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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群众工作局 绵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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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群众工作局 绵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业务办理,提升信访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工作能力水平,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全市信访系统年度“十大”行动总体安排部署,
日,受市委副秘书长、群工局长陈兴刚委托,市委群工局分管副局长肖文龙组织举办全市信访系统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业务办理培训班。全市13个县市区、园区群工局(办)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和23个市级重点部门信访科(处、室)业务经办人员共计65人参加学习培训。
指路子,分析引领形势。肖文龙副局长作开班动员讲话,指出加强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是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的现实课题,全体参训学员要通过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领导对群众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宏观学习理解,对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所从事职业的责任感、紧迫感;通过对近年来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动态形势的分析和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规程的系统学习,对所担负的艰巨任务更加心中有数,进一步找准角色定位;通过对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意义充分理解把握,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思考,进一步找准主攻方向,寻求更大突破。同时,对全体参训学员认真参加学习培训、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优异成绩寄予殷切希望,要求全体同志要坚定一个理想信念、增强为民服务本领,常怀一颗学习之心、务求勤勉精于业务,创新一项工作业绩、切实提振工作信心,推动一件问题破解、攻坚克难履职尽责,为避免学习培训流于形式、激发全体学员参训热情提供了精神动力。
提领子,规范有效办理。局办信科、信息网络科科长分别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对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规程和有关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条理分明、融情入理、绘声绘色的讲解。办信工作,主要从收信、阅信、登记、录入、办理、结案、督办、归档、统计等各个程序环节的具体要求,逐项进行深刻剖析和精细操作演示;网上信访工作,主要针对人民网网民留言、国投件、省长信箱、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和本级网上窗口等各个平台模块信访事项办理回复的细节要求和工作技巧进行详细阐述。既有理论辅导灌输,又有典型实例列举,既有文本教案宣讲演说,又有多媒体演示启发,既有全景式宏观论述,又有特写式细节操练,通过上、下午分别近3个小时的详细讲解,使全体参训人员对办信和网信实务办理更加清晰明了,更加充满信心。
开方子,共享信访经验。办信科、信息网络科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一是充分发挥“三个作用”:发挥好群众来信、网上信访工作的“智囊团”作用,善于从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的群体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中捕捉舆情动向,提早发出预警信息,抢占先机、争取主动;发挥好“扩音器”作用,积极宣传党委政府为民声音,宣传法律政策法规,宣扬好典型,传播正能量,维护依法治访、法治绵阳建设的良好形象;发挥好“千斤顶”作用,盯住带有普遍性的特殊疑难问题较真碰硬,采取信前信后、网上网下“齐步走”的方式,与来信和网上信访重点事项加强沟通衔接,有效避免来信和网上信访转为实地走访、初信初访转为重信重访、当地信访转为越级上访、个案信访转为群体信访。二是突出加强“两个重点”:强化信息情报传送和宣传报道,在做好日常基本信案办理的同时,注重创新思考、举一反三,突出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重大舆情、重复事项、重要信案等重点信访题材的梳理,提炼鲜活事例,总结特色经验,宣传新人新事,弘扬新风新貌,及时搜集、采编、筛选和整理,形成有质量、有份量、有产量的特色成果稿件,逐级推荐上报,充分展示办信和网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生力军作用。
