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年以前参战人员,58年复员干部复员费计算器有什么待遇?

在山东荣成市“百强”县发生的蹊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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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年84岁,09年5月逛北京已是第31次了。以后再去多少次不详,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去见上帝。它们说我是“无赖”、相关人士称是“疯子”。的确,在北京,同情者说:“散了吧,打江山的不能坐江山,民告官能赢吗??留口气多活几年吧!!”。可我咽不下这口气,明知现在都“潜规则”了,正如北京人事部一接待所说:“这事不接待,什么年代了,都搞经济建设,谁还管你们那些事”。但我相信,真理晚来100年他还是真理,我只为一口气。我现在的资产、小康生活,除20世纪30年代几间茅草房和年老多病的老伴,剩下打不倒的意志力和找政府官员用的手机,手机号:.好人说:“不能公布手机号,骗子太多。”我说:“怕什么!!大骗子以踢皮球、藏猫猫、歪曲事实、否定历史本来面目的方式,骗了我50多年,几个毛贼还能把我的‘资产、小康生活’骗去”,公开手机号说明我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心是红的。我要让天下网友们评评,我是所谓的无赖、疯子,还是某些政府部门“良心黑了”,举个典型例子:八亿农民合作医学都多年了,现在又实行了农村养老,可它们把一个80多岁抗日老兵国家按政策救济:报销医药费2/3的钱和当兵优抚款都能给谋起来,。更可笑的是,国家按政策给提高的救济费,别人都有,就没我的,80多岁的我,上下左右找了多次说是给忘了,好笑不??更让人气愤的是2009年12月山东荣成市“共产党人”冒用我的名义,假造签名及手印领取救济费,我要报警,他们还不允许,此事是因官员调动而暴露的,类似的事情有多少,按目前的“党风”看来只有天知道。它们每月不仅工资34千元,吃、喝、嫖、赌都报销,连给抗日老兵这点救命钱他们都敢冒名领取,看来共产党坐江山难啊… …。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向山东等几个进京上访大省派出接访督导组,督导解决各类上访问题,也是老鼠给猫当新娘,潜规则了。
  以上算前言。没文化,说不到点子上,望热心的网友和敢主持正义的媒体主持公道,揭露那些对上点头哈腰,对下阴风阳痿的某些政府官员的所作所为!!
  当事人:郇心宏、男、1926年10月生人、山东省荣成市虎山镇郇家村人。42年参政,45年1月转入部队,历经战乱,后因军训腰部摔伤,转荣军医院治疗,治愈后形成宿疾,需6月次定期术治疗,不适应部队工作,服从组织决定,于53年3月转业到山东省立医院任中西医结合部党支部书记、省直机关赴寿光救灾工作组副组长;61年11月服从组织决定由山东省委组织部下派干部充实基层到荣成县等待分配工作;62年4月6日被当时的县委组织部强迫退职,停发工资至今。这一次我没有服从,至今仍不服从,因为组织的名义被别有用心的人盗用行使了打击报复的职权。
  一、突然引发蒙难
  按现在的流行观点,我最大缺点是心直口快,爱讲真话,不怕小日本的凶残,做党的工作总是努力、勤奋、不掺任何水分。他们说,你就吃了实在,心直口快的亏,但我不承认,只要对党、对人们的事业有益,粉身碎骨也干。就叫我强行退职,完全是败坏了党的形象,践蹅了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
  抛开党的政策,歪曲事实,行使打击报复,任性所为强行叫我退职,以前不接受,84岁了不接受,死也不接受。
  62年春节前,上级慰问省直机关下派干部座谈会上,县委征求我们的意见,唯我根据当时了解和亲眼看到的情况,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向上级反映了三点意见:
  1、农村政治宣传教育不如四几年活跃;
  2、农村青年思想教育不够好,结了婚就不认娘;
  3、农村填水库种地的现象和林粮挣地破坏园林的现象时有发生。
