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工试用期员工病假工资工资2500,一周休息一天,应工作天数为26天,实际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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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比如员工月工资2500,有两种工资计算方式:1、2500/当月天数*出勤天数。2、2500/应出勤天数(上6天班每周)*实际出勤天数。
这两种方法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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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re-con" id="j_reply_txt_楼的算法基于: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故正反算都是一样的。但实际是没什么意义,就跟加法,反过来就是减法一样。
2013秋季班
如果公司以月天数为实际计算天数的话,则如下:
第一种方法:*{1-(实际工作天数/应出勤天数)}
第二种方法:2500*(实际工作天数/应出勤天数)
如:某员工出勤20天,当月共31天,则其工资为2500*(20/31)=1612.9元
或*{1-(20/31)}=1612.9
如果公司以21.75为实际计算天数的话,则如下:
第一种方法:*{1-(实际工作天数/21.75)}
第二种方法:2500*(实际工作天数/21.75)
如:某员工出勤14天,则其工资为2500*(14/21.75)=1609.2元
或*{1-(14/21.75)}=1609.2元
这种计算方式,无论正算反算结果都是一致的
2015秋季班
@舒情话弋:如果当月员工出勤天数为22天呢?岂不是工资大于2500了吗?
2015春季班
但是我也很苦恼,按照21.75来算,总有一方要吃一点点亏。
2015春季班
实际上正算法和反算法中的21.75没有起什么作用,就是按照实际天数来算的工资。不信,你们约分试试。
2015春季班
学习了,专业。
2013秋季班
学习了,11楼好棒
看了十一楼的算法,发现自己的不足,学习了
2015春季班
同意11楼的算法。
2014春季班
同意11楼的算法
2014春季班
我要回复...算法跟11楼一样
同意11楼观点
2014秋季班
我们的算法跟11楼一样
我们公司是五天半工作日。
工资=月薪-月薪/23*缺勤天数。为什么是23呢,员工全年12个月的月平均工作日是23,如果不这样做,每个月的日工资都不一样
2014秋季班
正确的算法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 ÷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 ÷21.75×1×(21.75÷(21+1))=2076.14元
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
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或私人企业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这也可行。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 “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 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这种算法又会出现上述所说的正、反算法结果不一致,而且这种把休息日算成带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着争议,如果遇到有员工月初辞职的,企业是否会将剩下的带薪休息日天数算还给员工呢?
看到高手的计算方法,分享给大家
2013秋季班
@吹海风看星星:感觉这个跟靠谱!
2015秋季班
@吹海风看星星:这个也是错误的,不合法,日工资标准就是 月工资/21.75,无论是计算加班费或者缺勤扣款都是以此为标准,没有其他。你说的这种情况剔除了21.75的影响,这样算下来,当员工全勤时,每月的日工资就不一样,明显不合法。正算法和反算法都是合法的,但是实际处理起来有小瑕疵,有弊端。为了相对公平,正确的算法可以是:以员工出勤天数为标准,出勤天数>=11天,用反算法,出勤天数
2015秋季班
@吹海风看星星:
2013秋季班
@吹海风看星星:为啥要乘以出勤天数比例呢,不明白
2014秋季班
第一种对老员工有利 第二种对新员工有利&
1、第二种对新员工有利
第一种 月薪2500 当月是30天 &如果新员工当月16号开始上班 那么他这个月工资按照15天计算就是1250&
第二种 &月薪2500 当月是30天 假如应出勤25天 &如果新员工当月16号开始上班 那么他这个月工资其实不是按15天计算 是按照上班13天来(可能的情况) 工资就&1250
&2、第一种对老员工有利
第一种&月薪2500 当月是30天 如果请假1天 就扣工资.33多
第二种 月薪2500 当月是30天 应出勤26天 如果请假1天 就扣工资.15多
2014秋季班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2014秋季班
月工资=*出勤天数+*2*4(元)
如该月内,有法定假期,另行计算。
法定假不能通过串休而不支付工资,法定假工资为日工资额300%。
这两种方法都不合法,合法的应该除21.75天
2013秋季班
第二种方法比较合理
2013秋季班
第二种相对更合理。
我们希望了解您擅长的领域,把内容推荐给更多需要的HR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了一个星期,在试用时候没有签任何试用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前段时间由于家里有事,请了十天的假。假完后我如期回到深圳,第二天才正式上班,可是公司给我打电话要当天下午就要去上班(我是上午到深圳),由于坐了一个晚上的火车,很累,而且我的假期是到当天为止,第二天才上班,所以我当天就不想去上班,所以我就说:我很累,我觉得自己不适合……”没有等我把话说完,对方就冷冷丢下一句话说:不想来就别来!然后就挂了电话。     在上班的这个星期之内,我感觉压力很大,自己本来就不想干了,公司给我这样的态度,我就铁了心不干了,由于我是应届毕业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我也想就这样算了,在后面的一个星期内我就没有管这件事了。等过了十天后,我很多朋友都跟我说,辛辛苦苦上了一个星期的班,天天加班加点的,我应该向公司把这个星期的工资索回来。但我打电话过去问,却被骂了一顿。     我想请问如果我要索工资,这个有法律依据吗?而且公司要我写辞职申请书,有这个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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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又有人发帖说:现在的毕业生啊.....,以后再也不招毕业生了
  我要是老板,也不愿意给你给工资
  说应该那是要给的。  可你为什么不签合同呢?
