,这真是太不公平了。可是法律上说租期满后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对是否应该赔偿却没说,难道我们租户活该被房东黑吗?
现在生意都不好做,门面租金又高,好不容易经营上了轨道,又被房东这样一黑,生活还怎么过啊!有门面的房东们每年坐收租金,不出力不操心就有很好的收入,跟从前的地主有什么分别?倒是我们这些可怜的租户,每天辛苦操劳,累死累活,挣的钱都跟房东打平伙了,可是他们还要想着法子来黑我们。法律却为什么总是保护房东的利益?  
房东的门面租给谁都照样收租,根本不会有损失,可是租户如果经常换地方就无法做生意了。无良房东就是捏住租户的这个死穴,乘机抬高租金却很容易得逞,或者为了赚转让费无条件收回门面,让租户的装修费、转让费等等全部泡汤,有的租户投资几万、十几万经营一个门面,成本还没收回来就面临被房东豪宰的下场,好可悲呀!  
无良房东,什么时候才能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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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两种方式:  1,长期合同,租金按同期CPI上涨率上涨  2,短期合同。  你丫的签了短期的怪谁?  -------  “有门面的房东们每年坐收租金,不出力不操心就有很好的收入,跟从前的地主有什么分别?”  ------  你干脆去打土豪分田地算了,记得大家都有份,否则你就是另一个地主了。
  还以为是合同没到用暴力手段收回,原来是合同到期,合同到了人家收回有什么错?打官司也没用!!  
  说的是长期租,租金一年一付。今天是续交租金的日子,他说不租了。难道租十年就要一下子付清十年的租金?他要是不想长期租给我当初可以说清楚,我也不会租他的房子,租门面做生意不是提篮子卖菜走到哪儿都能卖。楼上两位没看明白吗?
  虽然在法律上来说房东没错,但是他这样做太不地道,没有一点人味,自私自利。就是因为他随便收回房子,使我们的生意全部泡汤,投资也血本无归,难道不该谴责他吗?
  这个是现在很多的商户做生意的通病啊
!!  是需要有什么法律来管管啊 !!
  但法律一管上,政府也会来收钱的啊-------税!!!  虽说是让户主缴税,但最后还是加在我们租户的身上的啊...  所以这个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啊!!
  不过这也长了个教训,以后对待房东决不能心软,签合同时一定要强硬地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能让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当初就是听他说的很好:“只要你还做我就一直租给你,尽管放心!”所以没坚持在合同上注明几年之内不能收回的条款,现在一年时间一到他就说不租了,给他涨租金都不干,说他儿子要自己做。这样的人还不算黑心吗?
  按合同办
  作者: 回复日期: 09:23:08 
    说的是长期租,租金一年一付。今天是续交租金的日子,他说不租了。难道租十年就要一下子付清十年的租金?他要是不想长期租给我当初可以说清楚,我也不会租他的房子,租门面做生意不是提篮子卖菜走到哪儿都能卖。楼上两位没看明白吗?  ----------------------  没合同,光说有什么用,长期合同可以订立写明租期多久,但租金没必要一次付清,比如你订十年,按季度交租,违约怎么怎么样,写清了就是,UNDERSTAND?也不算什么无良,正常,而且1年以上应该就算长期了。他说的也没错。这事,你没辙,找房搬家吧。但凡这事一定得签合同,你不签,什么都白搭。没约束,只能自认倒霉,这年头,你相信一个人的口头约定,等同于自杀。
  不算黑心,毕竟是合同期满,人家有不续约的权利,这事再正常不过了,合情合理。我说我明天给你1000万,你还真找我要来。
  全国像这样的事多得很,房东跟租户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了,为什么政府都不出台一项比较明确的政策,保障双方的利益。从现行的法律来看,租户明显处于劣势。我们刚租门面的时候,里面连水电都没安装,完全四面灰墙,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什么都弄好了,才租了一年就不租了,可以无条件收回房子,那我们不是给他白帮忙,小到一个电表电线、大到地板装修、铝合金门安装,算下来也花不少钱。虽然法律说可以拆除,但拆下来还不是当废品卖,能抵回当初投入的钱吗?最重要是辛苦打下的生意基础也付诸东流了。
  “作者:宁静春日 回复日期: 09:51:15 
    不算黑心,毕竟是合同期满,人家有不续约的权利,这事再正常不过了,合情合理。我说我明天给你1000万,你还真找我要来。”    就是说长了个教训嘛,没想到人心叵测啊!不能随便相信人了。    
  按合同办
  作者: 提交日期: 20:58:00 访问:358 回复:15
    ??再过两天房租就到期了,本打算找房东续租的,谁知昨天他竟说不租了,  ===========================================================  合同到期了,那房东愿意怎么处理是房东的事,有错吗?  是你自己的问题,知道快要到期了,怎么不早点找房东商量?
