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询名下贷款情况有一个贷款楼还在还款期在全款买楼能过到我名字下吗

现在买房子,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还款哪种更划算..
昨晚,和一个开典当行的同学喝酒。
我问同学,“你买了多少套房子,多少间铺面?”“房子22套,铺面12间。”同学炫耀似的答道。“那你花了多少钱呢?”同学虽然是千万级的富翁,但他也不至于能把千万多的钱压在固定资产上吧!我心中默算了一下,非常怀疑!
“现在买房子,傻瓜才掏钱!亏你还是个生意人!”同学鄙视的看着我。同学的话,简直令我震耳欲聋,使我目瞪口呆。我连忙虚心请教。于是,同学就对我说出一番匪夷所思、惊世骇俗的话来......
以下,都是我同学的话,虽然词句有些出入,但基本语意我还是转述清楚了的。
买房不掏钱,你怎么做到的?
你知道,我的典当生意完全是靠钱生钱。第一次买房时,虽然我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全款,但我还是不愿意那么多的现金被房子压死。那时,正流行“零首付”,于是,我一分钱没花,贷款18万买了房(贷款期限为一年)。
一年期满,要还房款和利息了。也不知道是我幸运呢?还是我倒霉!那时,我的资金被一笔业务占用了。为了业务,我不仅还不起房款不说,还得另外新增贷款。
迫不得已,我找老关系—银行的信贷部经理沟兑。当我吞吞吐吐的把“延期还房款并另外新增贷款”的要求说出来后,没想到,信贷经理却诡秘的一笑,非常爽快的答应了。
信贷经理给我出的主意很简单:让我老婆,以两倍的价格,贷款买我的房子,贷款期限也是一年。“两倍的贷款,那就是两倍的利息啊!你这不是变着法的剥削我吗?”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如果到时,你不还款呢?”信贷经理很镇定。“
啊......”“被银行收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关键是除去税费后,我还凭空白得了17万。不,这17万我可不能一个人得,我至少要分给他5万。”很快,我反应过来。于是,我对信贷经理会心的一笑......
这,就是我第一次买房的经历。
我后来的买房经历都与此类似,也就是:坚决的不掏一分钱,全部用银行的贷款买房子;然后,如果遇见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说是投资者,其实是傻帽)买房,那就高价卖给他。如果一直没有投资者买房,那就不断的把自己的房子加价转贷给自己,不断的用银行的钱来还银行的债。
并且,我是开典当行的,与银行的关系是一般人无法比的。一般老百姓买房,大都选择20年按揭,而我买房从来都是只贷款一年,到期了才还本金和利息。这样操作,不用交月供。而贷款到期后,我只须做做“纸面文章”转贷款一下。实际上,我一分钱也不用掏。
实际生活中能有如此荒谬的事情?
兄弟!我是看你人对,才给你讲这些掏心窝的话。你怎么可以不相信我呢?你要怎样才能相信我呢?
你知道王二麻子是怎么发家的吗?(王二麻子是我的另外一个同学,现在是开发房地产的亿万级富翁。)
想当年,王二麻子那个落魄啊!就连他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也是我临时拆借给他的。如今,别看王二麻子表面风光,他拿地的钱,是从银行贷款的;修房子的钱,是建筑商垫资的。总之,他就是一个完全的“空手道”。
房子修好后,王二麻子在正式开盘前,通常要举行一个“内部认购会”。这个内部认购,其实就是王二麻子召集公司内部员工和一些象我这样的、相熟的炒房客(或者干脆是一些从招聘会上收集的、众多的、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这些人的名义来买房子,全部用银行贷款来买。这,就是所谓的“开发商囤房”。
并且,此次交易上报给银行的交易价,必须比实际的内部交易价提高30%。为什么?因为贷款买房要首付两成啊!举个例子,如果你想收回100万,那你就必须以130万的房价向银行贷款。
这样,银行给你的钱就是:130万×0.8=104万;你实际装进口袋的钱就是:104万—4万(给相关银行人员的“好处费”)=100万。
就这样,通过开盘前的内部认购,王二麻子其实已经成功的全部收回了投资,把所有的风险转给了银行。到这时,王二麻子才会开始打广告卖房子,并归还“买地的银行贷款”和“修房子的建筑商垫资”。
稍微聪明一点的人都能想到后面的操作方法,其实与我炒房的方法是一样的,也就是:“如果遇见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买房,那就高价卖给他;如果一直没有投资者买房,那就不断的把自己的房子加价转贷给自己,不断的用银行的钱来还银行的债。”
不过,由于已经收回了按揭贷款的首付款,所以后面的操作并不需要每一次都加价30%,只需按着楼市房价本来的上涨幅度加价就可以了(即每年上涨14%左右)。
什么?万一房价上涨幅度不足于支付贷款利息怎么办?笑话,你什么时候看见过中国楼市的房价上涨幅度低于当年的贷款利息了?
