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在乡镇居住,属于城镇户口迁回农村还是农村户口?

赔偿标准按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
- 嘉兴在线
您所在的位置:
打工的公司在村里,不料出了交通事故
赔偿标准按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
&&&&&日 01:16:11&&&&&&&&&&&&&&
  本报讯 外来务工者在第二故乡的农村打工时发生交通事故,究竟是按农村居民标准赔,还是按城镇居民标准赔?昨天,记者从桐乡法院获悉,洲泉法庭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判决,受害的当事人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获赔。
  祸从天降被车撞伤
  2009年,小娟(化名)千里迢迢从湖北麻城的乡下老家来到桐乡打工。之后,她在洲泉镇一家纺织公司找到了一份挡车工工作。为了上下班方便和节省开支,小娟就搬进了公司提供的单身宿舍。
  去年7月2日上午,小娟正骑着电瓶车外出,没想到竟被一辆同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撞倒在地。小娟立即被送往桐乡第二医院救治,总共花去医药费17488元,经鉴定,其伤势构成10级伤残。后认定,摩托车主负主要责任,所驾摩托车投保交强险于阳光财保公司。
  由于摩托车主无力赔偿医药费,小娟只能将阳光财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2459元。
  赔偿标准成争论焦点
  法庭上,对小娟的残疾赔偿金到底是按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小娟坚持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为54718元。而阳光财保公司答辩称,由于小娟工作的纺织公司在洲泉镇晚村村,属村委会管辖而不是城镇,所以应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一共22606元。因为两者相差32112元,数额较大,经多次调解未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村居民应仅指系农业户口且在农村居住、生活并以农业生产和劳动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人员,即农村常住人口;而原告小娟自2009年12月起至事故发生时止,一直是在某纺织有限公司做挡车工,并居住于该公司宿舍。因此,小娟既不以土地为生活资料,也不以土地耕作为收入来源,若按农村居民标准给予赔偿,显然有失公平。
  最终,法院判决确定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原告小娟的残疾赔偿金,由被告阳光财保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相关链接:
  近年来,随着相关费用标准不断攀升,城乡居民的赔偿标准差距也在不断拉大。究竟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还是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残疾(死亡)赔偿金等问题,一直都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争议最大的。而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往往农村居民获得的赔偿金低于城镇居民,这也被人们称作“同命不同价”。
  为此,2005年最高法院在一份批复中明确,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标准。
来源:南湖晚报&&&&作者:晚报驻桐乡记者 马国海 通讯员 蔡秀敏 陈亮&&&&编辑:张笑春&&&&责任编辑:我的位置: >
交通事故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赔偿标准有什么不同及法律依据
时间:&&|&&作者:孙术校&&|&&浏览:19956
最高人民法院于日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25条、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区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个标准,此规定出台之前我国一直以户口性质(即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区别赔偿标准,以往的司法实际也简单地按照户口性质来判决赔偿标准。
一、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日颁布了《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25条、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金、被人生活费区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个标准,此规定出台之前我国一直以户口性质(即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区别赔偿标准,以往的司法实际也简单地按照户口性质来判决赔偿标准。解释的出台,目的在于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居住情况来确定赔偿标准,但解释出台之初,很多法院仍然按照户籍性质确定赔偿标准,为进一步明确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请示,于2005年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全文如下:“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近年来,、、、、、、、、等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对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且达到一定期限的农村居民,应视为城镇居民,其人身损害赔偿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而这一点,也已成为全国多数地方法院的共识,现仅举例如下:1、2004年12月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在《关于〈〉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27条明确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2、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日印发的《二○○四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强调指出:“农村居民到城镇、城市务工、生活、学习,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规定,可以按经常居住地更高的标准确定赔偿。”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9月颁布的《关于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25条第二款规定:“户籍性质为农业户,但在城镇学习、生活、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当视为城镇居民。”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鲁高法〔号]第三部分第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针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确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这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城乡差别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但随着我省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乡差别逐步缩小,从保护受害者利益出发,在两种标准存在交叉的情形下,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对于农村人口在城镇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实行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的地方,计算标准也可以统一适用城镇人口统计标准。