  刚开始就说好了,到期直接给他续交房租就是了,谁会想到他要收回,以为到那天把钱一交、合同续签就ok了,谁还多个心眼早早去跟他商量。
  你自己法盲就别怪别人
  现今租门面做生意的大多会碰到这类麻烦。其实我也看得多了。  不管怎样房东是不会有任何损失的。你租个门面,辛苦打拼,好不容易生意红火了,房东就开始让你不好过,房租一定要涨的,谁叫你生意这么好,不涨搬走,损失的是你租户,我的房子照样出租。他根本不管你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每天承受巨大的压力,辛苦操劳老得比别人快!只想着怎样把你拼死拼活挣来的钱变成自己的。反正法律都说了,自己的房子想怎样就怎样,我涨你几倍房租,你没话说,不然就滚蛋,叫你血本无归、倾家荡产,你能有啥办法。  所以说法律根本存在很大的漏洞,希望专家们好好研究,制定一项更完善的法律来保护我们这些没话语权的小租户。
  门面合同到期房东可以收回啊!别人不租你就叫无良啊?我看你还有点无赖
  作者:大胸脯有大屁股 回复日期: 11:00:40 
    你自己法盲就别怪别人    你不是法盲,你可以把法律研究得滴水不漏?你跟周围任何人都只讲法律不讲人情?你跟谁打交道都要紧扣法律的每款每条?人不但要讲法律更要讲良心,不要把别人的大度和信任当成赚黑心钱的捷径。这样世界上还有什么信任可讲?
  作者:gzjyj 回复日期: 11:20:57 
    门面合同到期房东可以收回啊!别人不租你就叫无良啊?我看你还有点无赖      你才是无赖,你就是那样的黑心房东,自私自利!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楼上你才有病,你长的就是猪头!
  一般合同上会有提前15天或者1个星期续租的吧?  你应该早点给房东谈续租问题,临近合同结束2天,你才谈?人家会以为你不租了,当然会提前做打算。
  当然,从道德上谴责一下无可厚非,如果人家真是因为这个门面旺起来,想捞一笔的话。  中国人,只有在自己吃亏的时候才会想到法律,唉。平时都当个P,难怪这么多不公平的事情天天发生。
  房东当时买门面的时候你怎么不帮他出点,只要他不违反法律,爱怎么样都行,只能怪你自己没远见,自私这是很正常的,你在这哭着喊着难道不是想自己多赚点吗,整一个傻B
  只能怪自己没有写清楚合同.    不过这个房东也不是好东西,口头答应了照道理也要承认.要不你就威胁他,他违反自己的承诺,至少补偿或者再租一年,否则准备看死他们全家,这世界不讲理的怕不要命的.
  作者:高烧43度 回复日期: 12:36:43 
    房东当时买门面的时候你怎么不帮他出点,只要他不违反法律,爱怎么样都行,只能怪你自己没远见,自私这是很正常的,你在这哭着喊着难道不是想自己多赚点吗,整一个傻B    你只知道自私,看来你也不是什么好人,黑别人的时候肯定不少,小心会有报应的。
  这样的可以扛一炸药包,整栋楼给丫炸了!    本公司长期出售炸药,诚信经营,价格公道,需要的话,站内联系!  
  你签合同的时候,完全可以要求签长期合同,租金几个一付是另外一回事.而且十年前的租金跟现在肯定不一样,这个要涨的.说到底是你们之间的事.
