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可以与日本三级 孙女 爷爷(已婚)共同购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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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孙女户籍在爷爷那,想在爷爷这上学,爷爷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名子,有一半房产是否可以在爷爷这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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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爷爷写给孙女的感人信件收藏
亲爱的孙女:
一个月前的今天你来到了世间,光荣的成为我们家的一员,我们家庭的血脉实现了承传。你的到来给我们全家带来了欢乐,送来喜庆,增添了生机,今年的春节是我有生以来最高兴最快乐的春节,今天又恰逢我农历六十三周岁生日,怎能不让我兴奋和激动,
亲爱的孙女,你虽然出生在海外,我虽然还没有亲眼见到你,我的孙女,你已经成为我和我们全家人的宝贝,也是我们全家人的希望和未来,当得知你平安降生的消息,爷爷我激动的老泪纵横。虽然你还不能理解一个爷爷对孙女的关爱和期望,但爷爷还是要把内心的感受告诉给你。爷爷一遍遍的看你爸爸发过来的照片和录像,你出世不久就会在梦里甜美的微笑,让我们异常惊奇又忍俊止;你那黝黑美丽的大眼睛充满了神韵,怎么也看不出你是才出生二十几天的婴儿;你那宽阔的额头是我们家人共同的象征,天庭相当饱满,地阁柔润方圆;你的耳朵是我见到的最完美的耳朵,轮廓优美,外型酷似漂亮的饺子;你那紧绷着的小嘴蕴含着丰富的话语,等你咿呀学语时才能体现它的完美;你那紧握的小手在向爷爷和家人招示:“我来了!”
亲爱的孙女,爷爷恨不能马上见到你,但现在条件还不允许,只能等秋天你的爸爸妈妈把你带回来吧。生你的时候爸爸妈妈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妈妈经历千辛万苦把你生下来,以后他们还要把你慢慢抚养长大,那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啊,所以希望我的孙女要乖,要听话,要体谅你的爸爸妈妈。等你长大一些你会现,你身边有白人、黄人、黑人,你不要奇怪,那是因为你在国外,等你回家以后会发现身边的人都和你一样是黄种人,你是龙的传人,你是中国人,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忘了这个!
亲爱的孙女,爷爷希望你健康、幸福、快乐的成长,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教育资源,学习掌握各种知识,要有远大的目标和理想,“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方的人生路漫长而艰辛,你要把握每一次机会和机遇,在复杂多变的纷争中脱颖而出。要学会爱,爱你的亲人,爱你的朋友,爱你身边的人更要爱你自己。
亲爱的孙女,我知道你现在不能看,也看不懂爷爷写的信,爷爷希望你长大了以后再看,爷爷会好好的替你珍藏着。等你到了爷爷这个年龄的时候,希望你再重新看一遍,虽然那时候爷爷已经不在了,但爷爷会永远爱着你,因为你是我永远的孙女,永远的爱!
祝愿我的孙女健康、快乐、幸福的成长!祝福我的孩子们一帆风顺!
