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款已经交给买房时开发商赠送车位了,买房时开发商赠送车位交不了房,打官司要求对买房时开发商赠送车位的资产进行财产保全,担保费还要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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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1:54
&&&&我于2007年10月在宁波西堤阳光(开发商为宁波大港置业有限公司)买了一套房子,原定于2008年6月交房,可开发商直到2008年11月才交房。在此期间,我们去看了房子的实样,发现房子的质量很不好,我不想以高价买个质量很差的房子。因此决定退房,理由是开发商逾期交房,因为在购房合同上规定,逾期60天交房,购房人有权退房,并要求10%的赔偿。  拿定主意之后,我与开发商进行了交涉,打了电话给他们的房产负责人王成,王爱民以及老板徐建勇,但是开发商很是无赖,说自己公司的资金链断裂了,快倒闭了,要我最好去收房。可我拒绝了,然后他们就说,退房可以,但是他们没有钱,要等有钱了,才能把钱还给我。  相当于一句空话。  为了退房,我与开发商一直交涉到现在。期间还摸到了他们家中与他们谈判,但是一直没有结果。最后他们说,你要么收房,要么打官司,他们根本不怕打官司。万般无奈之下,我决定选择了司法程序,希望为自己讨回公道。当我下这个决定的时候,我的朋友们都劝我,说现在的司法很腐败,法院和法律不过是有钱人的工具,既然开发商说根本不怕打官司,肯定是早以买通了法院,我与他们斗,肯定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  可我不相信,我觉得法院应该不会腐败到这个样子,还能让开发商一手遮天,把黑的说成白的。因此,我选择了相信司法的公证,决定打官司。  下定了这个决心之后,我也决定同时在天涯网上发一个帖子,实况更新。也让全国的网友与我一起见证这个官司的整个过程,见证中国司法到底是否还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否还能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因为我始终情愿相信:法律不死,它不只是有钱人的工具。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2:53:05 &&   既然决定打官司了,就必须选一个好的律师。对于一个官司来说,上策是找到一个好律师,中策是不找律师,下策是找到一个差律师。  为了选择律师,我可是费了不少脑筋和跑了不少腿。我特地到网上搜索与房地产相关的律师,看他们的案例,记下我看来满意律师的联系方式,与他们通话,把我的案例详情告诉他们,征求他们的意见。有的律师态度很好,我就和他们约定面谈的时间,有的律师态度不是很耐烦,我就直接咔嚓掉了。从2008年10月到2008年1月,我大概前前后后见了十几个律师,但是感觉都不是很满意。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2:54:33 &&   日,与阮律师见面  最后,我选择了宁波的阮律师,日,我赶到宁波,与他见了一面,他是专门打房地产官司的律师,从业多年,经验丰富。当时,我来到他的办公司,发现他的办工桌上摆满了案子的材料。在与我的谈话中,不时有人打电话给他,咨询相关事宜,显得很繁忙。  他一边看我的材料,一边对我说,你这个案子很简单,打赢官司的问题不是很大。  我说:是的,我退房的理由是比较充分的,合同上有明文规定。但是我担心的是官司赢了之后,开发商还是拖着不付钱。  他考虑了一下,说:也是,我也在报纸上看到过这个开发商的,好像比较赖  我说:原来你也听说个这个开发商啊,看来他们真的是臭名远扬了。  他说:呵呵,我有个职业习惯,看到和我行业相关的事情,我都会比较留意。关于你这个案子,最主要的是要做财产保全。如果到时候他们不退钱,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他们的财产。  我说:我有一个担心,但是我找开发商退房的时候,他们总是说要倒闭了,对于我这个问题我很担心,如果他们真的倒闭了的话,我现在没有收房,我担心到时候我房钱两空了。  他说:有这个风险,但是房地产公司应该不这么容易倒闭,可能性不大,到时候我现去查查这个工商局查查他们的资产负债表,了解一下他们的资产状况。  然后,他又说:我好像记得,如果开发商倒闭的对话,好像购房者的购房款是有优先偿还权的,仅次于国家税款,一般来说,他们国家税款肯定要交清的。这个我要去查查,然后给你答复。  我当时很高兴,说:如果有这个法律规定,那就很安全了。  我也有我自己的担心,我说:这个开发商说根本就不怕打官司,我想他们在法院肯定有关系,到时候,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可以打赢。。。  