  从租那个门面开始,每次交租都有涨的,房东可不是省油的灯。可是涨一点我也不说什么,但不能随便就收回房子呀!这样谁受得了,已经为这个门面投进去几万块,竟得不到一点赔偿,谁心里都会不服的。
  法律上讲,人家没错。道德上说,确实有点那个。不过也怪你自己不把合同写清楚。你也不能怨任何人。  你要考虑你的经济利益,他当然也要考虑他的经济利益。你们的又不是什么亲戚关系,谁给你讲情面啊?再说了,亲兄弟还有相互算计的呢,这事多了。你就从了吧,说那么多有什么用?天涯上都是看热闹的没人会真心理会你的困境,难道你听了这里的人骂了房东你就舒服了。醒醒吧兰州。记得下次做生意的时候多学点,这个社会不相信眼泪。
  楼主你老在这里回贴有什么用,行动呀
  以前天天忙得要命没时间多说话,今天关门大吉了要说个够,不想听可以走开,不说我心里不痛快,只要没犯法想咋说就咋说!
  这都是现在的门面转让费给闹的。  现在一个门面转让费一般的三五万,好一点的十几万。  而房东只和你签几年合同。  到期就收回来自已高价转给别人  
  作者: 回复日期: 14:23:24 
    只要没犯法想咋说就咋说!  ================================  只要没犯法,想收回就收回!    
  你们以为我在这儿说这么多都是废话呀,这是用我自己的亲身遭遇来提醒大家,不要重蹈我的覆辙。而且我认为法律应该做点修改,不能让房东一口说了算,涨租金得有个度,要收回门面也应该赔偿最基本的装修费。
  作者:土豆带泥 回复日期: 14:37:40 
    作者: 回复日期: 14:23:24        只要没犯法想咋说就咋说!      是呀,房东可以想收回就收回,我也可以想咋说就咋说,谁还能憋屈死呀!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楼猪你有病呀.下一次你干脆说房东没有免费租给你房得了.                  
  作者:鸡远撬合 回复日期: 14:43:46     你喜欢灌水就灌个够,多灌灌的我帖就不会沉了,多谢呀!
  呵呵,楼主还在啊。    劝你以后细心些,实在气不过就打自己几个嘴巴,提醒自己以后脑子要清醒。做生意都没点法律意识,你不吃亏谁吃亏?明显法律只认白纸黑字,你还骂法律不认口头协议?靠,口头协议也算,那我串通个证人,说你口头答应还我100W,你愿意吗?人性啊。
  作者:浪那个浪 回复日期: 14:57:21   劝你以后细心些,实在气不过就打自己几个嘴巴,提醒自己以后脑子要清醒。      干吗打自己嘴巴,傻呀。心已经受伤害了,还要自残身体?我脑子很清醒,只是心不够黑。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以后怎样做了。
  楼猪自己没搞清楚  现在做生意只有自己的门面才靠的住  租别人的门面订合同时就应该写清楚租多长时间,租金怎么算,续租有优先权。  如果房主的门面自用的话,只要合同到期你就没什么可说的。
  如果你是新装修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最终调解得到一定的补偿。
  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楼主签短期合同,带来的权力是生意不好的时候可以及时退房走人。如果楼主真的要长期租,为什么不签长期合同呢?这是楼主生意好了,如果生意不好了走人,房东是不是也上来骂无良房客,本来说了长期租,现在又不租了。。。
  各位不知,我们这儿基本都是签几年合同就得当场交几年的租金,没有说签十年合同却可以分期交租的,所以合同都是一年一续的。我当然想在合同上注明长期租呀,这样就算我生意不好,也可以转让门面,至少装修费不会亏噻。但是房东不同意,一年以后就算我不租了,他什么损失都没有,反正门面得到了免费装修,说不定还能赚到一笔不少的转让费,他何乐而不为?
  听说现在比较多这样子的.唉.做生意难啊.
