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到高淳高淳二孩计划内生,三孩算超生么二女

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三重疑问-孩,是不是,卫计委,国策,落地,计生,超生,新政,王培安,不足取,-东方评论-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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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三重疑问
  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放开全面两孩后,由于喜讯来得太突然,无论是老百姓,还是相关部门及媒体,都感到措手不及,各方透露出来的信息也多种多样,不尽相同,令人疑窦重重,莫衷一是。笔者梳理了一下发现,眼下人们对“全面二孩”政策普遍存着这样三重疑问:  其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时间到底是全国统一还是不统一?  据媒体披露,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近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会落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11月5日新华网)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的这个表态明确表示,“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在各地会出现有先有后的情况,也意味着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不会在全国统一进行。可令人不解的是,同样是“全面二孩”如何落地的问题,11月4日,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表示,与“单独二孩”在各地落地时间不同,这次全面两孩政策开始正式实施的时间将保持一致。(见11月5日新华网)  仅仅是一个全面二孩是不是统一实施的问题,就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一个是不会统一落地,一个是统一落地,这说明对“全面二孩”政策是不是统一时间落地,计生部门内部的思想还没统一,也没有形成共识,现在有关人员就各说各话,这不仅会造成各地贯彻这一政策的混乱,也会给执行这一政策带来人为的障碍,让人怀疑计生部门是不是真有实施“全面二孩”的诚意,这个教训在实施“单独二孩”就已经发生过,如果这次还是放手让各地自行决定实施“全面二孩”的时间,很可能还是会发生一些地方故意拖延实施时间的情况,那中央“全面二孩”的政策在一些地方岂不是很难落地?  因此,窃以为,为了避免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各地各行其是所造成的混乱,计生部门应该统一认识、统一口径,明确告诉民众“全面二孩”政策将统一在全国实施,这样就不会给老百姓的思想造成混乱,也才能真正让这一利国利民的政策真正落地。  其二,抢生算不算违规超生?按说,中央出台了“全面二孩”的政策,生二孩就不该算违规超生,湖南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表示对抢生“不作实质性处理”其实也是基于这一点,可不曾想这一深得民心的人性化举措却被国家卫计委以“修法”为由叫停了。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抢生到底算不算违规超生?窃以为,现在抢生根本不能算作违规超生,原因很简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说明我国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将过去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改为现在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换言之,“全面二孩”已经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其所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具有不可侵犯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所有法律法规政策都不能与之相悖,这就是说,现在不是民众能不能生二孩的问题,而是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尽快修改,以确保不与这一基本国策相抵触,有关部门反而拿已经不符合国家基本国策的法律规定(或曰即将被废止的法律条文)来限制民众生二孩,不仅有悖法理,对抢生的夫妇也不尽公平,更何况,现在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还不想生二孩,现在我们反以“违法”为由来阻止他们生二孩,这岂不是在变相打击民众生二孩的积极性吗?计生部门的这种做法可谓于法、于理、于情都站不住脚,实不足取。  其三,修改相关法规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吗?  按照卫计委有关人员的说法,修改相关法规要到明年一季度才能完成,这说明从中央这一新政出台到真正落地至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么长的时间?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同样按照卫计委有关人员的说法,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修改,只不过是把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修改为“生育两个孩子”,两者只有一字之差,试问:这样的修法用得着花几个月的时间吗?  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这说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在时间上也不存在任何问题,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上述规定随时随地进行,可现在相关人员却不顾修法内容和程序都很简单、时间可以大大提前的事实,一叠声地表示要“尽快”、“尽早”修法,这或多或少有点拖延时间的意思。  实际上,如果卫计委真的想尽快实施“全面二孩”新政,完全可以先行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让民众能够先生二孩,至于相关的配套法规完全可以在后面跟进,毕竟生二孩从怀孕到生产还有10个月的时间,完全来得及,现在何必不问轻重缓急非要一并进行呢?  由此来看,立即实施“全面二孩”新政不是没有条件,而是有关部门“暂时”还不想实施,才找个修法的理由作挡箭牌的。这里笔者向卫计委进一言:当务之急不是和民众抢生较真,而是要认识到“全面二孩”也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民众抢生完全是响应国家号召,对这种积极性应该想方设法予以保护,我想,这才是计生部门应该秉持的正确态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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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三重疑问
日 14:34 来源:东方网
  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放开全面两孩后,由于喜讯来得太突然,无论是老百姓,还是相关部门及媒体,都感到措手不及,各方透露出来的信息也多种多样,不尽相同,令人疑窦重重,莫衷一是。笔者梳理了一下发现,眼下人们对“全面二孩”政策普遍存着这样三重疑问:  其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时间到底是全国统一还是不统一?  据媒体披露,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近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会落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11月5日新华网)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的这个表态明确表示,“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在各地会出现有先有后的情况,也意味着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不会在全国统一进行。可令人不解的是,同样是“全面二孩”如何落地的问题,11月4日,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表示,与“单独二孩”在各地落地时间不同,这次全面两孩政策开始正式实施的时间将保持一致。