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工作和生产中,要注意哪些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应知应会
第一章 安全生产的目的和方针
一.人是企业生产的主体
企业是人、机器、环境的组合,生产是在人、机器和环境相互作用中进行的。企业是运用机器和机器体系进行生产的,机器设备是生产力的组成要素,是现代化生产的主要物质技术基础。在现代化生产中,具有严密分工、广泛协作、密切配合和采用比较复杂的技术装备、进行社会化生产的特点。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和产品制造工艺的日趋复杂,企业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也不断提高,但人是这一组合的主体的地位没有改变。
企业作业环境是指生产过程、劳动过程的自然环境和因生产过程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人工环境。它包括采光、照明、生产设备、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道路、生产的辅助设施等。在现场管理中,不良的作业环境存在着产生危险或造成事故的可能性。
二.企业生产存在的危险因素
&& 企业的危险因素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机械性危害。由于机械作用和其它外力作用而引起的危害。
2)化学物质危害。如铅、汞、砷、磷等物质及其化合物;强酸、强碱、沥青、汽油和苯等有机溶剂;一氧化碳、三氧化碳、氯化物等气态毒物等。
3)燃烧、爆炸危害。这是机械、化学和热效应的联合作用,如矿井中的瓦斯、煤尘的爆炸,铝粉的爆炸,锅炉及受压容器的爆炸,化学物质的爆炸,钢水包的爆炸及石油化工厂的燃烧、爆炸等。
4)热危害。由于作业场所环境的高温和人体受火焰、炽热物体、熔融金属、热辐射等引起的灼伤、烫伤等。&&&
5)电气危害。在生产中如果误触带电体,电流通过人体会引起电击和电伤。
除上述危害外,由于环境不良,如低温、噪声、震动、照明不足、粉尘弥漫、紫外线、射频辐射等也会引起其他危害。
三.安全生产的目的
1.安全生产的目的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开展控制工伤的活动,减少或消灭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安全地进行生产建设。
2)积极开展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活动,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搞好劳逸结合,保障劳动者有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常保持充沛的精力,更好地进行经济建设。
&4)针对女性员工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使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要求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要求安全工作要事前做好,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事故的科学预测与分析;从本质安全人手,强化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化。
3.消防安全方针
我国的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就是要从设备、设施、工艺等本质方面有高性能的防火措施,如用防爆电器、阻燃材料、自动喷淋系统等;“消”就要有灭火措施,如消防系统、救火系统等。
4.职业病防治方针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就是要在工艺、技术、装备上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和防止粉尘、毒气、噪声、放射性物质等危害因素
对从业人员造成健康危害;防治结合就是在预防的基础上,加强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减轻职业病带来的痛苦和损害;分类管理是指对行业和危险源进行分类监控和管理,综合治理就是要采取工程技术、检测检验、个体防护、管理制度、治疗康复等综合性措施,有效防范职业危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第二章企业职工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安全生产是个人、家庭、企业和国家的基本需要
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人人都希望自己健康、长寿。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健康的投资也越来越大。既然如此重视健康,那么如何保障自己在劳动中的安全,就应该成为员工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安全为了自己。重视安全生产首先对自己有利,善待生命,才能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更大的财富。
◆安全为了家庭。重视安全生产会给我们带来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其乐融融,天伦之乐,是哪个人不想享受的呢?