  当时参加会的县委书记于某、组织部长许某。听到他们认为是大逆不道,触到某些领导疼处,喜悦的慰问聚下寒气。其不然寒流真的来了,而且是早冬,和我同属省直下派干部都分配了工作,而我于62年4月6日被强迫退职,停发一家五口赖以生存的工资,我拒不接受,又于两月后的6月12日要我回县城采用斗争、人身攻击和诽谤的手段强行逼迫由人事科给办了手续。由原来的军队转业干部彻底变成了农村社员。当年抗日好汉一下子被贬。寒流之猛烈、之快、之冷酷无情,我领略难言。有时也自责多嘴… …。就这样灾难实实在在的降临了。现在看很平常的三条意见变成了重量级的炸弹。
  二、为真理,一家在极度贫困和自我安慰中求生存
  我就不信在共产党领导的这么大的国度里,有马列主义和共产党四代领导人的正确领导,有共产党实事求是的光荣传统,歪风邪气、不正之风就能永远的猖獗,我坚信趋势,规律总是正压倒邪,来鼓励自己坚持下去。
  在极度贫困中,我也捶胸自责,为什么不记老百姓常说的“言多必失”、“枪打出头鸟”的“教语”。但又想,我是老党员,党的事业总要有人管,反映实情,对党说实话问心无愧,我心底无私,总这样宽慰自己。
  在回忆中丰富自己贫困的生活,人穷志不穷。
  1)我是纺织工人,16岁跟随共产党打击小日本,破坏鬼子的设施。其中一次遭鬼子的追捕,当无路可逃时,背着掐获的电线跳下深山沟,陷入冰层泥潭,直到天快亮才逃脱。43年“五四”青年节全区表彰大会上,区委书记孙玉华授予我山东省政府主席签发的奖状一份,手榴弹两柄。45年1月我正式转入部队,先后在东海教导营、胶东军政干校、胶东军区医院、山东军区后勤部附属医院等单位从军,经历了多少千难万险的磨难。后因军训将腰部摔伤,治愈后形成宿疾,右侧输尿管下端狭窄导致肾孟积水,需定期6月次术治疗。61年初参加了山东省直机关赴寿光县救灾工作组任副组长,由于灾害等原因,当时的寿光平均一天死一千多人,可想而知救灾工作组当时所处的环境。同年11月由省委组织部下派充实基层,家属和孩子随迁荣成县,没有任何安置,转为农业人口,我被安排到荣成县黄山公社等待分配工作。
  3)为活命,为公正,在死亡线上的挣扎。我因公腰部摔伤,治愈后形成宿疾,需6月次定期术治疗,不能进行剧烈活动和强体力劳动,不适应部队工作而转业地方的国家干部,被强迫退职后,为了一家五口人的生活,承受着超能力的体力劳动,当时身体健康者劳动一天挣十分工,而我倾尽全力才挣六、七分工。长时间超负荷劳动使我旧病复发,痛不堪言,而且还承受着一些不明事理人的精神误解,说你懒。因生活无来源,靠变卖衣物,亲友和战友等的资助才得以活命。当时一家能吃一顿地瓜干就算过年了,为省钱治病直到七十年代中期过年都没买过一斤肉,因经济困难,四次去省立医院术都独自一人。上述情况造成家庭极度贫困,吃、穿、住、医都成问题,更谈不上子女上学和婚姻问题,被迫无奈,子女先后闯关东求生。最让我心碎的是大儿子闯关东临走身上仅带几块钱,一路乞讨求生,这都是我的多嘴而给子女带来的厄运。
  4)受尽凌辱,脑出血半身麻木,不改求公正的心。1999年春末,上访荣成市委组织部,一年轻干部说:“没政策解决,你回家吧。”我无奈的说:“来一趟真不容易”话音刚落,即遭一中年男子突如其来的厉声呵斥,我愣怔了一会才反应过来,问这位领导为什么这态度,他没吭声,第二次问他,他说的话没等我听明白,便是一阵哄堂大笑。这厉声的呵斥和莫名的哄堂大笑使我深受凌辱和气愤。由此导致我脑出血,半身瘫痪近一年不能自理..此后手功能稍有好转,2000年先后五次向威海市中级法院诉讼,至今无回音,这就是“人民司法”;05年我上访北京及山东省政府人事厅,在省政府被荣成人事局截访,它们三人将我抬着塞到车里,一个喊:“我家有学生,每天要我接送”另一个喊:“我家有四岁孩子,他妈不在家没人照料,你没有良心,在这丢荣成的人”把我拉到肥城市政府人事局,通过肥城人事局要我的子女到市政府领人,被拒绝后,它们威胁说:不领人就停发你们的工资,被再次拒绝后,将我拉到子女住的家属区,从车上把我拽下来,因而激怒了围观的人,将它们的车扣了近一天,直到我子女打工回家才放他们走了。此事发生后,子女于06年8月得知山东省长——韩寓群视察肥城水利建设,高举状纸跪在正在上车的省长车前,要控告荣成的所作所为,此时,上来十几个公安连推带打将人架到警车上,戴上手铐、拳打脚踢审讯了一天,关拘留所十天,罪名是:“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我先后向省长、焦点访谈求公正,毫无反应,苍天!!包公在那里??老百姓到哪说理去??
