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困户能享受到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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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时贫困户属性有哪些?哪些贫困人口不应享受扶贫开发政策?
发布日期: 10:27:00&&&&作者:&&&&来源:2O14年脱贫贫困户为什么不能享受国家精准扶贫政策。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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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14年脱贫贫困户为什么不能享受国家精准扶贫政策。
湖北-黄冈&02-24 07:11&&悬赏 0&&发布者:153771…… & 回答:(8)
2O14年脱贫贫困户为什么不能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精准扶贫公布栏上又有我的名子’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国家也在说谎还是底下人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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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当地的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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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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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话当然可以享受,当地具体的扶贫政策是什么,建议先咨询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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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546112016年贫困户买房补助政策
现在山东有没有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问题详情:除了税法上的优惠外,其他的比如补助,按假肢的费用推荐回答:我上网查了一下有关资料,你看一下。有些具体事情还是详询当地的有关部门为好!今年农村贫困户上学有助学金吗?问题详情:农村贫困户有什么补助吗推荐回答:&资助对象和条件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精准资助对象为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学校就读期间,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学业情况实施以下相应资助项目。  &&可申请哪些项目 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符合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者,初步确定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学校在最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生源来自国家级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勤工助学  对于经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学习仍有困难的,要将这部分学生全部纳入勤工助学范围,安排合适的岗位予以资助。  困难补助  对于极少数经过上述资助措施资助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再给予困难补助。  &&公示后确定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过程中,均应在班级、院系、学校三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的认定名单。并将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他困难学生分类别录入档案库。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年6000元的资助经费,由学校按学年组织申请、审核后,通过储蓄账户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无特殊原因,资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学校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资助资金。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条件、资助项目和标准、认定程序等仍按原有国家资助政策执行。  高校要将认定且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录入档案库,对档案库中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更新一次,为精准资助提供准确可靠的详细名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获得者必须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湖北黄冈的重残补助政策有哪些?问题详情: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重度残疾人国家有哪些补助政策?推荐回答:查询到以下资料,仅供参考。《黄冈市残疾人优惠待遇实施办法》黄政办发(2005)97号
为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利,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进步的成果,根据《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居住在本市,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人标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本办法的优惠待遇。第三条 民政部门应优先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和救济范围。凡符合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经征得本人同意由乡(镇)政府优先实行集中供养;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残疾人,由民政部门给予救济,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农村特困残疾人,民政部门要优先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给予重点救济。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民政部门应优先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可重点救助,适当提高其低保补差水平。第四条
对农村残疾人免除乡(镇)、村筹资筹劳负担。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应依法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残疾人联合会监督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要采取行政约束措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录用、解除或终止残疾职工劳动合同,必须按《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办理,并报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备案。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对残疾职工的转岗安置费或一次性补偿费要足额到位,对因公致残职工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应向残疾人提供公益性的就业服务,免费进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等服务。城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应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如停车场、报刊亭、电话亭、公厕、按摩场所以及打扫环境卫生、绿化环境等岗位,凡适宜残疾人就业的应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七条