  作者: 回复日期: 09:51:44 
    全国像这样的事多得很,房东跟租户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了,为什么政府都不出台一项比较明确的政策,保障双方的利益。从现行的法律来看,租户明显处于劣势。我们刚租门面的时候,里面连水电都没安装,完全四面灰墙,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什么都弄好了,才租了一年就不租了,可以无条件收回房子,那我们不是给他白帮忙,小到一个电表电线、大到地板装修、铝合金门安装,算下来也花不少钱。虽然法律说可以拆除,但拆下来还不是当废品卖,能抵回当初投入的钱吗?最重要是辛苦打下的生意基础也付诸东流了。     ---------------------------------------  大哥。。政府早就相关的法律,《合同法》在那摆着好几年了,而且越来越细化,问题是,你们可得看啊。。。合同法里明确的说明租赁合同的格式,内容,后续,有效范围等等,你看吗?你要看还会这样吗?一到出事才怪在别人头上,是你不对了。干什么事都得谨慎,不是让你专攻法律,只是你要跟人家签合同了,找出本合同法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没多少字。而且解释的很清楚。
  租客之间的转让产生的其它费用房东是不承担的,除非有附加约定。  什么装修费的补偿应该提前沟通,房东又没有逼你装修,下家大多还要重装,不平衡就拆走恢复原样。  权利跟义务是对应的,合同到期,你仅仅有同价位优先承租权,仅此而已,房产升值跟你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不过这种房东十之八九都是城市原住民拆迁户的货色,估计楼猪的门面就是安置房的自带门面。那帮乡民本身素质就是一坨屎,你想他这种垃圾还来跟你遵守什么口头约定,太难了吧。
  楼猪如果那个房东没有补偿点的意思的话,你就把水电线路全废掉,把地板撬起来,把装修还原。反正也不能让这帮垃圾得便宜了。  我一看到这帮靠着城市征收富起来的好吃懒做的垃圾就生气,同样在城市里住了几十年,凭什么老子买个门面要1百多万,这帮寄生虫一分钱不花就可以得到一个单元楼。
  楼上说得不错,房东的门面就是他自己的住房,把临街的卧室打通了租给我们的,刚开始什么都没有,全是我们租了之后弄好的。我们做出门头了,他就想逼走我们自己来做。
  我们那个烂单位也是没种,当年边上的乡里领导哭着求着我们单位买它们的地,一帮SB领导觉得没搞头,结果把钱赔在海南搞房地产,真是笑话。结果90年代末,这里一开发,当年只要几百万的东西现在超过几个亿的价值。
      作者: 回复日期: 11:56:16 
    楼上说得不错,房东的门面就是他自己的住房,把临街的卧室打通了租给我们的,刚开始什么都没有,全是我们租了之后弄好的。我们做出门头了,他就想逼走我们自己来做。        反正这种事没办法了,这种垃圾往往又是地头蛇,不会跟你讲道理的。按我说的,协商要点补偿吧,打官司都估计没用,他反正不会跟你执行。
  楼主,你妈臭bi,人家自已房子,想不租就不租!有种自个买去,穷鬼!
  记号,经验值得吸取,教训值得记住
  优先权
  官司打不赢,没办法的
  “作者:半夜狗叫 回复日期: 12:04:23 
    楼主,你妈臭bi,人家自已房子,想不租就不租!有种自个买去,穷鬼!”    ——————————————————————————————    你妈的臭狗屎,满嘴喷粪,猪狗不如,人渣,不得好死!
  不能相信口头的东西
  关键是你合同上面写了租几年啊?
  你也学当房东吧
把卧室租一半出去然后再半夜收回
  合同法,对转让费有规定吗。为什么不强制保护租户的利益。房东的利益本来就不会涉及。从一开始就不准允许转让。当然我只是随便说说,可能不对,具体的方法要细想。。现在全国各地遇到这种事的绝不是少数,国家只会保护有钱人的利益。。    这个社会,还是有势力,有钱,出生得的早的人天下。穷人,和旧社会没区别,只是稍稍好点。。对比国外,现在这体制就是严重失败。。
  你Y现在才发现啊
房东就是地主
作生意的一大半都是帮房主打工
谁让你Y签协议的时候不整清楚
  现在我也遇到这样的无良房东,说要转可以要跟他平分转让费,并且今后跟新租户签约要写上转让费须跟房东平分,试问这样的合同有几个租户肯,我们这些真的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一点保障跟权益都没,就跟旧社会地主欺压下的老百姓一样,没的翻身了吗?
