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人被查,自己怎么表态

周永康被查背后的表态文化
来源:综合
  截至8月17日晚,全国31省市皆已表态坚决拥护中共对周永康立案审查的决定。表态,是政府官员的一项必备技能,是舆论引导的一个关键环节。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官场,都有其特定的表态文化。除此之外,在对周永康被查的一系列高调表态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学问呢?
  周永康被查,各方都说了啥
  针对周案,最快做出反应的是全军和武警部队,7月31日凌晨,《解放军报》法人微博率先对周永康被查作出表态,“中央决定对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的消息发布后,在全军和武警部队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官兵一致认为,中央的正确决定彰显了我们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定决心。”
  “体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 可谓是诸多省委表态中重复率最高的关键词。全军和武警部队,江苏省委、甘肃省委、陕西省委、河北省委、河南省委、海南省委、吉林省委、黑龙江、贵州、湖南省委等都在表态中提到了周案“充分体现了我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而周永康母校校友的感慨则代表了人民群众最朴实的看法。石油大学机械系大二徐同学表示,周落马的消息在同学中引发不少震动,有关“周学长”、“周师兄”的讨论比比皆是,“不过大家惋惜归惋惜,但也明白法理难容,犯了法就只能自食其果。”
  各省委、中央机关等表态除了坚决拥护中央决定之外,也有一些省委的表态令人眼前一亮。比如四川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强调了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上下级关系,不搞小圈子和人身依附,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对此,学者姚桓认为,周永康和他的“小圈子”的集体落马给了我们严重的教训。庸俗化的交往发展下去可能最终导致更加严重的问题。
  河南省委在表态的同时还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使大家分清主流和支流、主体和个体,要及时有力地反击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借题发挥、恶意炒作。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分析说,社会上有部分人认为薄熙来、周永康等人的落马是党内政治斗争的结果。我们必须有力反击这种借题发挥、恶意炒作的行为。
  另外,在河北、贵州、安徽、河南、四川、黑龙江等六省省委的表态中,都提到了“四个意识”。其中贵州省委的表态中将“忧患意识”换成了“法治意识”。国家行政学院许耀桐教授分析,以“周案”为代表的反腐败斗争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政治要求,甚至可以说是“铁律”。
  表态也分“远近亲疏”
  官员被查,最受关注的是其曾经工作的地方,以及和他有过交集的人的表态。这些部门和官员往往也不负众望,会第一时间站出来表明立场。比如今年6月底,徐才厚被开除党籍,几日后《解放军报》刊登解放军四总部、海空二炮、七大军区、武警部队等全军大单位的表态,其中作为七大军区的“代表”,第一个就徐才厚被查发表态度的是沈阳军区,而不是以往排在第一位的北京军区,这想来和徐才厚长期在东北的沈阳军区任职,有着一定的关系。
  同样,对于周永康曾经坐拥大权的政法部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中央决定表示坚决拥护,显得尤为关键。7月30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单位领导干部会议,各单位领导干部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随后,公安部、最高法和最高检均召开内部会议。
  周永康曾在中石油系统历练30余年,在“周老虎”被擒后,中石油于7月31日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称中石油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集团公司党组传达学习中央决定精神。与此同时,石油板块股市整体表现强劲。周永康原先主政三年的四川省,也在第一时间通过该省监察厅官网通报中央决定。
  当地方官员被查,需要表态的便是其所在的地方政府。6月19日下午,中纪委先后间隔1分钟公布山西两高官被查:山西副省长杜善学、山西政协副主席令政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6月20日上午,山西省委机关报《山西日报》在头版刊登新闻,透露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及省长李小鹏前日主持了山西主要官员扩大会议,山西拥护中央对令政策及杜善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调查。
  而涉及到前任常委级别的官员,表态则成为了一场辐射整个官场的行为。7月29日,中纪委通报了对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的决定。此后,各地纷纷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精神,并在党报或是官方新闻网发文支持中央决定。截至8月17日,全国31省市表态拥护中央对周永康立案审查决定的消息均见诸媒体。
  更有意思的是,微博上的大V也群起响应,“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只不过他们的关注点并非是反腐,而是声明自己曾经被大老虎“咬了一口”。
  29日新华社专电一发,微博大V @袁裕来律师 就马不停蹄地上传了九张周永康的表情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 30日早上六点半刚睡醒,看到表情图后立马转发,并附赠了一则自己曾经“被周永康批示处理的故事”:“就是此人,2012年亲自批示,把我的微博封过一次。”故事的真实性尚待考证,但何教授的愤懑之情溢于言表。
  另一边,网友们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肖传国 听闻周永康落马之后的喜怒哀乐。@肖传国在29日直接用因果报应论、现世报等词来表达内心复杂的情感。
  官场表态政治学
  表态是官场一项特色政治和文化传统。在任何政治和文化里,都难免有时需要对一些重大决策和事项表态,但此处所说的表态,是一重大事件的立场表态。这种表态,既体现了决策的权威性,也体现了表态一方的决心与承诺,同时也是舆论引导的一个关键环节。比如万庆良被查后的广州的表态,高官被查,地方第二天立即开会表态并不鲜见,但广州的宣传力度在泱泱官场还是很显眼。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相应地,广州的人情案、关系案、串联案比其他省份更为突出。对官场的整饬,于当地而言更像是一场大考,故而第一时间表决心就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官场表态还有维护稳定的作用,这点在在位高官被查上尤为明显。对于被调查者的同事或者继任者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保持稳定,同时工作还得开展。他们的出面表态对安定人心有着很大的作用。去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当日,张德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决定,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坚决拥护党中央正确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把重庆的事情办好。同时,北京、河北、山西等地干部群众纷纷表态: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不信谣、不传谣。