◆安全为了企业。重视安全会减少企业的巨大损失,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安全为了国家。重视安全生产为国家创造巨大财富,使我们的国家日益走向富强。
二.安全生产的作用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巩固社会的安定,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稳定政治环境具有现实的意义;对于保护劳动生产力,均衡发展各部门、各行业的经济劳动力资源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增加社会财富、减少经济损失具有实在的经济意义;对于生产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质量有直接影响。
三.企业职工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从业人员具有三项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同时从责任制的角度,还具有如下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四.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明确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
①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努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③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 安全教育制度和内容
一.安全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教育是指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班组)教育。三级教育的
对象是:新进厂人员,包括新调入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
2.全员安全教育&&&
全员安全教育是面向企业全体员工的定期安全教育。目的是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不断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术素质。全员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各级专兼职安技人员教育、中层以上管理者教育、班组长教育和工人复训教育、职工家属安全教育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应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应知”、“应会”内容的教育;知识更新的继续教育,以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而进行的安全工作适应教育。各类安全教育均应建立健全档案,并严格管理。每个接受教育的职工,包括厂长、经理,都要填写安全教育卡,记录接受教育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等。安全教育档案是对人的考绩纪录,可结合事故档案使用,考察有关人员的安全业绩。还可两者结合,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安全教育内容和方法。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或他人及其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1999年第13号令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特种作业的范围和特种作业人员条件、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作业;
(3)起重机械(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1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均属特种作业人员。
&&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劳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对企业生产、职工生命安全带来较大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坚持进行专门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工作。这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相应工种的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法
一.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有的还要结合车间生产工艺编写安全作业规程。它是根据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和多年的生产实践经验和血的教训制定的,是安全生产的保障。
二.危险工作申请、审批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非建筑行业的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在工作前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后备措施,向安技部门或专业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作业,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企业应有管理制度,将危险作业严格控制起来。
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也应该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需经常进行的危险作业,应该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使用的危险品应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三.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它主要包括:
(1)劳动安全方面的设施;
(2)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
(3)生产性辅助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配)戴的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是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建立相应的发放制度,同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全巡检“挂牌制”
“巡检挂牌制”是指在生产装置现场和重点部位,要实行巡检时的“挂牌制”。操作工定期到现场按一定巡检路线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定要在现场进行挂牌警示,这对于防止他人可能造成的误操作引发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五.现场定置管理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在车间或岗位现场,从平面空间到立体空间,其使用的工具、设备、材料、工件等的位置要规范,要文明管理,要进行科学物流设计。
六.现场“三点控制”
