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民族风俗习惯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实施方案宗教 政委 极端 武装部 侯朝军 信教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推荐cf活动大全论文题目阅读
热门cf活动论文参考资料阅读
同类论文推荐新疆日报讯(记者朱玉报道)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容易混淆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民族风俗习惯以及宗教极端思想的界限。本报邀请了新疆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曾和平、地力木拉提·吾守尔,助理研究员任红,就如何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民族风俗习惯以及宗教极端思想的界限进行解读。
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地力木拉提:民族风俗习惯,就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共同喜好、习尚和忌讳,包括经济民俗、社会民俗、信仰民俗、文化娱乐民俗四个方面,有稳定性、民族性、地域性、使用性、变化性、融合性的特点。
民族风俗习惯中也掺杂着一些宗教的因素,比如说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小男孩在六七岁时要进行割礼仪式,这就具有宗教的礼仪;给亡者过乃孜尔,也具有宗教礼仪。现在这些都变成了民族风俗习惯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说,宗教和民族风俗习惯,有些方面还是有紧密联系的。
任红: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之间虽然有联系,但是也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族风俗习惯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涉及到各民族生活方方面面,它比宗教信仰更具有广泛性。像伊斯兰教是由多个民族共同信仰的,教义教规都是一样,但是这些民族的风俗习惯却有很大的不同;二是一种宗教自形成以后,它的教义教规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比如说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都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是它的教义和教规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风俗习惯就不同了,它会随着各个民族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随着科学技术文化的发展,不断地发生变化。比如我们饮食的习俗、穿衣打扮的习俗,有可能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变化。
要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曾和平: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和自治区为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是对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尊重,第二是对少数民族节庆习俗的尊重,第三是对少数民族婚育习俗的尊重,第四是对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的尊重,第五是对带有一些宗教色彩的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
地力木拉提: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一是对民族感情的尊重,不能简单地把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活动等同起来,更不能以宗教事务管理作为借口,对少数民族比如割礼仪式,不应该过多地加以限制或者管理,因为它毕竟已经成为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一部分;二是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演化规律必须尊重,要积极地挖掘传承和弘扬民族风俗习惯中有益的因素,推动民族风俗习惯与社会发展进步相适应;三是提倡移风易俗,推动民族风俗习惯与现代生活方式相结合相适应。
任红:长期以来,境内外“三股势力”对新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破坏和渗透,大多数都是从文化领域,特别是针对民族风俗习惯进行一系列的渗透和破坏活动。比如说他们不断地去强化泛化阿拉力、阿拉木的概念,它原本是伊斯兰教法的专业用语,阿拉力的意思就是合法的,阿拉木就是不合法的。那么清真这个词汇传统上来说,就是新疆的穆斯林,它是在饮食领域中饮食习俗范围之内所使用的词汇,但是现在这个词汇却被“三股势力”无限地放大扩大,而且还出现了所谓的清真的拖拉机、清真的衣服、清真的暖瓶,甚至出现清真的马路的说法。“三股势力”针对民族风俗习惯的这些渗透活动,最终带来的结果就是消灭一个民族的文化,阻碍一个民族的进步和发展,所以我们必须要有所警惕和防范。
[责任编辑:实习生 李科桦]关于印发《尼勒克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尼勒克县政府网
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尼勒克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尼勒克县民宗委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尼勒克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尼勒克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尼勒克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尼勒克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
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入落实县委“冬季强基础”和“三支队伍”建设工作部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扎实开展“冬季强基础”和“三支队伍”建设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学共事共乐共居。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范围
学习教育活动从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立足本职工作,全员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学习教育活动内容、范围、重点等。
(二)学习教育内容
1.紧紧围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主题,突出“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去极端化”内涵,着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和国家宗教政策以及新疆宗教演变史;讲明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极端宗教活动的区分界限;全面准确宣讲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崇尚现代生活、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好做法、新气象,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到抵御宗教极端活动的斗争中来;大力宣传自治区成立60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自治州以及尼勒克县重要的政治、政策理念,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对口援疆的大力支持,扎实做好成就宣传,展示美好前景,努力营造现代文化的浓厚氛围。
2.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编发的内部学习资料,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疆伊斯兰教的特殊性》、《如何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民族风俗习惯、宗教极端思想的界限》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新疆“三史”、“一反两讲”、自治州16项制度、 “两文件一条例”(《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新党办发〔2013〕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伊斯兰教工作的若干意见》(新党办发〔2014〕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几个突出问题解析》等。
3.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成员要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为主线,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重点学习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宗教人士中就《如何正确认识对“蒙面罩袍”的治理》、《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区宗教极端思想的问题》、《宗教事务管理条例》、11号、28号文件、新疆宗教演变史等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宣传。