补漏子,挖掘查找不足。办信科、信息网络科分别带头查摆了自身在处理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事项方面存在的不足,还存在统筹协调不够、组织指导不力、多头重复交办等问题,决心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同时指出一些地区和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责任不落实、分工不够明确,学习不积极、业务水平不高,主动性不强、办理回复迟缓,保障不到位、推脱拖沓等靠等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努力克服。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和网信办理,在硬件保障上做到“四有”:有专门工作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用设施设备,有专业技术储备。在信案办理中达到“五项要求”:认领交转迅速,及时快办妥处;规则规程规范,办理方式恰当;语气态度和蔼,措词用语恰当;日办日清月结,建立精细台账;审核把关严格,跟踪问效督导。经得起反复推敲,经得起群众评议,经得起各级检验。确保问题不在本级滞留,确保不造成工作延误,确保不产生负面影响,确保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形成写信和网信务实管用的良好导向。
解扣子,现场答疑释惑。全体学员结合中办、国办新近颁布两个《意见》的学习解读,围绕日常办信和网上信访业务办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集体会诊,逐一破解、对症下药。对“三跨三分离”问题、一信多投多头交转、重复来信重复交转、诉访分离问题交转等问题主动沟通对接,对如何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有效规避破解群众来信和网信事项办理中的疑难杂症,推动办信和网信工作提速增效现场表达看法、交换意见,一致达成“办理回复要加强,领导签批要重视,专题报告要逗硬,自办告知要慎重,错漏事项要弥补,系统故障要钻研,特殊情况要理解,工作之余要交流”的“八要”共识。
采点子,听取真言良策。采取互动式学习交流模式,借学习培训活动之机,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对市委群工局办信科、信息网络科业务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工作指导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加强办信工作和网信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改革思考。培训会间隙,还组织全体学员参观了市群工局(信访局)新启用的联合接访大厅硬件建设及运行模式,组织教唱了抒发信访工作者精神情怀的歌曲《春天的使者》,对全体学员弘扬信访干部精神、立足本职创新有为提供了学习借鉴。
大家普遍感到,这次学习培训,内容充实、方法灵活,学有所获,效果良好,进一步从思想和感情上拉近了距离,加深了交流,凝聚了共识。全体同志纷纷表示将以此为新的良好契机,共同努力,扎实推动办信和网上信访业务工作再上台阶,为我市群众信访工作再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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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绵阳服务——绵阳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团工作方式的实践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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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8 月 29 日
绵阳市涪城区临园东路新联广场商住楼1楼的苏荷酒吧和M2酒吧,夜间噪声扰民。
举报人反映问题属实。
苏荷酒吧与M2酒吧(店名“M2CLUB”)为同一地址,前期,因苏荷酒吧经营不善倒闭,该酒吧重装开业后更名为M2酒吧,位于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58号星联广场商住楼二楼。于2016年7月开始试营业,实际经营面积约280平方米,经营时间为19时至次日2时。该酒吧经营时间晚和经常音量过大,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市城管执法支队专职副支队长吴明见担任包案领导,责任单位为市城管执法支队。
1. M2酒吧提供了酒吧噪声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等相关资料,四川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M2酒吧夜间连续A声级、倍频带声压级结果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标准限值的要求。2.M2酒吧关闭DJ台2边音响,减少低频音源数量;3.对重低音音箱进行减震处理,在低音音箱与墙体加装减震器;4.减少鼓点音乐,控制低音出现频率;5.对场内整体音量总控平台控制,根据楼上小区住户实际感受进行调整。
绵阳市北川县成家坝乡老场村4组富森木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期乱砍乱伐,生产废气、废水污染当地环境,附近居民长期存在眼睛肿胀、头晕恶心呕吐、喉咙充血胀痛等症状,疑似环境污染所致,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无果。目前工厂因环保督察暂停生产,但希望督察组实地调查,依法处理。
经调查:举报属实。
