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体 什么情况下出现

永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金投股票网-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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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1:17:18来源:编辑:
摘要: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实施主体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关于核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7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40.75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3.89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3,625.0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25.0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5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12 年 12 月 承诺募集资金序号 项目名称 31 日 投资金额 已投入金额 年产 16,000 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 1 26,000.00 2,885.60 项目 2 年产 1 万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 8,000.00 882.91 3 年产 3,500 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 5,000.00 1,471.13 4 年产 12,000 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 2,500.00 1,767.05 合 计 41,500.00 7,006.69 -1- 其中年产 16,000 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产 3,500 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年产 12,000 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三个项目原计划由公司组织实施;年产 1 万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实施。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计划 公司在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已初具雏形,部分项目已开始运营,为加强公司在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使之尽快成为公司新的主战场和未来成长新平台,同时也便于其独立核算和业绩考核,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资产在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新公司成立后,作为年产 16,000 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产 3,500 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年产 12,000 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主体的变更有利于公司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专注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巩固行业地位和增强盈利能力。且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公司战略调整,成立全资子公司所致,其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事宜进行了认真审 -2-议,认为: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宜。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为加强公司在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一步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永新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公司董事会批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变更不存在法律瑕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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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禾嘉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发布日期: 20:24:41内容: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以电子商务为手段的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增加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募集资金对其增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补充公司永久性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总金额:50,459.77万元。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10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司向云南九天工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国鼎投资有限公司、山东中瑞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陈亮、云南禾溪投资有限公司共 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亿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4,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0,459.7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年 6月 26日全部到
位。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圆全验字[号《验资报告》。
禾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万元)投资建设以电子商务为手段的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 334,800.00
2 投资建设商业保理项目 150,000.00
合计 484,800.00
截至 2015年 10月 20日,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07.15
万元(其中包括衍生利息 147.38万元),另有 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公司拟变更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前,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规模和区域布局,加快建立区域性的垂直类、大宗工业商品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公司现拟增加实施主体,将全资子公司贵州禾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供应链公司”)增加为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对贵州供应链公司增资45,000.00万元,其他项目实施主
体及实施方式不变。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顺利实施,情况良好,经营业绩逐渐显现,盈利能力不断提升。鉴于目前已投入和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能满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运营,预计能够实现预期效益,公司现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5,459.77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14%)用于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以利于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1、禾嘉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基于扩大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禾嘉股
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变更事项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禾嘉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程序的说明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相关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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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梦百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41 元, 共计募集资金 92,46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583.3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7,876.6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 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214.8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86,661.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19,382.86 活期存款 记忆绵床垫、枕头技改及扩产项目 46,481.65 15,000.00 银行理财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4,865.27 4,574.16 活期存款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320.00 3,032.69 活期存款 补充流动资金 29,994.96 460.50 活期存款 合计 86,661.88 42,450.21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睡莲科技”),金睡莲科技具体 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11 年 3 月 18 日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戴希 4、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192 号 1 幢 102-A 室 5、经营范围:家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针纺 织品、床上用品的研发、设计,家具、针纺织品、床上用品、日用品的销售,市场营销策 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此变更外,原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四、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金睡莲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国内 Mlily 梦百合品牌推广业务,本次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 划及合理布局,降低成本、整合资源。 五、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 目的实施造成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变化等风险与公司首次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 利益最大化。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内容和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合理布局,降低成本、整合资源。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上海金睡莲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合理布局,进一步降低成本、 整合资源,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一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广发证 券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七、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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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股票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12-5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批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4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222.5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日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XYZH/2009SZA1057-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6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概述  本公司于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  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运输”)成立于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后,仍完全由募集资金投入,投资总额保持不变,为5,993.17万元,其中3,593.17万元由本公司实施,2,400.00万元由惠州运输实施,具体投资构成分析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发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883.58万元。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惠州运输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采取增资的方式由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400万元向惠州运输增资用于实施该项目。惠州运输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该部分资金,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公司、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障该部分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公司此次变更“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进行的调整。通过本次变更,可充分发挥惠州运输的专业化优势,有效地减少本公司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流转环节,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及成本控制,有助于增强本公司在环保行业的竞争优势,符合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该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进度没有影响,有利于本公司整合资源优势,符合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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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股份(002394)公告正文
联发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
&&&&一、&募集资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情况介绍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档衬衫吊挂流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8,19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海安县联发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制衣”),实施地点为海安制衣现有厂房内。
&&&&海安制衣于2008年初利用自筹资金开始“高档衬衫吊挂流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海安制衣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10814号《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日,海安制衣已完成投资金额3,942.68万元,剩余4,252.32万元募集资金未投入。
&&&&日,海安制衣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海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3,942.68万元进行了置换,截止日,“高档衬衫吊挂流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为4,252.32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原因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实施地点及主体主要原因是宿迁具有投资优势和投资潜力,经公司多地考察与调研,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规划控制区面积10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7平方公里。区内已建成“十四纵十三横”的道路网络,沿线的供电、供水、电信、广电、排水、排污等配套设施已铺设到位,基本实现“八通一平”。宿迁经济开发区荣获“中国江苏企业投资最佳开发区”,优惠政策明显,劳动力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投资优势和投资潜力。具体表现为:
&&&&1)投资工业项目的政策优势明显,主要有增值税:经招商引资宿迁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生产性企业,其增值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即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留成部分前2年由开发区财政全额奖励,后3年奖励其留成部分的50%;所得税:
&&&&宿迁经济开发区所得税实行“五免五减半”,即:工业生产性企业经营期达10年以上(含10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从获利年度起,前五年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五年减半奖励。享受一定期限内电价下浮0.1元的优惠等鼓励政策。
&&&&2)宿迁劳动力资源丰富,特别是乡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全市男劳动力113.52万人、女劳动力有103.81万人,其中宿迁拥有三所高等院校和五所重点职业技术学校,人才资源极度丰富。同时宿迁背靠安徽、河南、徐州、山东等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劳动力资源的来源相比海安具备区位比较优势,可有效地解决公司长远发展所需大量的工人。
&&&&2010年4月,海安制衣与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协议,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提供生产所需的标准厂房用作宿迁制衣在当地投资实施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内容。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内容实施地点安排在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内,将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快项目的投资回收。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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