  我也遇到这样的事了
  这些房东都他妈的是杂种臭狗屎,满嘴喷粪,猪狗不如,人渣,不得好死!
  @麒麟小喵  12:29:23    记号,经验值得吸取,教训值得记住  -----------------------------   一看就是没有素质的暴发户,骂街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富人有富人的活法,穷人有穷人的潇洒,有几个臭钱就骂街?别忘了,没有素质没有文化的人,再多的钱都是没意义的。或许你这一代不求人,可你下一代呢?或许若干年后那拿着哪些臭钱去求爹爹告奶奶都没有人接....看你显什么摆?
  @汴梁牛二  16:52:02  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楼主签短期合同,带来的权力是生意不好的时候可以及时退房走人。如果楼主真的要长期租,为什么不签长期合同呢?这是楼主生意好了,如果生意不好了走人,房东是不是也上来骂无良房客,本来说了长期租,现在又不租了。。。  -----------------------------  呵呵,这位兄弟说的不错。
  虽然我是个新房东,但我是不会签长期合同的,其实签短期合同也是没办法的,时间太长的话,租户根本没法交如此长时间的租金,就是按现在的租金十年不变的话租户也是一下拿不出十年租金这么多钱的。  你如果只交一年或半年的租金让房东跟你签十年合同那对房东太不公平了,因为房东无法预测每年的租金涨幅,如果合同里有租金约定的话那租户认为每年涨多少算合适呢?租户估计都会说不涨最好,可房东怎么办,通货膨胀和银行贷款利息都那么高,谁知道现在10万块十年后能买多少斤粮食?  我的租户15号搬走的,现在门面依旧空着,我对这个租户很不错,给了一个月免租期他也没装修,免掉了物业费也没有收押金,租金还两年不变,就是不能转让。条件不错吧,结果生意不好只交了半年的钱就走了留下了一大堆垃圾,厕所不关门的话你一进门面就会闻到厕所味。  我心里寻思不能转让你也不能给我弄的这么脏啊!再说了还有几天就过年了那里租的出去,这个损失谁来管我,这次最少我最少损失5千左右,谁来管我!我去找谁诉苦,我迟交一天贷款银行能答应吗?
  我觉得就是你自己的问题,合同没签好。  
  按合同办
  同情楼主。  
  我来顶!
  合同到期有什么好讲的
  合同到期没什么好讲的。  楼上一位同学也说了,万一是你生意不好不租了,那么房东是不是也可以说你无良呢?
  我遇到的房东比你黑心!她自己收了几万我转让费!一直安抚我说再续签一年没问题!!结果到期慌称卖了然后找各种理由就是想把你赶走!  对这种黑心肝人就是要找人狠打她一顿  既使你没法打她!也要想法整她!厕所里抓一堆带血的卫生巾在她铺子上抹起霉血!霉死她狗曰的!坚决不能让她们轻易得钱!不然又迫害下一个租客又诈骗一笔转让费!