  基本上很难,朋友....
  没签合同?什么书面协议也没有?    那就得看用人单位什么态度了..    不然你的工资够呛了!    你得和他谈好.
  可以要回工资
  当然有工资,那是你应得地,如果公司不给,只能说那家公司恶心.你可以明确地告诉他那是违法,你不排除用法律手段解决.  如果那家公司还算正规,还不是十分垃圾,还要一点脸面,只要你态度坚决,他都会给,因为他理亏..........如果公司让你写辞职申请,你就写,这是正常流程.  本人以前在一公司上了5天班,后来不干了,公司照样得给我工资.
  在试用时候没有签任何试用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  你凭什么要工资。就当学费吧,下次要注意。
  没有合同跟协议 基本不可能
  奇怪,那我怎么可以领工资,我也干了一个星期,没有任何协议,公司也是私企,可是却很顺利的拿到了工资;  我觉得还是有可能拿到工资的
  你报道的那天就是你和公司正式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从那天开始,公司就要给你的工资(这是强制性的),虽然你这么走,对公司说实话是满可恶的,白白增加他们的TURNOVER,但是法律上来说,就是应该给你的工资。这是有保障的
  应该可以要得。如果公司规矩的话。
  我现在在一个公司干两周了,上周才和我签的合同,后来才给了我银行卡,应该有工资的吧。下周要说辞职的事了。
  可以要!!并且一定要给!!劳动法有规定,不给就请劳动仲裁部门解决……
  谢谢大家  
公司答应给我工资了,但是老板语气好像是说要报复我,他说:某某,你这种行为是不诚信的行为,你的行为将记录在档案里面,或者是你以后的公司打电话过来了解你的情况,我们不会维护的你。让我吓了一跳,他怎么样有权力来记录我的档案?再说了,在试用期,我有可以随时走的权力吧?而且,我在跟公司沟通说,很累还不想上班时,人事部的人就只丢下一句话,后面我也是一气之下就不干了。  
现在我不明白的是,我在试用期要走人,也有必要写申请书吗?    
本来我是想算了,但是我看公司的态度很恶劣,所以事情就发展到了这个份上
  老板在电话里劈里啪啦把我骂了一顿,说我怎么要拿工资怎么不快点联系他们。可是我一打电话,对方就要中断我的电话。对方很不礼貌的行为让我很气愤^     他说我不诚信,我的行为构成不诚信了吗?现在我的辞职报告该怎么写呢?
  我着实被老板吓了一跳。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申请书怎么写?  老板是不是欺负应届毕业生?
  不要写辞职报告;你不仅可以要工资,还可以要代通金呢!  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好了!光脚的不怕传鞋的.
  不写辞职报告真的可以吗?  老板让我亲自到公司去拿钱,因为我现在没有银行卡。  我不知道到时候他会耍什么花招,  我一个应届生,刚刚找工作就碰到了这样不愉快的事情。  个人的最深感受是,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欺软怕硬的人多得是  作为一个弱小个体的我们,要坚强,要懂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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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去年毕业的,到现在刚好一年了    但是,E。。。你看上去真的是涩了点哦    建议你买本《劳动法》看看会对你有帮助的    老板不给你工资,你是可以告他的,作为老板都不想给自己公司揽麻烦
  一周的工资能有多少,为此所消耗的精力又有多少,无须过于计较,并非是怕事,只是成本太大!
  我觉得你也是的,如果公司能打电话叫你回去上班,那说明那天下午确实有你工作份内的事要急需完成,即然你上午都回到了,那为什么就不能去上班呢,像你这样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有公司愿意要你才是.
  楼主真该好好积累积累经验,刚毕业的学生出来心高气盛的,磨练磨练吧!很多时候吃点小亏没什么的,何必在乎那一星期的工钱呢?为这点钱超心不如早点再找个工作好好干.
