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是挂靠在公司但是公司私自将广州创娱公司卖掉了了这样做合法吗?

客运公司被指偷卖挂靠大巴 数百辆车已罢运23天
在昆曼大通道,西双版纳警方拦住了准备开往昆明上访的40多辆西双版纳客车。8月1日,400多人乘坐40多辆大巴车开上云南昆曼高速,准备前往昆明上访,至西双版纳州和普洱市交界处,被西双版纳警方拦截,滞留高速路长达5天。此前,西双版纳约600辆大巴车罢运多日,“讨要说法”未果。多名大巴车从业人员向澎湃新闻()投诉称,他们当初用远超市场价的钱,从昆曼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昆曼公司”)购买大巴车,挂靠在昆曼公司进行客运业务;然而,昆曼公司在将公司股份卖给云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云交集团”)时,却将挂靠的客运车作为公司资产“偷卖”;现云交集团认为客运车属于公司,要收回经营权和车辆。罢运、上访、滞留……由此而起。准备去昆明上访的西双版纳大巴车从业人员被警方拦截后,他们吃住在高速路上整整5天。数百人罢运上访被滞留昆曼高速5天7月24日,云交集团相关负责人要到西双版纳昆曼公司开会。大巴车从业人员赵达称,当天昆曼公司勐腊分公司的一个经理,私自停运了8辆客车,且不让这8辆车的从业人员参加云交集团的会议。此举引发了西双版纳部分客车集体罢运。赵达说:“我们不敢私自停运,若私自停运运政等部门会停掉我们的运营资质,还会罚款,是他们(昆曼公司)先停我们的。”7月25日,西双版纳约600辆大巴车罢运,大部分来自昆曼公司,还有西双版纳金象运输有限公司(由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客车。赵达称,600辆大巴车罢运后,车主们集体讨说法,但没有获得任何回应。8月1日,载有大巴车从业人员及家属的40辆大巴车从西双版纳驶往昆明,准备到云南省政府、交通厅等相关部门上访,大巴车快行驶到普洱市时,在高速公路上被西双版纳警方、运政等部门工作人员拦截。此后,有大巴车陆续赶到现场声援。此次罢运事件,涉及包括景洪市(西双版纳州府)至普洱、勐腊、勐海、墨江、元江、江城、磨憨等地州县的客运班线,一度造成从景洪市到各县、州市的旅客滞留。大巴车从业人员李文说,因为停运,云交集团紧急从昆明等地调度客车以缓解压力,但是部分线路出现涨价,原本15元的票价涨到了30元。8月4日,西双版纳州新闻办通过官方微博对外发布消息:昆曼公司计划实施“公车公营”改革,引发部分班线客运车辆从业人员上访,并造成部分班线停运;为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昆曼公司调查情况,并积极搭建上访人员的沟通平台,政府领导多次到上访人员当中了解情况,听取诉求,并要求昆曼公司用2个月时间进行调研,充分考量客运车辆从业人员诉求,进一步依法依规完善改革方案。在西双版纳州宣称“妥善处置”时,48辆大巴车还滞留在西双版纳州和普洱市交界处的高速路上。直到8月5日中午,欲到昆明上访的客运车辆从业人员才被劝回景洪市。大巴车从业人员苏纳说,在高速路上被拦截5天,他们40多辆大巴车、四五百人,吃住都在高速路上,分管交通运输的州委常委、副州长杨沙也赶到现场,希望他们回景洪市和昆曼公司商谈,若谈不妥可以继续找州政府。西双版纳州委常委、副州长杨沙等领导赶到现场劝说大巴车司机返回景洪市。企业涉嫌违规挂靠经营此次上访事件跟西双版纳州国有企业涉嫌违规挂靠经营有关。大巴车从业人员胡林说,10年前他自带车辆、线路,挂靠在昆曼公司名下,“个人经营没有抗风险能力,所以要按规定得挂靠”。挂靠时,车辆、行车证等落到昆曼公司名下。胡林说,昆曼公司称是为了办手续,承认车辆属于他。最强有力的证据,就是每年交强险、统筹险等保险,由他缴纳,“如果车是公司的,就不需要我们来交。”2005年时,胡林的大巴车报废需要更新。按公司规定,挂靠者必须从昆曼公司购买新的大巴车。日起,交通部颁布施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指出国家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但昆曼公司依然和个体经营者签订了挂靠合同。据胡林计算,昆曼公司约有1065辆客运班车,其中公车公营的实际只有100多辆。一般挂靠经营者的车辆不由客运企业投资购买,其车辆资产未计入企业固定资产账目表,昆曼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其注册资金只有1100万元。大巴车从业人员们反映,对挂靠经营者,昆曼公司收取的挂靠费逐年增加,从最初的每月100多元涨到现在为每月1000元至3000多元不等。西双版纳昆曼运输公司在改制“公车公营”时,因要收回大巴车从业人员的车辆和经营权,引发大巴车从业人员的不满,酿成约600辆大巴车罢运。公司改制被指“偷卖”挂靠户资产在绝大多数大巴车从业人员自认为是挂靠经营的情况下,合同和办理手续中埋下的伏笔,却给他们带来了麻烦。至少10名大巴车从业人员分别向澎湃新闻反映称,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昆曼公司将股份卖给了云交集团。