  楼主,我也是一个房东,我并不同意你的说法。首先你合同没写上签订几年,(好像是订的二年吧?)到期了,房东可以与你续签,也可不签。一般在我这里当地,房东都不会与租记户签多年的合同,一般签一年或二年,因为租金每次都有可能调整。1年涨10个点是正常。现在做点小生意不容易,我也有同感。但现在市场经济,房东不租你,你也可另找门面,以你的价格,如果说找不到相当的门面,就是租金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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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政府强行收回近百个门面,承租人强烈不满
迷途的羔羊之9 发表于 &11:50:35『标签:&->&』
  龙山县的近十多个单位在2000年左右,为解决建办公楼的资金短缺问题,通过合法形式,把单位的门面经营权出让,承租人以当时的市场价格取得了门面的经营管理权限。现在,门面没到期的情况下,政府要强行收回近百个门面,引起广大承租人得强烈不满,在现在依法治国的大好形势下,龙山县政府无视法律,与民争利,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侵害百姓利益。政府还出台了奇葩文件龙办【2015】23号,文件规定,原通过各种途径取得单位门面经营权的公职人员,不移交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属领导干部的进行免职,对于不配合的,交司法机关处理。请上级政府对此事进行调查,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中共龙山县委网宣办:该贴反映的情况已呈报相关县领导。该贴反映的情况已呈报相关县领导。&15:21:08中共龙山县委网宣办:关于《龙山县政府强行收回近百个门面,承租人强烈不满》一贴的回复  关于《龙山县政府强行收回近百个门面,承租人强烈不满》一贴的回复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网关于《龙山县政府强行收回近百个门面,承租人强烈不满》的贴子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要,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龙山县9个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2000年左右修建办公用房及宿舍时,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情况下,以解决干部职工福利为由,低价与本单位内部职工签订了长期临街门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0年、40年、50年、长期。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规范了国家公职人员津补贴的发放标准, 2014年5月我县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向“州群教办”反映少数单位私自处置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情况。日我局接到县群教办转州委督导组《投诉和举报信访案件交办单》并要求限期整改。投诉和举报“县老干局、县交运局、县移民局、县民族事务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建设办公楼时的门面分给了在职人员,但大部分没有出钱购买或者只是象征性的交点钱,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接到交办单后及时核实,我局已于2013年10月-12月联合国土、房管等相关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门面)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经调查核实共用有9个单位(县老干局、县人民法院、县外资外援办、县交运局、县移民局、县民族事务局、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存在长期出租给内部干部职工的情况。县委、县人民政府结合州县“三资”清理,本着既遵循法律法规,又兼顾历史事实的原则,综合施策,出台了龙办[号、龙财发〔2015〕43号、龙办〔2015〕23号文件,明确要求单位收回国家公职人员通过集资、借款或租赁的经营性门面资产,本金由财政予以退回,日以前的经营收益不予追缴。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大部分干部职工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表示支持理解,配合单位移交门面资产,截止9月8日,涉及到的97个门面已收回80个。  下一步,我局会同相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工作。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龙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日&17:17:13