明白了吧!这,就是中国楼市的房价只能上涨不能下跌;并且,房价的上涨幅度还不能低于当年贷款利息的真正原因!!
想想就觉得可笑,居然有学者说,“建筑成本和地价的不断上涨,是房价飞涨的原因。”这简直是扯蛋!
其实,“金融成本”才是房价构成的大头,至少要占目前房价的50%。
以上海倒塌的莲花河畔景苑为例。网上公布,其楼面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建筑成本也不到1300元/平方米(其实,网上公布的建筑成本并不准确。
市法院电梯公寓的建筑质量总该比它好吧,建筑成本也没有超过1000元/平方米)这么便宜的房子,开发商为什么非得要把它卖到14000元/平方米呢?卖低一点、少赚一点不行吗?答案是不行的。原因很简单,“金融游戏”是有成本的,每这样操作一次,房子就必须加价一次。只有不断的加价,上述操作才有生存的空间。
所以,莲花河畔景苑前年卖7000元/平方米,去年卖10000元/平方米,今年就得非要卖14000元/平方米。俗话说“豆腐盘成了肉价钱”。这,就是“金融游戏”的代价!
有句话道出了目前中国楼市的实情,“房子是用来炒的,不是用来住的;商品房是卖给银行的,不是卖给老百姓的。”
老同学,请你想一想,现在的楼市,房价明明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老百姓的实际购买能力(也就意味着房子永远卖不出去),为什么房价还会不断的上涨呢?并且,还要“量、价齐涨”呢?原因何在?正在于此!
这不能代表中国整体楼市吧?
老同学,你太孤陋寡闻了吧。请看:李树彪案:日到日,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骗取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共计44笔,涉案金额1.2亿元。
康明案:2000年前后,河南郑州康明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东明花园414套房源,在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进行重复抵押贷款共690多套,至少套取银行资金2亿元。
姚康达案:从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发放房贷7141万元,用于炒作128套住房。
森豪虚假按揭案:从1997年年至2002年上半年,北京市华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森豪公寓、太利花园为幌子,采取假按揭的方式,向中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展览路支行三家银行骗贷共计16.2亿元。(请看《京城最大假按揭骗贷案震醒房市》
建行广州分行案:2002年,审计署抽查建设银行广州地区八家支行的住房按揭贷款,发现10亿元虚假按揭。仅广东省汕尾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某副局长一人,即骗取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贷款3793万元。
曲沪平案:2006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在已发放贷款中,发现亿元个人房产按揭贷款存在抵押不实,贷款代理人为“曲沪平”。其后更查出与曲相关的房贷高达91笔,涉及金额4亿元左右。银行不得不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出售抵押房产,以回收问题贷款。
同泰案:2006年,北京同泰房地产公司涉嫌利用87份假业主所签购房合同,从银行骗贷6700万元。
成都虚构房产骗贷案:2005年至200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唐某勾结成都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以虚构房产的方式办理房产证进行骗贷。现已发现的涉案房产证已超过一百多套,涉及金额近二千万元!而且事态还在进一步发展中。
另外,今年银监会三令五申的明确要求,“贷款发放必须用于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需求,防止信贷资金流入楼市”。然而,40000亿资金依然流入楼市...
老同学,请你想一想,为什么会发生那么多的这类事情呢?为什么全国的银行都明知道是假按揭也要把钱贷给地产商呢?难道银行的官员们都是傻子吗?
