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开采石场违法开采的,手续齐全但05年林业把我们的林地使用证收回了,也没明确说法,08年我们手续到期了

河南一林业产业化企业涉嫌伪造千亩假林权证 监管部门被指拖而不决
01:2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7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河南桐柏的听众李鹏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当地一家名叫桐柏程平林药(后改名为河南程平林业)的公司名下,有4000多亩的假林权证。作为公司创办人的李鹏,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片林子的林权证件。在2010年李鹏把公司协议转让给他人后,程平林药公司用这份假林权证,通过评估机构,评估出了902万元的价格,最终用于企业增资。近三年多以来,李鹏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这个情况,但至今,假林权证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河南省桐柏县的李鹏,2005年创办了一家叫做“桐柏程平林药”的林业企业。2010年,他将公司协议转让给他人,后来因为与买受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留杰索要林权证件。李鹏说,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桐柏程平林药”名下,居然有他从未经办过的林权证件:
  李鹏:我说你把我们林权证原件你不给我,你把扫描件,电子版的给我一份,赵留杰委托他的司机小刘,2014年1月份给我发了一个邮件包,我收到邮件包之后大吃一惊,远远不是我给他的一万亩林子。
  李鹏提供的这份林权证的扫描件显示:签发于2011年4月的4100亩林权证,属于确山县叶老庄村碾盘庄组。其中县政府与林业局的公章清晰可见,而林权证的经办人与负责人,分别是当时确山县林业局的干部与局长。
  但是,叶老庄村的村支书叶建明明确表示,这本证书中所记载的林权,仍属于村集体,从来没有发包过。
  叶建明:他在办这个证之前我们不知道,他在我们这办证最起码要经过我们,所以说就是个假的。这一片哪有松树啊?他光瞎写有四千多亩松树,叶老庄总共也没有四千亩松树。王口、小河、沟底,这证把我们这几个村民组,连庄子、宅基地和土地都包括进去了。
  叶建明说,这个证书中记载的四至,都是村里的地名,因而,不排除有内部人士参与的可能。
  叶建明:我们当时去找林业局的人了,林业局说是假的,我说是假的可以,你就根据这个证给我们出一个东西,说白了,你得声明这是假的。他不给俺们出啊。他光说是假的,但不敢出证明。
  林业局的负责人表示,证是假的,确认无疑。
  林业局负责人:14年的时候调查过,确认无疑是假证,根本没有这回事儿,县林业局从来没有给他们发过这样的林权证。他们办林权证都要有档案,林权证张贴的公告、四至范围、村里乡里出具的相关证明,县领导的批办意见,都要有。包括荒山的承包合同。但是找不到这些东西,一个都找不到。也没有纸质的,也没有电子的。
  但林业局方面拒绝出具任何证明,来声明这张林权证是假的。
  林业局负责人:我不能为当时的事儿负这个责任,是吧?到底是真的假的,你想想。他当时因为林权证造假,桐柏县公安局要过这方面的材料。立案过就没有必要再报案。
  有假的林权证存在,并且有人将它用于经营活动中。那么,假证从何而来呢?赵留杰此前接受中国网采访时曾说,这些证,是从河南淅川县一位姓王的人手里流转而来的。但在接受央广记者采访时,赵留杰改口称,这些证是李鹏编造的。
  赵留杰:第一这个证不是我们弄得,我们也不知道。第二我们没有动机做这个,做这个没用。李鹏跟桐柏公安局也反映这个事儿,公安局问过我,我说当时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我,具体我也不清楚。后来,这个注册资本也不讲了,公安局也不了了之了。我也不知道后来是怎么办的。
  但李鹏却表示,这份4100亩的假林权证,至少曾成功地帮助桐柏程平林药完成了600万元的增资手续。
  李鹏:他把其中伪造的4100亩地用于评估增资了,这一份证是在2012年的2月15日通过驻马店振兴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目的是用来注册资金的增资。硬生生地把四千一百亩假林权证评成九百零二万元,用于桐柏成品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里实收资本、注册资金的增资。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曾经在增资手续上签过字的股东高华,与程平林业如今的法定代表人赵留杰是夫妻关系。这一点,赵留杰并不否认。但赵留杰说,他们都不清楚增资评估一事。记者又找到当初为这份假证评估出902万元价格的评估师事务所负责人,他表示这份林权证不可能是假的。那么,依据假的林权证做出作出评估,评估师也要负责吗?