农历壬辰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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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相继过世,孙女与叔叔争遗产
【字号: |
  因遗产纷争,孙女将其父亲、叔叔告上法庭。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遗产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刘某某的爷爷名下有一套房产,刘某某一直与其爷爷奶奶共同居住在该房产内。2005年刘某某爷爷去世,未订立遗嘱,2009年刘某某的奶奶去世,生前曾订立了自书遗嘱一份,将该房产及存款遗赠给原告刘某某。如今刘某某要办房产过户,由于刘某某叔叔不配合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无奈之下,刘某某将其父亲和叔叔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原告刘某某向法官出示了其奶奶留下的自书遗嘱,以及其父亲和叔叔在2008年11月填写的书面&放弃声明&,声明中显示二人放弃对刘某某爷爷的房产及其他财产的继承权。刘某某父亲承认&放弃声明&为自己所写,并同意女儿的主张。刘某某的叔叔当庭否认&放弃声明&的字迹是自己亲笔书写,声称刘某某奶奶留下的遗嘱只是赠与而不是正式遗嘱,赠与只有受赠人明确表示接受,该赠与才能生效,而刘某某奶奶2007年书写的赠与书,至今已经8年时间,其赠与意思表示没有得到刘某某的明确认可,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刘某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刘某某爷爷名下房产是自己与刘某某父亲兄弟二人的共同共有房产,与刘某某无关。
  因刘某某叔叔否认&放弃声明&上签字笔迹是自己所签,原告刘某某申请司法鉴定中心对其叔叔所签笔迹进行了鉴定,经鉴定确认&放弃声明&上签字笔迹系刘某某叔叔本人所签无误。
  桥西法院认为,关于刘某某奶奶有无权利处分该案所涉房产的问题,该案所涉房产为刘某某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某爷爷去世后未留遗嘱,其遗产应依法进行继承,刘某某爷爷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刘某某奶奶、刘某某父亲、刘某某叔叔,在三继承人对遗产进行分割前,刘某某父亲、叔叔签署材料放弃对该案所涉房产的继承,依据继承法相关规定,该房产中属于刘某某爷爷部分应由刘某某奶奶一人继承,故刘某某奶奶取得该案所涉房产的所有权,其有权对本案所涉房产进行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该案中刘某某奶奶于2007年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该案所涉房产给原告刘某某,由于该案中原告刘某某非其奶奶的法定继承人,故该行为的性质应属于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该案中,刘某某奶奶去世后,该案所涉房屋便一直由原告刘某某居住,刘某某接受该房屋的行为,该院认为刘某某以其行为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最终桥西法院判定原告刘某某已合法接受其奶奶遗赠的房产,该案所涉房产应归原告刘某某所有。
  法官提醒:物权法的出台,肯定了国家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房产继承,涉及物权变动。对房产的变更登记,从保护公民权益的角度考虑,房产部门处理都比较谨慎。需要有公证文书及法院生效的文书等有权威法律效力的文书,房产部门才会准予办理变更登记。要避免遗产继承纠纷,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立一个有效遗嘱,因为自书及代书遗嘱,法律效力有限,有些书写不规范,也会留下隐患。
  依法裁判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圆满化解一批房地产买卖纠纷案件
  今年以来,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未批先建、违规销售等不规范问题,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市场秩序的高度出发,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担当,认真研判,依法裁判,有效维护了房地产市场良好的秩序。近日,该院公开宣判一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今后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思路。
  2012年9月份,刘某等11名购房者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某小区房屋内部认购协议,约定刘某等人购买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屋。刘某等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了房款,但房地产公司未按约定日期在当年12月31日前交房。2014年4月份,房地产公司在没有达到法定及约定的交房条件的情况下通知购房者收房,刘某等人拒绝收房。刘某等购房者认为房地产公司至今没有交付验收合格的房屋,延期交房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延期交房迟延履行金数万元,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传唤房地产公司应诉。房地产公司领取起诉状副本后,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内部认购协议》约定刘某等人购买的房屋,由于种种原因该建设项目至今没有建设开发手续,将刘某等11名购房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内部认购协议》无效。
  因该案件人数众多,矛盾复杂,而且刘某等人起诉前曾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仍表示若不满意处理结果还继续上访。桥西区法院对此系列案高度重视,吉院长多次组织研究调度,要求案件主办人从维护辖区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既要考虑法律效果也要注重社会效果,依法处理案件。该院主管院长也亲自参加调解工作,与案件主办人勘察现场,走访相关行政部门,寻求各类化解纠纷的办法,并多次组织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寸步不让,案件最终调解无果。
  经审理后查明,此案基本事实清楚,双方签订《房屋内部认购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购房者已经交纳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房屋内部认购协议》符合以上规定,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该解释还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此案房地产公司在开庭审理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按照解释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如果协议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庭审查明的情况,在刘某等人仍然要求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没有放弃所购买的房屋的情况下,如果机械适用法律,群众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且房地产公司表示,如果判决协议无效后,该公司将退回购房款,收回房屋另行销售。因此,房地产公司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就此获益,双方必将进入一系列的连环诉讼,从而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避免机械适用法律,做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桥西区法院决定以该系列案件为重点,形成研究课题,创新工作思路,认真研判,在调解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依法裁判。法院认为,因房屋已基本竣工,其他相关开发建设审批手续欠缺,该项目已列入石家庄市有关部门治理的范围,该项目的合法性正在处理之中。行政机关对合法性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双方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的效力,直接影响损失的大小。待该项目的合法性处理完毕后,对产生的民事纠纷可再行提起诉讼。基于此,该院依法驳回了双方的起诉。
  此系列案件一审宣判后,经过法官耐心释明,原、被告均对此结果表示理解认可。桥西区法院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裁判,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且有效维护了房地产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鹏宇
主管单位: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河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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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可以与孙女(已婚)共同购房吗?或者爷爷买房可以加孙女家庭成员姓名吗?