他考虑了一下,说: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况,开发商肯定会到法院去活动的,去托关系的,但是,如果他们在鄞州法院有关系,上面还有宁波中院啊,如果在鄞州输了,我们还有到宁波中院上诉啊,他们不可能在每个法院有关系的,不然每个法院都要打点,哪有这么多钱。  再说了,法院也不能完全颠倒黑白吧,只是可能程序会麻烦点,时间会拖长点。。。  当时,他给我建议,说:要不这样,你先交2000元,我们先到工商局去查查这个公司的资产状况,然后对这个案子做一下评估,如果我们觉得可以把握大的话,就接这个案子,这2000块就从律师费中扣除。我们不像其他律师一样,有案子就接,不管打不打得赢,反正他律师费拿到了。我们自己本身也很忙的,不缺案子。。。  我说:这样很好,您先评估一下吧。到时候你再通知我们。  他说:好的,这个过程需要2-3个工作日,到时候再通知你们。。。  就这样,我先到他们财务交了2000元,我们正式签定了合同,约定剩下的律师费等他们的评估出来后,再汇到他们的帐户。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3:10:04 &&   1月10日,付清全部律师费用  1月10日,我接到阮律师的电话,他说,他调查过了这个公司,觉得他们还是有资产的,而且国家也有规定,购房款是有优先偿还权的。接到这个电话,我放了心,就把剩下的21000块律师费汇了过去。  然后,阮律师通过电子邮件,把诉状给我发了过来,我看了看,觉得没有问题,就确认了。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3:12:20 &&   1月13日,到鄞州法院缴纳保证金和保全费以及诉讼费。  1月13日,我专程赶到宁波,来到阮律师的办公室。我向他们提供了开发商的一个帐号,同时,根据他们的调查,他们又查到了开发商的另外两个帐号,但是不能确定是否还有效。另外,他们通过房产局,查出开发商还有一些房子没有卖出,并向我推荐了其中的两套,准备作为线索提供给鄞州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随后,在阮律师的助理—小厉律师的陪同下,我来到鄞州法院,正式缴纳了以下费用:  预交诉讼费:15097元  保证金:114400元  保全费:5000元  看着法院的验钞机哗哗地清点着钞票,我在心里祈祷,希望可以冻结到开发商帐户里面的现金,这样就方便了。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3:20:09 &&   1月15日,冻结开发商帐户    按照法律规定,在我们上缴保证金和保全费之后,法院必须在48个小时内对开发商的帐户和房产进行冻结。  转眼两天就过去了,我接到了阮律师的电话,他说,银行已经调查了了开发商的三个帐号,但是他们查到的两个帐号都是无效的,只有我提供的那个帐号有效,但是里面只有77000元,已经冻结。  他又说,他正在和这个保全法官商量,希望他可以到人民银行去查查开发商—大港置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帐号,然后冻结,希望可以冻结到所有的诉讼金额1140000元。但是,这个沈法官不情愿,说嫌麻烦,说:如果开发商在十几个银行都有帐号,那他岂不是十几个银行都要跑,那不是要累死?  我也有点无奈,就对阮律师说:您好好和这个法官沟通一下吧,如果真能全部冻结到的话,我可以表示一些谢意。  他说:这样也好,我和他再沟通沟通。。。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就保全房子,现把你买的这套房子保全了,然后再保全另外一套。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3:22:36 &&   1月16日,阮律师打电话过来,说:法院没有去查开发商的其他帐户,我已要求法院保全我买的那套房子和开发商的另外一套房子。  我说:法院不配合,没有其他办法了,就保全房子吧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3:25:59 &&   1月19日,许庭长的电话    转眼又是星期一,可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很不幸的日子,因为我接到了鄞州法院立案庭许庭长打来的电话,如同五雷轰顶。。。  这天早上,我接到一个电话,区号是0574,我接通了电话。里面一个男人说:  你是XXX么?我是鄞州法院立案庭的许庭长。  我说:我是,请问有什么事情?  他说:你是不是在和宁波大港置业有限公司打退房官司?你是不是原告?  我说:是的,我是原告。  他说:关于你提出的财产保全的要求,我们经过研究,决定不予支持,关于已经冻结到的77000元,我们马上也会解冻。。。  我当时一听就急了,说:为什么不能保全啊?我保全费和保证金都交给你们法院了啊  他说:是这样的,我们经过研究,对于你这个案例,我们觉得不需要保全。这样吧,你什么什么来鄞州法院,我们把保证金和保全费退给你。如果你硬是要保全的话,你必须提供100%的保证金,也就是114万。  我一听就傻眼了,妈呀,114万啊,我说:你们鄞州法院不是只要10%的保证金的么,怎么现在又要100%了?  