5、《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短期回农村探亲等不视为中断),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6、2006年6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辖区各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受害人为农民工的医疗损害、及其他损害赔偿案件审理中,凡在城镇有经常居住地,且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的,有关损害赔偿费用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7、2006年10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26条和第27条在维持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前提下,规定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二、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之差距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项目中区别农村与城镇标准的主要是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然而这三项费用通常在赔偿总额中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这样,相同情况下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一般比农村标准高2.5倍左右。三、不要错误地以户口性质来判断按照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计赔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都了解我国在方面使用农村和城镇两个标准,但几乎所有的受害人都错误地认为,这两个标准完全以户口本上的户口性质来判定,加之在交管部门处理过程中,肇事者、保险公司这些“嫌麻烦”、怕“多赔”的相对方错误地宣传引导(通常劝导受害者,以我国划分了两种标准,农村户口就只能按农村标准赔偿,到法院也是输),笔者接触的很多交通事故受害人,本来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结果协商按照极低的农村标准进行赔偿。吃了很大的“哑巴亏”。四、农村户口哪些情况可以按城镇标准计赔交通事故的农村标准是以农村居民而言的,而不是农村户口,那农村户口与农村居民有何区别呢?《解释》出台前很多年,我国公民的结构基本划分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几大类,而且作为人数最多的农民基本上是固定在农村区域从事农业生产,最早是基本没有人外出打工,到后来有很少一部分人外出务必(这部分人即使外出时间也是很短暂的或者说是收入的次要来源,无法彻底离开农业),再后来,因农业产值的降低,仅仅靠农业收入已无法保障一个正常家庭的基本支出,大多数的青壮年农业人口涌入城镇,以非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甚至有很多农村人员在城镇扎根,这类人群实质上与城市户口居民并无区别,现实状况告诉人们如果继续按照户口性质确定赔偿标准,显然很不公平,出台《解释》的亮点之一就是一改以往以户口性质确定赔偿标准的落后做法,以“居民”定标准。(一)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队伍的迅猛增加,但是这些“农民”大部分户口未迁至城镇,实际上已“人户分离”,在城镇居住、务工、生活,已融入城镇,其居住、职业、生活及消费均与城市人口无异,交通事故对其产生的损失已不同于在农村所受损失,远比农村大很多。故一般而言,受害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消费,就可按城镇标准计赔偿。如果以排除法来判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二)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6、户籍属于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五、从户口本确定城镇居民首先,凡户口薄上户别栏注明为非农业户口的为城镇户口,户别栏注明为农业户口或者农业家庭户的为农村户口,但现在办理的户口薄通常户别栏注明的是居民家庭户,这样,区别农村与城镇户口主要以职业栏判定,如果职业栏注明的是农业劳动者,粮农等为农村户口,如果职业栏注明的是其他职业,或无业为城镇户口,当然也有些职业栏未填,在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栏如注明为未征地农民农转居为农村户口,未征地农民农转非、已征地农民农转非、未征地转为已征地等情况为城镇户口。六、哪些区域界定为城镇城镇是以非农业人口为主,具有一定规模工商业的居民点。一般而言,县级及县级以上机关所在地,或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的居民点,都是城镇。就成都地区而言,笔者以为成都五区范围均属城镇,城郊结合部,以非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模式为城镇。另可以以管理机关的属性来划分是否属于城镇,如基层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的非集镇区域一般界定为农村,基层政府系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整个区域一般可以界定为城镇。又如基层自治组织系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一般系农村,系社区自治组织一般系城镇。当然现实状况也有某个区域先改乡镇政府为街道办事处,下面的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并未变为社区或正在准备筹建社区,以及某些地区自治组织已由村民委员会变更为社区,但管辖这一区域的基层政府仍然是乡镇人民政府,未变为街道办事处,这两种情况仍然可以认为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或者社区所辖区域为城镇。七、如何实现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计赔既然在城镇长期居住、务工的受害者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那么如何实现按城镇标准计赔?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实际赔偿的主体,一般而言,大部分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保险公司能替代肇事者充分赔偿受害人,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案件,实际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肇事者或者不赔偿,或者赔偿很少一部分费用(当然,赔偿的数额较大,未投保或投保的商业险不充分的,肇事者要根据实际情况多赔),保险公司能否认可按城镇标准赔偿就十分重要。其次,我们知道受害人获得赔偿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交管部门协商调解,二是向法院起诉。作为交警主持协商调解程序,能否启动程序取决于双方自愿,启动后能否达成一致也取决于双方的意思,既然两种赔偿标准(城镇和农村)差距太大,作为保险公司,一般只按受害人户口薄上的户口性质赔偿(农村),当然现实中也有部份保险公司在受害人能够提供车祸前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情况下,愿意协商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但是,没有暂住证的情况,无论受害者的在城镇居住、务工的证据多么充分,保险公司通常拒绝按城镇标准赔偿。既然保险公司不认可按城镇标准计赔,显然只有通过打官司,由法院判令按城镇标准赔偿,本书已阐明交通事故打赢官司基本就意味着能实际获得赔偿,故通过诉讼打赢官司才是关键。要让法院判令按城镇标准赔偿,证据是基础,聘请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是保障。在此我要郑重提醒各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诉讼上的两个误区,误区一,错误认为找用人单位开个证明,或找几个人出庭作证就可以证明自己在城镇居住、务工,就可以轻易地胜诉;误区二,错误地认为随便找个略懂交通事故的代理人,就可以在家静等佳音,笔者接触过这样一个案子,一个律师,在起诉时未扣除的部分,赔偿额直接按照书上划分的责任比例这算,让受害人少赔了6万余元,由于一事不在理,受害人没有任何途径可以挽回这6万余元。交通事故诉讼是一项很专业的法律事务,作为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涉及的此类诉讼太多太多,专门设有精通交通事故诉讼事务的法律事务部处理诉讼事宜,由于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差异较大,就诉讼而言,他们的工作重点也在于尽量能使所有的农村户籍(不管是否在城镇居住、务工)受害者均按农村标准赔偿。这样,受害人所聘请的律师应该针对其实际情况,组织一套相互印证,高度统一,高度严密的证明受害人(或被扶养人)实际已是城镇居民证据,同时要通晓交通事故,有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敏锐的庭审思辩才能。近几年来,随着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不断增加,法院以人为本审判风格的渐渐深入,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计赔的交通事故案胜诉率非常之高,使实际融入城镇,或生活状态与城镇人口相似的受害者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同命同价”&
作者: [河北-保定]专长: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律所: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19025积分 | 帮助6461人 | 2021个好评电话:
温馨提示:华律网专题由编辑人员收集整理而来,不代表华律网立场。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如离婚、房产纠纷、
人身伤害、刑事等),建议您(免费)。
相关推荐阅读:
法律咨询向律师描述您的问题吧
请描述您的事件原委,问题描述的越详细,律师解答的会越准确哦!