  官场表态文化中的话语模式的形成还有历史的原因,其背后是深厚绵长的文化传统因素。中国素有“大一统”的情结。这个情结,既表现在政治上,也表现在文化上,更表现在官场话语方式上。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以后,儒家思想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儒家所倡导的“大一统”思想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隋唐科举制度的实行,更是增强了官场话语的模式化和程序化特征。
  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官场,都有其特定的“表态文化”,从而有其特定的话语模式。“表态文化”是个中性概念,无所谓褒贬,我们也应该辨证地看待。
(责任编辑:UN624)
原标题:周永康被查背后的表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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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粮食局 关于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 实施方案发布时间:&&&&来源:&&&&作者:&&&&点击次数:5231【字体: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增强党政主要领导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通知》(兴办字【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从严治党、从严执政,以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通过建立、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工程建设(简称&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利制衡机制,不断从源头上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二、主要内容
1、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财务工作由高恒党同志具体负责。主要负责人履行单位法人职责,对局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财务审批制度:一是各类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兴平市粮食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二是各种票据的报销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签、会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三是经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每项支出超过1000元限额时,必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并附会议记录复印件方可报销。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大额资金的开支使用及处置。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审批的不合理开支有否决权。
2、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人事工作由颜励同志具体负责,主要负责人履行监管职责。人事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工作相关程序,在干部任用、岗位变动和干部奖惩方面,由分管科室提出拟任岗位,办公室拟定初步方案,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阅后,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工作由高恒党同志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由科室拟定意见和实施方案、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阅后,提交党组成员研究后组织实施。工程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权限。实行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不是主要负责人可以不管这些工作,而是在不直接分管的前提下对局机关的干部人事、财务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分级管理和有效监督,主要负责人仍然是上述三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要向主要负责人负责,切实做好分管的工作,不得超越工作权限。对职权未明确的事项,要主动、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通过合理分工,使权力得到科学分配,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优势和积极性。
(二)健全规章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初步梳理修订完善了我局人事管理、财务报销、工程建设制度,在以后运行工作中,要不断完善,修订出更加符合我局实际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权限、职责和运行程序。
(三)加强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分管领导行使职权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听取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既要分权、制权,又要防止监督失控;分管副职要加强廉洁自律,慎重用权,主动接受本单位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季度对分管工作情况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附件:1、&三个不直接分管&相关制度;
&&&&&&&&&&&&&&&&&&&&&&&&&&&&&&&&二0一五年十月十日
抄送:市纪委;
本局:各领导、各科室,档(二)。
领导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任务,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夯实工作责任,特修订完善领导分工、包片和岗位责任制度。
一、领导分工
局&&长:赵新昌&&&&
主持:粮食局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局长:高恒党&&&&
负责:1、粮食购销&&&
2、机关和基层财务
3、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
&&&&&&&&4、粮食监督检查
&&&&&&&&5、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核发放
&&&&&&&&6、安全生产&&
&&&&&&&&&&&&7、招商引资
&&&&&&&&8、固定资产投资
&&&&&&&&9、城镇化建设
&&&&&&&&10、工业经济&&&
分管:财务科、宏调科、监督检查科、稽查大队。
副局长:颜&&励&&&
负责:&1、局机关日常工作&&&
&&&&&&&&&&2、粮改和人事劳资工作
&&&&&&&&&&3、工程项目
&&&&&&&&&&4、党群工作
&&&&&&&&&&5、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工作
&&&&&&&&&&6、综治及信访工作
7、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城乡卫生综合整治、秸秆禁烧
9、计划生育
&&&&&&&&&&10、联系妇联、团委、工会
分管&秘书科
纪检组长:田淑敏&&&
&&负责:&1、全系统执纪监督&
2、行风政风工作,联系纠风办
&&&&&&&&&&&3、协助赵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分管&&纪检科