他说:我们经过研究,对你的保全要求不予支持,如果你要强行保全,必须提供100%的保证金,这是诉讼法规定的,我们有这个权力要求你提供。。。  我一听,愣了,说:有这个规定了?我不是很明白,我现和律师商量一下。  他说:好的,你们先商量一下。  然后挂断了电话    我心急火燎的拨通了阮律师的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  他一听,马上火了,声音提高了八度,说:哪个人这么对你说的?  我说:是鄞州法院立案庭的许庭长。  他说:哪有这样的要求,他简直是放屁。  我说:他说是诉讼法规定的,我也不懂。  他又火了,说: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我马上给他打电话,你把电话号码告诉我!  我马上根据来电显示提供给他电话号码。    过了一会,他打电话给我,显得非常气愤,说:哪有这样的事情?估计是开发商找关系了,你这个案子,非常清楚,根本不需要提供100%的保证金,鄞州法院一直就是按照10%的比例收保证金的,这个许庭长简直是乱来。这样把,你向鄞州法院的检察室打一个电话,把这个情况反映一下。  说完,他给我提供了监察室的电话号码。。。    我马上给监察室打电话,希望他们可以制止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可惜,打了好久,一直无人接听。  过了两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打通了鄞州法院监察室的电话,是一个女同志接的的电话。  我说:请问是监察室的么?  她说:是的  我说:我是和大港置业打退房官司的。  她说:你是原告还是被告?  我说:我是原告。忽然,她就不和我说话了,马上从普通话改用宁波方言,和别人小声嘀咕起来,估计在商量什么事情,但是声音太小,我听不太清楚。  过了好一阵子,她终于问:你有什么事情?  我说:是这样的,我向你们法院提供了保证金和保全费,但是你们立案庭的许庭长却不给我房产保全,说要我提供100%的保证金,不然连已冻结的帐户也要解冻。  她说:这个根据诉讼法,你是要提供100%的保证金的。  我又愣了,问:你们这是根据诉讼法的哪一条啊?你们不是一直只要10%的么?  她说:你自己回去好好查查诉讼法吧。  然后,她就挂断了电话。  我听着嘟嘟的断线声,好久都没有回过神来,就这样谈完了?还要我回去查诉讼法,到底她是法官还是我是法官啊?我怎么知道根据哪一条啊?    我没了主意,只好又给阮律师打电话,反映了这个情况,和他商量。他听了后,叹了一口气,说:他们监察室和立案庭是同级,看来是不会管了,肯定连口径都统一好了,看来,我们必须向他们的上级领导反映这个问题,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我说:好的,但是我向谁反映呢?  他说:我认识他们鄞州法院的周副院长,他是主管院长。我以前有案子和他打过交道,他人还不错。你向他反映一下吧。我也会给他打电话,你作为当事人,一定要把你的强烈意愿反映给他们,提出你的保全要求,然后我们律师才好跟进。保全是一定要保了,不然赢了官司,开发商不执行也是一句空话。  我说:这是当然了,现在我还没有收房,没有房产权,如果开发商把我的房子又卖了怎么办啊?我到时不是房钱两空了么?  他说:是的,关于哪个许庭长,你待会也要给他打个电话,表示你的强烈意愿,一定要保全。  我说:好的。然后,我们结束了谈话。    我马上给周副院长打电话,但是打了好久,一直没有人接听,看来他不在办公室。虽然我心里很着急,像热锅上的蚂蚁,但是也没有办法。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3:28:58 &&   1月20日,和周副院长的通话    19号一整晚,我都没有好好睡觉,心里一直在翻腾,我这个打官司的决定错了么?看来,开发商真的能量很大,法院也能买通,现在,立案庭是明显的按照开发商的意思来办了。不然,怎么会风向突变,不但不继续保全房产了,还连冻结了的帐号也要解封?  如果开放商在官司结束前把所有的房子都卖出去了,就算我赢了官司,他们肯定也会赖着不退我钱的。到时候我该怎么办啊?不是要房子也没有了,钱也拿不到?那可是100来万啊,为了这套房子,我好不容易才找亲戚朋友凑起了钱,如果房钱两空了,我该怎么活啊?再说,如果真的还要100万保证金的话,我上那去凑这么多的钱?  难道,中国法院真的就是有钱人的工具么?法律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手里的橡皮筋,可以任他们摆弄么?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还能继续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么?我还能讨还我的公道吗?  整一个晚上,我都在恐惧,不安,焦虑,无助中度过。。。如果连法院和法律都不可靠了,我们还能依靠什么呢?   