鼓励、扶持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自谋职业。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减免注册登记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政府其他各职能部门对残疾人从业应给予支持并减免相关项目工本费、管理费。残疾人个体从事劳务、修理、修配和其他服务性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增值税;从事商业经营月销售额达不到5000元的,经国税部门核准,免征增值税。民营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福利企业标准的,经向民政部门申请取得《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凡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税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八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补助生活费。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的贫困残疾学生纳入学校所在地城市生活最低保障范围。市内普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及成人教育机构在招生时,应当录取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免试体育,听力残疾考生可免试外语听力,并以不低于当年考生或在校学生平均体育成绩、外语听力成绩的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对考上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残联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九条 各级卫生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缴纳个人负担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筹措资金解决。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就医,乡(镇)、街道卫生院免收挂号费;县以上公立医院减免20%的床位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和手术费;民政部门要将城镇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特困优抚对象中的重度精神病人以及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特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第十条
残疾人按照国家制定的残疾人康复计划,到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安装假肢以及进行聋儿培训等康复训练,按规定免费提供眼球晶体、假肢、助听器等用具用品,生活确有困难的,各级政府应筹资予以救济补助。残疾人康复配套资金,各级财政应按有关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十一条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进入体育馆(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城市公厕等公共场所免收门票。对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和重度智力残疾、精神病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上述公共场所陪护。上述场所举办商业性文体活动时除外。盲人、下肢和双上肢残疾的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并设置专用座位。残疾人自用车在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盲人读物邮件,邮政部门免费寄递。第十二条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应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凡是涉及残疾人申请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抚恤金等法律事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应予优先受理。建议人民法院积极审理残疾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在诉讼活动中依法给予残疾当事人应有的照顾,残疾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缓交或减免。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办理公证时,减半收取公证费。第十三条
因城市建设规划需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残疾人按高于规定20%的标准发放。第十四条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入互联网、用电入户、自来水初装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安装单位应给予免收人工费;聋哑、盲人个人计算机上网免收开户费,手机短信实行优惠包干收费。第十五条
违反《残疾人保障法》、《湖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和本办法,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残疾人优惠待遇而未给予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有权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十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办法的具体办法。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黄政办发〔2016〕52号二、切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四)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和保障水平。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对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生活仍有困难且重度残疾、一户多残或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按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的20%比例,增发补助资金。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五)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供电、供水、供气、通讯运营企业要制订落实低保或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通讯等费用优惠或补贴政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景区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健全残疾人引导提示标识,畅通残疾人绿色通道。(六)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取消享受低保残疾人大病住院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逐步扩大享受群体范围。(七)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采取分级分类补贴措施,对无力自筹资金的低保残疾人家庭给予兜底基本保障。到2018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省政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适时调整。 (三)补贴形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出现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等现象。 (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三、申领程序与管理办法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还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复核。县级残联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托低保信息系统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可委托县级残联具体承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服务工作。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审核确定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花名册,按政策将资金直接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确保两项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此前有条件的地方已经领取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的低收入残疾人可一并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经济状况好转的,应及时清退。 (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年度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县级残联会同县级民政部门于每年9月30日前将审核确定的下一年度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函告同级财政部门,并逐级上报至省残联和省民政厅。省残联会同省民政厅于每年10月30日前审核汇总确认全省下一年度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并函告省财政厅。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日起全面实施。各地要尽快开展申报、审核、审定工作,及早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手中。省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关于对全区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黄州民字(2013)34号一、保障对象:保障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五个条件:(一)持有本区常住户口、身份证、黄州区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为二级以上且丧失劳动能力;(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单独列户;(四)本人无固定收入、无养老保险金或退休费且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五)本人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虽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没有达到一类保障标准。