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贴3600元一年低保每月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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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44元
发布时间: 来源:余杭晨报&点击率:
  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参照此文件再次调整,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44元。  新标准从日起执行,这次低保标准的提高,惠及我区6700多户低保、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家庭。截至目前,全部资金都已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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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各地城乡低保待遇标准
来源:保险同城网发布于:
导读:4月13日,广州市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草案,2015年低保新政策即将出炉。那么今年全国各地的低保标准有哪些变化呢?以下是各地低保新政策的相关内容。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简称《办法》),加大对于骗保的处罚力度,引导有劳动能力低保户再就业,拒绝推荐就业两次将被停保。那么,除了广东低保出了新政策外,我国其他地区,如福建莆田低保标准待遇是怎么样的呢?北京低保待遇又是如何的呢?又如四川低保又是怎么样的呢?
  广州低保户新政策:戴名表吃大餐将被停保
  自费出国游,常出入酒楼大吃大喝,戴万元金表……诸如此类“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现象一旦遭举报应停止低保。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简称《办法》),加大对于骗保的处罚力度,引导有劳动能力低保户再就业,拒绝推荐就业两次将被停保。
  今年2月,广州市民政局首次对外披露,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从2013年年底开展至今年1月,完成核对业务48237宗(110763人次),检出不合格申请7651宗(20605人次)。目前,不合格申请人已全部完成清退。
  骗保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办法》规定,民政部门应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具体情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未及时报告,将由区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停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责令退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将其骗保情况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拒绝推荐就业两次将被停保
  《办法》另一亮点是推动低收入群体再就业,避免“养懒人”。明确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应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就业培训,接受推荐就业。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就业培训或推荐就业两次以上的保障对象,将由区民政部门停止低保待遇。
  此外,他们还应参加与其身体健康状况相适应的社会公益服务,每人每月累计不得少于60小时。但全日制在校学生、持有二级以上医院证明患有不适宜参加劳动疾病的人员、子女未满六周岁且未入幼儿园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其他需要照顾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成员的人员可以免除社会公益服务。“我们将另行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办法,比如低保人员到家综去做社会公益服务,他何时来、做什么,家综要安排一个计划,低保人员要报到。当低保人员要续保时,家综就要对他的工作态度、时数、表现作出评语,提供报告,如果他很懒或者不来或者转一圈就走了,都会记录下来,成为是否续保的依据。”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李志雄说。
  下列情形停止低保待遇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区民政部门应作出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资格的书面决定。
  ●出现不予认定低保资格情形之一(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拥有机动车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的等);
  ●自费出国旅游;
  ●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1个月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足60小时;
  ●离开居住地超过3个月,未向申请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报告;
  ●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就业培训或者推荐就业两次以上的。
  ●存在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的情形。
  Q:请举例说明“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的情形”?
  A:其实这是一个保底条款,举个例子,在享受低保过程中,如果群众举报他的孩子在国外读书,或者经常出入酒楼吃大餐,戴的金表好几万元,或者出国旅游,这种情况明显高于一般消费,因为我们给的低保钱仅仅够生活而已。如果孩子在国外读书是社会捐助,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但自费的不行。如果突然发财了或者中了彩票,就要退出低保。
  四川泸州低保最新政策:重度残疾者可单独申请低保
  从泸州市民政局获悉,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申请低保。
  申请条件: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
  据了解,申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项条件,即持有我市常住户口、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多重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本人无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固定收入、无养老保险金或退休费且未纳入城市“三无”(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人)、农村“五保”供养。
  符合以上条件者,其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保障金额按照核定的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计算。
  申请程序:首先提出书面申请
  按照相关要求,符合条件者申请时,由本人(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者可由其供养人代理)向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材料。并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残联部门对是否符合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的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出具证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和审批,并建立个人档案。
  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金以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季度)发放。
  相关部门将对享受生活救助的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救助对象进行一次复核认定,救助对象残疾程度发生变化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新增或停发手续。
  2015年南京市低保标准
  “社会救助新水平方面,力争低保标准同城同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91%,户籍居民民生两险覆盖率100%。”据悉,2015年内,南京市低保标准将力争从眼下以主城六区和江宁、浦口区的660元/月,溧水、高淳、六合区的580元/月,实现全市一个标准。据了解,如果全市实现一个标准,在全国各城市中也是凤毛麟角。
  “提高及统一低保标准,这要依据南京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京市自1996年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根据经济发展形式,确保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标准,已经连续15次提高低保待遇。2014年第一次实现相同区域内的城乡同标,如果今年市政府通过,将在第16次提标时历史性地实现全市一个标准。据了解,最近几年南京市的提标依据是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的“低保标准应达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的要求,而据透露,实际低保标准已经超过了这个依据。
  针对部分读者关心的今年何时提标、具体低保标准是多少?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标准不便预测,需严格经过政策来计算,并提交给市政府讨论决定执行。
  目前南京市执行的是2014年7月起发布的低保标准:主城六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城乡低保标准为660元/月;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城乡低保标准为580
元/月。据统计,开通收入比对信息平台后,进保出保严格有序。目前全市低保人群为10.5万户,低保边缘户为3万。依据南京市的政策,在最低生活保障金外,低保和特困人员在供养、灾害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8个大项上将获得社会救助。
  2015莆田城乡低保标准
  2015年,莆田市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四个区两个管委会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4200元(350元/月)提高到5616元
(468元/月);仙游县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元/月)提高到5040元(420元/月),实现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所在县(区、管委会)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一体化。
  据了解,从2015年1月起,莆田市将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由2040元(170元/月)提高到2400元(200元/月),达到城市低保补助水平70%以上。
  2015宁德城乡低保标准
  近日,市政府公布了2015年城乡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日起执行。
  据了解,新标准执行后,宁德市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提高到23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每年4834元提高到5985元;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确定;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00%提高到130%。
  2015年北京低保标准