主要领导应支持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分管领导行使职权的监督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财务、人事、工程项目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分管领导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负责,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和程序行使职权,主动向领导班子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主要领导监督不力,分管副职权利行使出现问题的,分管副职承担直接责任,主要领导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领导包片科室包库站名单
高局长:马嵬公司、西吴公司、面粉厂、饲料公司
颜局长:市公司、南位公司、庄头公司、东城公司
秘书科:东城公司、南位公司
监督科:市公司、饲料公司
财务科:马嵬公司
宏调科:西吴公司、面粉厂
稽查队:庄头公司
1、工作职责
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争取项目、资金、政策,帮助企业发展,做好银企对接。通过深入细致调研活动,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牵线搭桥与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代收代储等业务,探索合作发展的新路子。
2、工作措施
实行局领导联系帮扶制度。采取局领导分片包抓联系指定企业,开展包抓工作。每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应包抓2&3个企业,通常情况下,包片领导每周下基层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对所联系的企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扭亏增盈、企业经营、放心粮油等工作,与企业班子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并根据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本制度由市局人秘科负责解释并抓好落实。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兴办字[号《关于全面推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从严治党、从严执政,以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为创建文明廉洁机关,打造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工作目标
&&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有效预防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
(1)局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实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局机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
(3)局机关&&三项工作&事项的集体研究决策过程中,实行末位表态决策制度,先由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和看法,&&一把手&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最后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后作出决策。
2.具体实施办法
(1)按照兴办字[号文件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别是针对涉及人事、财务和工程项目等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范围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局领导分工,重大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工作方案,局机关1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局机关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等&。
集体决策程序如下:科室(或经办人员)向分管领导提出(相关事项)申请报告―分管领导向局党组汇报实施建议―局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决议―执行局党组决议。
(2)经局机关&一把手&提名,通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由副局长高恒党分管财务和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副局长颜励分管人事工作。其名单同时报市廉政办备案。
(3)局机关&一把手&对全局工作负总责,作为局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不直接分管的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抓好统筹管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对以上三项工作的班子成员职履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三项工作&事项时,&&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须经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先行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后,再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最后提出自己的态度和意见,然后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以票决方式作出决策或决定。
(5)局党组研究决定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讨论决定其他&三项工作&事项时,实行记名投票表决。对&三项工作&事项决策过程要据实记录,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表态意见要详细记录,会议记录永久保存。紧急突发事件未经集体研究先行处置的,&一把手&事后应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并有书面记录。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暂缓表决。
(6)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建立&三项工作&集体决策事项台账制度、决策执行情况反馈、集体决策情况记录纪要制度等,切实保证兴办字[号精神落到实处。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兴办字[号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兴办字[号文件对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和促进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确保&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2.规范操作。局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别是针对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建立集体决策事项台账,完善决策执行情况反馈、集体决策情况记录纪要等制度,确保精神执行到位。