  驻马店振兴资产评估事务所主任魏道成反问记者,难道确山县林业局没有签发过这份林权证吗?
  魏道成:林业局没有这个林权证?
  记者:林业局没有,你们当时没有去林业局核实这张证的真假吗?
  魏道成:一般我们对原件这个东西不怎么查,我们认为他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难道公章是假的吗?看着是真的啊。跟我们平时看的林权证一样啊。
  记者:他当时拿着原件来的?
  魏道成:嗯,原件。
  记者:那为什么不去林业局核查一下呢,有没有这个证?
  魏道成:这一块我们不核查,他对他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盖着确山县人民政府、确山县林业政府的章,我们肯定认为它是真的。我们没法核实。
  在魏道成的印象中,当初还在委托方程平林药公司的带领下,去实地查勘过林地,但并没有与村干部接触过。
  魏道成:这个东西没办法勘察,去了只是看看林子。
  记者:就是你们去现场看过么?
  魏道成:好像在边上看过,还是我去的。他带着我们去,大概看了看林子的位置。
  记者:当时有村干部参与了么?
  魏道成:没有
  记者:乡镇干部也没有?
  魏道成:没有
  记者:因为当时如果你们去找村干部的话,一问就知道这个东西是假的
  魏道成:因为这个委托方是他,他也不会领着我们去找村干部了解情况。我们评估林权从来都不看四至,四至面积都是人家林业局定了的。4100亩,航拍的,我们哪知道人家四至在哪儿呢?!
  而《资产评估法》明确规定,评估人员有义务核查验证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资料真实性。应当收集评估对象的权属证明等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
  李鹏说,假证是赵留杰造的。赵留杰说,假证是李鹏编的。无论是谁造的,有一点可以确认,这些证有原件,且确认是假的。而在这份假证上,至少有三枚公章――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确山县人民政府公章、确山县林业局公章。
  我国刑法规定有“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罪名。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南阳市政协委员李冰在今年曾向桐柏县方面发出过询问函件,并前往桐柏县了解此事。但李冰说,当地有关部门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李冰:纪委有人就说,这个事情,你最好不要插手管,说李鹏这个人的山林跟当地很多人可能发生过摩擦,非常不好。然后我当时就说,你不管李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不管他曾经做了什么样的事儿,我只说,现在我要反映的这件事情,就是出现造假的公文这一块,这是真实的,就应该给我一个答复。后来她们就说这个事你就别管了。你说行也是一个结果,不行还是一个结果。所以我又给桐柏的检察院和公安局分别写了一封信,寄去以后到现在就石沉大海,根本杳无音信。
  包括确山县林业局负责人、赵留杰在内的人都证实,桐柏县警方早就知道这一事件。李鹏说,这几年,他一直在举报程平林业名下有假林权证的事情,但桐柏县公安局并没有给一个结论性的说法。
  虽然李鹏确定地说,至今没有收到桐柏县警方就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立案决定书,但本周一,桐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一位负责人却表示,今年春天,此事已经正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
  桐柏县公安局一负责人:林权证是国家一种公文,以伪造公文这个罪,我们也是今年才开始立案,这个已经是正式立案了,立案以后呢但是这个林权证大概有三本,是我们另外一个县,属于驻马店地区,不属于我们这个地方。还有三本好像是淅川县,都不涉及我们的县。也传讯赵留杰了,赵留杰就说那个时候我还不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了。上一届的法人要是找到了,(我们)就问你这些东西谁给你提供的。咱只能一个一个地找了。
  在这个事件当中,举报人李鹏向各级行政机关举报过,向司法机关报过案,找政协委员介入过,找媒体报道过,试图通过各种途径,督促相关部门对假林权证事件予以处理,而在2014年5月,河南省林业厅曾针对中国网就此事的报道表态: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进行立案,同时督促地方林业部门进行落实调查。但三年后的今天,依然没有公开的调查结论。涉事的企业不但依然正常经营,还在2014年12月,被评为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河南;林业;企业;林权证;造假
