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约谈机关中层干部执行力力不强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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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环境,近日,水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开展了党风廉政大约谈活动。
& 这次约谈以&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进行,为了保证约谈内容更有针对性,约谈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干部执行力不强、违规公款吃喝、国内旅游、使用公务用车等重点问题开展,对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约谈要有针对性,要针对线索反映的问题,与约谈的对象进行有效的沟通,把存在的问题及导致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出来,并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才能达到约谈的真正效果。通过有效的约谈,争取大多数干部尽早醒悟,少犯错误,并且自查自纠,避免了&好同志&沦为&阶下囚&,更好地贯彻从严治党,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的方针。要通过&大约谈&,更好地运用纪律管住管严党员干部。纪律无小事,让纪律渗透到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不忽略小瑕疵小毛病,不松懈任何一位党员干部,及早地发现问题,从而拯救更多误入歧途的党员同志。要用&大约谈&督促落实&两个责任&。通过约谈具体的党员干部,谈深谈透具体问题,让每一位被约谈的党员干部红脸出汗,从而使得责任落实到个人;
& 这次约谈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短板,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和敬畏意识,督促大家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书记怎样当?浙江慈溪推出党建每月约谈制
作者:蔡铁峰 陈冲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抓好基层党组织这个党执政的根基,关键是党委书记如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今年初起,省慈溪市推出党建每月约谈制度,由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对市级部门、镇(街道)党委书记分批约谈,针对约谈中提到的有关问题,列出整改责任清单,建立重点督办、跟踪督查、结果反馈等配套机制,大力整治“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问题,打造为民、务实、高效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约谈每月举行一轮,每轮约谈3-4名党委书记。党建述职也由“单向汇报”变成了“双向互动”。约谈前做了哪些准备?约谈时的氛围怎么样?是否起到了预期效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赴慈溪进行了采访。  约谈前―认真准备,找准问题,切中要害  “市委领导对卫生系统存在的问题找得准、找得深,切中要害,作为第一责任人,我感到坐不住。”作为今年1月份首轮参加约谈的党委书记之一,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华家平说。  慈溪市交通局党委书记许裕龙对此也深有同感。“在约谈时,市委领导对交通局的党建情况看得很清楚,比如一些中层干部执行力不强、部分岗位超职数配备等问题,都切中要害。”  慈溪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启表说,过去党建述职在互动交流上存在不足,有时对一些具体问题难以进行深入询问和探讨,述职人平时的工作主要体现在汇报材料上,压力较小。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抓党建。”张启表说。  据介绍,约谈前,组织部门会提前一个月下发方案,让谈话对象有足够的时间去梳理、总结和分析自己抓党建工作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为增强约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参加约谈的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会赴约谈对象单位明察暗访,实地了解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约谈对象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为即将开展的约谈作准备。另一方面,由约谈对象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解决,并在约谈中主动揭短亮丑,晒问题、查不足、谈打算。  为开展好约谈工作,慈溪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约谈前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案件查办、组织建设督查、干部日常监督、专项考察等途径,广泛收集被约谈单位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经过综合分析研究、慎重确定的,从而做到带着问题去约谈,有的放矢。既肯定成绩,更指出不足。”张启表说。  约谈中―不评功摆好,直指问题所在  “约谈的目的不是评功摆好,而是查摆问题、寻找不足,指明方向、改进工作。”4月16日,慈溪市委约谈掌起、横河、逍林3镇的党委书记。约谈一开始,慈溪市委书记卞吉安即开门见山,点明主旨。  据介绍,约谈采用“述职+问答”的形式进行,约谈内容包括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按照约谈程序,首先是镇(街道)、市级部门党(工)委书记述职,其次是市委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分别进行提问互动,最后是市委书记点评,指出问题,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约谈从上午8:30开始。掌起镇党委书记房伟迪安排在第二场。在提问互动环节,3位市委领导在肯定其工作成绩的同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的村级班子软弱涣散、干部素质不高,缺乏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需要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把敢管、善管、严管的干部充实到村级党组织。”  “镇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不足,有的村级财务制度不严,财务混乱,挥霍浪费、滥支滥用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有的村历史遗留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说明干部没有沉下心去化解矛盾,必须要提高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  在3个小时内,面对市委领导“不留情面”的点评,被约谈者深受触动,也深切感受到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  掌起镇党委书记房伟迪说,约谈体现了市委对“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实在,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慈溪市委书记卞吉安说,重业务、轻党建,是一些干部的思想误区,尤其在一些乡镇和机关单位,“一把手”存在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平时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紧,党建工作效果不怎么好的,压力感就会更强些。”慈溪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启表直言不讳,“约谈不是为了把约谈对象考倒,而是要传导一种压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约谈后―怀揣“问题清单”抓整改  党建约谈今后将作为慈溪市一项长效制度常态化开展。按照计划,慈溪市每年将对18个镇(街道)、20个左右主要市级部门党委“一把手”至少进行一次约谈。今年以来,慈溪市已开展四轮党建约谈活动,前三轮约谈的都是市级部门党委书记,从4月份起,安排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  对约谈中指出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方向,慈溪市委组织部建立了党委书记党建整改责任清单等制度。  “问题清单”交办后,相关部门是否整改到位?整改的效果究竟如何?  在第一轮约谈会上,3位市委领导接连向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华家平抛出好几个问题:门有没有坚持抓“圆桌夜谈”工作?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部分在编不在岗人员准备怎么整治?  “圆桌夜谈”是慈溪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推出的工作法,要求党员干部利用晚上时间,进村入户与群众沟通交流,为他们解决难题,“夜谈”地点就选在群众吃饭的圆桌旁。  被约谈的当天下午,慈溪市卫计局就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深化“圆桌夜谈”等5个方面,制定了详尽的整改措施。  根据“圆桌夜谈”收集到的群众意见,该局还制订下发医疗机构使用外配注射药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病人交接和危重病人转送管理的通知,解决了患者叫不到救护车等难题。  “群众满意是党建工作的"试金石"。现在,卫生部门下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成为了一种常态。”华家平说。  针对约谈中指出的部分干部服务意识不强、要到纳税人当中听取意见等改进要求,慈溪市财政局党委怀揣“问题清单”抓整改,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和奖惩机制,使干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台上十分钟,台下一年功。据悉,当地教育、审管办、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党委“一把手”在约谈后,普遍受到触动,在抓基层党建上真正“着了一把急”,纷纷行动起来,出台整改措施。“今后一定要投入更多精力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名市级部门党委书记表示。  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立平对此表示充分肯定,指出“慈溪的书记约谈制做得扎实,要以此为抓手,既促党建更促发展、既转作风更提精神。”(蔡铁峰、陈冲、赵科)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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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约谈制度成为干部的“紧箍咒”
日  来源:
  □王长新 李琼  为加强对委机关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约谈办法》,有效促进了全委干部的勤政廉洁,为切实履行好卫生计生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作约谈,传导压力,让约谈成为一种督促。对重要工作部署或领导指示需要当面传达的;重点工作推进需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的;重要问题需要当面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的;重要工作需要督促指导的;监督检查、审计、巡视、考核中发现一般性工作问题需要督促整改的等,都要进行工作约谈。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履职意识、争先意识、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而强化了党委工作的督促指导与监督执行力,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提醒约谈,整改落实,让约谈成为一种预警。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乏力,工作不到位的;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等,都要进行提醒约谈。以温馨提醒,指出其所犯的错误、所存在的不足,让广大干部,尤其党员干部从“小过不算过,小错不是错”的掩耳盗铃中清醒过来,使其感受到来自党组织、来自党员群众的压力,及时改正错误,及时改进工作作风。与此同时,对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查,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告诫约谈,批评教育,让约谈成为一种威慑。对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中执行不力,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内闹无原则纠纷的;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故意隐瞒、回避报告事项的;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监管不到位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群众意见较大的;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管范围内发生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一定影响的;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已构成违纪,但情节较轻,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等,都要进行告诫约谈。使约谈制度变成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有效途径,使约谈制度变成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让约谈制度更具威慑力。  为确保约谈取得实效,该委成立了约谈工作领导小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德勇亲自任领导小组组长,制订了约谈程序、处理、纪律等,加大了跟踪督办力度,约谈结束后,被约谈对象必须就约谈涉及的问题拿出整改方案,认真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和整改结束后,委对被约谈对象的整改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或仍然存在约谈前情形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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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期查阅凤山44名干部因扶贫工作不力被约谈
17:17: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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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网讯(记者 罗昌亮 通讯员 罗忠)日前,凤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该县38个单位44名干部职工因扶贫工作不力问题进行集体约谈。脱贫攻坚是凤山县目前最重最大的政治任务,凤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广大领导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工作中存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服务群众意识、能力不强,执行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凤山县巴烈园区迁坟工作推进缓慢,严重影响了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为了提升干部执行力,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凤山县委的要求,由该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对38个单位44名干部职工因迁坟工作不力问题进行集体约谈。通过约谈,进一步强化该县广大领导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践行“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有效摆脱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
责编:海闻多措并举 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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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
作者:&文章来源:&更新时间: 10:23:44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进各级各部门及其党员干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各项目标的实现,加快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大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关于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大化瑶族自治县“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及《大化瑶族自治县“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决定在全县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
大化瑶族自治县关于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意见
  一、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经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大化瑶族自治县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势头,综合实力跃上了新的台阶。一直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干一部队伍建设。从总体上看,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的状况是好的,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干部队伍执行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是解决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紧迫需要;是确保全县在新一轮发展大比拼中实现追赶跨越、进位赶超的必然选择;是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要手段;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任务。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主要措施  执行力是狠抓落实、完成任务、创造业绩的根本和保障。要把提高执行力贯穿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多措并举促进全县干部队伍执行力全面提升。  (一)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执行意识。意识是行动的基础和核心,是提高执行力的内在动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领导关于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创先争优意识,牢固树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敢为人先、争创一流,反应迅速、务实高效”的执行理念,增强遵守制度、贯彻决策、执行任务、维护规程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大力营造顾大局、比效能、树形象、看奉献的浓厚氛围,使上级精神、规章制度、工作要求从会议上、文件中、书本里走进党员干部心坎里,真正落实到实践行动中,把政策措施执行到位,把项目推进到位,把工作落实到位。  (二)实施综合培训,切实提高执行素质。县委将依托领导干部大讲堂、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和各级党校等平台,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覆盖面,增强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谋划科学发展、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置突发事件、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以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政策、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政策、懂法规”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重视研究文件、努力用好政策、模范遵守法纪的良好氛围。  (三)改进执行方法,切实强化执行效率。一是精简会议和文件,清理削减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二是要注重“上情”与“下情”的结合,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充分听取不同层面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确保决策民主科学。三是建立限时督办制度。四是把执行效果考评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五是及时总结提高执行力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举一反三,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执行水平。六是要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决策正确有效执行。  (四)深化创先争优,切实提升执行质量。