作者:qyt 回复日期: 13:29:55 &&   支持你的做法,现在的开发商都把良心被狗吃掉了    希望楼主能打赢这场官司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3:37:15 &&   1月20号,和周副院长的第一次通话    20号早上,好不容易熬到10点左右,琢磨周副院长应该在办公室了,我打了他的电话,谢天谢地,终于有人接听了,是一个男声,显得很年轻,和蔼,出乎我的意料。  我说:请问是周院长么?  他说:是的,你有什么事情?  我说:是这样的,我和宁波大港置业打退房官司,我向你们鄞州法院交了保全费和保证金,但是你们立案庭的许庭长打电话给我,说不给我保全。  他问:你的律师是不是阮律师?  我说:是的  他说: 他刚才给我打电话了,关于这个事情,我还不知道详情,这样吧,我先和许庭长沟通一下。你下午给他打电话,再问问他。我下午有事要出去,不在办公室,你不要打电话过来了。  我说:好的,谢谢你,周院长。      下午,两点左右,我给许庭长打了电话,很顺利,也打通了。  我问:请问是许庭长了?  他说:是的。  我说:我是和大港置业打退房官司的,关于那个财产保全的问题,我请你们再仔细研究一下,因为我还没有收房的,房产权还是属于开发商的,如果不保全的话,到时候,赢了官司,但是开发商不执行,我就房钱两空了,这样就难看了。  我的话说得比较委婉,点到为止。  他的态度没有以前那么牛了,支支吾吾的,说:是这样的啊,我们再把你的材料仔细看看吧。  看到他的态度有所转化,我心中一阵暗喜,看来,周院长跟他沟通过了,还是领导管用啊。  不会连我的材料都没有仔细看过吧,我在心里叹气。  我说:那就谢谢您了。  然后,他就挂断了电话。      紧接着,我给阮律师打了个电话,反映了这个事情,他也比较高兴,毕竟,官司看来有了一丝转机。他说:我今天也专门寄了一份正式文件到鄞州法院,再次要求他们保全房产。我还要他们出一个书面裁定,他们应该会比较慎重,因为是书面的东西,如果他们违规操作的话,你到时候写一个书面的东西,反映到宁波中院去。他们应该会怕的。  我说:是的,如果他们不公正,不按照法律办事,我们就反映到宁波中院去。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3:40:57 &&   1月21日,和阮律师的通话    21日早上,我按捺不住,给阮律师打了个电话,问文件寄出没有。阮律师说昨天就寄出去了,因为在同城,今天应该收到了,我说,我们是不是要给法院打个电话。阮律师说:先不要急,法院以前说不能保全,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面子,给个台阶下,在说,马上他们也要放假了,这个事情还是等过年上班了问吧。  我比较无奈,但是也觉得他说的有道理,这些官老爷,叫他们认错改口,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情。   作者:张仁义 回复日期: 13:41:2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规定,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拜托楼主打官司之前自己先查查法条好不好? 作者:yixr2001 回复日期: 13:43:26 &&   2月2号,有些心虚的许庭长    春节终于过完了,虽然心情不是很好,但是很父母家人团聚,这个春节过得也还是很温馨。到了正月初八了,法院应该也上班了。我给阮律师打了个电话,询问有关房产保全的问题,他对我说:我刚才给许庭长打了个电话,现在帐户是没有解冻的,77000还冻在哪里,但是房产他们还是没有保全。  我急了,说:按照法律规定,不是在缴纳费用后48个小时必须冻结的么?我是1月13号缴纳的,现在都2月2号了,他们怎么还不保全呢?  他说:按照规定,是这样的,现在他们还不保全,肯定是开发商托关系,买通了。你现在假装不知道这个事情,先给那个许庭长打个电话,问他一下,你问他们研究得怎么样了。  于是,我给许庭长打了个电话,这次很快有人接听了。  我说:关于退房的那个案子,你们研究得怎么样了,我听我的律师说,到现在还没有保全房产。  他说:我们经过研究,认为你们买的房子还在,不需要做财产保全。  我急了,反驳说:我买的房子还没有交付的,房产权还在开放商手里,他们到时候卖了怎么办?浙江中港不是出现过一房多卖么?再说,帐户只冻结到77000元,而我的诉讼金额是1140000元,这些远远不够啊。各种费用我都交了,你们必须要给我保全。  他说:保不保全财产,不是由你们说了算的,而是我们法院说了算的。我们认为不需要保全不就不需要保全。如果你硬是要保全,就交100%的保证金。这样吧,我现在很忙,马上要出去,有会议要参加,你以后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  说完,他就匆忙挂了电话。  听了他的话,我愣住了,这些是什么法官啊,怎么根本就不按照法律规定来啊!!!他们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法律啊?    我心情很是郁闷,打电话给律师,但是他正在开庭,没有时间,叫我呆会再打。  无聊之中,我上网开了QQ, 在里面碰到一个朋友,也是在和这个开放商打退房官司的,马上要开庭了。我和她聊了这个事情,她对我讲,据她的律师得到的内幕关系,好像是开发商和鄞州法院的院长打过关系的。但是具体不知道是哪个院长,是正院长还是副院长。  