即对生产现场的“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要进行强化的控制管理,进行挂牌制,标明其危险或危害的性质、类型、定量、注意事项等内容,给人以警示。
七.防电气误操作“五步操作法”
防电气误操作“五步操作法”是指:周密检查、认真填票、实行双监、模拟操作、口令操作。不仅层层把关,堵塞漏洞,消除了思想上的误差,而且是在开动机器时,消除行为上的误动作。
八.检修”ABC”管理法
检修”ABC”管理法是指:在企业定期大、中、小检修时,由于检修期间人员多、杂、检修项目多、交叉作业多等情况给检修安全带来较大的难度。为确保安全检修,利用检修“ABC”法,把公司控制的大修项目列为A类(重点管理项目),厂控项目列为B类(一般管理项目),车间控制项目列为C类(次要管理项目),实行三级管理控制。A类要制定出每个项目的安全对策表,由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公司安全执法队“三把关”;B类要制定出每个项目的安全检查表,由厂安全执法队把关;C类要制定出每个项目的安全承包确认书,由车间安全执法队把关。
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有毒物质如苯系物、氯、氨、一氧化碳……等。一般生产中产生的有毒物质有100多种,其中以接触苯系物、铅及化合物、氯气、锰及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人数最多。
(2)生产性粉尘如石英尘、石棉尘、煤尘、有机性粉尘等。一般企业以接触石英粉尘(5.5%)、水泥尘(6.7%)、煤尘(9.2%)、电焊烟尘
(14.67%)、铸造尘(11%)、有机尘(22。7%)的人数最多。
2.物理因素:
(1)异常的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高低气压等。
(2)噪声、振动、超声波。
(3)各种辐射如x射线、r射线、紫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激光等。
3.生物因素:如附着于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蔗渣上的霉菌;森林作业中所接触到的森林脑炎病毒等。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要进行定期的检测、检验,按国家有关控制标准进行有效防治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允许范围。
4.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如劳动时间过长。
(2)精神紧张,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
(4)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克服劳动过程的不良因素,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5.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如夏季太阳辐射、冬季寒冷。
(2)厂房建筑或布置不合理,如有害和无害工段安排在一起,无防尘、毒设施等。
(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
在实际生产劳动中危害因素常常不是单一存在的,往往同时存在多种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所以应给以综合治理。
提高自我安全素质,遵守安全生产基本原则
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伤亡事故的报告处理,国务院专门颁布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的伤亡事故管理,应当把全部伤亡事故,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轻伤事故。无论上级机关要不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企业自身必须把轻伤事故包括在严格管理范围之内。
二.人为事故产生的原因
据统计,目前由于“三违”现象造成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以上。这充分说明“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减少和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下面列举了日常生产中经常造成事故的几种心态,以起到警醒的作用:
(1)自以为是,习以为常。自己认为长年从事该项工作很有经验,习以为常,满不在乎,当工作条件和环境发生变化后没有全面分析周围环境,没有进行日常检查,没有意识到操作方法错误,没有注意到异常情况,放松警惕,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惊惶失措,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事故。
(2)心存侥幸,总觉得没事。在遇到难干、麻烦的工作时,只图省事、省力侥幸完成任务,虽然感到操作有一些危险,但认为问题不大,不按操作规程执行,导致事故发生。这种现象在日常工作中随处可见,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3)技术不熟,能力不够,冒险蛮干。自己没有工作能力和经验,又不向他人请教,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存在,而盲目地进行作业,导致事故。
(4)受情绪的影响,思想不集中。受到外界的刺激,心情不好,或遇到特别高兴的事,感情冲动,注意力不集中,易造成事故。
(5)麻痹思想。过去凭经验操作过许多次,认为作业太简单,不会出现问题。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也易发生事故。
(6)力不从心,疲劳上岗工作。操作人员过于疲劳,各感觉机能减弱,注意力下降,动作准确性和灵敏性也下降,思维和判断错误性高,无法正常操作,极易发生事故。
三.遵守安全生产基本原则,避免人为事故的发生
1.不接受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主要是对企业负责生产的各级领导讲的,对于如下指挥或管理做法都是违章指挥:
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在国家、行业、企业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工作人员无专门资质认证;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为了国家、企业和个人,每一个员工都应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接受违章指挥。
2.不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主要是对现场操作的员工讲的,如下行为都是违章作业的不良现象:
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等。总之,违反了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的作业行为都是违章作业表现。克服违章作业现象,是安全生产、防范事故的最基本要求。
3.不能违反劳动纪律
不同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例,都对劳动纪律作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如果在生产工作中违反了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并导致不良后果,就会受到应有的处罚。例如建设部颁发的《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中对建筑施工的劳动纪律作出了如下规定: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等等。违反劳动纪律,意味着接受事故、走进死亡,因此,每一个员工要有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意识。
