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清欠汇报工作有哪些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通知公告中新增: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
年内,开发区劳动局通过采取进入施工工地专项监察、制定紧急预案、启用高效&清欠&工作流程、对重点拖欠大户进行单独指导等一系列的&清欠&办法,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共为1278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262万元,人均追欠2550元,较好地完成了2004年度农民工工资清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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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投资环境4-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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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农民工清欠工作汇报(共3篇)
农民工清欠工作汇报
摘要:包河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通过包河报劳动就业社保专版包河劳动保障网公布,四是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缩短时限尽快处理,未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备案不得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活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篇最新农民工清欠工作汇报范文,欢迎参阅!
农民工清欠工作汇报 15:01:13 | #1楼
包河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
包河区劳动保障局
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6年,共免费发放农民工劳动合同30000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12000份,清欠农民工工资总额共计550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1.1万余人。主要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提高农民工维权能力。编制发放民工投诉服务指南,发放《告农民工一封信》;对投诉受理的条件、内容、范围、受理处理的程序等做了具体的界定和详细的说明。二是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从事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讲、释疑解答,编制一些看得懂、易背记、可操作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手册和《告用工单位一封信》,印发给各用人单位,使广大用人单位进一步熟悉、了解劳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三是多种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通过《包河报》“劳动?就业?社保” 专版、包河劳动保障网公布
全市投诉机构电话和地址。制作了投诉公示牌,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工地显著位置悬挂。积极联系多家新闻单位,对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宣传先进、警示拖欠。
二、加强监察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两网”,建立“一格一册”,实行分类监管,切实掌握全区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监测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和加工企业。各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员结合开展劳动年审、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工作,切实弄清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个网格建立一个用工单位名册,分A、B、C三类监管。用工规范,无投诉单位纳入A类监管,年巡查一次更新信息;有投诉单位,整改及时,用工较规范单位B类监管,半年巡查一次;用工不规范单位C类监管,每季度巡查一次。采集到的用人单位信息,通过网络及时录入或更新,及时录入监察工作信息,打牢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努力从源头制止拖欠。
三、切实转变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思路
为加大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努力提高服务大局、处理复杂问题以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是搞好协调,健全和完善联合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重点在建筑领域,我局始终加强与建管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他们行业管理的优势,积极配合,
甘当配角,形成合力,抓出成效。二是增加清欠工作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建设局在滨湖新区设立联合窗口,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开工项目,摸清用工情况,监督工资发放。三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我局从源头抓起,督促新开工的建设单位签订规范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印制了适合建筑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10万份,向用工单位免费发放。四是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与司法局和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投诉窗口联合办公,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引导劳动者依靠法律追讨工资。五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街道乡镇设立调解委员会,及时、快速调解工资纠纷案件。六是复杂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实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一调度各级监察队伍人员,联合协查、果断处置、及时查处,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的效率和质量,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挂牌督办案件的认定,需由案件承办人书面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确认。
五、打造便民服务形象
一是坚持 “四快”原则,迅速及时处理纠纷,即“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办案人员对每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都必须始终以“快速”、“高质”为要求,案件处理的
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缩短时限,尽快处理。为此,我局大力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当庭裁决制度;要求每一起处理完毕的案件都应当是高质量的,经得起推敲。二是推行便民举措。发放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常见风险等。推行劳动仲裁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开庭制度。当事人正常工作日确实无法到庭,经一方书面申请,另一方同意的;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用人单位申诉的案件,可能给离职的员工在新单位工作带来不便的。经员工申请的,开设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庭。三是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持“四不”制度,即农民工不离开不下班、案情不清楚不离尝员工情绪不稳定不断人、问题不解决不罢手,以快速妥善解决每一起突发性群体事件。
以上,是我局的一些基本做法,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为民排忧解难的能力建设,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建筑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 15:00:56 | #2楼
自国务院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支持下,泰安市建委按照上级确定的清欠工作分工,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及时化解了有关矛盾,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业和社会的稳定。今年上半年(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92起,清理解决拖欠金额2923.6万元,惠及农民工2665人。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队伍构成情况
全市现有建筑业企业601家,包括本地企业491家,外地入泰企业110家,外地企业在泰安承接工程项目的20余家。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约为29.6万人,其中一线农民工约25.1万人,外地入泰建筑务工人员约1.2万人。建筑业农民工的突出特点:一是群体数量庞大,受教育程度偏低,总体素质不高,依法维权意识较差;二是劳动场所不固定,流动性较大,大多数人不签订劳务合同;三是劳动强度大