1、反映富森农林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期乱砍乱伐的举报与调查情况不一致。富森农林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属北川招商引资企业,在北川县范围内没有流转建立林木基地,生产所需原料大部分为收购省内木材加工企业的边角余料,其余为林农合法采伐的人工商品林剩余物(烧柴)、涉林工程采伐剩余物(烧柴)和一般农户房前屋后及自留地内的零星林木。2015年以来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未接到一例关于此问题的群众举报和报案。&&&&&&&&&&&&&&&&&&&&&&&&& 2、关于反映生产废气、废水污染当地环境的举报属实。经环境监测机构多次对生产现场的粉尘、气味等污染源排放进行监测,排放指标都达到国家标准,但由于生产工艺影响,木板合成过程中确实有刺鼻气味产生。根据日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出具的《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监测报告》(川工环监字(2017)第0402号)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昼间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仅夜间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3、关于反映附近居民因环境污染长期存在眼睛肿胀、头晕恶心呕吐、喉咙充血胀痛等症状的举报与调查情况不一致。北川县卫计局未接到陈家坝镇老场村、富森木业厂区周边群众发生群体性、流行性疾病的报告,故无法鉴定和确认附近居民存在的眼睛肿胀、头晕恶心呕吐、喉咙充血胀痛等症状与该公司生产直接相关。该企业务工人员(包括已离、辞、退人员)身体均未发现相关职业病症状。&&&&&&&&&&&&&&&&&&&&&&&&&&&&&&&&&&&&&&&&&&&&&&&&&&&&&&& 4、关于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无果的举报与调查情况不一致。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多次进行了回应和处理。&&&&&&&&&&&&&&&&&&&&&&&&&&&&&&&&&&&&&
5、关于工厂因环保督察暂停生产的举报与调查情况不一致。按照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防汛环保要求,该企业于每年6月至9月防汛期间停止生产。
绵阳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罗清树牵头,成立调查组,会同市环保局和北川县政府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因该企业废水直排、厂区污染较大、锅炉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日北川县环保部门已给予了富森木业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由陈家坝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富森木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加快整改。
2、责令企业对污染源排放技术进行提档升级,达到排放标准,并通过环保部门检测验收。目前,北川县人民政府已投入40余万元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待市环保局验收后于10月投入使用。
3、该企业在汛期后复产前,必须经相关部门对生产、环保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验收合格复产后,责成北川县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生产的日常监管,加强对排放物监测,并接受群众监督。
由北川县人民政府对陈家坝镇、环保局相关人员就群众稳定和企业排污问题提出批评教育。由陈家坝镇党委政府对陈家坝镇老场村四职干部、组干部共8人进行集体谈话,以示警醒。
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中路正大饲料厂自2000年投产开始,臭气刺鼻,长期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气味扰民问题属实,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一)关于绵阳正大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生产时排放刺鼻气味的举报调查核实情况。日,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废气颗料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该企业大气排放不是零排放,生产过程中的异味仍会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现象存在,情况属实。
(二)关于绵阳正大有限公司夜间的生产噪声扰民举报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8月18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此案由市政府罗蒙副市长包案,责任部门为市环保局,办案责任人为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薛凛。
(一)关于绵阳正大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该公司夜间厂界噪声超过问题,市环保局于下达了《关于对绵阳正大有限公司环境问题限期治理的通知》,责令该公司于10月20日前整改达标。8月20日下达了《限制生产告知书》,拟责令该单位采取限制生产,夜间停产整治的措施(现处于“告知”程序阶段)。绵阳正大有限公司在接到整改通知后,立即停止了夜班生产,并联系环保治理专业技术单位,对生产现场进行了全面勘查。现该公司已确定进一步减小饲料生产过程中异味的治理方案,设备材料已购入,正组织实施;对专业技术单位上报的噪声治理方案正在进行比选优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局长钟思亮)
(二)关于绵阳正大有限公司搬迁问题的处理情况