(见11月5日新华网)  仅仅是一个全面二孩是不是统一实施的问题,就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一个是不会统一落地,一个是统一落地,这说明对“全面二孩”政策是不是统一时间落地,计生部门内部的思想还没统一,也没有形成共识,现在有关人员就各说各话,这不仅会造成各地贯彻这一政策的混乱,也会给执行这一政策带来人为的障碍,让人怀疑计生部门是不是真有实施“全面二孩”的诚意,这个教训在实施“单独二孩”就已经发生过,如果这次还是放手让各地自行决定实施“全面二孩”的时间,很可能还是会发生一些地方故意拖延实施时间的情况,那中央“全面二孩”的政策在一些地方岂不是很难落地?  因此,窃以为,为了避免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各地各行其是所造成的混乱,计生部门应该统一认识、统一口径,明确告诉民众“全面二孩”政策将统一在全国实施,这样就不会给老百姓的思想造成混乱,也才能真正让这一利国利民的政策真正落地。  其二,抢生算不算违规超生?按说,中央出台了“全面二孩”的政策,生二孩就不该算违规超生,湖南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表示对抢生“不作实质性处理”其实也是基于这一点,可不曾想这一深得民心的人性化举措却被国家卫计委以“修法”为由叫停了。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抢生到底算不算违规超生?窃以为,现在抢生根本不能算作违规超生,原因很简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说明我国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将过去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改为现在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换言之,“全面二孩”已经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其所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具有不可侵犯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所有法律法规政策都不能与之相悖,这就是说,现在不是民众能不能生二孩的问题,而是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尽快修改,以确保不与这一基本国策相抵触,有关部门反而拿已经不符合国家基本国策的法律规定(或曰即将被废止的法律条文)来限制民众生二孩,不仅有悖法理,对抢生的夫妇也不尽公平,更何况,现在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还不想生二孩,现在我们反以“违法”为由来阻止他们生二孩,这岂不是在变相打击民众生二孩的积极性吗?计生部门的这种做法可谓于法、于理、于情都站不住脚,实不足取。  其三,修改相关法规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吗?  按照卫计委有关人员的说法,修改相关法规要到明年一季度才能完成,这说明从中央这一新政出台到真正落地至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么长的时间?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同样按照卫计委有关人员的说法,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修改,只不过是把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修改为“生育两个孩子”,两者只有一字之差,试问:这样的修法用得着花几个月的时间吗?  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这说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在时间上也不存在任何问题,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上述规定随时随地进行,可现在相关人员却不顾修法内容和程序都很简单、时间可以大大提前的事实,一叠声地表示要“尽快”、“尽早”修法,这或多或少有点拖延时间的意思。  实际上,如果卫计委真的想尽快实施“全面二孩”新政,完全可以先行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让民众能够先生二孩,至于相关的配套法规完全可以在后面跟进,毕竟生二孩从怀孕到生产还有10个月的时间,完全来得及,现在何必不问轻重缓急非要一并进行呢?  由此来看,立即实施“全面二孩”新政不是没有条件,而是有关部门“暂时”还不想实施,才找个修法的理由作挡箭牌的。这里笔者向卫计委进一言:当务之急不是和民众抢生较真,而是要认识到“全面二孩”也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民众抢生完全是响应国家号召,对这种积极性应该想方设法予以保护,我想,这才是计生部门应该秉持的正确态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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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三胎罚款标准2016,超生罚款最新规定
2016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超生,超生即超出计划的生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如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如果是农村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要第一个孩子年满四周岁方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是城市人口,生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超生,源于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中华几千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
  中文名 超生 释&&& 义 超出计划的生育 原则上 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 国策之一计划生育
  1 由来
  2 处罚
  3 落户
  4 政策
  ? 深圳
  ? 广州
  5 新《办法》
  由来编辑
  多数人认为生育了两个女孩的家庭,家中就没有生机,更有甚者整天以酒度日,昏昏沉沉,三四十岁就疾病缠身,活像五六十岁的样子。二是&养儿防老&的思想在作祟,没有儿子自己老了怎么办,自己活了一辈子,挣了一生的家业,到老了给谁,到老了没有一个在身边养老的,没有一个伺候的,甚至死了也没有一个送终的,就是没有一个摔老盆的,活一辈子真是可悲。二者加以结合,使许多农民
  置政策、社会抚养费、经济负担于不顾,生了一个又一个,到处躲逃,四处为家。 三是名人、明星、私企老板以及少数领导干部超生的现象。
  我国的计划生育条例虽然有明确规定,但是仍有为了要个儿子而不惜&游击&超生的&大军&的存在,但在很多地方,胎儿性别选择的现象仍然是屡禁不止,而且日趋严重,特别是在基层医院,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再次指出: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严惩。
  处罚编辑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落户编辑
  公安部门2010年专门发了一个文件,文件的名字叫《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方案里头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的登记落户。有这个情况,各个地方就出台了具体的一些实施细则,最早我们看到公安部方案户口整顿时间是5月份到9月30日之间。这段时间,广大群众对于户口没落实的情况赶快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来落实户口,河北省出台的一些具体的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它最早发布了由公安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了这样一些信息。 这些信息总结了这些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96年1