我一听,心都凉了半截,如果真的有这回事情,那鄞州法院态度改变,违规操作就有原因了。    过了一会,我又打电话给律师,给他反映了这个情况,他沉呤了一会,说:如果真是开发商找院长干预的话,那你找许庭长也没有用的。一般来说,下面的法官也是不敢这么明显的违规的,应该是是有领导干预。看来,这个开发商也真是手眼通天了,连院长也可以托好关系。  这样吧,我要求他们出一个书面的裁定,一般来说,要他们出书面的东西,他们也会比较慎重的。到时候,我们把情况反映到宁波中院去。  我说:也好,那我现在可以做什么事情?  他说:你先给周副院长打电话,反映这个情况,他是主管院长。看他怎么说,我想应该不会是他,我上次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好像不知道这回事情。你和他们说的时候,也不要说是院长干预了,就说是你打听到有领导干预,点到为止。你跟他们说,如果他不管,我们就反映到宁波中院去。如果他不理会,说你反映到中院去好了的话。你就向他们的正院长投诉。但是要记住,不要说是有院长干预,就说是你打听到,有领导干预。
发表于 14: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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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10年前买房至今未交 开发商要价翻3倍
&&编辑:池墨
10年前签了合同团购的房子,至今没有交房。开发商反而提出,价钱要翻倍,理由是建房成本涨了。近日,宁夏银川市的一些购房户向记者反映了他们的遭遇。
延迟交房,本身已是违约行为。由此造成建房成本增加,可否成为涨价理由?想维权却四处碰壁,迟到的房子,购房者为何难拿回?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快10年了,房子至今没有交到我们手上。”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工作的李丽(化名)向记者反映,2003年跟着单位团购的房,拖了9年好不容易建起来,房地产商却说,要拿房子,得交原来3倍的价。
5月12日,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记者看到了让李丽窝心的宝丰苑小区。路边工地正在加紧施工,数栋完工的住宅楼已经外装完毕。其中李丽等40户买房人当年团购的房子,就在这里的21号楼。
  延迟9年交房,单价1830元涨为4800元
记者在李丽的购房协议书中看到,日,原宁夏电力试验研究所(现更名为宁夏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与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丰公司)约定:该公司取得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南郊一号路以南、三林巷以西、利民街以东、宝湖路以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开发住宅楼,将其中的17号楼和21号楼共48套商品房,以平均每平方米1830元的团购价格,出售给电科院的职工。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日。
李丽的同事司圣杰(化名)告诉记者,2003年,接到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团购协议的通知,他就立即订购了一套房屋,并在10天之内交清了7万元的首付款和1万元订金。
当时,共有40户团购了21号楼。协议签订10日内,团购户按约定将房款总额的30%,共计353.7万元支付给了正丰公司。
然而,直到2012年,21号楼一直没有盖起来。“单位领导每年都会去找正丰公司询问进展,反馈一直是‘明年就盖’。”李丽说,“也就是相信了这个盼头,这些年来银川的房价从2000元左右一直涨到6000多元,我一直留着购房尾款,错过了其他买房时机。”
2012年初,21号楼终于开工建设了。“可不久大家却接到开发商的通知,每平方米价格变为5490元。”李丽说。
今年5月9日,电科院有关负责人和购房户代表,再次以单位的名义与正丰公司进行了一次正式谈判。对方提出,可以在此前提出单价5490元的基础上,降为单价4800元卖给他们,略低于市场价,但不可能再按原价卖。
  开发商称,不补差价就把房子卖给别人
“购房协议书规定,如果逾期交房,自日至交付之日,每天按照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一点五交违约金。”现在非但不提违约金,反而要涨价,购房户愤愤不平。
“房地产开发公司给出了5条涨价理由:工程变更标准提高,每平方米增加298元;城市配套费增加,每平方米增加198元;工程造价提高,每平方米增加728元;拆迁户补偿费用,每平方米增加336元;原土地价值每亩40万元,现在已经增加为每亩240万元。”司圣杰说。