企业搬迁是彻底解决环境扰民的根本出路,为尽快解决该公司异味、噪声扰民等问题,市环保局已至函绵阳正大有限公司,要求其制定“五落实”的搬迁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搬迁方案时间节点完成企业搬迁任务,加快推进绵阳正大有限公司搬迁进度。8月21日,绵阳正大有限公司上报了《搬迁方案》,明确了搬迁时间节点及责任人,计划于日前完成搬迁工作。(责任单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责任人:管委会主任董泓)
绵阳市游仙区桑林路8号“东原长岛”小区5栋楼下的垃圾房和公共卫生间臭气熏天,凌晨清运垃圾时噪声污染严重。
垃圾,噪声
经调查,举报属实。
东原长岛垃圾房及公厕位于东原长岛小区5栋出入口处,于日建成投入使用,主要是对位于桑林社区的东原香屿、东原长洲、东原长岛等三个商住小区生活垃圾进行二次转运,日转运生活垃圾4吨左右。
绵阳市环卫处、区目督办、区城管执法分局、游仙经济试验区和桑林社区等单位负责人到东原长岛小区现场调查核实,主要原因是该小区物业公司对垃圾房和公厕管理不到位,垃圾房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房产生较大异味。
绵阳市游仙区副区长张明东牵头,组织游仙经济试验区、区城管执法分局进行调查处理。
一、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绵阳市环卫处、游仙区城管执法分局、游仙经济试验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核查,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公共卫生间日常保洁,消毒保洁每天保证不少于2次。三是与市环卫处协商,从8月24日起将垃圾清运时间由凌晨改为每日上午7:30,杜绝垃圾转运时噪声影响居民休息。四是将垃圾房门口采用倒坡处理,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杜绝垃圾污水外流;新添置垃圾桶41个,将小区生活垃圾全部采用桶装存放和转运,避免二次污染;明确专人定时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不少于3次,冲洗地面不少于5次,确保垃圾房异味得到有效整治。
二、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巡查监管。二是继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通过横幅、标语、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小区居民广泛开展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升小区居民环保意识。三是游仙经济试验区正积极协调,力争在桑林社区片区建设一座垃圾转运站,彻底解决该片区生活垃圾存放和转运问题。
区纪委启动问责机制,责成游仙经济试验区纪工委对张光平、张华财党纪立案审查;责成游仙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对涂万庆进行谈话诫勉;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王武军进行谈话提醒;责成区住建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四川新东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进行处理。
绵阳市三台县塔山镇联奋乡5村1组的水库存在化肥养鱼,污染水体的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和县环境监测站水质监测报告数据,该水库存在投放油枯、化肥等进行养殖的情况。该水库名为塔山镇洛神沟水库,建于1967年,位于规划村1组(联胜乡5村1组),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小(一)型囤蓄水库(不是饮用水源地),水库库容108万立方米,水面面积126亩。2013年1月塔山镇金刚村村民王刚承包该水库,从事水产养殖。
包案领导:三台县副县长敬勇,责任单位:塔山镇党委政府,责任人:塔山镇人大副主席冯峻。
整改情况:一、水库养殖户王刚已停止施肥投饵。二、塔山镇党委政府督促王刚开启增氧机,连续启用4小时以上,促进水体上下交换,以利于水质改善。三、塔山镇党委政府督促王刚尽快将库内鱼产品打捞,减轻水体承载压力。四、塔山镇党委政府通过定期投放生物制剂、水体交换等综合措施,不断改善水质。五、由塔山镇党委政府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水质监测。
由县纪委对塔山镇人大副主席冯峻进行立案审查,由塔山镇纪委对规划村村支部书记史海燕、村主任胥洪亮进行立案审查,对畜牧站站长罗蓉、联片工作人员邓志扩、驻村干部刘泽恩进行批评教育。
绵阳市三台县玉林乡场镇环境问题:场镇无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排绿豆河,严重影响近三十万人饮水质量;无垃圾场,垃圾随意堆放。
经核实,群众举报属实。
(一)“场镇无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排绿豆河,严重影响近三十万人饮水质量”的问题:绿豆河玉林乡河段未划设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没有饮用水取水口。玉林乡场镇共有住户247户,181户建有化粪池、29户建有沼气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其余37户居民大多位于玉林乡场镇老街,房屋修建于2009年前,并紧邻山体,未修建沼气池、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绿豆河,对水质造成一定污染。反映问题属实。(二)“无垃圾场,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玉林乡场镇共设置有8个垃圾收集点,专门收集场镇垃圾,由居委会聘请清洁工4名(其中清运人员1名)具体负责每天场镇垃圾清运工作,基本能够满足场镇垃圾收集需要。在距场镇约80米的玉禾路旁,原有一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该点已于2017年3月停止使用,但仍有少数附近居民图方便将垃圾投放在此,影响周边环境。
