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复员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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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复员费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从2001年修正后的《》对和个人财产的列举式概括规定中找不到军人复员费的具体归属。 但根据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从2001年修正后的《》对和的列举式概括规定中找不到军人复员费的具体归属。  但根据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14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前款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每年从国家得到的补助性费用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相关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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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复员费作为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吗
当男女双方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而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不管选择哪一种离婚方式,男女双方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离婚。
关于军人的复员费作为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吗的精选问答:
共 3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律师365重庆运营中心区域:重庆/九龙坡区/擅长律师365重庆律师 11:19:32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离婚时,转业军人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甘肃/兰州/擅长土地房产律师365甘肃律师 11:14:32回复军人因为履行的义务而获得不同于一般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费用。在之时,对这部分财产的分割也就成了比较困难的事。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转业军人离婚中的复员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应分割的夫妻。比如:5年,当兵时20岁,发放10万元,则:5&#215;{10万除以(70-20)}=10000元,即这1万元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每人5000元。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江苏//擅长刑事辩护律师365江苏律师 11:28:32回复在转业军人分割的过程中,标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复员费总额与自主择业费总额/(70-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215;夫妻关系存续年限。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共 4 位律师回复Q
律所:陕西文生律师事务所区域:陕西/榆林/擅长婚姻家庭赵春苗律师 15:15:14回复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律所: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区域:浙江/温州/擅长婚姻家庭陈红芳律师 16:15:14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律所:山东泉兴律师事务所区域:山东/济南/擅长婚姻家庭安强律师 17:15:14回复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共 3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湖北//擅长劳动工伤律师365湖北律师 21:14:44回复人民法院审理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并不一定同步进行,此时军人的配偶只享有对复员费、转业费的期待权,将来一旦军人复员后转业,其原配偶可以请求分割复员费、转业费。  3、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正确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弄清军队住房补贴的性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很显然,既然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补贴是以货币形式给予军人的经济补偿,就应当和工资等收入属同等性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当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房资金包括住房补贴等项目,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有的人就把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的规定理解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军队做出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的住房。但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军队不需要进行规范,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所以,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规定,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如果都是军人,二人都有住房补贴,应根据军队关于住房补贴问题的有关规定,先计算出个人的住房补贴总额,减去结婚前个人应得的住房补贴的金额,余下的部分,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然后再进行适当分割。  4、经济适用住房的分割  对二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分割。军队在住房制度改革时,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一般都比同地段的便宜,这是国家在考虑到军人的实际购买能力,扣除了部分费用后做出的安排,是国家对军人的优待措施之一。同时,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一对夫妻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如果二人在离婚时按照购买时支付的金额进行分割,由保留房屋一方支付对方一半的经济补偿,这时,受偿的一方便不能以同等价格再次购买同类房屋,就要以市场价重新购买或租房居住,实际上等于间接剥夺了受偿一方享受军队房改优惠政策的权利。这样的分割方式很显然侵犯了受偿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分割,就能较好地体现婚姻法所确定的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和原则。无法就这套房屋的价值及归属达成协议时,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甘肃/兰州/擅长土地房产律师365甘肃律师 21:06:44回复人退伍安置费如指的是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且如是双方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婚姻法》解释二规定: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该解释也规定了属于军人个人财产的情况: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希望对你提问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有帮助 律所:律师365青海运营中心区域:青海/西宁/擅长刑事诉讼律师365青海律师 21:15:44回复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举例: 你20岁入伍,复员时获得复员费10万元。结婚10年。 年平均值=10万元&#247;(70岁-20岁)=0.2万/年 复员费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10年&#215;0.2万/年=2万元 你妻子的为假的,那需要你举证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为共同债务。孩子如果已经超过10岁了可以让其自己选择跟谁,通常看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共 2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区域:安徽/合肥/擅长刑事辩护沈国庆律师 9:10:00回复新的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复员费和转业费的归属。一般应当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所:区域:上海/徐汇区/擅长邢伟华律师 10:52:00回复观点基本同上共 4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吉林良伟律师事务所区域:吉林/松原/擅长滕振明律师 9:27:36回复你好&&&&你们婚后购买的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的,婚后的债务也是共同的,但是这里有几个问题如果对方计较的话需要你有准备。第一,购屋开始是借的钱,用后来对方的复员费偿还了一部分,就偿还的部分他要主张属于他个人的,而且是复员军人的个人财产是受法律专门保护的;第二,你们购买的房子是你老公单位同事的,交款的票据和存根肯定是别人的名字,背后有一份私下的协议,而且没有在你的手里,这个问题带来的麻烦也不小,如果那个人能够实事求是还好,否则会给你带来麻烦,建议你如果能和那个人联系上的话,搞一个电话录音保存起来,真的是有用的;第三,借你母亲的5.3万元如果没有你老公签字的欠据,你老公不承认怎么办?还是搞一个录音(如果有就不用了,而且是你老公的签字,而不是你的签字),债务问题不能忽视。同时能够和解尽量和解。一日夫妻百日恩。建议你有多手准备。可以打我的电话: 律所: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区域:广东/深圳/宝安区擅长刑事辩护尹志明律师 9:12:35回复房子是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一分购买名额的协议”,不清楚有什么财产内容,不好回答;结婚后一直在居住和工作,可以在长春,但应提供。 律所: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区域:江苏/徐州/擅长齐嵩涛律师 18:09:52回复你的财产状况比较复杂,建议和当地律师面谈。满意请按采纳 律所:广西独秀律师事务所区域:广西/桂林/擅长卿建华律师 18:10:02回复可以直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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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法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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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编辑同志:&&&&&我和刚从部队转业的丈夫闹离婚,因军人转业费如何分割产生了争执。我认为,十几万元的军人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但丈夫却认为,转业费是部队给退役军人的,是他的个人财产,应该由他个人占有。请问,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读者 谭丽霞&&&&谭丽霞读者:&&&&&军人转业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根据该规定,你丈夫的军人转业费并不能全部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你作为妻子能够分割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具体而言,你们双方应当先求出年平均值,即以转业费总额除以具体年限,然后再以你和丈夫婚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你和丈夫均等分割。其他部分则为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归他个人所有。&&&&本报法律组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将不能正常浏览和使用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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