你已输入0/3000字
下一步你还可以:
看看大家都在关注什么:
遇到法律问题,上华律网在线咨询律师!中国最便捷、最大、最专业法律咨询平台,12万执业律师为您解答!
在线客服:
(注:此为客服QQ不提供法律咨询!)
(投诉建议与合作)
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天辰路88号(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内)虽是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打工 是否能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闽南网
虽是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打工 是否能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来源:南安商报
余仕江在拆除石头房时坠亡。
&  再过一周就要大学毕业了,然而在石井打工的父亲余仕江却因意外坠亡。重庆女孩小余觉得一切来得太突然,始终不敢相信。
&  因为赔偿金没有谈拢,小余父亲的遗体一直放在殡仪馆内。23日,小余一家人走进石井司法所,希望通过调解得到相应的赔偿。
&  拆除石头房时工人从6米高坠亡
&  23日,记者在厦门莲花医院见到余仕江的老乡向兴明,他躺在病床上,身体多处擦伤,那次意外让他的3根肋骨骨折,头部缝了10多针。
&  向兴明介绍,18日下午3时许,他和余仕江一起拆除石井溪东村一座石结构老房子。在拆二层楼板的最后几块石板时,他拿冲击钻先在其中一块石板上打孔,再由余仕江拿大锤进行破拆。
&  没想到余仕江一锤子砸下去,脚下的几块石板也断裂了,两人瞬间掉到一楼。向兴明说,摔下后他整个人动弹不得,最后现场的其他工友将他送往医院,而余仕江则当场死亡。
&  1个多小时后,余仕江的妻子和哥哥从晋江赶来,余仕江已经被送往殡仪馆了。
&  昨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看到房屋的第三层已经被拆,一层和二层的楼板也全部拆除完毕,地面上洒落着很多碎石。
&  据向兴明介绍,事发的楼板就在房屋的右侧,距离地面有两层楼约6米高。
&  记者看到,在通往事发石头房的一条小巷子,铁门被锁住,上门挂着一张写有&危险&的纸牌。
&  事发后,余仕江的很多亲戚从湖北、重庆等地赶来。余仕江的妻子王承桂介绍,丈夫的尸体一直停放在殡仪馆,事发后屋主李永识也一直没有出现。
&  23日,记者在石井司法所见到了包工头李神铁(没有施工资质),他表示自己也联系不上屋主。
&  赔偿金额谈不拢理赔标准成焦点
&  李神铁说,李永识将拆除3层石头房的项目以2.38万元发包给自己。随后,他找了蔡光华(余仕江老乡)让其帮忙拆除,劳务费是1.35万元,蔡光华随后找到了余仕江等5名老乡一起帮忙。
&  &我将项目转包给了蔡光华,没有签订协议,我也不认识余仕江。&李神铁说,他与李永识签订了协议,其中写明,拆除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李神铁)负全责。
&  蔡光华认为,他并没有从中获利,跟死者余仕江不存在雇用关系,所以此事他无需负责。
&  事发后,死者家属向李神铁提出元的赔偿,而李神铁只愿赔偿元,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赔偿是按城镇收入标准还是农村收入标准。
&  李神铁表示,死者户籍所在地为农村户口,在晋江办理的居住证在去年3月12日后没有到所在社区签注延期,所以应该按农村收入标准进行赔偿。
&  而死者家属认为,余仕江长期在外打工,收入标准应该算城镇收入标准,而他的居住证没有签注延期并不代表他没有在晋江生活。他们找了余仕江最近2年的银行流水账单、租房证明、保险单、银行卡等凭证来证明。
&  能否按城镇居民赔偿户籍所在地不是唯一标准
&  对此,福建(南安)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志聪表示,按照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赔偿,户籍所在地并不是唯一的标准。实际中,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经商、经常居住地及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也可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  其中,可以证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证据包括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缴费收据等;各种缴费证明,如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的缴费凭证;其他如受害人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等。证明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证据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等;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  目前,石井司法所已经介入调解,事件还在进一步调解当中。(记者 陈江涛 文/图)
夏日即将来临,美女们早已展露美好身材,让你一饱眼福。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城镇户口 居民户口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