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县天气龙溪镇政府让我建D级危房,建好两年了还一分钱也没有给

关于扶贫政策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彭水县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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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彭水县政府
来信内容:
关于扶贫政策
尊敬的市领导:
关于扶贫,各级政府都有很多实惠的政策。但是在基层的实际情况却是很多的政策农民并不知道。
我是彭水县龙溪镇焦家村的村民,建卡贫困户。我爸想发展养殖业脱贫,但是苦于启动资金(家里两个孩子上学,一个大学,一个初中。母亲带病)和对扶贫政策不熟悉,我想到了在网上向领导求助。对于资金和政策以及科技方面的政策希望能得到解答.也希望在镇(乡),村一级能向农户解释清楚各项扶贫政策。
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能够看到我的邮件。希望能尽快收到你们的回复。
另:因为本人在北京上学留的电话是北京的号。
办理单位:
彭水县政府
办理结果:
您好!接件后,县政府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龙溪镇焦家村属于非贫困村,贫困户2015年产业资金有1200元/户,已经发给贫困户了,非贫困村没有其他的相关政策,2016年彭水农委方面对养殖山羊100头以上有10万的补助。对于贫困户不了解扶贫政策的情况,2015年龙溪镇政府对贫困户每家每户都有去做工作,扶贫相关政策有以下8方面的政策享受:
一、教育扶贫政策。寄宿就读小学、初中的贫困户子女,每生每年分别资助生活费1000元、1250元;就读县内普通高中的本县户籍贫困学生,免除学费。寄宿就读普通高中的贫困户子女免除住宿费;就读县内普通高中的A类建卡贫困户(含城乡低保户)子女,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B类、C类建卡贫困户子女,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贫困户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提高到8000元,还款期限延长至20年,当年就读本科的城乡低保户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资助6000元,就读专科的城乡低保户、专科及以上的A类建卡贫困户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资助3000元,B类、C类建卡贫困户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资助2000元。
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搬迁对象中属于集中建房安置的人均补助8000元,其中6000元补助到农户,2000元用于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设施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土地复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和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解决;搬迁对象中属于分散安置或异地购买低于当地市场均价首套住房的,人均补助8000元,其配套基础设施自行解决;日后搬迁的贫困户实行人均2000元的差异化补助。
三、低保兜底。从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215元/人月调整到230元/人月,原则上将A类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没有纳入农村低保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兜底脱贫范围。应同时符合: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
四、危旧房改造。坚持 “两最”(最困难的群众、最危险的房屋)原则,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代表或村民委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级验收”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农村C级危旧房改造按照0.75万元/户补助农户;农村D级危房改建按照3万元/户补助农户。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6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是110元/人年,二挡个人缴费标准是280元/人年。医疗费用报销不设门槛,根据医院等级,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六、小额贷款贴息。对用于发展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购买车辆、商品房除外)的贷款户贷款进行次年贴息,产业发展最高贴息2万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最高贴息1.5万元。
七、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县扶贫办为购买2015年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40%报销;5万-15万的按照50%报销;15万元以上的按照60%报销,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县扶贫办为2015年度所有建卡贫困户按照每户70元保费购买了2015年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付,最高每户赔付8万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龙溪乡政府:。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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