由河南省教育厅和新县人民政府联合组织,河南大学牵头带队的“出彩中原?教育脱贫攻坚革命老区行”博士生社会实践活动日前在新县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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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7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河南桐柏的听众李鹏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当地一家名叫桐柏程平林药(后改名为河南程平林业)的公司名下,有4000多亩的假林权证。作为公司创办人的李鹏,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片林子的林权证件。在2010年李鹏把公司协议转让给他人后,程平林药公司用这份假林权证,通过评估机构,评估出了902万元的价格,最终用于企业增资。近三年多以来,李鹏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这个情况,但至今,假林权证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河南省桐柏县的李鹏,2005年创办了一家叫做“桐柏程平林药”的林业企业。2010年,他将公司协议转让给他人,后来因为与买受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留杰索要林权证件。李鹏说,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桐柏程平林药”名下,居然有他从未经办过的林权证件:
  李鹏:我说你把我们林权证原件你不给我,你把扫描件,电子版的给我一份,赵留杰委托他的司机小刘,2014年1月份给我发了一个邮件包,我收到邮件包之后大吃一惊,远远不是我给他的一万亩林子。
  李鹏提供的这份林权证的扫描件显示:签发于2011年4月的4100亩林权证,属于确山县叶老庄村碾盘庄组。其中县政府与林业局的公章清晰可见,而林权证的经办人与负责人,分别是当时确山县林业局的干部与局长。
  但是,叶老庄村的村支书叶建明明确表示,这本证书中所记载的林权,仍属于村集体,从来没有发包过。
  叶建明:他在办这个证之前我们不知道,他在我们这办证最起码要经过我们,所以说就是个假的。这一片哪有松树啊?他光瞎写有四千多亩松树,叶老庄总共也没有四千亩松树。王口、小河、沟底,这证把我们这几个村民组,连庄子、宅基地和土地都包括进去了。
  叶建明说,这个证书中记载的四至,都是村里的地名,因而,不排除有内部人士参与的可能。
  叶建明:我们当时去找林业局的人了,林业局说是假的,我说是假的可以,你就根据这个证给我们出一个东西,说白了,你得声明这是假的。他不给俺们出啊。他光说是假的,但不敢出证明。
  林业局的负责人表示,证是假的,确认无疑。
  林业局负责人:14年的时候调查过,确认无疑是假证,根本没有这回事儿,县林业局从来没有给他们发过这样的林权证。他们办林权证都要有档案,林权证张贴的公告、四至范围、村里乡里出具的相关证明,县领导的批办意见,都要有。包括荒山的承包合同。但是找不到这些东西,一个都找不到。也没有纸质的,也没有电子的。
  但林业局方面拒绝出具任何证明,来声明这张林权证是假的。
  林业局负责人:我不能为当时的事儿负这个责任,是吧?到底是真的假的,你想想。他当时因为林权证造假,桐柏县公安局要过这方面的材料。立案过就没有必要再报案。
  有假的林权证存在,并且有人将它用于经营活动中。那么,假证从何而来呢?赵留杰此前接受中国网采访时曾说,这些证,是从河南淅川县一位姓王的人手里流转而来的。但在接受央广记者采访时,赵留杰改口称,这些证是李鹏编造的。
  赵留杰:第一这个证不是我们弄得,我们也不知道。第二我们没有动机做这个,做这个没用。李鹏跟桐柏公安局也反映这个事儿,公安局问过我,我说当时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我,具体我也不清楚。后来,这个注册资本也不讲了,公安局也不了了之了。我也不知道后来是怎么办的。
  但李鹏却表示,这份4100亩的假林权证,至少曾成功地帮助桐柏程平林药完成了600万元的增资手续。
  李鹏:他把其中伪造的4100亩地用于评估增资了,这一份证是在2012年的2月15日通过驻马店振兴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目的是用来注册资金的增资。硬生生地把四千一百亩假林权证评成九百零二万元,用于桐柏成品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里实收资本、注册资金的增资。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曾经在增资手续上签过字的股东高华,与程平林业如今的法定代表人赵留杰是夫妻关系。这一点,赵留杰并不否认。但赵留杰说,他们都不清楚增资评估一事。记者又找到当初为这份假证评估出902万元价格的评估师事务所负责人,他表示这份林权证不可能是假的。那么,依据假的林权证做出作出评估,评估师也要负责吗?
