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没有签合同可以据不交物业费不给续车位吗

&&&&花了十几万元购买了车位后,本以为可以欢欢喜喜地停车入位了,却被物业告知需要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车位服务费”,这事不少市民都碰到过,很多人产生了疑问———&明明购买了车位,也缴纳了物业费,这项收费是不是物业的无理加收呢?&&&&质疑 自己的车位还要交费?&&&&在临桂芭堤雅小区买房的典女士今年为了这笔费用很是上火。原来,过完春节后,一家人驱车前去观望新房装修进度,便将车辆停进自己购买的车位中,怎知驶离的时候,被物业告知,需要缴纳停车管理费。&&&&“房子还在装修,一个月车也停放不到几次,因此当时我拒绝缴纳。”典女士说,在之后的时间里,每次去新房,都会被物业通知需要缴纳费用。最终,典女士一次性缴纳了一年共600元的停车管理费,“我已经买下的车位,一个月也用不到几次,这个费用交得实在不合适。”&&&&七星区彰泰·第六园的李惠(化名)前段时间花十几万元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但在交付使用后,自己在物业清单上发现多出了一项“车位维护费”,每月50元。这让李惠大惑不解,“车位购买后,应该与房子一样,产权属于我了,已经交了物业费,为何还需多交这个费用?”&&&&多番询问之下,李惠发现这样的费用附近几个小区都在收取。朋友告诉她,一般有物业管理的小区,都会收取这个费用,收费在20元到50元之间不等。这仍然没有打消她的疑虑,“收费也不统一,是不是代表这笔费用并不规范?之前网上还有过一种说法,称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都是不合理的。”同时,她还提出,如果车辆磕了碰了,物业能否使用这笔费用来承担责任?&&&&物业 这是合法收取的费用&&&&记者就此事询问了彰泰·第六园物业的刘经理,她介绍,这笔费用主要用于对停车设备的日常维护。&&&&“车库照明所产生的电费,清扫车库,车库一些硬件设施的更换和水泵的定期养护等,都要利用这笔费用进行。”刘经理说,业主购买车位只能保证车开进来有地方停放,虽然产权属于业主,但平时仍需要物业的服务和管理,物业收取的就是对车位进行统一管理与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同时,刘经理还表示,该小区的定位比较高档,因此收费可能跟别的小区有所不同,“一般具体费用的收取可能会与小区的体积、定位等有关系,这项收费在业主签署的物业前期合同里面均有注明。”&&&&七星区同和颐园小区的物业经理兰洋表示,近期也准备在小区内征收每月30元的车位服务费,而这笔费用并不包含物业对车辆的保管责任。“物业部门一般将这笔费用称为‘车位服务费’或者‘车位维护费’,车辆被磕碰甚至丢失,我们能提供监控录像来帮助业主追责,根据合同的相关内容,尽可能减少业主的损失,但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兰洋还表示,这笔收费符合桂林市住宅小区收费管理细则,是合法收取,收费标准也有条例可依。&&&&物价 有例可依但标准未定&&&&那这项收费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呢?市物价局医药与房地产价格管理科科长王卫国告诉记者,《桂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对物业的相关收费有着详细的规定。&&&&据了解,《桂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2014年底颁布,并于日起正式实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有如下规定:业主在自己拥有使用权的车位(车库)内停车应交纳车位物业费。&&&&“实际上,目前大部分小区物业所收取的费用,都属于车位物业费。”王卫国说,对于这项费用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也有着相关规定: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等。“也就是说,这项收费是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王卫国说。&&&&然而,车位物业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细则中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部分的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但现在政府的统一收费标准还没有出来,因此,目前来说,只要物业公司在房地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提到相关的标准规定,就按原来的标准来收费。”王卫国介绍。&&&&“市场上不同的物业管理企业有不同的资质等级,所以这部分的费用比较难统一。”王卫国告诉记者,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做这方面的工作,争取尽快出台有关标准。&&记者吴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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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小区车位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天津&03-02 15:45&&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4)
你好,我买的小区车位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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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就不提供车位租赁 市民遭遇物业“捆绑收费”怎么办?