  作者:我跟你 回复日期: 11:38:08 
    不写辞职报告真的可以吗?    老板让我亲自到公司去拿钱,因为我现在没有银行卡。    我不知道到时候他会耍什么花招,    我一个应届生,刚刚找工作就碰到了这样不愉快的事情。    个人的最深感受是,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欺软怕硬的人多得是    作为一个弱小个体的我们,要坚强,要懂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  ============================================  切,何必怕他,辞职报告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说不喜欢公司氛围都可以  其次,写档案,那是他放P,根本不可能  私企连户口都不会给你解决,还别说档案  就算能调档也论不到他来写  其次,别人来调查,放心,你简历上根本不需要把一个工作了7天的公司写上去,所以你们老板说的都是废话  简单的说:找朋友陪你去拿工资,别怕,那是你应得的,口气要强硬,态度要坚决,就算拿不到,可以把老板骂一顿了再走  其次,如果拿不到工资也是正常的。。因为你没有合同。。嘴上可以威胁,还可以骂几句,出了公司门就可以好好去重新找份工作了,别想那么多。。
  作者:易客旗 回复日期: 9:11:23 
    楼主真该好好积累积累经验,刚毕业的学生出来心高气盛的,磨练磨练吧!很多时候吃点小亏没什么的,何必在乎那一星期的工钱呢?为这点钱超心不如早点再找个工作好好干.  ======================  也别那么说,一星期工资还是挺多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我刚毕业那会,300块要2个人用一个月呢
  月薪1W的话,一个星期的工资还是不少滴
  谢谢大家!谢谢!!  其实也不是为了这笔钱,我个人也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也不想自己找这么多麻烦。如果一开始公司的态度好一点的话,我想算了。但是后面在电话骂了一顿,还受到恐吓,什么记录档案,“不讲信用”“除非你不要在深圳混了”之类的话,所以我想勇敢地面对这个事情,即使拿不到钱,我也想要个公正的说法。  其实我一开始就不想去理会这件事了,是很多好朋友觉得我应该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才有了后面的事情。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了很多,我相信这是我职业生涯的一笔很大的财富!!    在这里谢谢的关心和建议!!  
  作者:我爱喝酸牛奶 回复日期: 14:32:59 
    月薪1W的话,一个星期的工资还是不少滴      。。。。。其实不完全是为了这个星期的钱,有很多原因,包括人格和法律方面的原因。因为对方说要在档案里面记录我不诚信的一笔
  作者:campus1982 回复日期: 13:15:29 
    作者:易客旗 回复日期: 9:11:23        楼主真该好好积累积累经验,刚毕业的学生出来心高气盛的,磨练磨练吧!很多时候吃点小亏没什么的,何必在乎那一星期的工钱呢?为这点钱超心不如早点再找个工作好好干.    ======================    也别那么说,一星期工资还是挺多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我刚毕业那会,300块要2个人用一个月呢        。。。。。。谢谢你。我现在也是这样的从处境,跟一个好朋友在市内租了个房子。开销很大,工作没有了,吃饭生活都成了问题,还引来了一身祸!这些天感触颇深啊!等有了时间我会慢慢整理这段时间的经历出来跟大家一起讨论!现在还心有余悸,可是我相信事实终究是事实,只要有理,我就敢争下去!  
  现在事情已经有了结果,老板给了钱,上了五天半时间,刚好是四百零四块钱,  但是协商了好久,他在我写的辞职申请书上下了好大的功夫,首先要我写检讨书,我没有写。在写申请书时,他对我所写的字句,推敲了半天,老是觉得我这样写不利于公司,我不知道他利用这个东西藏什么猫腻。实际上我认为我写得已经很中肯,也是根据事实而写,他还要加上说跟主管有矛盾或者这份工作影响我的职业发展等等,我不干,我说,我只是说事实,不能无中生有,我跟主管没有矛盾,也不认为这份工作会影响我的职业发展。^^^^^^最后为了我所写的两句话,协商争吵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给了我的工资  走出那栋大楼,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在深圳混着真不简单,但是,自己的利益要主动争取,懂法,守法,勇敢保护自己
  ..奇怪。。辞职申请书是留下给他自己看。。他跟你争个什么劲哦。。写成什么样其实对你也没有影响。。    我也在深圳哦。。呵呵。。不过我混了几年了。。  你运气挺好的,起码老板还没敢拖你工资,我遇到过2个公司都拖欠,第1个没拿到,第2个我忙着跳槽。。都没去拿。。不过拿也拿不到,因为合同注明了的。。  不知道你做什么的哦,我们公司最近在疯狂招人,销售、研发都要,恩,我们是IT的,做金融软件
  我觉得吧,楼主也不太对,这种性格以后迟早还要吃亏的,出人混的,不是你很累就可以不去上班,不是谁骂你一句你就可以赌气辞职,对你个人生涯没什么好处。
  从法律上来说是这样!最近我也碰到这样的问题。但是我是这个离职人员的主管。从我的角度如果我是老板,我是不想发的。  一周时间内,工作态度不好不说,虽然做了点基本工作,没有任何成果。离职后还怂恿同时离职人员索要工资最可恶。公司没有不发,只是迟发了而已。  从这件事上,总结就是进公司前就要提前说好,还有人品很重要!