网友25:支持政府的纠错行为第1楼国有资产本来就要回收,行为正确!就是有点太迟了,应该早点回收! &17:30:25网友58:不服气的,自己到纪委反映!第2楼记得要本人,要实名!莫在后面搞小动作。&17:31:58天凉好个秋、、:要讲理。有理走天下、、第3楼如果门面确实是国有资产,而且之前承包租给个人(私人)已到期了的,政府或单位有权收回。没二话说的。如果没到期,提前收回,那么在承租者自愿的前提下,政府与单位可以给予损失补偿或协商补偿解决。人,要懂法律。明白不?&18:11:40网友41:大快人心第4楼就要这么做,还应该把以前的收入也没收就更好了&18:26:41网友38:莫占便宜第5楼单位的好处你都耗起,那是变相给你发的福利,一年大几万,后进来的人员什么都没有,不恨你才怪,都搞一样的工作,你硬是卵大些。占公家门面应及时清退。把你投入的本钱和十几年的收益算一算。估计超过好多倍了,也该收手了,莫想祖祖辈辈搞下去。&22:25:38网友00:依法行政第6楼租赁合同一旦签订是受法律保护的,租赁期限还未到,怎么能强行收回?这和国有资产的产权是两回事,不能混淆概念。红军长征期间借老百姓的东西所打的欠条,如今政府都要予以兑现,更何况是如今依法签订的合同,怎么能&强行收回?!&22:30:00网友00:鄙视一、二楼第7楼请问: 1、政府收回门面对原承租人所造成的损失是否有相应的补&&&&&&&偿? 2、如果以前政府各单位、部门将门面的经营权出让的行为是错误的,那么这么多年来为什么不及时纠正?政府要不要对以前的错误行为的相关行为人进行追责? 3、二楼的伙计,首先声明我不是该贴的发贴人。但我认为楼主在红网上面光明正大的反映问题没有什么不妥的,其行为不属于背后搞小动作!反倒是你的发言让人感觉像吃到了苍蝇。如果你是官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官,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差得很远。&07:15:00网友09:严惩行政乱作为第8楼谁说单位的门面经营权出租了,就不是国有资产了?!和国资局的一样无知。县国资局的人哄上欺下,明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同意,没签终止合同,也不领款,他们强行把款打到租房人单位的私人卡号上,对领导汇报说都同意了,这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希望领导严惩。合同没到期,凭什么理由收回?!不把下面的真是情况报告给领导,影响领导正确决策,是渎职,出了问题,谁担责?!国资局的人对租门面人员提出的问题,无言以对,还一意孤行,这是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吗??!!&08:14:09网友12:楼主说得对第9楼讲到的!&09:49:12网友49:三资问题还要细查第10楼三资问题还需要细查,我看还查到位,比如畜牧局后来修的楼,下面的门面不都是卖给他们职工了,这算不算侵占?&09:53:49收回门面:收回门面第11楼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收回门面适合《合同法》??&09:54:29德玛西亚9527:依法办事第12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简单来说,只要签订租赁合同,不管门面的所有人是各单位或者县国资局,不论如何变更,都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县政府作为一个法人,在民法中法人和自然人(也就是老百姓)是同等的。龙山县政府此举强制回收门面是违反合同法、行政法、物权法,如果各门面租赁业主团结,可以走司法程序。但因此类民事案件一审受理法院在基层法院,也就是在龙山法院审理,故可能要至二审至州中院才有一定的胜算。小弟愚见,各位看官看看即可。&10:01:51网友10:任性第13楼彭正刚干的好事!把出租车司机逼坏了,又逼这些人了。灾星!都要依法办事,都要讲道理。门面要收,也得讲出个理由,或者是如何收法,不能喊收就收,要尊重历史,尊重法律。&10:22:10网友16:早就要收回第14楼个人凭什么拥有向单位集资的门面。还不是靠特权!当初,可向社会公开招标了吗?当初,如果社会人员能参与进来,轮得到你吗?支持县政府早日收回。&11:54:16网友37:支持收回!第15楼牵扯到法律问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么就实名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别到这儿得了便宜还强词夺理,明显的底气不足!大家同样的上班,凭么子你们可以享受这些福利!也不算算这么多年你们收了好多钱!!!&12:43:37网友29:尊重法律,尊重历史第16楼招拍挂是啥时候实行的?都不去了解一下,在这胡说。那去年提前退休的可以享受高一档的工资待遇,如果你没够格,没赶上,也要享受么?&14:48:29网友41:依法办事第17楼很多东西大家其实都心里清楚,2000年左右为什么会有集资修房,这个是历史产物,当年花钱的投资,如果门市没有起色,租赁人亏本了政府会不会管?现在挣钱了,有利润了,4.5万回收,转手七八十万的卖,县政府这个生意真会做。近年来龙山县政府大刀阔斧的开工那么多工程,在没有资金保证的前提下,拿所有龙山县党政机关的不动产,甚至连34个乡政府的门面都抵押了贷款,现在贷款利息期马上到期,就到处想方设法与民争利。改善民生是好事,但是拿部分本属于群众的私人财产来为部分领导的政绩买单,确属不当。&15:03:41网友29:炒吧!第18楼炒得越热,门面回收得越快!7楼一看就是个门面被回收的,欢迎你到政府门口守大门,到时就可以到处乱吠!活该你的被收回,占不到公家便宜了!&15:24:29网友18:看这里面发帖的第19楼这点亏都吃不得,还当什么国家干部!这素质,怎么混进来的!没得一点大局观念,支持1楼,说得太好了! &15:33:18网友24:是移动门面吧第20楼是不是阳光丽景对面那排门面呢?那边好像是统一收回了,好多店面都移到临街去营业了,有时候为了城市统一规划强硬政策是必须的,如果都必须要自愿的话,那不晓得要收到哪年去了。而且领导干部租赁的单位门面应该是很便宜的吧。&08:38:24这是第1 - 20条评论,共有37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2页&&
?(*)代表必填项目<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为了能在百姓呼声进行正常的投诉和互动,请先,没有注册的请先!扫一扫,关注红网《百姓呼声》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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