  2月11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为: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上调60元,调整幅度为9.23%。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为19.64%。
  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850元调整为930元,上调80元,调整幅度为9.41%。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5年1月起实施。
  据悉,截至2014年12月,本市城乡低保共有8.57万户、14.3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7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55万人。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公共交通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等因素。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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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财政专项支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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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内容分类:资金财政专项支出政策&&&&发布文号:无&&&&发布日期: 17:09:44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残联
为缓解和改善我区重度残疾人护理困难,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1号)和省、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三、实施内容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徽州区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徽州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4、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可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66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三)资金筹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一级、二级所需资金由省与区财政按6:4比例共同分担;三级、四级400元按6:4比例共同分担,余下260元由区财政负担。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3、区民政、财政、残联部门要健全资金拨付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
(四)申领程序
1、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见附件1、2,以下简称《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乡镇政府(社区办)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初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报区残联审核。
3、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进行审核,区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附件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附件4)报区民政局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乡(镇)政府或社区办,并告知原因。
4、民政部门可采取书面核查、实地抽查等形式对申报对象按月进行审定,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区残联。经审定后,由区民政局、区残联报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区财政局将资金按月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注明&残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注明&护补&。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负责对经残联审核合格的补贴对象汇总花名册进行审定,并对补贴对象低保、贫困等情况进行审核,做好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残联组织要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相关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两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大对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市及省直管县民政、财政、残联部门要每年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上报两项补贴发放等有关情况。省级将不定期对各地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三)实行动态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省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疾人生活补贴。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附件: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
残疾人证号码
申请人姓名
详细居住地址
县(区)&&&& 乡(镇、街道)
户名/开户行
乡(镇)政府
街道办初审意见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残 联 审 核意见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民政审定意见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补贴发 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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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
残疾人证号码
申请人姓名
详细居住地址
县(区)&&&& 乡(镇、街道)
户名/开户行
乡(镇)政府
街道办初审意见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残 联 审 核意见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民政审定意见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补贴发 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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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
民政:(盖章)&&&&&&&&&&&&&&&&&&&&&&&&&&&&&&&&&&&&&&&&&&&& 残联: (盖章)
残疾类型及等级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
民政:(盖章)&&&&&&&&&&&&&&&&&&&&&&&&&&&&&&&&&&&&&&&&&&&&& 残联: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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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型及等级镇海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新标准为6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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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新标准为6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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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海新闻网讯(记者顾圆圆&通讯员张静君)记者近日从区民政局了解到,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人均588元/月提高到660元/月,增幅超过12%。同时《城乡社会扶助证》、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标准相应调整至月人均收入低于858元、990元和660元。新的标准自8月1日起执行。  目前,我区享受城乡低保、残疾人基本生活及贫困重度残疾人保障人数分别为1059人、903人和128人。按照新的标准,预计今年8月至12月将增发救助金75万余元。&
主办: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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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ICP备号-2【职责分工】主持市残联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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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多措并举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发布单位: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
近年来,长寿区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大残疾人保障工作力度。
一方面,加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一是实施重点分类救助政策。自日起,对重残人员(一、二级)、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属于低保对象的每人每月在低保补差基础上增加60元救助金,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员(包括已享受重点救助的一、二级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救助金;二是在农副业收入计算中根据家庭成员劳动力年龄、身体状况实行劳动力系数指标折算。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低保政策救助范围,确保重病困难群体及时纳入医保;三是特殊情况下可单独分户办理。截至今年7月,按照低保审批程序,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共1481人,基本实现了特困残疾人“应保尽保”。
另一方面,注重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工作。自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现已经发放208.78万元失能残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金;二是认真做好失能特困残疾人的救助供养工作。自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0-660元基本生活费、200元失能照料护理补贴金,现已发放443万元基本生活费、115.75万元的失能照料护理补贴。
来源:长寿区残联 杨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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