  我公司的女会计三年内生了二个,等于只上班一年半,休息一年半,却拿三年的工资。
  真不明白这个公司的企业文化有没有,这么苛待员工,想必也不是什么诚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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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机关新进后勤服务人员(合同制职工)工资,奖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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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2年人员薪酬办法确定版审批人: 复核人:
文件生效印章 -1-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除车间工人、业务员以外的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及设备安装维修、后勤服务等人员。 一、工资: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金、补贴。 工资=标准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各种补贴 (一) 标准工资:各岗位工资标准区间及保底工资如下:1、每个岗位族别采取等级薪酬制,按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表现共划分39个等级的工资标准。员工的标准薪资额与岗位族别、等级挂钩,薪资标准随岗位和工资级别的变动而变动(包括调岗、降职及降薪)。各族类员工工资标准参照附件之 -2-
《员工标准工资基准表》。 2、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以入职时约定或根据历史工资确定,标准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3、各岗位人员固定工资按出勤日计算(按公司规定的出勤日(无请假)取得。一般岗位员工实行双休,月平均满勤天数为21.75天。QA、维修人员、仓库管理员、制水工、食堂人员、保洁员等需满足生产需要的岗位实行26天工作制,保安、锅炉人员按岗位排班表出勤。 (1)、双休制员工考勤的计算: 考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含法定节假日)/当月应出勤天数(含法定节假日)*21.75天 (2)、26天工作制员工考勤的计算方法: 考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含法定节假日)/当月应出勤天数(6天/周、含法定节假日)*26天 由于公司生产安排当月实际出勤低于当月应出勤天数时,不影响全勤奖。 4、保底工资是员工在企业要求的最低工作时间内提供岗位最低要求劳动时,企业给付员工的工资。保底工资用于加班费及按规定休假工资的计算,保底工资低于鄂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时,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5、年薪制是指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以及在公司起重要作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的其他能胜任公司关键岗位的专业人才执行的薪酬制度。年薪额由董事会决定或由董事会授权委托总经理与上述人员协商确定。 (二)绩效工资:是对员工取得工作成果的一种报酬,以部门为核算单位。员工标准工资的30%为基数――个人绩效工资,部门标准绩效工资是部门员工标准绩效工资的总额。以公司月销售计划完成率及部门工作完成情况(部门月绩效系数评定)进行考核。月销售完成率=月实际回款额/月计划回款额/100%,月实际回款额不含药包材销 -3-
售回款和返给客户的促销费等费用。 考核及应用: (1)实际回款金额为计划回款额的90%-100%其绩效工资为标准额度;实际回款额大于或小于计划回款区间时则按大于或小于计划回款以上的百分比例加减绩效工资。 (2)营销中心绩效工资执行2012年7月生效的《营销中心机关人员绩效工资核算及管理办法》。 (3)食堂人员的绩效工资核算方法另按照《食堂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各部门岗位定员如下:-4- 1、绩效工资的分配(1)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以部门工作业绩为考核依据;部门全体人员捆绑包干;以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考核的考核评定方式确定部门及部门员工的绩效工资分配。试用期的员工由公司发工资,不算在各部门的定员内。 (2)部门绩效工资:由总经理、主管副总(副总级总助、总监等)会同行政部依据考核制度对部门月工作计划的制定、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部门的权重进行考核后得出部门绩效工资系数,再计算出部门绩效工资。 即:部门绩效工资=部门员工标准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月销售完成率 (3)员工绩效工资:由部门经理或主管依据考核制度对员工的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部门员工的绩效系数;部门经理及主管的绩效系数由分管副总经理(副总级总助、总监等)根据考核制度对其考核后确定;副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不含拿年薪的副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和由总经理直接分管的部门经理或主管由总经理根据考核制度对其考核后确定绩效工资额或绩效工资系数。部门经理及主管的绩效工资在其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内分配,副总经理和高级技术人 -5-篇二: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员工管理办法 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机关后勤服务岗位是为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服务的岗位,要满足机关各部门用车、用餐和会议的需求,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六十五条规定,集团公司后勤服务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三条
集团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集团公司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用工单位自动解除员工劳务派遣关系。 第四条
后勤服务岗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工计划,人力资源部门按着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核定岗位定员编制,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五条
后勤服务岗位定员编制一经批准,必须认真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定员编制或临时用工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章
员工录用与辞退 第六条
员工招录按照发布招工公告(明确用工岗位、用工形式、招录名额、录用条件、录用程序等事项),应聘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知识与执业能力考核、身体检查、择优录用、向劳动部门登记备案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
员工可以劳务派遣公司录用完全派遣,也可以用工主管部门录用转接派遣,但须经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录用标准,履行派遣手续。 第八条
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或符合《劳务派遣协议书》中辞退规定的员工,方可辞退遣返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处置劳动关系。 第九条
员工在工作中的语言、行为、(转载于: 在点 网)态度严重影响到了集团公司的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中断用车、用餐服务、影响会议),经教育没有悔改表现的,辞退遣返劳务派遣公司。 第十条
辞退遣返员工须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辞退遣返手续。
员工自动离职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写出,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辞退遣返手续后,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员工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可以申请在劳力派遣公司或集团公司依法参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的权益。 第十三条
员工由后勤服务岗位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使用。 第十四条
员工要遵守集团公司和主管部门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第十五条
员工对于工作中发生的问题或对管理、考核和使用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和劳务派遣公司反映。 第十六条
用工部门要认真履行员工考勤职责,逐日记录考勤结果。每月五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算工资奖金。 第十七条
员工按规定办理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请假手续,随考勤情况一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八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第一时间告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以便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工伤事故认定。认定工伤的,其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国家法定休假节日原则上安排员工休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休假的,用工部门在休假节日前提交加班计划,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条