3.强化监督。局机关&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既要分权、制权,又要防止监督失控;分管副职要加强廉洁自律,慎重用权,主动接受本单位党政正职的监督。建立年度考核与平时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本局贯彻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述廉评议的重要内容。
本制度由市局人秘科负责解释并抓好落实。
& & & & & & &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局机关及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粮食局有关粮油业务处理的规定等法规,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单位负责人为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条&&主管会计作为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重大资金支出,重大经营项目,必须实行民主决策和单位班子成员集体签字制度。
第三条&&机关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财务工作由分管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报销票据时由分管领导审签,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报销。每项支出超过1000元限额时,必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并附会议记录复印件方可报销。分管领导每季度向班子汇报财务支出情况,每半年在机关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第四条&&按照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坚持&购贷销还、封闭运行&的原则,企业必须管好用好收购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第五条&&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各单位设专职出纳对现金专人管理,严格现金列支范围,严禁公款私存,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大额货款的收付,提倡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要强化现金安全责任,对超限额库存现金,未按规定程序存取,人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全额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单位公款原则不得外借,单位职工因公借款,公务结束后,借款人应于一周内办理完有关结算手续。
第七条&&企业需要扩大经营,若资金不足,拟通过向职工或其他单位、个人集资的办法筹集资金,其方案必须经股东会讨论商定,并报市局财会科审核,提请局领导会议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单位只允许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办理资金存贷结算业务,不得多头开户,不准出借单位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第九条&&企业在购销经营中,原则上不得搞预付款收购粮食,不得赊销粮食。销售粮食时,必须坚持&先款后货,钱货两清&的原则,确保销售货款及时回笼。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赊销的,必须认真考察核实债务人的诚信等级及偿债能力,严格控制赊销数量,并经领导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对于擅自赊销,形成呆坏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全额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粮食购销的账务处理都必须建立在实际发生业务的基础上。要严格执行市局购销管理制度,及时处理有关购销账务,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财会人员要对购销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收集汇总收购凭证、过磅证、调入调出凭证、购销结报单、销售报告审批单、销售发票等作为会计处理账务的原始资料,并将其作为会计记账凭证的附件,以便检查核对。
&&&&第十一条&&企业每季度应按国家规定的粮油损耗比例和商品粮油库存总量计算提取&粮油损耗准备&。库存粮油非常损失、超定额损耗,要及时上报局调控科,核实查明原因,由主管局长审查,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移、隐匿、外借单位资产,不得用单位资产为他人进行担保或抵押。固定资产的购置、修理、变卖、出租、毁损、报废等事项,要做出具体方案及预算,报市局财务科、调控科共同审核,提请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按照财务管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企业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实行&钱、账、物&,&银行印鉴、支票&分管制度。任何单位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借、提供单位有关证件,更不得违法为他人代开或变相代开税务发票。
第十四条&&单位费用开支,必须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在不亏损前提下,有必须开支的费用,要实行审批人、审核人、经办人分离并签字制度,严禁不相容职务之间相互替换。一次性超过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非经营性费用开支,由单位填写申请报告,经市局财务科审核,报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列支。
第十五条&&市粮食局财务科对全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发现违犯以上有关条款,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局将按照相关法规法纪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抓好落实。
& & & & & &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内人事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保证党的组织人事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全局人事工作决定权在局党组。&
  第四条 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由人秘科负责。人秘科要掌握各科室的职能、编制、职位设置及人员的基本情况,经常了解干部的日常工作情况。&
  干部任免、调动、奖惩、退休、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第五条 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任人唯贤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干部职务晋升,应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六条 人员的调配。&调入调出和局内调整按管理权限办理。&&
   第七条 干部的考核。每年对本系统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局全体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量化测评程序为&:&
  (1)建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
  (2)考核对象写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3)组织测评。局系统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由局考核组组织测评;&