  更让我接受不了的是,荣成70年代末在多方压力下,根据,按我退职时工资的40%,医药费2/3报销的方式给予救济,文件规定报销范围: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可荣成百般刁难,30年来报销不超过几千元,给报的只是不超过十几元的少量药费,更可气的是1999年被荣成“党”的组织部气成脑出血,两次治疗费上万元不给报销,2005年旧病复发在威海住院6天,治疗费6000余元全是自费,荣成权势部门说:“按你工资10%报销”我说:“我没有工资”他们又说:“按你救济的10%报”。这就是荣成市“共产党”所干的勾当。
  5)50余年的挫折打不倒抗日战士的意志力,为公正而奋斗。五十多年来,上百次上访中央、省、市、县各级官员。信访信件上千封反映我转业后的遭遇,都表示我的问题应得到解决,但要回原单位解决。尤其是74年去山东省立医院治病,回去找到烟台地委组织部,在查实我的退职情况,一位姓王的科长要我回荣成要求组织部上报我的退职情况,荣成则说原上报的不批不再上报。地委说原不批是原来的情况,回去要求他上报。就这样我来回跑了三趟都被荣成拒绝,可见当时荣成县某些官员为陷害、报复欺上压下的惨无人道!!
  按中央、国务院和军委的历届文件,我都不是退职的对象,我是抗日战争参军,53年转业的国家干部,转业后又经省委组织部下派充实基层,到基层不给分配工作就逼迫退职了,充实了农业!!如不是个别领导作梗、陷害,能将一个省委组织部下派充实基层的军队转业干部直接逼迫退职吗??!!
  回想荣成县组织部长威逼退职的场面,现在还历历在目:“你字写得不好,不然叫你去中学工作,身体不好不能劳动,可给生产队捡粪吗,喂只奶羊吃点羊奶对身体有帮助,组织上对你照顾,多带点生产补助费”。我拒绝接受。他威胁说:“不同意就找地方你去劳动”。此时气氛僵直,他又说:“回去好好干,革命事业发展了再调你回来… …”。他们用尽了手段,让一个不具有正常人所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去“充实农业”。这是否是赶尽杀绝、置人于死地??
  我身体条件不好,但有工作能力,工作起来还有高人一筹的长处,仅退职前夕,我根据党的政策,提出并动员堵海养虾的设想。这在当时山东沿海地区也是第一人,强迫退职后,荣成还多次抽调我到工作组和工作队,其中一次任省荣成驻聊城地区阳谷县工作组副组长,长达四个多月。
  几十年来,我的遭遇是荣成某些“强者”陷害弱者的具体表现,它们无视党的政策,满上压下,搞无政府主义,损害党的形象,把一个抗日老兵50余年的悲惨遭遇视而不见,可对他们的子女、亲友照顾有加,工作已调再调,工资每月几千,真理何在!!正义何在!!