4.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三不伤害活动
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在认识和行为过程中,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6.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即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查清,事故教训未汲取,整改措施未落实,责任者未追究,不放过。
第六章 违章行为和不安全行为
一.违章作业行为
凡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用电等行为,均属违章作业:
1)不按规定使用或佩带劳保用品;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背心、短裤、围巾或袒胸露背,长发不压入工作帽中等。
2)违反劳动纪律擅离岗位、玩忽职守,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带电作业。
4)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5)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封查的设备。
6)未经批准擅自操作非本人的设备。
7)不按安全规程、工艺规程操作设备;超负荷使用设备。
8)对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物品,不按规定储运、收发和处理。
9)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堵塞通道。
二.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错误行为。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设备
2.开动、关停设备时未事先警告
3.人离忘关设备
4.未锁紧开关,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
5.忽视警告标志、信号
6.按纽、阀门、扳手、把柄等操作错误
7.供料或送料过快
8.奔跑作业或设备超速运转
9.工件紧固不牢
10.冲压作业时,手伸进模具行程范围内作业
11.不允许戴手套操作时戴手套
12.酒后作业
13. 设备正在运转,手伸入危险区域操作
三.造成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自身原因
&(1)有意违反安全规程。
(2)无意识或轻视安全规程。
(3)破坏或错误地调整安全设备。
(4)放纵的喧闹、玩笑、分散了自己和他人的注意力。
(5)安全操作能力低,工作缺乏技巧。
(6)与人争吵,心境下降。
(7)爱冒险,匆忙的行动,行动草率、过速或行动缓慢。
(8)道德感低,不顾他人。
(9)超负荷工作,力不胜任。
&(10)没有经验,不能查知事故危险。
(12)缓慢的心理反应和心理上的缺陷。
(13)各器官缺乏协调。
(14)疲倦,身体不适。
(15)找工作“窍门”,发现不安全的方法便当。
(16)不注意观察周围工作环境。
第七章 坠落、坍塌事故的预防
1.什么是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按性质和环境的不同,可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高处坠落主要类型和原因
主要类型有:
(1)因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突然断裂;
(2)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
(3)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移动的物体碰撞坠落等。
主要原因是:
(1)作业人员缺乏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
(2)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健全。
3.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科学管理,明确岗位责任,熟悉作业方法,掌握技术知识,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加强日常的检查。(2)采取周密的防护措施。除在危险部位设置护栏,立网、满铺架板、盖好洞口外,还应在操作人员下方设平网和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技术措施
用好安全“三宝”。
(1)安全帽。按规定进入危险场所,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防止人员坠落时帽子脱落,失去防护作用。
(2)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如悬空作业场地没有系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应制定措施,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用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3)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作业点,必须在离地4m高处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高层施工还应隔四层再安设一道固定的安全平网,并同时设一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平网。
5. 分装车间哪些工位要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第八章 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
1.常见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有以下七类:
(1)在高空作业中,由于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
(2)人为乱扔废物、杂物伤人;
(3)起重吊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
(4)设备带“病”运行,设备中物体飞出伤人;
(5)设备运转中,违章操作,用铁棍捅卡料,铁棍飞弹出伤人;
(6)压力容器爆炸的飞出物伤人;
(7)放炮作业中乱石伤人等。
2.防范物体打击事故的主要措施
(1)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规程,克服麻痹思想,人人有责消除物体打击伤害事故,牢固树立不伤害他人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2)高空作业时,禁止投掷物料。清理楼内物料应设溜槽或使用拉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手放在工具袋内。安装更换玻璃要有防止玻璃坠落措施,严禁扔下碎玻璃。
(3)吊运大件要使用有防止脱勾装置的吊勾或卡环,吊运小件要使用吊笼或吊斗,吊运长件要绑牢。
(4)高空作业中,对斜道、过桥、跳板要明确有人负责维修、清理,不得存放杂物。
(5)操作使用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带“病”设备未修复达标前严禁使用。
(6)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特性、掌握操作要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排除设备故障或清理卡料前,必须停机。
(8)做好受压容器安全管理,防止受压容器爆炸事故发生;各类放炮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人员必须隐蔽在安全可靠处,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禁区内。
3. 问题:分装车间那些工位要注意防范物体打击事故?