工商资料显示,日,昆曼公司的投资股东退出,国有控股的云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昆曼公司的独资法人。有大巴车司机指出,2014年年初昆曼公司被云交集团以上亿元收购,具体价格不明,但是收购后,昆曼公司原来领导都参与了利益分成。8月6日,澎湃新闻参与了大巴车从业人员和西双版纳州运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对话,有大巴车司机发问:“当初卖了公司,哪一个(相关)领导没分钱?”运政部门相关领导并没有作任何表态。在云交集团收购昆曼公司起初,大巴车从业人员认为,他们是挂靠经营者,此事跟他们关系不大。但没想到,昆曼公司在卖股份的过程中,连他们的车也一起作价卖给了云交集团。大巴车从业人员李文说:“这是偷卖我们挂靠户的资产。”“我们发现时,原本车上张贴的昆曼公司标志已经换成了云交集团的标志。”大巴车从业人员苏纳说。收购后,云交集团准备改革实行公车公营,欲收回大巴车的所有权和线路经营权。此时,大巴车从业人员发现,无论是昆曼公司,还是云交集团,都不承认大巴车属于这些从业人员。“这就是强取豪夺,给三五万元(每个座位3000元的标准),就要收回我们的车、线路,十几年白干了,车也搭进去。”大巴车从业人员苍原说。大巴车从业人员反映,实行公车公营,实际上就是不让他们自主经营,要以聘用制的形式每月给他们发工资,如果他们不满意或者不干,公司就要聘用其他司机来驾驶客车。8月1日,西双版纳40多辆大巴车准备开往昆明上访,在昆曼大通道被版纳警方拦截。曾借垄断经营“高价卖挂靠大巴车”挂靠经营者赵达说,此前更新车辆时从昆曼公司购买新的班车,价格远高于市场价。如:他的38座客车,昆曼公司从厂家以43万元的价格拿到后,卖给他则是71万元,“强制性地卖给我们,不买昆曼公司的车就别跑车了(不准挂靠经营)。”大巴车从业人员李文称,近年来,在车主更新车辆的过程中(即购置车辆),20-30多万元的车,实际交到经营者手中却要40-55万元,公司从中赚20-30多万元的差价,公司借更新车辆的机会,大肆敛财。李文称,为了凑够购车款,有人贷款,有人东拼西凑,都指望跑车能赚钱过上好日子,“我是借了姐夫10万,二舅10万,自己凑了些钱,去年更新的车辆。”李文出具的一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显示,日,昆曼公司从金龙客车公司购买了1辆38座位的客车,价格为43万元。另一份发票显示,当年7月24日,李文从昆曼公司拿到同型号的这辆客车。7月29日,李文和昆曼公司签订了《中型客车服务管理合同》,合同的有效期是日至日。合同明文规定,李文需向昆曼公司支付71万元,其中首付49万元已于7月24日支付,剩余的22万元分6次付清。不过,李文坚称从昆曼公司以71万元购买的大巴车,在发票和合同中,均没有表明是购买大巴车,发票开具的名称和合同都称“服务费”。此外,合同提到李文租赁了昆曼公司的客车,并没有说购置。其他更新过客车的大巴车从业人员均称,当初没想那么多,也不懂法律,觉得只是一个车辆落户的手续问题,“就没当回事”,以往都以这种形式继续挂靠,对“购买的车辆属于自己”毫不怀疑。李文称,他曾专门咨询过律师,律师认为因为合同明文“租赁”、“服务费”,大巴车从业人员无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当初签订合同,是昆曼公司的法律顾问出面弄的,我们不懂法,结果是一份霸王合同。”昆曼公司只承认租赁承包关系早在日,网络就出现了“西双版纳昆曼公司客运班线全体驾驶员上访反映材料”,材料中列举了上述问题。罢运事发后,当地政府部门接访了大巴车从业人员。8月6日,约100名大巴车从业人员先到州委州政府寻求解决无果,继而又到运政部门商谈,澎湃新闻跟随前往。不过,出面协调的运政部门领导并没有作任何表态,只拿着本子记录了大巴车从业人员的诉求。赵达、李文等人的诉求是,要么继续维持挂靠经营的现状,要么以市场价收购他们的大巴车,按每个座位7万元给予补偿,“不让我们经营,可以。但得以市场价收购车辆,不能三五万元的价钱强取豪夺。”赵达称,每个座位7万元的补偿并不是信口开河,因为此前西双版纳出租车改制公车公营时,就是按照每个座位7万元给予补偿的。8月7日,澎湃新闻来到昆曼公司采访,负责此事的副总经理张天海说“我们不接受采访,你去找州委宣传部”。8月8日,经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外宣办协调,澎湃新闻再次来到昆曼公司采访,张天海仍说“对不起,此事我们暂时不接受采访”。此前,张天海在接受云南《春城晚报》采访时称:现在昆曼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1065辆班线客车,全部车辆和经营权都是公司的,这些驾驶员与公司只是租赁承包关系;目前昆曼公司在西双版纳有126辆客车完全是公车公营的性质,其余客车由于历史原因,还属于驾驶员租赁承包经营的性质。8月7日,西双版纳新闻办再一次通报称,8月6日,昆曼公司经过综合考量,作出“暂缓公车公营改革,维持现状”的决定,并下发通知到其分公司和子公司;下一步,昆曼公司将组成接访组,对所属的经营者进行接访和解释,认真做好疏导工作,尽快恢复营运。截至澎湃新闻8月17日发稿,罢运仍在持续。大巴车从业人员张一(化名)告诉澎湃新闻,事发至今20天了,事件仍没有得到处理,“天天谈判怎么解决,就是拖着我们,我们当地的大巴车停着,从昆明等其它地方调度过来的大巴车跑着,这些车异地运营手续符合规定吗?”更多精彩新闻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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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案例及风险