  三、抗日老兵,为正名,上访从青年一直到今年的84岁
  退职后,在信息极度封闭的情况下,在同情者的帮助下,我查阅了大量各时期的政策规定,尤其是人民法院出版社的《人事政策法规问答》一书,详细说明了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78年11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一文指出“毛主席提出的‘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就是事实求是的方针。”“凡是不实之词,凡事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定的,什么人批的,都要实事求是的改正过来。”并要求79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胡锦涛总书记在解释江总书记对军转干部还是要“包”下来时说:“… …‘包’就是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上保证军队转业干部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应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荣誉,应当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就是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保证其稳定的经济收入、住房和医学保险等… …。”说得多么亲切,但与我无缘。近几年,为解决在企业的部队军转干部的待遇问题,中央下发了一系列解困文件,并得到了基本解决,我不是企业军转干部,但我是军转干部,而且是抗日战争时期受迫害的军转干部,贫病交加,是否也应在解困之列??说到底就是有人作梗。养箱蜂能给人以甜蜜,老百姓养败类给人们带来的却是灾难,它们对下欺、压,对上满、哄,在我身上施加的压力已到了孰不可忍的程度。
  今天就我的问题而言,64年省驻荣成四清工作队大队长陈冠三同志,根据我的情况,要求当时的县委书记于某、组织部长许某给与解决,二人并承诺给与解决工作,结果以欺骗告终;74年烟台地委叫荣成上报处理意见,它们顶着不办;2002年山东省人大办公厅要荣成实事求是的研究处理意见上报,它们歪曲事实,顶着不办。几十年来,荣成每次北京、省城截访之初都是回去给予解决,回去就以欺骗告终,。它们实施骗与拖的方式,那真是花样翻新、软硬兼施、举不胜举,把人拖老、拖垮、拖死了事。他们不承认打击报复,多年来的狡辩是:
  1、“不能查证是否属于自愿还是强迫,我们不能听他一面之词,只能根据62年退职存根判断是自愿。”共产党历来讲“认真”二字,讲“调查研究”讲“实事求是”。信访条例第31条第一段:“必要时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可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关键看是否尊重历史,以什么心态对待夕阳下的抗日老兵。
  请看荣成当时的真实情况:开退职动员会、办退职学习班,轮翻轰炸。退职不管是真退还是假退都要写申请。他们说:已领1400元的退职金,以退职存根判断是自愿,试想,我一家五口从省城回来,要吃、要住、要治病,我该怎么办??饿死??冻死??病死??!!它们制造的冤假错案还少吗??如果我是自愿,从省城回来直接回家不就完了,何必要荣成实施停发工资、采用斗争、人身攻击和诽谤的手段呢。我一个因公致残需定期6月次术治疗的病人,自愿取消公费医学,自愿参加体力劳动,是我脑子有病,还是政府在说谎。县组织部长许某仅仅教导:“不能劳动可给生产队检粪吗,身体不好,喂只奶羊吃点羊奶对身体有帮助吗… …。”又怎么解释呢??他们强调“退职存根”这根小辫子,充分说明了某些“强者”坑害弱者的具体表现。04年到荣成人事局要求调查解决我的问题,一穆姓局长说:“现在死的死、没死的也老糊涂了,调查谁去… …。”这就是政府的托词。以上所述都是铁的事实,他们不承认是强迫退职,只能说明是无赖,我是省委组织部下派充实基层,不是“充实农业”的,这是当时的组织原则。我拒绝参加退职学习班,拒绝写退职申请,这是事实,无法否认。它们否认历史的本来面目,把人逼上梁山,难道这就是跟随共产党干革命的结果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在同情者的帮助下,我也掌握了部分政策文件,用于捍卫公平正义,可他们不尊重事实,请看他们的嘴脸:
  1)“不属于62年6月1日议字第号文的这类人员,是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政策。”议字16号文二条:精简下来的老、弱、残职工,按下列办法安置:第三项:45年8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因年老、体弱不能工作,又不宜作退休、退职处理的,由原单位或人事部门将他们列为编外人员,按55年12月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国议字20号解释了编外的范围,其中2条:患病连续停止工作已经一年以上,预计今后一年内仍不能工作的体弱职工。此条重点在患病、体弱和长期治疗,我因公致残需6月次术治疗,病在长期治疗之中,应否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文件中明确的是老、弱、残,怎么不是老、弱、病、残呢??说明病在长期治疗之中不宜退职。
  2)根据 内政部内发字18号文第十条的精神,我进一步提出不属于退职人员或国家另有规定,政府至今不给答复,第十条:凡是57年年底以前入伍,58年以后复员、退伍、转业,参加国营、公私合营、事业、国家机关… … 工作的,和57年年底以前复员、退伍还乡,58年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均按57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对待,符合救济条件可享受40%救济待遇。按此规定,我不在此救济范围,我是45年入伍,53年转业,对这部分人国家能没有规定吗??政府为什么不给答复??!!根据上述议字第号和第号文件第十条的精神,更说明了我不应作退职处理。我盼望网友们给操心帮忙找找文件!!