员工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超时工作的员工尽可能在第二天安排相同时间的休息,最迟一周内安排补休。由于工作需要,员工在休息日上班的,用工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安排补休。 第二十一条
每日超时工作、休息日上班和补休情况,用工部门将原始记录随报工、考勤情况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实行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奖励工资和社会保险薪酬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对后勤服务岗位实行月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奖励工资。
第二十三条
岗位工资按约定标准执行,奖励工资由用工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月或季度随岗位工资一并发放。 第二十四条
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延时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岗位工资标准核算加班工资。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审批单独列支,休息日和延时加班工资在月份工资总额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
按员工自己申请的自愿,集团公司为员工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大病救助。 第二十六条
一般事假不发工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员工,病假、产假、婚丧假等按有关规定以岗位工资标准核算工资。未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员工,自请假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二十七条
每月十日前,用工部门汇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勤报工情况核算上月工资奖金明细表;十五日前人力资源部门与劳务派遣公司核实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办理支款手续;二十日前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薪酬打入指定银行账户,并返回员工薪酬发放明细表;员工到指定银行确认薪酬后,在明细表上签字认可。二十五日前将签字后的明细表返回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十八条
员工自动离职未在三十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的,不予支付离职当月薪酬。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用工部门产生劳动争议的主诉方(或双方)可以向集团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遵照执行;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不受理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对用工部门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三十一条
各用工主管部门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用工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三:关于工资的详细规定 工资总额有关规定全汇总 【推荐财务人员背下来并运用好】 一、定义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工资总额 (一)、工资总额的范围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a)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b)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c)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d)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 (a)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b)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c)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a)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b)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c)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和实物奖励;(d)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e)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A)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a,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b,保健性津贴。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c,技术性津贴。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d,年功性津贴。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B)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食价补贴、煤价补贴、水电贴等。 (5)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a)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b)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摘自《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89年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1990年))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摘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c)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账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 关注更多的会计人知识(请点击这里)(d)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 (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1998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号)) (e)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不含因工作原因产生的通讯费,如不能明确区分公用、私用均计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f)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的现金或补贴。 (g)以下属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无论是否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 (h)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 (i)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 (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j)商业部门实行的柜组承包,交通运输部门实行的车队承包、司机个人承包等,这部分人员一般只需定期上交一定的所得,其余部分归己。对这些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采取全部收入扣除各项(一定)费用支出后计算 (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劳动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制司字[1992]39号)) (k)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数;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执行。(摘自《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4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4]48号)) (l)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中,应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号)的规定,将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以及节日补助、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等统一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摘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口径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51号)日起执行) (m)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摘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日起执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财政部对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是不一致的,财政部将其归入福利费,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其归入工资总额。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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