  月1日以后,因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造成的婴儿,如果没有上户口,可以凭借出生一些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医生证明。河北省明确规定,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也不得将户口登记的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这是与我们国家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人口普查跟别的行政的措施是两个不同的措施,在普查期间一方面被普查对象不得无故瞒报虚报人数。
  第二个情况就是普查员也不得虚拟的或者虚假的填报问卷,普查的机构也不得把普查到的这些信息移交给别的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使用的数据。这种情况就是说普查的对象放心大胆的把自己家的信息如实上报,普查之前户口整顿阶段也可以依据当地行政部门出具的一些行政法规或者是登记条例到公安部门及时的为自己的孩子落户。[1]
  政策编辑
  2012年12月,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将于日起正式实施。
  焦点1 :境外生二胎一律算超生
  条文: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居住满十八个月的,算超生。
  焦点2 :超生一胎至少罚款22万
  条文:本市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为倍数征收社会抚
  超生 (4张)
  养费。
  该规定统一了本市户籍人口超生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和倍数,堵塞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的漏洞,防止全面城市化和特区一体化后各区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如2010年最高的福田区社会抚养费23.5万元,最低的龙岗区16.9万元)。超生一胎至少罚款22万,如2011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05元,夫妻双方为73010元,三倍为219030元。
  焦点3 :晚育者女方增加15天产假
  条文:实行晚婚、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除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实行晚育的,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焦点4 :违规打多胞胎针、吃多仔丸将处罚
  条文: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取得相应资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提供服务。不得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三胎或者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 [2]
  新修订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于日起施行。广州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许先云表示,&新《办法》修改侧重点很突出,就是要让违法生育要承担更多的&不利益&。新《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双方为本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在为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时,按规定对违法生育者进行处理。对一方或双方为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者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迁入本市&。对违法生育者,除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规定对超生职工要给予开除及解除聘用合同;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的,产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由本人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新办法一改对非国有集体单位和组织人员超生约束力不强的现状,规定所有单位和组织对其超生职工均需依据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公司对超生成员参照村民委员会有关规定处理。做到严格落实超生处理规定,&违法必究&。[3]
  新《办法》编辑
  新《办法》于第二十条,首次正面回应取环(宫内节育器)问题。该条明确规定,年满49周岁的妇女、离异丧偶的单身育龄妇女、身体原因不适宜、落实了结扎措施的妇女、符合再生育规定等几类情况,可凭相应证明取环。
  新《办法》另一个人性化的做法是,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发生婚姻关系变动,对于再生育的一方,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金。对于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方,未再收养子女或者未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金。
  在新《办法》中,实现奖励扶助城乡一体化。打破原城镇、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标准不一的状况(原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为每月80元),规定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不分城镇农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计生奖励金。
  未婚生子到底会受到什么处理?新《办法》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如何计征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双方均属初育,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1个子女,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2胎以上子女的,按超生处理。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此前一方或者双方曾生育过子女的,按再生育计算子女数,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为方便群众,新《办法》还规定在境外怀孕生育第1胎子女,无法回户籍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同时,对办理各类手续、证件进行了明确指引与要求,如指引符合再生育1胎子女的夫妻,在孕前办理审批手续,属于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在生育前补办审批手续。
  新《办法》规定,日之前出生的超生子女需足额缴费,正在等待5年期满的个案可以继续入户;正分期缴付社会抚养费的也按旧办法;而其后出生的超生、违法生育子女不准入户。
  新《办法》规定,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不分城镇农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计生奖励金。
  新《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组织对其超生职工均要依据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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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1.& 超生人口可落户
  2.& 深圳规定未婚生子不算超生 超生一胎至少罚22万& .法制网[引用日期]
  3.& 广州新规:外地超生者不得落户 超生职工将开除& .凤凰网[引用日期]
  4.& 超生子女不能入户广州& .腾讯[引用日期]
  词条标签: 非社会 , 社会我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但户口以在我大哥名下,我还可以要第三个孩子吗?那算不_百度宝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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