其实,银行的官员们一点都不傻。
原因在于,银行内部人员与开发商其实是狼狈为奸的同伙。参与这项操作的某些银行内部人员决不是希望通过购房者支付贷款利息为银行赚钱.
坦白地说,他们是在参与分赃——他们与开发商一起盗取不义之财,将风险转嫁给国家银行,而买单的是真实的购房者。一旦真实的购房者无法买下这个巨单,银行就出现危机。
这时候,买单的就是全国人民了,国家必须银行注资,消除烂帐。国家的钱哪里来?印钞票!结果是什么?通货膨胀,物价飞涨,老百性的钱不值钱了,或者说老百姓的钱被抢了,被谁抢了?
被国家抢去堵漏了,堵开发商和银行增加这些蛀出来的大洞。这个洞如此之大,堵住了也是一个丑陋的疤,而疼的永远是百姓。
所以我会说——房地产业已经成为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团结起来瓜分国家金钱(其实是老百姓的存款)的道具。
违规又有什么大不了的?银行官员们不怕啊!只要表面的纸上手续完备了,我就没有了责任。即使按揭贷款是假的,又有什么关系?
况且银行有国家这个后台,就是亏了也不怕,反正银行的官员们现在挣了钱就行。至于银行以后不行了,自然有国家来管,况且那是下届银行官员的事情。难怪中国银行的坏账率居然在40%以上!
原来,在中国,最大的腐败在银行!!
为什么开发商不收楼?
原因有许多,简单的有:
1、你不关心房地产界的新闻。比如“曲沪平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就收了楼,不得不成为了“房东”;
2、由于开发商在银行内部的同伙,掩护工作做的好的缘故,案子没暴露。
掩护工作怎么做?很简单——只要一接近债务偿还期,开发商就会和“银行内部的同伙”们一起,把房子又一次加价卖给(转按揭)其它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实,房子依然在开发商手里)。这样操作,开发商永远不会被收楼。
虽然这样操作,房价会不断的上涨,并很快的远远超过老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也就意味着房子永远卖不出去)。但是,这样的操作,如果只从官样程序上来看、只从表面的纸上手续来看的话,它是永远合法的。
这就是银行官员们敢于给开发商打掩护的原因——因为以目前的银行制度来说,只要表面的纸上手续完备了,银行的官员就没有了责任。
目前银行贷款制度存在严重漏洞?
我能不花钱的买那么多的房子和铺面,甚至还靠房子从银行套出那么多的周转资金做生意,这一切,全都得感谢银行的制度漏洞啊!银行的贷款制度,真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好制度”啊!
作为一个典当行的老板,以同行的眼光来看,我认为银行贷款的制度漏洞有:
1、抵押物价值的评定方法有缺陷。
比如,明明开发商拿地只用了5000万,他却可以用这块地抵押贷款1个亿;比如,开发商修楼修到盖顶,明明只用了7000万(含地钱),他却可以用这个楼抵押贷款2个亿。
如果,按照我们典当行的规矩来办,事情又会怎样呢?
当开发商用这块地抵押贷款时,我会亲自去核实:开发商拿这块地,是否真的给了政府5000万。并且,如果这个情况属实,他也最多只能贷款4000万。因为我要预提风险基金啊!
当开发商用这个楼抵押贷款时,我也会亲自去核实:开发商修这个楼,是否真的花了2000万(只算建筑成本,不含地)。
我会按照各种人工、各种建筑材料的最低价来核算这个楼的建筑成本。并且,如果开发商修这个楼的确花了2000万,他也最多只能贷款7000万×0.8=5600万(连地一起抵押)。
最后,当购房者按揭贷款时,我绝对不可能按照“购房合同交易价”来发放贷款,购房者最多能获得的贷款金额是:7000万×0.8×购房面积/此楼总面积。抵押房的价值,不能由客户之间的交易来决定啊!!
2、责任追究方法有缺陷
“只要表面的纸上手续完备了,银行官员就没有了责任。”
这怎么可以呢?在我的典当行,我可不管你的纸上手续是否已经完备,只要是你负责的业务出了问题,嘿嘿!我就找你算帐!!!