二、保障标准:(一)上述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其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本人按最低生活保障一类标准享受。(二)上述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其家庭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本人按一类标准重新核定。三、申请审批程序及保障资金:(一)由丧失劳动能力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或常住地)所在街道(乡、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由辖区街道(乡、镇)残联部门对是否符合二级重度残疾人的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出具证明。(二)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按照《黄州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和审批,并建立个人档案。《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湖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一、切实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一)认真做好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地要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以及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孤寡老人,交了新农合,低保户,精准扶贫贫困户,得了国家大病保险的病,怎么办?问题详情:希望得到这方面的政策!多谢大家!推荐回答:具体可能各省政策不一样,我给你说下陕西省政策,供你参考新农合健康扶贫优惠7项政策概括的讲就是“三提高两降低两不设”:(1)提高门诊、住院报销比例。门诊实行家庭账户管理结余可滚动使用。参合贫困人员在本县中心、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合规医疗费用100%报销,其余各级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2)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定额补助标准。参合贫困人员患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白血病4种Ⅰ类慢性病每人每年报销25000元;老慢支等21种Ⅱ类慢性病每人每年报销元。(3)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参合贫困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对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 种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再提高5 个百分点。(4)降低住院押金。参合贫困人员在本县内中心、镇卫生院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其余各级医院住院押金降低50%。(5)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参合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按当年标准降低50%。(6)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不设起付线。(7)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2017新政策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问题详情:2017新政策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推荐回答:↑点击“罗爷法律”头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
“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款至少是100万*30%=30万元。虽然有规定,只要拿总房价的30%就可以,可是还有一个贷款的问题。例如上述的总房价100万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的最高可以贷款45万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要首付,也就是100万元-45万元=55万元,即首付55万元。如果采用商业贷款,还需要考察你的家庭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看能贷款多少钱,那总房价减去贷款的额度,剩余的也都是要首付的。以上说的还都是首套房的算法,当购买二套房时(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例如总房价10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是100万元*50%=50万元。购买新房的时候是按照比例、贷款额度计算首付,如果购买二手房时,就需要跟房主协商首付,只要不低于购房的首付比例规定(≥30%)。有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购房,还推出有首付优惠,例如国家规定的至少30%的比例不能动,开发商会为你垫付一部分钱,让你先定下房源。例如总价为10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需要30万元,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优惠先付20%,剩余的10%他们先垫付,让购房者在一年内凑齐补交,这也是一种策略,延缓购房者的首付压力。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80%(90平米以内,超过90平米是70%)。注意:公积金如没有评级,一般最多只能贷80万,但要看您的公积金缴存额和缴存比例。首付款=总房款-客户贷款额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80%(首次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法律条文看不懂?不如律师亲自电话解答,关注顶部“罗爷法律”,律师免费解答你的法律问题!二级残疾能否享受相关补助和政策?问题详情:我的父母均为二级残疾,几年前已在民政部门申领残疾证,我想请问二级残疾能否享受相关补助和政策???在此请教专业人士给我更权威的回答!推荐回答:二级残疾证好象只能是作为残疾的身份证,成为申请低保的前提。自己写申请交给村委会审核,你父母二老都有二级残疾症,可以申请低保。具体还在乎各村的干部。我一个叔伯嫂,小时候就没娘,她奶奶把她带大,小时候因为打错了针,导致脚走路一拐一拐的。但是她前年到政府政务大厅也只申请到三级残疾证,也没什么优惠。现在她在家带孙子,也是靠儿子养着。幸亏我老公拉他们家一把。每到一个工厂要人,就把他儿子喊去。当然也要她儿子自己能吃苦。否则她儿子连媳妇也找不到,总算找了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我国现行的法律还没有对残疾人有什么优惠政策。好象是电话费用,孩子的读书费用要优惠百分之三十左右。各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有关事宜你问一下你们当地的别人也有二级残疾证的人,看他们有没有享受优惠,不会针对你一家。抗美援朝老兵的遗孀是否可以享受优抚政策?问题详情:比如生活补助推荐回答:我大伯去参加抗美援朝时。他的弟弟才7岁。53年牺牲一直没人照顾他。他是靠左右好心人照顾他。这样才长大成人。八二年评为烈士,被当地政府扣了。直到现在才知道。请问有什么补偿吗?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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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101号 川公网安备 08号四川:建档立卡贫困户将享受扶贫政策到2020年
来源:四川日报
脱贫攻坚是四川省的“头等大事”,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第二年,四川省已明确要新实现16个贫困县摘帽、3700个贫困村退出、105万贫困人口脱贫。如何更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1月16日,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移民局局长张谷走进川报全媒体集群“民生直通车·两会特别报道”直播间,回应脱贫攻坚热点问题。
进入贫困户档案,政策将享受到2020年
2016年,四川省打响了脱贫攻坚开局之战。该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年初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完成,5个贫困县摘帽、2437个贫困村退出、107.8万贫困人口脱贫。
喜报背后更有关切,脱贫后原先的扶贫政策是否继续享受?记者了解到,由于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能得到各级相关政策扶持,部分贫困户担心,若不能继续享受扶贫政策,难以稳定脱贫,甚至出现返贫。
对此,张谷在直播间为贫困群众解惑,脱贫攻坚期内,四川省将保持脱贫攻坚支持政策的延续性,全省6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2020年享受的扶贫政策总体不变,对已脱贫对象继续给予适当支持,脱贫不脱政策。“除了一次性政策,比如修房、改造、新修等(不能享受以外),医疗、教育、低保、生产性扶持等方面的政策,都持续到2020年。”张谷说。
责任编辑: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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