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要解雇员工为什么还耍职工写员工辞职申请书大全呢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邮政员工辞职报告邮政,辞职,员工,员工辞职,邮局员工,辞职报告,邮政职工,职工辞职,邮政员工,反馈意见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邮政员工辞职报告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教您如何写好一份策划书,为您提供策划书格式、范文、模板。营销方案策划书,公司活动策划书,创业策划书模板...写好这些策划书不再是难事。
在此可输入您对该资料的评论~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4540180',
container: s,
size: '250,200',
display: 'inlay-fix'
热门资料排行
添加成功至
资料评价:
所需积分:1 您现在的位置:&&>>&&>>&&>>&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正文
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
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
作者/编辑:范文
邮政局员工的一文是邮局员工相关的辞职报告,如果您感觉本篇写的不错,可以推荐给您的,或者收藏此文章,。如果您有更精彩的辞职报告相关文章可以联系我们帮您发布到我们网站上,以供其他朋友参考!
**市邮政局人力资源部:
很遗憾这个时候我向提出辞职。来到这里也快四个月了,单位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同事和都对我很好,在这里学了不少东西东西。
在这三个多月的中,我确实学习到了很多东西。然而在工作上感觉没什么建树。我开始思索,我是否适合这份工作。我觉得自己付出太少,不能心安理得地拿这样一份薪,不过我又向往得到高薪,一方面缓解未来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希望找个离家近一点的,照顾到,《》()。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单位辞职于单位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单位正值用人之际,目前正有开发中,所有的前续工作在单位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单位今后在各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单位因我而造成失误,我郑重向单位提出辞职。在目前这个项目中,我做了前期的界面设计,对于不能参加程序开发,我表示遗憾。
离开这个单位,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确实很舍不得,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但是我还是要决定离开了,我恳请单位原谅我的离开,同时解除与单位的。
祝愿单位蒸蒸日上!
辞 职 申 请 人:范文
:2010年3月
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2    〖预览〗目录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xxx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xxx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考勤制度…………………………………………………………
文书工作制度……………………………………………………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保密工作制度……………………………………………………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
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
财政干部……【】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3    〖预览〗(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团、跨乡镇(街道)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社团组织。负责县级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三)贯彻落实优抚政策。负责落实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落实拥军优属工作;督促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执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办法;组织呈报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四)负责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负责核查、上报灾情;拟订全县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协同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社会福利募捐和社会救济工作,协助落实对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
(六)负责……【】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4    〖预览〗一、邮政业务收入及其本经营情况
(一)、各类邮政普通业务收入完成情况
今年1-11月份我支局共完成函件2.06万元完成年计划率达123.35%、包裹0.46万元完成年计划率达91.39%、特快1.91万元完成年计划率达218.27%、信息0.18万元完成年计划率达33.84%、汇兑0.53万元、其它0.36万元;合计完各类邮政业务收入5.37万元,完成年计划率达113.94%。
(二)、邮政储蓄及中间业务完成情况
至11份底邮储余额达6080万元本年度累计净增2116.6万元,其中活期余额734.36,定期余额5354.16,定活比达12.07%;累计完成异地手续费1.29万元完成年计划率28.67%,累计新增绿卡用户709户完成年计划率177.25%,累计新增代发户数183户完成年计划122%。距四季度邮储计划差100万元预至到 12月31日我支局余额可达6200万元左右,确保完成四季度邮储计划。累计销售各类代办保险125.2万元、代收各类保费续缴123万元,累计完成中间业务收入27865.23元。
(三)、07年度报刊发行业务完成情况
市局本年度下达我支局07年度报刊收订流转额计划14.88万元,其中期刊流转额4.88万元。到目前为止我支局共计收订各类报刊流转额达17.15万元、其中期刊流转额4.9万元,分别完成计……【】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5    〖预览〗发布时间: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我是一名xx县水利局的普通员工,在我平凡的岗位上,我一直在不断的努力着。虽然我知道我个人的努力影响不了大局,但是我相信,只要大家都努力了,我们才能够共同进步,实现梦想。在我工作中,我不断的和党员同志合作,在他们身上,我深深的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对他们的影响,他们都能够认真努力的工作,时刻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这使我非常的向往,于是我向党组织递交了我的入党申请书。  我衷心地热爱党,她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进一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党。她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曾带领中国人民战胜了各种艰难险阻。从1921年建党以来,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没有共产党……【】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6    〖预览〗邮政工作督促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我是负责人。受之托,我代表在这进行发言。