4.在各族群众中要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为重点,以“一页纸”宣传、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如何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民族风俗习惯、宗教极端思想的界限》、《如何正确认识对“蒙面罩袍”的治理》、法律法规知识、自治区成立60周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新疆“三史”等内容。
三、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邀请专家讲课、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研讨会、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要确保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学习总结) ,使学习入脑入心;要积极组织座谈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把学习活动推向深入。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督导和考核力度,通过以考促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深入开展大宣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选拔思想过硬、 政治理论水平高、表达能力强的干部组成宣讲队伍,深入各乡(镇)场、村队(社区)及工矿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通过将宣讲活动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同文化活动相结合、同各类主题活动相结合,采用渠灌、漫灌、滴灌等不同宣教方法,确保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到人、管用、有效。
3.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 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同“冬季大宣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访惠聚”活动、民族团结及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等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踏上新征程,伊犁怎么办”、“南疆启新程,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迅速掀起深入学习、深入领会的新热潮。要通过深入思考,结合本单位实际,推动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确保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冬季强基础”、“三支队伍”建设工作部署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要求,将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
1.各乡(镇)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做好“一页纸”双语编印,做到每一个“巴扎”都要开展民族团结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满足各族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播先进文化,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繁荣。
2.各乡(镇)场都要在各村(社区)设立双语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标语,提高各民族打击“三非”,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认识,辖区内要有浓厚的宣传氛围,夯实维护稳定的群众基础。
3.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设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栏和宣传标语,面向信教群众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4.各部门(单位)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定期更新本部门(单位)民族团结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5.各乡(镇)场每周都要有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广播、专栏、信息、户外广告、宣传栏、展板要有相应位置体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内容。
6.创新宣传方式。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当前农村发展的新情况、农牧民物质文化新需求,创新内容、创新手段、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小品、弹唱、图片、内容、动漫、成就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采取集中宣讲、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观看视频、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入户走访宣讲、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讲活动,确保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到人、管用、有效。
7.加强阵地建设。各乡(镇)场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大院、文体广场、乡(村)史馆、文体活动室、村民服务中心、巴扎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主题宣讲、读书读报、民俗娱乐等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不断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用现代文化占领农村精神文化阵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发挥乡村少年宫思想道德建设作用,推进少年宫廷长免费开放,为未成年人提高文化服务;各乡(镇)场要加强“宗教人士之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引导信教群众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做好组织谋划和工作推动,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将职责落实到人,责任分解到人,切实做到到人、管用、有效。
(三)联动形成合力
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访惠聚”工作组、草根宣讲员等作用,与“冬季强基础”工作部署、“三支队伍”建设、“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千人宣讲团”面对面宣讲活动、“劳动技能大培训”活动紧密结合,整合工作力量和资源,联动形成合力,不断加强对维稳重点乡(镇)场、村(社区)、“三非”活动多发区农牧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朝觐归来人员、离退休人员、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流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防范和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实现学习教育权覆盖,不留死角。
(四)严格督导考核
1.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工作督导,现场组织测试、问答,督导情况报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通报,并作为2016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依据。
2.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乡(镇)场学习教育活动日常督查工作。
3.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及时报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信息,每月不少于三篇信息。并与活动结束时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苏金莲
电话:4629813
报送邮箱:
主办:尼勒克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技术服务:尼勒克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备案号:新备号&&&&&电话: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