另外,让国家损失16.2亿的森豪虚假按揭案暴露后,相关的银行官员居然没有被追究责任,这怎么可以呢?嘿嘿!如果这样的事是发生在我的典当行,不要说让他家破人亡,我至少会让他和他的亲戚倾家荡产!!!
楼市最大秘密,真正的按揭只有10年
在中国,虽然你买房子的时候设定的按揭时间不尽相同,可能是20年、25年或者30年,但你真正有压力的供楼期只有10年。
那些尽量拉长供楼期的人是聪明的,但遗憾的是,很多人都会选择提前还款,他们被表面上多付的“利息支出”吓坏了。
中国开始有商品房按揭贷款服务,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但不同的城市出现的时间不尽相同。2012年12月,北京晨报就报道了北京第一批贷款人结束房奴生活的消息,现在看来还非常有意思。报道里提供了两个案例:
一位叫王新的女士,2002年在北京北二环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三居室。当时房子全款30多万元,自己与父母凑了约20万元的首付,再向银行贷款10多万元,一贷就是10年。而当时每月还款大约1000多元,这占到了王新当时月工资的多一半,王新一心只想“赶紧还完”。
如今(2012年)这套房子的身价如今已经涨到500多万元,月租金可达到8000多元。
2001年5月,颜洁在北京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套房。据她回忆,当时是用公积金贷了34万元,20年期,每月还款元之间。
“那时候贷款买房心里都不踏实,睡觉还在想欠着银行的钱。”颜洁告诉记者,2004年下半年到2005年上半年,身边很多人都提前还清了房贷,包括自己的弟弟。
看到房子好租,颜洁下了再买一套房的决心。“但我不想再背贷款,就选了一个够全款付的小户型。看着姐姐坐拿租金,颜洁的弟弟十分后悔提前还贷,“还不如买套房呢”。
北京晨报采访的这两个人,都不算最早的按揭贷款人,在广东省大约在1993年前后就有了这种服务。从上述两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年的按揭贷款的确对购房者构成了巨大困扰和压力,但10年之后,这点钱已经不算什么了。如果是20年之后,更是如此。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很简单,货币在贬值,你的收入也在上升。
人民币的购买力在纯粹计划经济年代(1978年之前,公私合营之后),是常年维持不变的,那个时代不存在货币超发,往往出现通缩。但改革开放以后,货币超发就成为常态,中国的货币供应量增速在2012年之前,平均比GDP增速快10个百分点。换句话说,假如GDP没有水分,人民币购买力平均每年贬值10%。
这样,我们很容易算出:10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10年之后就只剩下35元;20年之后就只剩下了12元;30年之后,就只剩下了4块钱。
换句话说,如果你买了一套房子,做了30年的按揭,每月还款1万元。如果M2增速超过GDP增速平均每年在10个百分点,那么10年之后你每月实际还款金额,只相当于按揭时候的三分之一,也就是每月3500元了。
这仅仅是“货币超发带来的通胀因素”对房子的影响,如果你选择在行政级别高的、有人口增量、资金汇聚能力的城市买房,你的房价还会以超过通胀的速度上升,房租也是。到那时,你的收益将非常可观。上面北京晨报的两个例子,已经告诉我们了。
关键问题是:这种情况,在未来还会继续上演吗?