第九章 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1.什么是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做出强大的功能作用于人体的伤害。
2.机械伤害事故的特点
机械伤害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后果,如搅死、挤死、压死、碾死、被弹出物体打死、磨死等。当发现有人被机械伤害的情况时,虽及时紧急停车,但因设备惯性作用,仍可将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乃至死亡。
3.形成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1)检修、检查机械忽视安全措施。如人进入设备检修、检查作业,不切断电源,未挂不准合闸警示牌,未设专人监护等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也有的因当时受定时电源开关作用或发生临时停电等因素误判而造成事故。也有的虽然对设备断电,但因未等至设备惯性运转彻底停住就下手工作,同样造成严重后果。
(2)缺乏安全装置。如有的机械传动带、齿机、联轴节、皮带轮、飞轮等易伤害人体部位没有完好防护装置;还有的人孔、投料口、绞笼井等部位缺护栏及盖板,无警示牌,人一疏忽误接触这些部位,就会造成事故。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一种是有了紧急情况不能立即停车;另一种是好几台机械开关设在一起,极易造成误开机械引发严重后果。
(4)自制或任意改造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5)在机械处于运行状态中进行作业。
(6)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作业区(采样、干活、借道、拣物等)。
(7)不具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或其他人员乱动机械。
5.防范机械伤害的措施
1)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将长发塞进帽子内,系好工作服领口、袖口和纽扣等。
2)应该停车进行的工作,不准开车进行;在没有确认机器完全停稳前,不准打开防护罩或将手伸入、用手触动危险部位。
3)停机进行清扫、加油、检查和维修保养等作业时,必须挂停车牌或绝缘插,电气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谁挂谁摘。
4)开动机器必须先检查,确认无人在机器上工作时,才能开车。两人同在一台车上工作时,必须先发出开车信号,确认无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开车。
5)开车时禁止用手、脚帮助启动,关车时禁止用手脚帮助制动。
6)允许不停车进行的工作,在工作时要严防手、衣服、工具、抹布、手套等接触机器危险部位,被卷入。
7)接班应检查交接机器的安全防护装置。维修机器应检修机器的安全防护装置,并进行交接验收。
6.机械伤害手外伤的急救原则
机械伤害人体最多的部位是手,因为手在劳动中与机械接触最为频繁。
发生断手、断指等严重情况时,对伤者伤口要进行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对断手、断指应用消毒或
清洁敷料包好,忌将断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将包好的断手、断指放在无泄漏的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周围放些冰块,或用冰棍代替,速随伤者送医院抢救。
7. 问题:分装车间有那些工位和操作动作存在机械伤害的安全隐患?
8. 问题:分装车间那些设备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事故?
第十章 企业内车辆及交通事故的预防
1.企业内常见的车辆事故
企业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类,如载重汽车、大小客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装载机等;电瓶车类,如电瓶平板车、电瓶叉车等;拖拉机类,如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等;有轨车类,如电力车、蒸汽机车、内燃机车、有轨电动车等;施工设备,如挖掘车、推土机、电铲等。
上述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行驶中上下车、扒车、搭乘非乘人车、放飞车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输中的摘挂钩和机动车辆牵引、安装、就位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而产生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上述伤害都属于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
2.机动车装载货物的要求和规定
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要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
3.厂内机动车行驶速度的规定和限制
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必须超过规定速度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能见度在10m内时,应停止行驶。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规定速度限制。
4. 问题:叉车司机为保证安全应注意怎样操作?
5. 问题:在厂区内、车间内行走应怎样注意安全?
第十一章& 安全用电
1.触电危害
触电是指人体触及带电体后,电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它有两种类型, 即电击和电伤。
电伤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及电流本身作用造成的人体伤害。电伤会在人体皮肤表面留下明显的伤痕,常见的有灼伤、电烙伤和皮肤金属化等现象。
&&& 2)电击
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内部组织,影响呼吸系统、心脏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甚至危及生命。在触电事故中,电击和电伤常会同时发生。
2.影响触电危险程度的因素
&& (1)电流大小对人体的影响
通过人体的电流越大,人体的生理反应就越明显,感应就越强烈,引起心室颤动所需的时间就越短,致命的危害就越大。按照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和人体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工频交流电大致分为下列三种:
&&& ① 感觉电流:
指引起人的感觉的最小电流(1-3mA) 。
&&& ②摆脱电流:
指人体触电后能自主摆脱电源的最大电流(10mA) 。
③致命电流:& 指在较短的时间内危及生命的最小电流(30mA)。
人体触电,当通过电流的时间越长,愈易造成心室颤动,生命危险性就愈大。据统计,触电1-5min内急救,90%有良好的效果,10分钟内60%救生率,超过15分钟希望甚微。
触电保护器的一个主要指标就是额定断开时间与电流乘积小于30mA.s。实际产品一般额定动作电流30 mA,动作时间0.1s,故小于30
mA.s可有效防止触电事故。
3. 防止触电
&1)产生触电事故有以下原因:
(1)缺乏用电常识,触及带电的导线。
(2)没有遵守操作规程,人体直接与带电体部分接触。
(3)由于用电设备管理不当,使绝缘损坏,发生漏电,人体碰触漏电
设备外壳。
(4)高压线路落地,造成跨步电压引起对人体的伤害。
(5)检修中,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接线错误,造成触电事故。
(6)其他偶然因素, 如人体受雷击等。&
4.怎样进行触电急救?