&nbsp&nbsp&nbsp&nbsp前段时间,市民包先生向苏州市物价局价格中心反映,称其所在小区物业存在“捆绑收费”现象,要求其一并交纳汽车停放费和物业公共服务费,不可分开交费。经过调查,实际情况与市民来电反映的情况不完全相同。但是,市民遇到物业收费问题应该把握几个原则。&nbsp&nbsp&nbsp&nbsp原来,包先生认为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不到位,因此,不愿意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只想交纳自己汽车的停放费,而小区物业提出不交物业公共服务费,就不向其提供车位租赁和停放服务。从包先生反映的问题看,若双方之前就车位租赁问题达成了协议且有效,应继续按照协议执行;若该车位租赁服务协议已作废,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业委会授权的基础上,要求包先生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后再提供车位租赁相关服务;若双方并未签订相关协议,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也并未授权,则该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将物业公共服务费与汽车停放费捆绑收取。&nbsp&nbsp&nbsp&nbsp市民遇到物业收费问题应该把握怎样的原则呢?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处理物业收费相关纠纷,一般情况下,首先应看业主大会、业委会是如何研究授权的,有授权的应优先按照授权执行;其次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无授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最后,对业主大会、业委会未授权,也没有合同约定的,应按照江苏省、苏州市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的文件执行。同时,建议广大市民,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的物业企业,应请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或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根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宜采取不交纳物业费的形式进行处理。&nbsp&nbsp&nbsp&nbsp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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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就不提供车位租赁 市民遭遇物业“捆绑收费”怎么办?
日 13:01 来源:中国江苏网
&nbsp&nbsp&nbsp&nbsp前段时间,市民包先生向苏州市物价局价格中心反映,称其所在小区物业存在“捆绑收费”现象,要求其一并交纳汽车停放费和物业公共服务费,不可分开交费。经过调查,实际情况与市民来电反映的情况不完全相同。但是,市民遇到物业收费问题应该把握几个原则。&nbsp&nbsp&nbsp&nbsp原来,包先生认为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不到位,因此,不愿意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只想交纳自己汽车的停放费,而小区物业提出不交物业公共服务费,就不向其提供车位租赁和停放服务。从包先生反映的问题看,若双方之前就车位租赁问题达成了协议且有效,应继续按照协议执行;若该车位租赁服务协议已作废,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业委会授权的基础上,要求包先生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后再提供车位租赁相关服务;若双方并未签订相关协议,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也并未授权,则该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将物业公共服务费与汽车停放费捆绑收取。&nbsp&nbsp&nbsp&nbsp市民遇到物业收费问题应该把握怎样的原则呢?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处理物业收费相关纠纷,一般情况下,首先应看业主大会、业委会是如何研究授权的,有授权的应优先按照授权执行;其次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无授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最后,对业主大会、业委会未授权,也没有合同约定的,应按照江苏省、苏州市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的文件执行。同时,建议广大市民,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的物业企业,应请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或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根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宜采取不交纳物业费的形式进行处理。&nbsp&nbsp&nbsp&nbsp李晓静您的位置:&&&&&& 正文
没签合同业主拒交物管费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由于业主拖欠物业费,北京世纪城有限公司日前将世纪城的14位业主告法庭,追讨一年多到两年多的物业管理费。日前,该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物业管理公司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陈诉:被告14位业主最早的从日,最晚的从日到去年年底,分别拖欠了7014.6元至21092.6元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供暖费、车位费等)到目前为止一直拒绝缴纳。  据了解,世纪城业主刚刚入住时,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分别与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北京世纪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委托合同》。但后来世纪城的物业在业主知情的情况下,换成了北京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对此,世纪城物管公司的解释是,日前,世纪金源公司将其与业主的合同转给了世纪城物管。而业主们称,作为原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他们对此次转让毫不知情,而且,世纪城物管也没有通知他们签订新的合同,因此转让行为不能成立,世纪城物管承认,他们确实没有与业主签订过书面的物业委托合同,但从日开始至今,他们为业主提供了事实上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业主方面的代理人表示,业主们拒绝缴纳物业费,主要是基于世纪城物业没有和他们签订合同以及服务质量差两点原因。&我们业主和世纪城物业公司根本就没有合同关系,他们凭什么向我们要钱?&一位业主如是说。另外,物业管理收费不透明、小区会所至今没解决、公司帐目不公开等问题也让业主们不愿&掏腰包&。【】 责任编辑:heil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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