  驻马店振兴资产评估事务所主任魏道成反问记者,难道确山县林业局没有签发过这份林权证吗?
  魏道成:林业局没有这个林权证?
  记者:林业局没有,你们当时没有去林业局核实这张证的真假吗?
  魏道成:一般我们对原件这个东西不怎么查,我们认为他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难道公章是假的吗?看着是真的啊。跟我们平时看的林权证一样啊。
  记者:他当时拿着原件来的?
  魏道成:嗯,原件。
  记者:那为什么不去林业局核查一下呢,有没有这个证?
  魏道成:这一块我们不核查,他对他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盖着确山县人民政府、确山县林业政府的章,我们肯定认为它是真的。我们没法核实。
  在魏道成的印象中,当初还在委托方程平林药公司的带领下,去实地查勘过林地,但并没有与村干部接触过。
  魏道成:这个东西没办法勘察,去了只是看看林子。
  记者:就是你们去现场看过么?
  魏道成:好像在边上看过,还是我去的。他带着我们去,大概看了看林子的位置。
  记者:当时有村干部参与了么?
  魏道成:没有
  记者:乡镇干部也没有?
  魏道成:没有
  记者:因为当时如果你们去找村干部的话,一问就知道这个东西是假的
  魏道成:因为这个委托方是他,他也不会领着我们去找村干部了解情况。我们评估林权从来都不看四至,四至面积都是人家林业局定了的。4100亩,航拍的,我们哪知道人家四至在哪儿呢?!
  而《资产评估法》明确规定,评估人员有义务核查验证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资料真实性。应当收集评估对象的权属证明等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
  李鹏说,假证是赵留杰造的。赵留杰说,假证是李鹏编的。无论是谁造的,有一点可以确认,这些证有原件,且确认是假的。而在这份假证上,至少有三枚公章――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确山县人民政府公章、确山县林业局公章。
  我国刑法规定有“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罪名。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南阳市政协委员李冰在今年曾向桐柏县方面发出过询问函件,并前往桐柏县了解此事。但李冰说,当地有关部门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李冰:纪委有人就说,这个事情,你最好不要插手管,说李鹏这个人的山林跟当地很多人可能发生过摩擦,非常不好。然后我当时就说,你不管李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不管他曾经做了什么样的事儿,我只说,现在我要反映的这件事情,就是出现造假的公文这一块,这是真实的,就应该给我一个答复。后来她们就说这个事你就别管了。你说行也是一个结果,不行还是一个结果。所以我又给桐柏的检察院和公安局分别写了一封信,寄去以后到现在就石沉大海,根本杳无音信。
  包括确山县林业局负责人、赵留杰在内的人都证实,桐柏县警方早就知道这一事件。李鹏说,这几年,他一直在举报程平林业名下有假林权证的事情,但桐柏县公安局并没有给一个结论性的说法。
  虽然李鹏确定地说,至今没有收到桐柏县警方就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立案决定书,但本周一,桐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一位负责人却表示,今年春天,此事已经正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
  桐柏县公安局一负责人:林权证是国家一种公文,以伪造公文这个罪,我们也是今年才开始立案,这个已经是正式立案了,立案以后呢但是这个林权证大概有三本,是我们另外一个县,属于驻马店地区,不属于我们这个地方。还有三本好像是淅川县,都不涉及我们的县。也传讯赵留杰了,赵留杰就说那个时候我还不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了。上一届的法人要是找到了,(我们)就问你这些东西谁给你提供的。咱只能一个一个地找了。
  在这个事件当中,举报人李鹏向各级行政机关举报过,向司法机关报过案,找政协委员介入过,找媒体报道过,试图通过各种途径,督促相关部门对假林权证事件予以处理,而在2014年5月,河南省林业厅曾针对中国网就此事的报道表态: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进行立案,同时督促地方林业部门进行落实调查。但三年后的今天,依然没有公开的调查结论。涉事的企业不但依然正常经营,还在2014年12月,被评为河南省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河南;林业;企业;林权证;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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