1.应立即断开近处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2.如断电有困难,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板等尽缘物体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源,使之脱离电源。
&3.触电者紧握电线时,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等工具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干胶板等绝缘物插进触触电者身下借以隔断电源。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就立即通知有关部分停电或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切断电源。
5. 造成电气火灾的原因&
1)电器、照明设备、手持电动工具以及通常采用单相电源供电的小型电器,有时会引起火灾,其原因通常是电气设备选用不当或由于线路年久失修,绝缘老化造成短路,或由于用电量增加、线路超负荷运行,维修不善导致接头松动,电器积尘、受潮、热源接近电器、电器接近易燃物和通风散热失效等。其防护措施主要是合理选用电气装置。例如,在干燥少尘的环境中,可采用开启式和封闭式;在潮湿和多尘的环境中,应采用封闭式;在易燃易爆的危险环境中,必须采用防爆式。
5.安全用电的防护措施
①电气线路要规范整齐,严禁私拉乱接。
②电气线路必须套管。
③铜丝不能代替保险丝,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
④金属外壳的用电设备必须按规范接零接地。
⑤电气装置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⑥电器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仓库内不准使用60
W以上的白炽灯及碘钨灯、水银灯等照明。使用危化品的车间(如喷漆车间)和危化品仓库必须使用防爆灯。
⑦自备柴油发电机应独立设置。要做好配电室的五防(防火、防水、防漏、防雪、防小动物)工作。
⑧移动电器、临时用电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排风扇使用前要进行检查。
6.电气消防
(1)发现电子装置、电气设备、电缆等冒烟起火,要尽快切断电源。
(2)使用砂土、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等不导电灭火介质,忌用泡沫和水进行灭火。
(3)灭火时不可将身体或灭火工具触及导线和电气设备。
第十二章 火灾
一.扑灭初起火灾
火灾刚发生时,火势一般并不很大。只要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就能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避免酿成大祸。
(1)发现火灾时,应大声呼救,争取周边人的帮助,同时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在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应设法灭火自救。灭火时可就地取材,用干粉灭火器最好,也可用沙土、毛毯、棉被等物品覆盖灭火。
&&3)着火时不要随便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造成火势蔓延。&&&
4)在有人被围困的情况下,要先救人。&&&
5)油锅起火时,要迅速盖上锅盖,使火熄灭,绝不能用水扑救。如果油火洒在灶具或地面上,可用手提式灭火器扑救,或用湿棉被、湿毛毯等捂盖灭火,并马上熄灭炉火。
6.正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就能准确、快速地处置初起火灾。
普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先拔出保险销,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喷射。
二.安全防火
(一)火灾的分类
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灰火。如木柴、棉、毛、麻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自然气 甲烷 乙烷、丙烷、氨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二)火灾的三要素
1.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1)可燃物 :是燃烧的主体,如木炭,棉花,汽油。
2)助燃物 :参与燃烧,与主体物质起化学反应,加速燃烧进程,如空气。
3)着火源 :使可燃物达到燃点的物质或方法,如雷电,炉火。
点火源的种类:A明火及高温表面B摩擦与撞击C电火花D静电E雷击
(三)火灾燃烧的四个阶段:
1.初始阶段:一般固体可燃物质着火燃烧后,在15分钟内,燃烧面积不大,火焰不高,辐射热不强,烟和所流活动缓慢。燃烧速度不快,是扑救的最好时机,在70%以上是由在场职员扑灭的。
2.发展阶段:初起之火没有及时发现并扑灭,随着燃烧时间延长,温度上升,四周的可燃物质被迅速加热,气体对流增强,燃烧速度加快,面积迅速扩大,形成发展阶段,
这是灭火的关键性阶段,必须投进相当大的气力,采取正确的措施,来控制火势发展,以便进一步加以扑灭。
3.猛烈阶段:火灾在发展阶段没有得到很好控制,由于燃烧时间继续延长速度不断加快,而积迅速扩大,温度急剧上升,气流达到最快,是灭火中最困难的阶段。
4.下降、熄灭阶段:火灾将要烧尽或被扑灭的阶段,要进一步警惕防止复燃。
