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有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学生为什么得不到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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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小反思:新形势下学生资助项目的现状
新形势下学生资助项目的现状在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的今天,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高校录取比例的提高,大量新生的涌入,高校大学生中贫困生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来自农村、边远山区家庭,城市下岗家庭,单亲、老弱病残家庭的学生在入学后面临巨大的压力。2012年,在十八大的报告中对教育公平又有了新的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缘、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中共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指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这些要求非常明确,更加注重教育公平,给每个学生提供相对公平的教育机会,让孩子们通过接受教育,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而高校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维护教育公平、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的关键。为此,对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况进行分析探索,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思路。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认定工作现状&&& 教育部指出“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就学期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常见方法主要有四种:家庭收入生源地对比认定法、学生在校月消费水平认定法、学习成绩认定法和综合认定法[1]。虽然近几年国家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加大了对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力度,&但贫困大学生认定办法仍然存在着一些弊端,影响了贫困大学生资助的效果。&1.认定依据缺乏可信性。目前,虽然各高校关于贫困生认定的依据有所不同,但是主要还是依据生源所在地政府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而这些调查表和证明却在严重缺乏调查实施的情况下出具的,真实性有待商榷,申请学生的真实情况有待核查。这样就难免有一些并不贫困的学生凭借特殊的社会关系或是人情关系而得到贫困证明;相反,有些真正贫困的学生可能因为得不到证明而得不到资助。因此出现了“贫困生”不贫困的现象。2.认定标准缺乏一致性。关于贫困生的概念,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只能定性考察,无法量化比较,在实际认定工作中操作难度较大。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不一致,需要资助学生家庭的经济问题也是各不相同,;即使同一地区的不同贫困生,其家庭经济状况也有所不同。各个高校虽然都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方法,也都具备各自的合理性,但是不得不承认当前的贫困认定体制还是不规范、不完善的。没有一个固定的方法,使得贫困认定的标准得到量化和统一,加大了认定工作的复杂性[2]。&3.认定过程缺乏监督性。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由于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权力过大且缺乏监督,导致人为操纵认定过程、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从而使贫困生在高校中产生了非议,学生对认定过程产生怀疑,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现状分析(一)资助体系现状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3]。教育部、财政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来切实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且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也使不少贫困学生得到了切实的帮助。此外我国社会慈善组织依靠社会募捐、个人以及企业捐款或者订立培养合同的形式向贫困大学生伸出援助之手。在当前我国高等院校中,绝大部分的院校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以对贫困大学生实施有效的资助。这些工作虽然报酬普遍都不是很高,但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学生们的实际生活困难。(二)存在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正发挥着保障、公平、激励等积极作用,国家对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资金力度和资助面的不断加大,但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开展高校贫困大学生也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1.高校贫困学生认定存在难度&& &目前,高校对贫困生主要通过经济层面进行认定,一般划分为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类。由于上文已经讨论的认定过程的可信性、一致性和监督性的缺乏,最终造成有限的助学资源并未完全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资助的不公平严重打击了贫困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违背了公平教育的出发点。2.高校资助分配存在问题高校普遍设有国家、学校、社会及企事业单位资助方式和项目,各个地区、学校、院系、专业的学生都存在分布的特殊性,贫困学生所占的比例也不近相同,在未考虑这种分布和比例特殊性的情况下统一分配资助资金,从而使贫困地区的学校、贫困生比例大的学校得不到充分的资助,造成资助失衡,甚至各种资助资金或者方式缺乏有机联系和统一规划,导致重复资助、资助覆盖面过窄、资源分配不均衡、资助方式不准确或资助力度不够、资助时间不及时等现象,影响了资助的公平公正和整体效应的发挥。3.高校贫困学生心理疏导存在缺陷&&& 大学生处于思想逐渐成熟化的重要阶段,是思维较活跃也是相对比较容易困惑的阶段。而贫困大学生不仅面临着经济压力,还面对来自学习、生活、社交等各方面的压力,从而产生“心理贫困”,直接表现为自卑、意志消沉、多疑、焦虑、孤僻、逆反心理等多种负面性心理。“心理贫困”是不健全心理人格的体现,不仅会影响到他们在高校的学习与生活,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而且他们也会把这种心理带到社会与日后的工作中,甚至对整个人生造成消极影响[4]。