  (4)确定考核等次。科室根据年度考核量化测评得分情况提出本科室人员的初步等次意见。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后,&确定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选;&
  (5)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实行公示,&时间为七天;&
  第八条 干部的工资管理。人秘科按照上级有关工资政策的规定对干部职工工资进行统一管理、按规定及时给干部职工调整工资。&
  第九条 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凡酝酿、考察、民主推荐等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对决定任免的干部、由组织确定专人谈话,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行文前向本人或外界透露。&
  第十条 严格执行《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加强人事档案的管理,不得向无关人员议论干部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秘科负责抓好落实。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仓储设施水平、增强粮食收储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粮食仓储管理有关规定,满足农民售粮需要,符合安全储粮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分为重点维修、改造升级、恢复重建、信息化建设、以及同步进行功能提升项目。重点维修主要是维修仓库屋顶、墙体、门窗、地坪和仓外地面等,达到结构安全、保温隔热、防潮防雨、科学储粮等要求。改造升级主要是更换彩钢板屋顶为预应力双T板或折线形屋架大型屋面板,提高仓房整体质量。恢复重建主要对确无维修价值或达到报废年限的仓房进行拆除恢复重建,满足现代粮食仓储发展需要。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建立粮食企业信息化平台,整合粮食出入库、粮情测控、安防监控、企业管理等系统,推进粮库信息化建设。同步进行功能提升主要是配置先进适用的仓储作业设备和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粮情测控、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等科学储粮设施,提高粮食保管科学化水平。
第三条&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安徽省粮库建设维修改造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标准。维修改造后的粮库实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外部颜色、统一仓储标识。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工作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主要是规划设计、审批,立项核准,设计、施工图审,工程、监理招标,合同订立、工程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等。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工作要认真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第六条&&项目实施建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改造升级项目应由仓房原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出具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论证设计仓房具备改造升级条件的方可进行。
(二)改造升级和恢复重建项目,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建设。
(三)项目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并设计详细施工图纸,满足工程招标和施工需要。
(四)项目投资概算应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五)项目应按《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和签订施工合同。为提高效率和整体推进,应以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和集中时间进行招标投标。
(六)项目应全面执行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的选择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
第七条&现场监督。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应派业务人员为驻场监督代表,指导和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三方之间关系,督促施工现场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满足文明、安全达标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做到维修改造和生产经营两不误,保障既有粮库收储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竣工验收。相关职能科室要对照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一)工程基本竣工时,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提交有关报告,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等造册归档。
(二)竣工验收由宏观调控科主持,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报告工程建设及初验整改情况,形成正式竣工验收报告。
(三)竣工验收后的相关工程资料,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上报市局备案。
&&&&第十条&市粮食局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要实行专帐核算,将维修改造资金(含财政补助和企业自筹)纳入专户集中管理,严禁占用或挪作他用,确保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应在本单位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维修改造专项财务,做好资金申请、收付等工作,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确保不因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二条&应及时将建设项目名称、维修改造内容、进度计划安排、总投资情况,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纪检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举报电话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或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因管理不善、损失浪费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对不严格执行本办法、未完成维修改造任务的,或者弄虚作假被查实,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宏调科负责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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