我觉得至少20年内没有问题。原因很简单,第一,中国的城镇化率目前只有56%,城镇化只进行了半程;第二,目前中国货币仍然超发,M2增速仍然比GDP增速快6到7个百分点,但这是GDP没有挤水分情况下的差距。
即便按照M2增速(发钞速度)比GDP增速(创造财富速度)每年快7个百分点计算,10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也会在10年、20年、30年之后,分别贬值为:48元、23.4元、11元。
也就是说,如果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在经过10年按揭之后,你的实际经济负担就减少了一半;经过20年按揭之后,你的实际负担只有最初的四分之一了。到了30年按揭期的最后一年,你的负担只有最初的九分之一了。
由此可见,对于绝大多数正常家庭来说,买房子真正有压力的按揭期只有最初的10年,以后的岁月将非常轻松。
那种“买一套房子,当一辈子房奴”的说法,完全是危言耸听的谎言。那种把买房子跟“诗与远方”对立起来的人,也基本上是哗众取宠之辈。
想想海子是怎么说的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前提是:我有一所房子!而这套房子,其实只用你负担前10年。这就是中国式通胀的好处,他是买房者的蜜糖,是不买房者的噩梦。
所以,想买房子的家庭,只要算好最初几年的现金流和偿付能力,以及工作稳定程度就可以了,太远的事情谁也看不清楚。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所有的纸币都是不断贬值的,人民币这样,美元、英镑、欧元也好不到哪里去,至于卢布、越南盾更是扶不起的阿斗,房子是钢筋混凝土做的,只要选对城市和地段,会比纸币坚挺得多。
虽然这轮房地产政策牛市正接近尾声,但不意味着中国房地产会崩溃。因为即便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中国也可以在资产价格(比如房价)和汇率之间做出二选一。
汇率显然是最容易被牺牲的,而资产价格必须维持。因为资产价格关联着金融系统的安危,影响社会就业和社会稳定。
当然了,这是中国房价的另外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就连很多砖家、叫兽穷尽一生都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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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型商品房二十问:买自住房可以贷款吗?
  自住型商品房可以贷款吗?  自住型商品房虽然相对于周边地段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在价钱上打了七折。不过要注意,这个打七折的参照价格,是2013年下半年北京楼市阶段性点的数据。因此,在这个价格数据基础上打折,显然仍旧高的很。对于缺房子住的刚需人群来说,有能力全款吃进者寥寥,使用住房贷款看来在所难免。此外,自住型商品房虽然是共有产权,但仍具有一定的投资升值(或贬值)属性,对于投资人来说,利用贷款杠杆来实现住房梦,显然比全款要划算得多。  自住型商品房究竟能不能使用贷款呢?我认为,既然它是商品住房,不管是否掺杂了政府因素,都可以使用住房贷款来购买,而且适用于现行住房贷款的任何政策,理论上也没什么超国民待遇的特殊性。那么,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究竟要准备多少首付款,能申请到多少贷款?每个月怎么还呢?怎样还款最划算呢?  现在,我把北京市目前实行的住房贷款政策做个梳理。大家可以参照。  一、首套房贷款  根据北京市的住房限购政策,北京户口的已婚家庭只能购买最多两套住宅(商住两用不算套数,在京军警视同北京户口),非北京户口的满五年纳税、社保家庭,以及单身家庭(包括离婚)都只能购买最多一套住宅。  而对于自住型商品房来说,每个有资格的家庭终身只能购买一次自住型商品房,也就是一套房。以后即便离婚,名下没房的家庭也不能再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买过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成员中满25岁的孩子,可以独立成户,获得购买自住型商品房资格。  自住型商品房申购过程中,保障房轮候和京籍无房户是优先购买群体。考虑到自住型商品房僧多粥少的现实,预计未来两年内,绝大部分自住型商品房项目都会被优先群体包圆,而其中大部分家庭是购房。如果没有能力支付全款,那就只好贷款,享受首套房贷款的相关政策。  (一)支持力度  国家对首套房贷款是支持的。这种贷款基本是解决刚性需求和基本居住需求,理应得到满足。不过,由于银行普遍处在贷款额度不足的状态,放款时间比较慢,而且因个人金融信用的实际状况,存在拒贷的可能性。绝大多数银行执行基准利率,少数银行可能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1.1倍基准利率),或搭配出售理财产品。在基准利率上打折扣的情况已经很少了。在北京楼市历史上,大概只有2009年出现过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30%(利率七折)的情况,但即便如此,也比同期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略高。  (二)首套商贷  5年以上的基准利率是6.55%。首套房贷要求首付不低于总价30%,贷款额度不超过总价70%。