  3)内政部内发字18号文第十六条:… …至于以作退职处理的因公负伤、全部、大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则应由原单位按58年2月 “国务院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 第五条的规定作退休处理。我因公负伤,当时医学条件有限,术不当,手术后发展成需6月次术治疗,使我病痛一生,不间断的治疗,仅05年威海住院6天就花掉6000余元,它们一分不给报销,这就是荣成 “党”的良心。他们说我没失去劳动能力,当时县组织部长威逼退职时:不能劳动可给生产队检粪吗,身体不好,喂只奶羊吃点羊奶对身体有帮助吗… …。这种说辞又怎样解释呢??别忘了他是代表一级政府。关键看政府用什么心态对待老同志,对待历史遗留问题。更不该象荣成人事局姜局长怒斥的:“要解决就都解决,不解决就一个也不解决,60年代退职的一个也不错,你爱找谁就找谁去”
  以上就是山东省荣成市一级人民的政府,对抗日老兵的 “和谐”体现!!也证实了北京同情者所说:“散了吧,打江山的不能坐江山,民告官能赢吗??留口气多活几年吧!!”。网友
惊:荣成市人民法院枉法判决& &奇:警察起诉警察
  原告盖永建 蓬莱市公安局科员 被告孙力鹏,荣成市公安局科员
  2006年2月山东平度,原告与被告时为战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6万元用于网吧经营,并承诺每月支付原告利息2500元,日始,原告急需用钱多次向被告追索借款本息,被告数次虚假承诺,恶意拖欠,仅在2011年4月至2012年10间向原告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了22970.16元的利息,原告迫于无奈,于日上诉至荣成市人民法院,立案号为荣商初字第223号,日一审二次开庭,由荣成市人民法院盛卫国独任审判员,被告代理人在一二次开庭均答辩称:被告承认借款事实,但只借了原告2万元,并且已全部归还,同时还支付了3000元的利息。
  该庭审判员盛卫国无视原告提交的关于口头利息约定的证据链条,且在庭审中故意回避此环节,枉法判决如下:2006年2月,被告向原告借款6万元未出具欠务,双方也未约定利息。在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被告向原告还款22970.16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款未果,遂成诉。被告于判决之日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37029.84元。此判决结果为审判人员明目张胆的将被告声称的3000元利息干预为本金,看来荣荣基层的审判人员无视法律尊严,上演了一场地方保护的闹剧。
  其次,荣成人民法院盛卫国在各方面维护恶意拖欠债务人的利益,对受到重大损人债务人的利益处处打压,不仅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及诚信原则,更是损害了社会纱秩序,纵容了债务人的恶意拖欠行为,与法律精神不相符,具体表现如下:
  一、原告有证据证实在诉前曾向被告催讨本息,但盛卫国将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定为起诉之日,其动机何在??
  二、原告向法庭递交了双方口头利息约定的证据链,直接认定为双方利息无约定,动机何在??
  以上两条造成了原告极大的经济损失,判决完毕后我曾向盛卫国提出质疑,盛卫国不给予合理解释,竟盛气凌人的答复称,不服可上诉、上访。
  因不满原审法院的枉法裁判,原告于日上诉至威海市中院,真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督导公正审理此案,条件允许的话,我希望异地审理此案,不要再浪费国家的诉讼资源,对涉嫌犯罪的审判人员给予处罚。立案号为荣商初字第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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