包案领导:三台县副县长文远,责任单位:三台县玉林乡人民政府。整改情况:一、针对“场镇无化粪池,污水直排绿豆河,严重影响近三十万人饮水质量”的问题。1.三台县政府决定首批实施玉林乡场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项目计划2017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前完成。2.日上午,玉林乡党委政府就场镇污水处理项目召开专门会议,并与群众达成征地协议,现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正在修建围墙,计划于9月15日前完成。(责任单位为县住建局,责任人为县住建局总工程师陈高明)3.玉林乡党委政府在现有3个直排点处修建了临时场镇污水收储池,将直排场镇生活污水全部收储,经消毒、沉淀等处理后排放。目前已完成位于场镇新区街道后的50米排污明渠改涵管工程,对位于居民住房处的2米排污明渠进行了硬化并加盖盖板,将直排点2处容量较小的收储池进行了重新扩建。二、针对“场镇垃圾随意堆置场镇边” 的问题。1.玉林乡党委政府组织专人对垃圾点全部进行清运。同时要求,对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填埋点进行关停复耕处理。2.将垃圾收集点增加至15个,并投放垃圾桶在各收集点,能够满足场镇居民投放垃圾需要。3.建立完善工作考核机制,随时保持场镇整洁。
玉林乡党委、人民政府已于8月19日责成玉林乡场镇居委会书记唐福安、居委会主任蒋丽君公开检讨。
绵阳市盐亭县洗泽乡玉印村生猪扩繁养殖场,猪粪、污水严重污染饮用水和农田,臭气扰民。
水、大气、土壤
经查,群众投诉属实。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
(一)关于“绵阳市盐亭县洗泽乡玉印村养殖场猪粪、污水严重污染饮用水和农田”的问题。经查,反映不属实。日和17日,先后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8批群众举报件()和第11批群众举报件(),反映洗泽乡玉印村赵敏章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接到投诉件后,盐亭县对投诉问题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中央环保督察组。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100立方米沼气池、210立方米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养殖废水经100立方米沼气池处理后,进入210立方米化粪池,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用于代种地农灌,现场未发现猪粪、污水直接排放痕迹。
(二)关于“绵阳市盐亭县洗泽乡玉印村生猪扩繁养殖场臭气扰民”的问题。经查,反映属实。该养猪场现存栏生猪45头,其中母猪8头,因不定期有仔猪产生,存在生猪扩繁养殖情况。距离该养猪场50米内有6户村民,50―100米内有4户村民,养殖场圈舍冲洗不及时、排泄物没有及时全部进入化粪池,圈舍窗户没有全部封闭,粪便味外溢,给临近10户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盐亭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罗建明包案,县农牧局、洗泽乡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一)协助赵敏章养猪场转产。8月24日,赵敏章夫妇向洗泽乡玉印村村委会提出转产申请,不在玉印村继续养猪,原养猪场化粪池占用农用地还耕。玉印村村委会根据目前该村群众对养猪场的反映和赵敏章家庭的实际情况,同意赵敏章夫妇的申请,并主动协助赵敏章夫妇解决化粪池占用农用地还耕的问题。同时,建议赵敏章夫妇流转当地土地发展种植业,如蔬菜、水果或蚕桑等。8月25日已转卖生猪37头,计划于8月31日前将剩余的8头母猪转移至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养殖。(责任单位:洗泽乡玉印村村委会;责任人:赵宇)(二)整治养猪场周边环境。日,该村村委会已组织力量再次对养猪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责任单位:洗泽乡玉印村村委会;责任人:任庆芬)
8月19日,中共洗泽乡委员会对洗泽乡畜牧兽医站干部廖莹进行了约谈,对洗泽乡玉印村村委会进行了通报批评。8月25日,县纪委监察局已启动对洗泽乡玉印村2社赵敏章养猪场相关事项复核复查、界定相关人员过错责任程序。
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228附89号绵阳市米小福食品有限公司,在一个很大的塑料制品厂中间的一个车间里,又在做塑料制品又在做食品,长期排放废水。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塑料食品厂白天停产、晚上生产。
经查,情况属实。
绵阳市米小福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产品为罐头和调味品,具备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其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生活废水、清洗废水、冲洗车间废水,每月大概排放150吨左右,冷却水和冲洗车间废水未经过处理即通过管道排入厂房外雨水沟,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房外雨水沟,清洗废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房外雨水沟,最终均流入翥鹤堰。同时,该厂加热使用天然气锅炉,所产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但因企业除在8月22日晚进行过生产外,在现场调查时未进行过生产,故无法对相关情况进行监测。