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推进和重点工作、重点部署的落实,真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上来,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窗口单位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出台惠企惠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五)改进机关作风,切实优化执行环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工作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首问制来检验服务态度,以绩效考评制来界定工作成效,以失职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把机关的管理活动、服务范畴、行政目标等纳于规范的科学管理体系之中,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同时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办事群众等便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各种渠道,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制度保障  践行“六戒”、提升干部执行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艰巨,时刻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机关和干部执行力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  (一)完善目标公示制度。每年根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法定职责、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责任指标,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争取上级资金、依法行政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科学量化,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结合全县经济发展、项目建设、部门职责、社会管理和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科学设定不同部门、不同单位考评项目,分层和分类量化、细化具体考评指标和分值,重点考核反映努力程度、工作成效和实际变化的“硬指标”。并通过公开栏、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检查督查制度。以每月抽查、察访核验等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开展检查督查。对故意遗漏申报考评指标、谎报完成进度、未履行横向纵向检查职责、消极对待绩效考评行为,除实行绩效扣分外,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考评周期内被通报2次以上的,年终考评降低一个等次;被通报4次以上的,年终考评分为0。  (三)完善媒体曝光制度。对干部执行不力的种种表现,宣传部门将组织新闻媒体,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形成推动执行力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完善定期通报制度。一是定期核验。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对各部门及其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查访核验。二是县委县府督查室负责将各部门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大部署及重要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的效率、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向全县通报。三是县绩效办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日常核验情况进行备案,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四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安排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每月定期将本乡(镇)、本单位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五)完善约谈诫勉制度。根据专项检查、每月督查、暗访验察结果,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诫勉情况列入干部档案。在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时,纪委在出具领导干部廉政鉴定的同时,出具领导干部被约谈和诫勉的情况。  (六)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一是年度业绩考核,年初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指标量化、逐层分解、落实到人,年末填写业绩考核表;二是重大项目完成情况考核;三是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干部考核;四是注重对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和督查的结果运用。上述考核情况载入干部个人档案,并将作为干部能否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良的干部,县委将优先提拔任用或列为后备干部培养。  (七)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组织手段强化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与行政执行者的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升降去留结合起来,切实加大对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约谈和诫勉谈话记实制度,约谈和诫勉登记表列入干部档案。在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时,县纪委在出具领导干部廉政鉴定的同时,出具领导干部被约谈和诫勉的情况。把被约谈诫勉情况与选人用人、奖优罚劣结合起来,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班子调整整顿及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综合评优的主要依据。  四、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整体推进,加快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  一要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大化瑶族自治县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督查组、宣传组、组织纪律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细化提升干部执行力的具体配套办法。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执行力全面提升。  二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拿出重要版面和时间,集中力量对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全面展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工作中创造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生动展现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富民强县新跨越的饱满热情和崭新风貌,在全县上下形成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要切实加强对“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工作落实,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务求成效。
大化瑶族自治县“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督查工作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提升干部执行力,确保全县“五大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施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实施“五大工程”等重大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整合督查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建立起决策督查、专项查办、综合协调、督查调研等任务为一体的督查工作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运行机制完善、保障措施有力、工作网络健全的大督查工作新格局,推动干部执行力提升,确保全县各项工作“上档位”。  二、督查重点  (一)中央、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委、县人民政府实施“产业增量提质工程、城乡新貌新风工程、民生保障提升工程、开发扶贫攻坚工程、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进展情况。  (三)中央、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阶段性工作和专项性工作推进情况。  (四)中央、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五)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解决情况。  (六)其他需要督办落实的事项。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以县委、县府督查室和县绩效办为主体,灵活采取书面督查、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督查回访等方式进行督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利用媒体公示、曝光等形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形成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机制  设立“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综合督查组,具体负责督查活动的组织、协调、报告、通报等工作。综合督查组在县“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明确各项督查活动的牵头单位及其职责,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合力推动全县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一)对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实施“五大工程”推动工作“上档进位”进展情况的督查,由县绩效办牵头负责,结合绩效考评查访核验工作,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查访核验组,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推动工作。