。的工作原则,我们不断创新思路,建章立制,根据省政府74号文件,泰安市政府在全省第一个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就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筑企业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提出了明确意见;市建委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强化建筑劳务和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做出详细规定。一是建立了资金审查和监控制度。对拖欠问题尚未解决的,严格限制新的建设活动;对抽逃建设项目准备金形成拖欠或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工。二是实行建筑劳务资质管理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成建制发展劳务队伍,逐步限制个人承包、零散用工、私招乱雇,从规范用工行为入手防范拖欠工资问题发生。三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引导施工企业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
(四)坚持保证金制,提高应急能力。我们坚持“两个”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用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高了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提高了政府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一是新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一旦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行为,由建设、劳动和财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启用劳务工资保证金,专款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应急支付。2016年共收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7039.1万元,按规定返还279.5万元;今年上半年收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3115.1万元,返还565.3万元。二是为确保外地进泰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防范项目经理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我们还建立了外地企业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凡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须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特级、一级企业100万元,二级、三级和各类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劳务企业2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收缴外地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300余万元。未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备案,不得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活动。
(五)强化督察督办,查处拖欠单位。每年我们都集中组织开展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在麦收、中秋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还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实施重点监控,进行集中梳理,逐案分析症结,提出化解方案,落实处理责任,确保问题限期解决。每年初,所有施工企业均须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对外地进泰施工队伍、人员全面摸底调查,及时通报在泰城施工的外地民工人数和工资发放情况,并与其施工的项目总包单位逐一进行座谈,防止拖欠问题发生。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建筑工程
项目466个、单体工程1597个,总建筑面积769.8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50.2亿元。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久拖不决,或者因拖欠工资引发不良事件的,以及整改无效而多次发生拖欠问题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公开曝光,记录其不良行为,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创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外地建筑业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一律清出泰安建筑市常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清欠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2016年以来,由于国家经济增速放缓、信贷收缩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等原因,部分建设项目出现资金短缺,致使工程款不到位,清欠工作形势异常严峻。
二是个别施工企业清欠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项目用工管理不到位,总包单位疏于对分包单位、项目部和作业班组的管理,特别是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有关制度落实不够。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材料 14:59:40 | #3楼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市长,各位领导:
欢迎各位领导莅临******区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区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
日,全市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后,我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巡查队,开展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检查全、督促到位、物资准备充足,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任何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及社区福利救助机构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王玲区长亲自任组长,责成区人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排查农民工欠薪问题。随后,区政府组织信访、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区农民工欠薪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转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X社z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相应职责,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刚才,区政府又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有关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这都充分显示和说明了区委、区政府对这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狠抓落实,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大力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2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由2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分散供养由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今年以来,共为672户城市低保对象,490户农村低保对象,11户五保对象,共计为2372人发放保障金1326.62万元。另外,对因病因灾造成的87户困难户及时给予了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例如:XX办事处XX灾给予救助)
2、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重点对商贸繁华街、城乡结合部、立交桥下、涵洞等处实行地毯式排查登
记,进行引导救助。12月5日晚与市救助站联合行动,将流浪在轮胎厂十字口、群英桥涵洞下、太行路蜀沣苑饭店、工业路与塔南路交叉口桥头、******大学门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员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过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资,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区民政局还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资储备工作,随时准备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智障人员及老、弱、并残等困难人员实行保护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员87名,无冻死、冻伤现象。
3、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孤儿及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对我区11家养老院的生活、安全、卫生等基础设施及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餐厅卫生条件较差、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我区孤儿收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区3名孤儿每人每月发放补助金600元,由其祖父母近亲属抚养,没有私人收养现象。