关键词:南京律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合同律师
  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案例及风险
  案件分析:
  南京私家车主李先生近年来靠挂靠租赁车辆赚了不少钱,可最近,一场官司让他开始反思挂靠租赁背后的问题。李先生2008年起就把车辆挂靠在某市**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转租。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只要有客户租赁李先生的车,李先生就应提供车辆,并按天收取租金。2008年至今,李先生从汽车挂靠上赚了将近10万元。
  今年1月份,该汽车租赁公司突然致电李先生,称其挂靠在该公司出租的小轿车在租赁过程中丢失。李先生先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被拒绝;随后,李先生又找到该租赁公司,要求其赔偿。但租赁公司认为,丢失车辆并非公司造成,李先生只能向使用者索赔。双方僵持不下,李先生将租赁公司告上了法院。
  某市**区法院受理此案,并于近日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汽车租赁公司将李先生的小轿车转租第三人并直接收取租金的行为并不具备委托代理的特点。根据双方业务往来关系的事实,可推定双方均系汽车租赁关系。但双方汽车租赁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及相关协议书均无效。最终,法院判决,汽车租赁公司应返还李先生的小轿车,如果无法返还则折价补偿30.24万元。
  记者追踪:
  为吸引记者挂靠租赁,一家名为“乐天”的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南京很多汽车租赁公司都靠挂靠盈利。你的车如果挂靠在我们这里,按日租算,每天可以赚到200元,如果是月租的话,一个月可以拿到元。有了这笔钱,养车就不成问题了。”
  南京**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可将租车费用的15%提取做挂靠租赁者的利润。如果客户愿意,还可以一次性挂靠数家租赁公司,这样收入就更加客观。
  某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人明确表示,私家车是不允许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承担租赁业务的。汽车租赁公司用挂靠的私家车从事任何经营业务均属违法,此种租赁各方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某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科有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此种租赁也不符合汽车租赁公司开业的许可条件,工商部门可依法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汽车租赁公司的工商登记。
  不仅如此,私家车挂靠出租还有不少隐患。记者走访榕城几家汽车租赁公司后发现,车主要挂靠租赁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并进行车辆登记,而租赁者只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及租金。对于这些信息,租赁公司通过简单的审核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酿成骗车案件。同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警方也会先追究车主的责任,之后再由车主与租赁者交涉处理。而如果是刑事案件,车主也要被追究连带责任。
  此外,私家车挂靠出租也难以享受正常车辆保险服务。记者从平安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了解到,私家车一旦挂靠汽车租赁公司,保险标的的性质就变了,成了营运性车辆。这种情况下,保费是要增加的,如果车主没有提前告知保险公司,一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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