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成立的公司 ,银行公司开设基本户户 。人民银行 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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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一银行开设基本户后,又在别的银行开设一般户,其意义是什么?
叛逆尊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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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基本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银行验资户属于临时存款帐户的一种.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顾名思义验资户就是在企业在注册验资其间为此而临时开立的帐户,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验资过程完成后,验资户就应该注销。基本账户可以办理一切符合法律法规的结算(包括提现和发放员工工资福利)而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一般的结算业务。一般存款账户的作用就是说,一般存款帐户不能做现金提款业务,但是可以做现金存款业务。你可以填写现金交款单将现金存入一般存款户,但是不能通过开现金支票的方式将现金从这个帐户当中提出来(实际上银行也不会卖给你这个帐户的现金支票)。这是人民银行对开户单位的基本存款户支取现金的一种约束方法,一个企业只有一个银行账户可以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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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公司银行开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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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帐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 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
  第四条 基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
  第五条 一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 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第六条 临时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 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第七条 专用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办理营业执照:
  第八条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存款人在银行开立或使用帐户。
  第十条 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自主支配权,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 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帐户内存款。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除外。
  第十二条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 口许可证制度。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第二章 帐户设置和开户条件
  第十三条 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办理营业执照: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属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
  企业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二、开户申请登记表; (盖企业法人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名私章)
  三、填写银行开户印鉴卡;(盖企业法人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六、国税、地税登记证 (部分银行可以不用)
  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存款人右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一、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
  二、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
  一、外地临时机构;
  二、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
  第十六条 下列资金,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帐户:
  一、基本建设的资金;
  二、更新发行的资金;
  三、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第十七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办理营业执照: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部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办理营业执照: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第十八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二、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第十九条 存款人申请有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二、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第二十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二、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三章 帐户开立和撤销
  第二十一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帐户。
  第二十二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帐户。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四、五项规定的存款人,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的,可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第二十四条 存款人申请改变帐户名称的,应撤销原帐户,按本办法的规定开立新帐户。
  第二十五条 存款人撤销帐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帐户余额,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销户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存款人撤销基本存款帐户后,右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在另一家银行开立新帐户。
  第二十七条 开户银行对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帐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超30 日内来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第四章 帐户管理和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协调、仲裁银行帐户开立和使用方面的争议,监督、稽核开户设置和开立,纠正和处罚违反法规定的行为,负责开户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制作。
  第二十九条 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帐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帐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帐。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第三十条 银行不得对未持有开户许可证或已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银行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强拉客户在本行开立帐户。 信用社不得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为存款人开立帐户。
  第三十二条 存款人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 帐户。
  第三十三条 存款人不得因开户银行严格招待制度、招待纪律,转移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因转移基本存款帐户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其核发开户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一和转让帐户。
  第三十五条 开户银行、存款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开设帐户的,要限期撤销多余帐户,并根据其性质和情节按规定处以罚款。
  第三十六条 存款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除责令其纠正外,按规定对帐户出租、转让发生的金额处以罚款,并没收出租帐户的非法所得。
  第三十七条 中办民银行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开户许可证的,上级人民银行应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第三十八条 存款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造成后果的,应由存款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主办: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汝城县政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24100 电话: 邮箱:公司开户为什么越来越难了
按深圳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深圳常住人口1137.89万人计算(深圳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深圳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36户,每千人拥有企业134户,创业密度最高,居全国首位。
看完数据,一声长叹,哎~~~~
“深圳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36户,每千人拥有企业134户”,小编来深圳多年,竟然拖后腿了。真羡慕~~~
深圳现在注册公司门槛很低,所以公司爆炸性增长,那么,是不是表示开家公司很容易呢?特别是现在连注册资金都认缴了,难道没有门槛了吗?
当然有了,至少现在公司基本户就是一个门槛。你知道注册公司后还有公司基本账户这回事吗?
基本帐户:
企事业单位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账户。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只能通过此帐户办理。
简单来说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就是指企业合同章上印有“开户行和账号”的账户,这个账户一个企业只能开一个,并要由人民银行批准。
有的人会说:我公司不需要基本账户,工资、奖金走私人账户就好了,干嘛多此一举。
小编轻轻说一句:
如果没基本账户你公司怎么对公收款,怎么开票,难道你叫客户安心给你钱不用发票吗?
公司银行开户“几道坎”,公司开户为什么越来越难了
且不说客户不愿意,更甚的是会开始怀疑你公司正不正规呢?的确,连个基本账户都没的公司谁敢保证正规。
说完了公司基本账户的必要性,话不多说,接下来看这道“门槛”是怎么一回事?
现在银行对公司开户审核越来越严格,体现在以下几点:
1、开户必须提供红本租赁证
办公地址是注册公司“必需品”,连营业执照上面都得体现呢。而红本租赁证是可以证明办公地址是否真实的。但大家都知道深圳的办公场所的租金有多贵。
2、银行要到亲自派人看现场
为了证明你的办公地址是否真实除了要红本租赁证之外,银行还要派人亲自去看现场。现在很多人都是互联网上创业,哪来的现场看?
以上两点都是为了核实现场,看您的地址是否是真实的办公地址。如果你以为搞定办公地址就行了的话,你错了。
公司银行开户“几道坎”,公司开户为什么越来越难了
3、提前2个月预约
开户需要预约也就算了,还是2个月呐,慢慢排队呗。如果业务急于开展的怎么办呢?所以开户得趁早。
4、银行开始要求存款
实行认缴注册资金后,特别是资金小的创业者高兴了好一阵子,没想到现在来个公司开户需要预存资金。比如招商银行要求预存5万。
看完这些“门槛”后,总结:
公司银行开户越来越难了哟,你公司还没开户的话要抓紧了。熟悉我们企望港的伙伴们,你们得赶紧联系对接你的会计或客服了解开户事宜,别让你所注册的公司错过开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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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做账报税,快捷,流程简单,操作方便.公司已经有银行基本户了,要不要再办一个一般户?有什么区别吗?
地区: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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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有银行基本户了,要不要再办一个一般户?两者哪个可以转给私人,哪个可以提现?两者有什么区别吗?有办一般户的必要吗?
基本户是在公司设立时即开立的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也是唯一能存取现金的存款户,除了存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可以说这个户是公司的万能存款户。
一般户是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转账汇款业务的银行存款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不能存取现金。
一般来讲,凡是涉及到现金存取、纳税款、社会保险款及缴纳政府部门的款项等都在基本户,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之间的转账可以在一般户进行。
其他回答 (4)
都可以转私人!
基本户:可以转账、存钱,取钱(现金)、收钱(别人转账进来)。
一般户:可以转账,收钱(别人转账进来)
小公司就没必要开一般户,有一个基本户够用了!!
你看看以下规定就清楚了,不但增加知识面,而且存入您的资料夹备查,对你今后工作大有好处: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中 国 人 民银 行 令
  〔2003〕第5号
  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十一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三条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第十四条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一)设立临时机构。
  (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三)注册验资。
  第十五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六条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三)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四)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五)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七)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八)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九)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一)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十二)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第十八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第十九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第二十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本条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以下是公司的基本信息!
都可以转私人!
基本户:可以转账、存钱,取钱(现金)、收钱(别人转账进来)。
一般户:可以转账,收钱(别人转账进来);还可以签扣税协议的,然后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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