但目前,现行的高校资助体系都把经济援助作为第一要务,而忽略了对于贫困学生的心理问题的关注,对有心理问题的贫困学生缺乏心理疏导,目前看来,这一问题有可能成为后续进行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问题。4.高校受助学生诚信存在质疑&& &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主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压力。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学生往往非常配合,态度积极。但到毕业后工作进入贷款偿还期时,却经常出现另一种局面:离开学校后不按时偿还利息和本金,甚至有人试图逃避还款。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由于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收入不稳定、流动性大、与银行和学校信息沟通不畅等原因造成的,但追根究底,主要原因诚信意识的缺乏以及整个社会信用的缺失。综合以上分析认为,新形势下资助工作的重心不再是简单的经济资助,应当是以经济资助为基础,以实现“解困、助学、励志、锻炼、成才”为目标,能贫困学生得到锻炼,全面发展成长成才。高校资助工作的创新思考(一)完善贫困大学生认定工作由于贫困生认定体系尚未建立健全,新形势下无法通过现有的认定方法满足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平教育的要求,因此在认定工作中要创新方法,实行动态的认定和管理,寻找符合各地区各学校特殊性的认定方式。高校在制定认定细则时,应该充分考虑该细则的实施性和可执行性。所制定的细则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细化和完善,让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高校设立完善贫困生数据库,该数据库由学生申请、学院申报、学校审核形成,用于开展高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贫困生数据库要充分展现其动态性,资助部门对信息库和档案要实施动态管理,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出入库或调整困难档次,使资助资源得以及时、合理地分配,认定过程中可以广泛征求同学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要建立完善贫困学生认定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受助学生的跟踪体制,加强对贫困证明的管理力度,对提交贫困证明的学生的家庭和个人经济情况要进行严格审查,接受大家监督,杜绝弄虚作假,提高资助地透明度和教育地公平性;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使各项资助政策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二)统筹资源,优化资助结构,合理分配在整个资助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开始成为主要的资助手段,从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走过的这些年来看,大学生资助政策在解决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上它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高校要以此为基础,对学校、社会及企事业单位奖助学金等资助资源进行统筹,将“奖、勤、助、补、贷”等资助方式进行优化搭配,合理分配,避免交叉评选、减少重复资助,特别对困难学生要重点资助。学校还要合理确定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比例,减少无偿资助,扩大延迟支付型资助,能够把贫困生的经济负担从求学期间转移到工作以后,有利于学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和能力。做到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相结合,普遍资助与重点资助相结合,经济资助与能力锻炼相结合,建立“有重点、多层次、点面结合、全方位”的资助模式[5]。(三)关注心理问题,加强心理疏导首先,贫困生心理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困难而产生的心理压力,社会、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尽量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问题,满足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进来,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长一体化的助学体系。其次,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学生会、社团为媒介,努力在全校形成同学间平等互助、积极向上的良好学习生活氛围,促进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增进人际交往,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再次,建立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通过心理问卷调查,对有心理问题的贫困学生进行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帮助贫困生建立对贫困的理性认知,改变他们自卑、敏感、焦虑、抑郁等不良心理状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四)多措并举抓好思想道德教育&&& 高等教育是一种综合教育,在保障学生学习知识的同时,思想道德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而人本理念作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我们人类进步发展最重要的科学理论之一。大学生资助政策具有很强的导向性、教育性、鼓舞性,高校应将贫困学生放在整个工作的中心位置,不能盲目地将经济资助作为唯一的途径,更应该注重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的发展。借助资助活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的前提出发,为学生着想,将大学生资助活动作为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平台和途径,推进大学生心理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的良好发展。&&&& 大学生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在教育工作中实践“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做好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资助贫困生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资助的层面对贫困生生存的满足,要更加重视对贫困生群体的思想教育、人文教育和心理教育,需要高校联合社会各界共同促进公平教育事业的发展。&
( 23:04:29如何使贫困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的有效开展
15-04-24 14:05:38 / 分类