该公司现生产场地原有一泡沫厂,已于2015年9月停产搬迁,现场查看在绵阳市米小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没有发现塑料厂和塑料生产车间。
案件由涪城区副区长鲜勇为包案,责任单位为涪城区环保局,责任人为涪城区环保局局长李恒利。(一)处理情况。涪城区环保局对绵阳市米小福食品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送达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涪城区食药工质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行为。1.该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对该公司处人民币3.773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生产。2.该公司未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对该公司处人民币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整改情况。一是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二是已将隔油池内废水进行清运处理。三是已对冻库物资进行清理并停止使用。四是在8月30日前确定是否具备办理环评手续,如果具备,在9月25日前由企业完成报告编制,在10月30日前按环评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如果不具备办理条件,在9月30日前对企业实施关停,由企业自主搬迁。
经涪城区纪委研究决定,拟给予石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陶伟党纪立案;拟给予石塘镇党委成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肖刚谈话诫勉;拟给予石塘镇城建办主任戴建红,石塘镇红星社区党委书记蒲春山,石塘镇红星社区居委会主任罗顺全通报批评。
绵阳市中心医院职工及家属长期受到医院中央空调的噪声折磨。
市城管局赴现场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1.该件同“信号”中反映的中心医院办公用房空调噪声扰民问题相同。中心医院电梯公寓A1栋楼下中央空调外机噪声较明显且伴有轻微的啸叫声,影响周边职工及家属休息,目前正处于深化整改阶段。投诉人举报属实。2.市中心医院C栋家属楼下空调冷却塔噪声问题,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噪声监测,《关于绵阳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监测报告》(绵环监字(2017)第249号),监测结果合格。投诉人举报不属实。3.市中心医院急救中心四楼顶空调冷却塔噪声问题,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噪声监测,《关于绵阳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监测报告》(绵环监字(2017)第246号),监测结果合格。投诉人举报不属实。
案件包案领导为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市城管执法支队专职副支队长吴明,责任单位为市城管执法支队。1.市中心医院购买普通变频器并完成安装调试,降低中央空调冷却塔噪声,消除设备啸叫声响。2.中心医院联系原空调设备供货厂家,重新安装2套原厂原装无极变频器并调试成功。3.购买四川精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监测服务实施噪声监测,检测结果合格。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市中心医院办公用房空调冷却塔复核监测,复核监测结果合格。4.加装中央空调冷却塔外部隔音罩,预计日前完成施工安装。项目监督实施的责任部门:市城管执法支队。完成时间:日前。责任人:会世德 石峰
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西南科技大学南门外,茂林亲亲幼儿园旁边20米处,有个垃圾收集点,无覆盖,无遮挡,夏季臭味大,垃圾腐烂液体外流。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该处垃圾收集点位于涪城区青义镇灯塔社区8组,面积约15平方米,修建于2000年。主要用于收集灯塔社区1组和8组约300名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日收集量约2.5方,由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成都平安环卫保洁公司绵阳分公司进行垃圾清运,每晚清理一次。经现场核实,该垃圾收集点系开放式垃圾池,无覆盖、无遮挡,池内有部分垃圾未及时清运,现场有臭味和垃圾腐烂液体外流现象。
涪城区副区长刘世包案,涪城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青义镇政府配合。
(一)青义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清运垃圾池内和周边散落垃圾,并抽调洒水车对垃圾池及周边进行彻底清洗,喷洒杀毒药剂,消除臭味,对垃圾池周边道路沿线白色垃圾、卫生死角进行清理。
(二)改造升级垃圾房。一是将现有的垃圾池升级改造为封闭式垃圾房,并立即安排人员着手动工修建。二是开凿小沟将垃圾污水引入污水井(距离垃圾房约1米)。在升级改造工程进行期间,增设660L垃圾桶2个,方便周边市民临时投放生活垃圾。三是责成环卫保洁公司加大垃圾清运频次,杜绝垃圾大量积存,以防止垃圾污水外流,臭气扰民。改造项目计划于8月27日完成主体修建,待混凝土养护结束,垃圾房安装完毕后即可投入使用。(责任单位:涪城区青义镇政府,责任人:涪城区青义镇副镇长王宏浩)