(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区在建工地37家,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施工单位15家,涉及农民工1400余人,金额近2000万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限规定,其中河南省金厦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为市管范围,涉及人员1000余人,金额978万元,已报送市监察支队。尚余XX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属于我区管理,目前已下达询问通知书。
2016年,我区共查处案件142起,对13户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对3户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其中行政处罚2户,经协调解决1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支付工资580.35万元,涉及务工人员1256人。此外,我区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信访局设立了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派驻1名人员专职负责接访,确保一旦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个别流浪乞讨人员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个别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离开。(例如:居住在塔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个别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发放拖欠工资。(例如:街道办事处恩村一街南水北调安置小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1100万元。目前,我区正协调开发商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下步打算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街头流浪人员自觉进站享受生活,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动员社区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加大对流浪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的巡查力度,强化暗访回查机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节日送温暖活动,全力避免冻死冻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建立长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加强务工就业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就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约率,增强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对目前已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9家建筑企业,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拖欠问题,我们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和处罚,及时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敬请******市长和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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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宣城网讯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我市于2013年10月底启动了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清欠工作,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管员队伍,确保建筑施工企业有专人管理农民工工资。鉴于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复杂性的趋势,市人社局、住建委出台了《关于在建筑业企业试行农民工工资专管员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总承包企业及所属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农民工工资专管员,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等。目前,市区共有64家施工企业配置农民工工资专管员160名。
开展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去年9月初和11月底,我市先后两次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成立了组织,出台了实施方案,采取“宣传发动、企业自查、执法检查”的三个阶段进行。经过检查,我市从320家建设施工企业中确定了55家为重点监控单位。
约谈重点欠薪单位法定代表人,着力落实企业清欠的主体责任。我市确定从1月15日开始,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牵头并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近10家有农民工投诉举报记录和有欠薪隐患的建设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当面约谈,要求用人单位承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另外,对外地欠薪单位发函督促落实。
市人社局作为清欠农民工工资的牵头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力以赴做好“两节”清欠工作。该局已成立了13个应急突击小组,47人参加,随时增援、协助包保单位。同时,加大清欠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工有序讨薪,对恶意欠薪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清欠工作结束后,将会同住建委等部门对恶意欠薪单位进行通报处罚。
为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我市加强了现场办公。从去年12月20日起,市人社局、住建委、公安局、法院、监察局、信访局、人行和宣州区政府等派员集中在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全力以赴做好清欠工作,快速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为提高工作效率,市清欠办成立了4个清欠协调小组,分别针对不同领域开展工作。另外,市清欠办还成立了重大问题处置小组,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任组长,负责处置重大欠薪投诉问题。同时,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行业以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双桥物流园区也都建立了清欠机构,落实专人抓清欠,并均已通过媒体及公示牌等形式予以公告。(本网记者 袁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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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市领导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上强调
  抓好六项措施 落实清欠工作
  11月22日,2015年贵阳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会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少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刘玉海主持会议。
  会上,贵阳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分别通报了今年以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情况。2015年以来,我市已追回农民工工资5.78亿元,涉及农民工3.12万人次。岁末年初,正是欠薪讨薪事件的多发期,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各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维权机构等将强化沟通和协作,积极联动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行动,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陈少荣指出,我市各区(市、县)以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清欠工作的强大合力,落实好清欠工作的六项措施,一一解决问题。六项措施为:贯彻省、市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的&两个文件&精神,落实各自责任;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落实&三个有&(有责任单位、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包保责任制、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首问责任制;落实举报投诉、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应急周转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工作信息报送等清欠工作各项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处置;开展清欠工作追踪督查,加大督查问责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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