全部14个回答
可以,只要不在限购范围,就可以。
你和你父母有没有购房资质?如果没有只能落你老婆名下
一定要已婚的话,是否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父母在老家,。单身外地户口在上海工作3年想在上海买房,是否可以买,。
现在上海关于贷款方面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你们的目前的条件都已超过标准了,卖掉一套在买进除非是改善型购买,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并且贷款额度是原贷款额度的一半。商业贷款已经在...
可以,因为子女只要满18岁,就可成为独立小家庭,有房产是和父母不受影响的,不一定要迁出去才可以
新限购令是,北京市户口的家庭最多拥有二套住房,非北京市居民在京最多拥有一套住房
产权人是谁的名字,就得用谁的名字进行贷款
也算二套的,因为现在的政策是认房认贷
待解决问题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爷爷立遗嘱把房给孙女 其他继承人不同意怎么办? 公证
&&&来源:& &
  爷爷奶奶生前写遗嘱把他们名下的房产留给小韩,但办理过户时,姑姑却不配合,说小韩不是法定继承人,遗嘱无效,房子应该由她和父亲平分。爷爷立遗嘱把房给孙女,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咋办?
  爷爷立遗嘱把房给孙女 其他继承人不同意怎么办?
  爷爷立遗嘱赠房遭姑姑阻拦
  小韩的父母因为工作原因常年在外地,她从小和爷爷奶奶一起长大。奶奶两年前去世,生前把她名下的财产全部留给了爷爷,并嘱咐爷爷要照顾小韩。
  今年2月初,爷爷因病住院,其间写遗嘱将本身的遗产全部留给小韩。6月份,爷爷去世前把遗嘱交给小韩,还提醒她尽早去办理房产过户。
  为爷爷办完葬礼后,小韩就拿着相关手续去办理房产过户。但办理时,却被告知需要其他继承人,也就是姑姑和父亲同意。
  但当她找到姑姑时,姑姑却对遗嘱不认可。她说本身对遗嘱并不知情,并且小韩不是法定继承人,遗嘱无效。
  几经协商,姑姑还是不同意小韩继承房子。现在,小韩不知道该怎么办?
  爷爷留房给孙女法律上属遗赠
  律师表示,房子本是小韩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但奶奶去世前把房子留给爷爷,房子就变成了爷爷的个人财产。《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小韩作为孙女,并不是爷爷奶奶的法定继承人。如果爷爷奶奶在生前确实通过书面的形式表示将房产留给小韩,在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
  所以,只要符合上述遗赠形式,小韩则有权利接受爷爷留下的房产。
  得知受遗赠应在两个月内接受
  律师提醒,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法》对于遗赠还有一项特殊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该特殊规定正是遗赠与遗嘱继承最大的区别。遗嘱继承人(指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自继承开始至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即视为接受继承。而在遗赠中,受遗赠人在遗赠人去世后,自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表示的,则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责任编辑: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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