经青义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灯塔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全镇通报批评,并对该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邓家福、邓绍林和具体负责环保工作的责任人李生全进行提醒谈话。
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群星村3队黑猪养殖场的污水、粪便、臭气严重扰民。
水、大气、其他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芦溪镇群星村3组黑猪养殖场系适度规模养殖户,户主孙才宽,于1992年自建(不在禁养区),圈舍占地面积24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57头(其中能繁母猪10头、仔猪19头、育肥猪28头)。建有3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6立方米沼液储存池一口。在沼气池出料口下方,有一直径为12公分的溢水口,溢水口通过暗管与外面相通,部分沼液通过溢水口经暗管排往山水沟,山水沟内有明显沼液和污物;场内顶棚有多处漏洞且无雨污分流设施设备;圈舍内粪便未经干湿分类处理直排沼气池,圈舍清洁卫生差,夏季高温下,确有异味飘散。
此案由三台县副县长敬勇包案,芦溪镇人民政府为责任部门,成立了以芦溪镇县目督办、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群工局等共同参与的联合调查组。
1.芦溪镇党委政府要求适度规模养殖户孙才宽立即关停养猪圈舍(该户已提交自愿关停承诺书),将存栏57头生猪进行分类处置。 2.由孙才宽及时打扫圈内清洁卫生、修复顶棚漏洞以及封堵沼气池下沿处的溢水口和暗管排污口。3.由群星村村社干部和孙才宽对山水沟进行清淤,并对沟内沼液和污物进行填埋、生石灰消毒处理。4.由孙才宽于日前自行拆除圈舍等设施设备。
5.由芦溪镇党委政府对该养殖户整改、拆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落实。
1.由芦溪镇党委责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龙波作出书面检查。
2.由芦溪镇纪委根据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芦溪总支书记、畜牧站站长谷勇刚,芦溪镇群星村村委会主任郜代宜及畜牧站职工梁恩文进行批评教育。
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的广丰电子有限公司车间生产环境恶劣,粉尘、黑烟、刺鼻毒性气味严重影响工人身体健康,该公司无污水处理设施,怀疑将洗零件的污水直排。
经调查,举报属实。
(一)关于“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的广丰电子有限公司车间生产环境恶劣,粉尘、黑烟、刺鼻毒性气味严重影响工人身体健康”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已经自行停产,现场发现没有有效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存在废气、粉尘、黑烟无组织排放现象,影响工人身体健康。反映问题属实。(二)关于“该公司无污水处理设施,怀疑将洗零件的污水直排”的问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口,该公司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1套,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其生活污水化粪池混合后进入厂区污水管道,排入厂区东侧的临时污水收集池。反映问题不属实。
此案由游仙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陈政包案牵头,区环保局、区工信局、石马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调查处理。(一)立案处理情况。游仙区环保局于日对绵阳广丰电子有限公司批建不符、超期未验的行为和涉嫌未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行为立案查处,游仙区环保局并向绵阳广丰电子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绵阳广丰电子有限公司:一是限期3日内拆除磷化相关设施设备。二是立即停止喷塑生产线的运行,向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环保要求完成相关治理设施建设,在未取得环评相关手续和治理设施未按要求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若企业拒不执行停止建设(运营)的相关要求,区环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二)整改情况。一是将磷化生产线相关原辅材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处理。二是收集清理磷化液残渣固废及危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三是全面停止喷塑自动生产线和手动生产线的生产。四是拆除所有磷化生产线相关的生产设施,清除池体建筑物,并转运至建筑垃圾存放点。该企业已全面拆除相关磷化生产线及相关设施,停止运行喷塑生产线。
一是游仙区纪委责成石马镇党委对镇环保办主任何锐进行批评教育,何锐向石马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游仙区纪委责成区环保局对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李绪勇约谈提醒。三是由区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广丰公司批建不符、超期未验等问题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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