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一般来说,35岁以下的年轻人申请,基本可以拿到30年的还款期。超过40岁以后,还款期就会缩短。银行一般将65岁视为还款截止年龄(也就是到这个岁数时必须还完)。因此,如果您50岁再来买房,还款期只有15年,同样额度的贷款,月供会比较多,但利息总额减少。  贷款额度要根据申请人的单位属性、金融信用状况、经济收入酌定。一般来说,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我们以恒大御景湾为例。每平米22000元,90平米的住房大约为200万元。首付不能低于60万元,商贷不能超过140万元。如果按照月供最少,还款期最长来算,为期30年的月供为8895.04元(等额本息法),30年里还的利息总额高达180.221万元,超出本金40万元。那么,这个购房家庭的月收入要超过18000元,才能拿到这140万元贷款。当然,如果差钱的家庭可以要单位伪造收入和纳税证明,但家庭月收入一下子拿走将近9000元还贷,作为工薪阶层的你,不觉得负担很重吗?  也有人愿意用等额本金法,每个月还的本金一样多,那么月供额度就会在30年里由多变少,第一个月还11530.56元,以后逐月递减,到第360个月还3910.12元.30年里的还的利息为137.932万元,比本金略少,比等额本息法少还40多万元利息。  因此,要想让自己月供负担轻一些,首付就尽可能多一些吧。  (三)首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单位是有区别的,包括常见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市管和国管),也包括不太常见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中直管”)和铁路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军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需要解释的是,国管的覆盖面包括国务院系统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直属企业、部委直属国有企业。市管的覆盖面包括北京市及各区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北京市、各区县直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企业。中直管的覆盖面是党中央直属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全国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机关及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的直属企业等。铁路系统和军队的情况顾名思义,就不解释了。  公积金首套房贷款的基准利率是4.5%,相当于商贷的66折,可以说是国家给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的贴息住房贷款。根据北京市规定,职工缴存公积金连续满12个月且购房时仍在缴存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否则不行。中间断了得从头算。  能贷多少呢?北京市规定的标准上限是80万元。如果信用评级达到A级,可以贷到80万元;达到AA级可以贷到92万元,达到AAA级可以贷到104万元。上面的说法是理论上的,但现实中由于贷款额度较紧张,一般也就最多给贷到80万元。就算你信用评级再高,想拿到104万元也不容易。  目前,想要贷到80万元大概也不容易。需要每月个人缴存额不低于700元(不含单位1:1补的700元),才能拿到这么多贷款。否则适当减少。如果一个月个人缴存额大概五六百元,大概能贷到70-75万元,比以前略有减少。前段时间新闻上公布了算法,我不再赘述。  公积金贷款执行的首付标准比较古怪。首套房且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首付不低于总价20%,贷款不高于总价80%。首套房且建筑面积超过90平米(不含),首付不低于总价30%,贷款不高于总价70%。这个政策可理解为支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初次刚性需求。  以恒大御景湾为例。每平米22000元,90平米的住房大约为200万元。虽说有首付不低于20%的说法,但由于一般情况下只能贷到80万元,购房者还要准备出120万元的首付款。因此,由于总价和贷款额度因素,首付实际上变成了60%。  月供是多少呢?按照贷款80万元,为期30年计算,月供4053.48元(等额本息)。30年间的利息总额为65.925万元。如果按照等额本金法还款,首月要还5222.22元,第360个月还2230.56元,可以说是逐月减少。不过前十年的月供负担略重一些。利息总额54.150万元,比等额本息法少还11万元利息。不过,公积金中心似乎不太支持等额本金法。  按照北京的生活成本计算,月供4000元的前提是家庭月收入不低于1万元,否则维持基本生活质量就比较麻烦。而当首付出去120万元以后,很多家庭就立即沦为赤贫,生活质量不降低才怪呢。  (四)能不能组合贷款  现代多数开发商开发的普通商品房项目,都不支持组合贷款,甚至不支持国管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麻烦之处在于三点:一是每种贷款的额度都受限;二是办理手续非常繁琐,极容易因两类贷款之中的一类没批下来,给自己找麻烦;三是相当于同时使用了两次贷款。