年终对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考评。  (二)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性工作和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及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由县委县府督查室牵头,根据工作任务要求(阶段性目标、时间节点等)和领导的指示,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自行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主动向督查组报告进展情况。年度工作原则上一个季度或半年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年底报送整个工作完成情况。单项工作有明确完成时限要求的,按时间或实施方案确定的完成时限要求报告落实情况(办理结果);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本着及时、高效的原则,抓紧办理并报告结果。  五、结果运用  督查工作是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检验干部提升执行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把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考评、干部纪律监督、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  (一)每次督查活动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督查报告,客观评价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进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报告干部执行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督查组,综合督查组将情况综合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干部执行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二)对工作落实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县委、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其中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表扬的,由县绩效办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分值,由县委组织部当作干部提拔任用和综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较差的责任单位,经督查组两次催办后,仍未按时落实的,由督查组提出问责意见,交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按照《大化县“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督查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工作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注重工作实效。要主动为承办单位做好服务,重要督查事项要与承办单位共同研究,积极帮助承办单位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切实抓好相关事项的办理和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对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牵头或负责单位要积极组织配合单位共同做好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发生。  (三)督查工作人员要自觉践行“六戒”要求,不摆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积极深入工作一线,认真检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争当提升执行力的表率,在推动落实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大化瑶族自治县“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责任追究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确保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推动“五大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化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单位、单位领导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责任追究的方式有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调整、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条 根据督查结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对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领导指示、批示件及各种办公会议要求落实的事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未能打开工作局面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完成年度、阶段性和重点节点工作任务的。  (四)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精神不振,作风飘浮,推诿塞责,消极涣散,不负责任贻误工作的。  (五)工作中阳奉阴违,虚情假意,形式主义,虚报浮夸,图虚名、做虚功,报喜不报忧,摆花架子、搞形象工程的。  (六)在危难险重任务面前,以及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旁观退缩或不听调遣的。  (七)作风专断,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导致重大决策失误,或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组织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八)学习不力、能力不足或者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上级指示精神,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九)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人为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或无故超过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  (十)对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及时进行回应、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违反上班工作纪律、会议缺席或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十二)其他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形的。  第五条 具有第四条中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应当予以约谈。情节较重或被约谈后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纠正错误或整改问题的,应当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应当予以组织调整。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 年内受到诫勉谈话的党政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被诫勉谈话以上的责任追究,如实记入干部档案。在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时,纪检监察机关出具领导干部廉政鉴定时,同时出具领导干部被约谈或诫勉谈话的情况。单位领导每祖诫勉谈话1次的,扣单位年度绩效考评5分;凡班子领导成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每人每次于单位年度绩效考评10分。  第七条 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  第八条 责任追究机关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本级党委、政府或者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到部、大化瑶族自治县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筠连县:“无缝隙责任链”提升行政执行力  筠连县连续推出了《关于印发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力建设考核办法》等相关办法,提出“无缝隙责任链”的考核理念。所谓“无缝隙责任链”即在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中,首先做到细分责任,将重点工作进行分类排队,并实行分包负责制,将每项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头,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其次,量化标准,在建立责任制的过程中,尽可能将工作任务进行量化,使每一个责任人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所承担工作的标准是什么,应当干到什么程度。第三,明确时限,确保工作快速有效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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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严把决策、执行、监督环节 提升行政执行力  泰安高新区调整和优化内部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改进管理与服务方式,严把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着力提升行政执行力,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  决策科学民主,是提升行政执行力的前题。新区建设伊始,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新区是园林旅游城市的一部分,是泰安招商引资实现工业化的平台,也是泰安加快城市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在规划设计、实施方面,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不断提高规划的覆盖率,重点突出城市建设的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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