随着国家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使家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教育的公平公正。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高校学生的独立意识及自我为中心的思想较为强烈,而对于团队意识及大局观念比较欠缺。而网络技术的进步为学生提供了便捷、丰富的信息来源渠道,由此而带来的多元文化和价值观不可避免地冲击着学生的思想,表现为学生集体价值规范框架越来越模糊,更加注重关注个有利益,个性化需求异常丰富,思维活跃但个体社会化成熟程度不足等特点[1]&。几千元的助学金对很多同学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诱惑,因此就出现了一些同学为了得到助学金而开具假的家庭情况调查表,编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甚至有的同学不惜编造父母残疾、车祸等来骗取国家助学金,造成极坏的影响。辅导员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的专职人员,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公平、公正,使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真正需要的同学手中是辅导员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认为要想将贫困认定做到公平、公正,打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则显得尤为关键,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辅导员、班主任及辅导员助理要把好新生入学第一关
在贫困生认定的过程中,由于学生来自不同地区,其家庭经济状况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而新生入学时是掌握学生真实情况的最佳时期。但辅导员一般所带学生较多,要做到对每个新报到学生进行全部观察了解不太现实。因此,充分调动班主任及辅导员助理的工作热情,对贫困生认定将提供更大的帮助。
对于刚从高中走进大学的新生来讲,来校的出行方式、衣着打扮及陪送家长的衣着打扮、是否办理助学贷款等,最能反应新生家庭情况。而且大一新生思想单纯,要充分利用这一阶段特征,对班级同学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学生基本家庭情况电子档案。具体应多关注:1)一些孤儿或单亲家庭的学生;2)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学生;3)来自农村,且是多子女的家庭;4)城市下岗职工子女;5)来自国家级贫困地区的学生;6)家中突发变故或一些不可抗力造成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对于此类同学要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关注。
二、做好贫困生认定小组的引导及考核机制
在贫困生的困难认定过程中,必须坚持班级民主评议认定与学院评议认定相结合的原则[2]&。在困难认定之初,采取困难认定申请同学民主推荐的方式成立困难认定小组,困难认定过程公开透明,召开班主任及困难认定小组成员讨论会议,重点审查申请同学申请材料、日常生活消费情况、家庭情况、在校表现情况等。制定好困难认定量化指标,使困难认定过程规范,有标准可依。在困难认定过程中,辅导员或班主任要全程参加,并与原有统计数据进行印证,如有异常可以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以留出时间进行调查。
对于困难认定小组成员,要制定相关考评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班级同学的民主监督作用,对困难认定小组成员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合格的要进行相关奖励,从而激励小组成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确保困难认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三、家庭走访及电话家访相结合
辅导员要想了解贫困生或可能是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不能只靠坐在办公室里听家长或学生讲,也不能只凭一张《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校学生困难认定申请表》就可以认定学生家庭贫困,虽然辅导员可以通过班内其他同学的描述了解这些同学的基本消费情况及学习情况。但对于贫困生具体困难程度,家庭具体情况则必须通过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家庭走访考察才能了解。但是由于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较多,只靠辅导员走访不太现实。只有组织班级的辅导员助理、班委及困难认定小组成员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进行走访。一方面缓解了辅导员的工作压力,扩大家访面。另一方面使同学看到困难同学的真实家庭情况,加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对于一些外省等较远的地区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学生家长或当地居委会了解情况,争取做到对同学基本情况全覆盖,不留死角。
通过我院近几年的家访情况来看,效果明显。主要体现在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由于自尊心较强或者是过于内向而不愿在老师或同学面前表达,而失去受资助的机会,给学习、生活、心理带来较大的压力。而通过家访,使老师或同学看到了困难同学的真实家庭情况,提高了他们的工作责任心,要困难认定时可以全盘考虑,不至于使真正困难同学得不到资助。
四、加强贫困生的引导,使贫困生建立自立自强的信念
国家助学金的实施只是解决了贫困生的生活问题,但是对于贫困生因为生活环境所造成的心理问题则会产生更加的严重的后果。因此,国家的资助是有阶段性的,但学生的心理资助则是要长期坚持,一丝不得松懈。引导学生由依靠国家助学金维持大学生的学习生活转变到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励志奖学金上来。提高学生自立自强的信念。提高学生的自我认知感,树立自信心,同时可以减轻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压力,扩大资助工作的受益面。
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辅导员做为这项工作的实施者及管理者,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分清真贫困与假贫困,使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到实处是辅导员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这就要求辅导员要有充足的爱心、耐心、责任心、细心进行脚踏实地的做好学生的材料整理、心理辅导及实地考察的工作,要做到困难认定工作从细节入手,不留死角。
参考文献:
[1] 桂富强.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理念及管理体系研究[M].西南交通大学,2009:42
[2] 冯静,杨奉荣.从辅导员视角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的有效开展[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4).119-121,156
参考文献:&
[1]桂富强.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理念及管理体系研究[M].西南交通大学,2009:42.
&[2]冯静,杨奉荣.从辅导员视角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的有效开展[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4).119-1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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