(五)防止火灾措施
就是在火灾发生之前,预先防止火源点燃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防火措施,这种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险的物质以及具有点燃能量的着火源,有效地,恰当地进行治理使它们无法造成起火条件。
 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懂得预防措施,
 懂得灭火方法。
 会使用消防器材,
 会扑救初起之火。
3.初起火灾的扑救原则:
1)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则。
2)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3)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六)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法:就是将火源处和四周的可燃物质隔离或将可燃物质移走,没有可燃物,燃烧就中止了。
2.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气流进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质得不到足够的氧所而熄灭,如用二据化碳灭火,氮气,水蒸气,用不燃或难燃的物件直接覆盖在燃烧物表面,隔尽空气,使燃烧停止。
3.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使燃烧物温度低于燃点而燃烧停止,或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四周的物体上,使其不受火焰辐射热的威胁,避免形成新的起火点,主要灭火剂有水,二氧化碳。
4.抑制法:使灭火剂参与燃烧的连锁反应,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这种方法须足够的灭火剂参与和中断燃烧反应,否则起不到抑制作用。
(七)消防器材的使用
1、消防栓、水带、水枪、水灭火
2、二氧化碳灭火器。 由喷嘴和管路组成。
原理:通过减少空气中氧的含量,使其达不到支持燃烧的浓度。二氧化碳在空中达到15%以上使人窒息死亡;达到30%—35%时使一般物质的燃烧逐渐窒息;达到43.6%时能抑制汽油蒸汽及其它易燃气体的爆炸。
3、灭火方式: 发生火灾时,通过手动阀打开钢瓶的瓶头阀,延伸软管将二氧化碳灭火器向着火点喷射。
其它类:如泡沫、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
(七)吸烟是人们比较广泛的一种嗜好,在日常生活中,因吸烟引起的火灾相当严重,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烟头虽是一个不大的热源,但它能引起很多物质的燃烧,烟头表面温度为100-300度,中心温度达700-800度,一支香烟延烧时间为4-15分钟,假如剩下的烟头为烟长1/4,则可延烧1-4分钟,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点大多低于烟头的表面温度,如布匹为200度,松木为250度,在自然透风条件下,烟头扔进深度为5厘米的锯末中,经15-90分钟阴燃,便开始出现火焰,烟头扔进深度为5-10厘米的刨花中,有75%的机会,经过60-100分钟开始燃烧。所以,生产场所禁止吸烟。
第十三章 附录:安全生产名词解释
1.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职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治理缺陷。
3.不安全行为:职工在工作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4.违章指挥:指挥员工违反国家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5.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纵的行为。
6.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7.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三级安全教育:进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9.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0.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1.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 :
1.必须人人留意安全:不但要留意自己的安全,还要留意别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种安全隐患。
2.必须事事留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留意安全,不要由于熟练而忽视安全。
3.必须时时留意安全:如不要由于即将放工而加快速度,违章操作,忽视安全。
4.必须处处留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留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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