购房户们认为,工程变更标准提高和城市配套费增加还能认可,其他费用不能接受。然而,开发商态度十分强硬,甚至表示:要么按照差价补齐,要么把房子卖给别人。
随后,记者来到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一位李姓负责人说:“房屋延期,应该去找政府,2002年我们拿的地,可上面有几户钉子户,迟迟无法拆迁,一直到前年,公司又拿出几百万元,才能盖起楼。这么多年过去了,单价1830元你说够不够?”
“那么你们的合同是否有效?”记者追问。
“合同生效,但是这些年政府没给拆迁,最后我们又拿出来几百万才拆迁完。我们没有委屈吗?”
“愿意协商就协商,要不就打官司。”这位负责人身后一位工作人员补充道。
  法律维权成本高,消协、房管局爱莫能助
李丽等购房户告诉记者:“确实有一户钉子户始终没有搬迁,所以我们并没有对违约款项进行追究,只是希望拿到房子。”然而,他们的维权之路并不顺利。
购房户们先是找到消费者协会,对方告知由于房子的价值太大又是团购,无法提供帮助。
他们也想过走法律程序,但是通过律师了解到,如果打官司申请“诉前保全”,按21号楼原市值计算,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将达近百万元。
“即便胜诉,判对方违约,违约金也不会太高。”一位律师在看过合同后建议协商解决。按照每天支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点五的违约金计算,首付款共353.7万元,逾期将近9年,违约金不到200万元,还是低于房价上涨的数额。
购房户们还有更大的顾虑,“房地产公司有人有钱,和他们打官司能不能赢?即便赢了,能不能执行?都是未知数。”他们一度准备上访,却又担心给工作几十年的单位造成负面影响。
购房户们也找过相关政府部门,希望寻求帮助。银川市国土局的答复是:“宝丰苑的土地,当年40万元一亩拿到没有问题,之后政府也没有再向对方收取过土地款项。”
购房户们还发现,宝丰苑21号楼的预售许可证是2012年才拿到的。银川市房管局法制科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严格意义上讲,这应该是违规预售,但进一步调查清楚还需要时间。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得到银川市房管局答复。
  律师分析,成本上涨不应转嫁,房地产商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李丽们的购房经历,在各地并不鲜见。
“商往往通过类似方式筹集资金,一旦出现情况导致建设缓慢,增加的成本便会想方设法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抑或一直拖到消费者忍无可忍,提出解约,这样的事全国有不少。”一位地产行业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符启林认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虽然之前是违规预售,但如果后来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双方购房合同可以认定有效。这种情况下,买方可直接要求房地产商强制履行合同,也可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效力、强制执行购房合同,以原价购买房子。此外,由于延期交房,房地产商还需赔偿违约金。
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幽深分析,房地产商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承担违约对合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确实因为第三方原因,比如说政府责任,也应由房地产公司去找政府赔偿,而不是转嫁成本。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政府延迟拆迁导致开发商迟迟无法开工的情况客观存在。那么,相关政府部门有责任管这件事吗?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鑫认为,从法律角度讲,政府仅就违约行为对房产商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从社会角度讲,政府作为行政管理和服务部门,应当出面积极与房地产商和购房人沟通,为和解创造条件,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原标题:十年才交房 要价却翻番(热点解读·调查))
?1.50?2.00
?14.30?21.00
?159.0?210.0
?41.00?45.00
?89.00?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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