根据央行的说法,一个家庭只能使用两次住房贷款,无论是公积金还是商贷,正所谓“认房也认贷”。第三次购房时,无论名下是无房,还是只有一套住房,都只能全款购房了。所以,我不建议使用组合贷款。  二、第二次购房贷款  根据央行和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住房贷款的发放采取“认房也认贷”的形式。既然一个北京户口家庭只能买两套房,那么他也相应地只能享受两次贷款机会。第三次购房时,无论名下是无房,还是只有一套住房,都得全款购房。因此,使用贷款时一定要谨慎小心。更重要的是,首套房贷款只有一次。就像人的青春年华,失去就再也没有了。  理论上讲,国家不反对第二次贷款,但申请难度肯定比首套房贷款和第一次贷款难度大得多。  第二次贷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名下无房,一种是名下已有一套住房。  (一)名下无房的第二次购房贷款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于名下以前有房,但都已卖掉。以无房户身份重新购置一套住房。而且以前购房时用过一次住房贷款,再卖掉前已将贷款余额还清。这次购房需要再用住房贷款,这就是名下无房的第二次购房贷款。  根据有关政策,这种情况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需要首付不低于总价的60%,贷款不高于总价的40%,贷款利率均为1.1倍基准利率(商贷是7.21%、公积金是4.95%)。月供额度相应增加。我们仍以恒大御景湾为例。单价22000元,90平米户型。  总价200万元,只能获得最多80万元、最长30年的贷款额度(可能现实中获得的额度还会略少),需要首付120万元。商贷月供5435.72元(等额本息),30年还的利息总额是115.686万元。公积金月供4270.16元(等额本息),30年还的利息总额是73.726万元。  (二)名下有一套房的第二次购房贷款(二套房贷款)  名下有一套房子,用贷款购买,无论贷款是否还清,这时理论上可以再通过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就是第二次贷款,属于最典型的“二套房贷款”。由于名下有房,无论该房是否在北京,首付都不能低于总价70%,贷款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都不能高于总价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1.1倍(商贷是7.21%、公积金是4.95%)。个别银行对这种情况可能会因额度有限而拒贷。  名下有一套房子,全款购买。然而,自己的贷款已经用过一次(比如为父母买房贷款偿还),此时自己再想通过贷款买一套房,依然是首付70%,贷款30%。  我们以恒大御景湾90平米住房为例。200万的总价,在这种情况下首付要达到140万元。贷款60万元。如果还款期为30年,商贷月供4076.79元(等额本息),30年还的利息总额是86.765万元。公积金月供3202.62元(等额本息),30年还的利息总额是55.294万元。  不过在实践中,如果第一次贷款尚未还清,很可能影响第二次贷款的申请结果,没准会被拒贷。  三、负担评估  已经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的里,总价约为80万元(84平米户型),总价约为200万元(顺义住总兴华新国展105平米户型)。在贷款政策“认房也认贷”的政策环境里,这样的价位对于任何中低收入的刚需购房者来说,都是负担沉重的。我觉得,按照2013年下半年楼市点作为七折定价参照的做法,现在看来有些无耻,带有给高房价和楼市泡沫托底的意思,对普通购房者也是一种无声的“坑爹”。  我个人的建议是,在权衡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月还款能力之后,做出适合自己真实承受能力的购房选择。不要为买一套房,拖累了几十年的生活质量和生活预期。  四、贷款政策总结  (一)已婚北京户口家庭:  购房,名下无房:公积金贷款90平米以下首付两成,90平米以上首付三成。商贷首付三成。  名下无房,第二次购房,第二次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贷都是首付六成,利率1.1倍。  名下有一套房,第二次购房,第一次或第二次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贷都是首付七成,利率1.1倍。  名下有两套房,禁止购买第三套房。  无论名下有没有住房,禁止第三次贷款。  (二)单身北京户口家庭(包括单身、离婚、丧偶)和满五年缴税社保的外地户口家庭  名下只能有一套住房(当然,在限购出台之前名下有N套房都无所谓,限购后就不能再买了)。购房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名下无房,第二次购房(即卖旧买新)按照首付六成,贷款利率1.1倍。禁止第三次贷款。  (三)需要解释的问题  1. 所谓名下房屋,是在全国范围内的住宅,不含商住两用。  2. 购买商住两用房不能使用住房贷款,只能打政策擦边球,使用抵押消费贷款,申请额度100万元,还款年限为10年,执行1.1-1.2倍数基准利率。所以,月供比较多。  此新闻由血拼自住商品房论坛网友“绅士-TB”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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