邮政储蓄统一版本工程是邮政金融信息化进程中的一大创举,能够参与海南邮政储蓄统一版本工程的建设当中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在这个工程当中,我有幸被选派参与我省统版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协助人事处组织的全省业务骨干统一版本系统的培训。储蓄统一版本的培训工作事关重大,是整个工程建设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它关系到全省储蓄业务能否平稳切换运行,关系到全省邮政窗口服务质量,更关系到整个企业信誉度和美誉度,所以在培训过程当中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力求作到精益求精,毫无保留地把我在佛山的所学所知尽可能地教会各局参与培训的业务骨干,使他们能够熟练地把握整个新系统的操作,能够胜任学成以后的再培训工作。在参与统版全省集中培训期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天天10小时以上连轴工作运转,几乎是邮校、储蓄所两点一线,没有休息过一天。由于天天早出晚归,平日里接送孩子上下课、洗衣煮饭等原本属于我的家务活,通通落在了我爱人的身上,我爱人毫无怨言地接过了这些琐碎的家务,让我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地全身心投入到这场重要的工程会战当中。因此,我可以自豪地说,今天组织给予的这份荣誉,也有他的一份作品
在为期一个月的全省性集训工作结束后,统一版本各市县局的模拟练习培训工作又紧锣密鼓……【】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7    〖预览〗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县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本县重大经济决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分配政策;拟订和执行县与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企业间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编制本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本县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确定本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县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管理本县公共支出;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办理和监督本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本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企业挖潜改造和科技支出;支援农业发展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五)管理本县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并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六)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本县县级粮食储备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监管工作。
(七)拟订和执行本县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本县政府采购工作和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8    〖预览〗民政局工作制度规范汇编
1、民政局党组学习制度 2、民政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3、民政局党支部工作制度
4、民政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5、民政局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1、民政局党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进一步夯实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基础,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学习力和执行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二、学习原则
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三、学习范围
局党组成员。必要时可扩大到局党支部委员或科级党员干部。学习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秘书负责记录。
四、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准则;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市民政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民政业务知识、其他相关知识及工作经验交流;其他学习内容。
五、学习方式
灵活多样,采取自学和交流讨论相结合、学习和调查研究相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相结合以及走出去(参观)、请进来(讲座)等方式。
六、学习安排
1、局党组学习原则上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为半天,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次数;
2、局党组秘书按照局党组会议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篇目和研讨议题。
七、学习要求
1、局党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和请假报告制度,学习成员要自觉遵守,
因故不能参加人员须事先……【】
  〔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
  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所属栏目:〖
  “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相关:
  〖〗链接地址:
  辞职报告提供的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由网友原创或转发,若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本站联系,谢谢!
上一篇范文: 下一篇范文:
邮政局员工的辞职报告范例相关范文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辞退
我的图书馆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辞退
&&&&&& 如果有证据证明员工违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可以将其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属于辞职就不能请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辞退你的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按照开除员工是有法定条件的,只有员工严重违法,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才可以开除。否则,就会违反了劳动法规和公司规章。就可以在拿到了公司的辞退单据后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1、员工自己申请辞职与公司辞退是有区别的,前者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后者则有;2、公司辞退员工应该向员工出具《辞退证明书》,3、如果你不打算在那工作了,你可以先签字拿到书面材料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4、企业要开除员工是有法定条件的,只有员工严重违法,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才可以开除,具体《劳动法》上有规定。
 公司因员工违反公司的正常制度,公司想开除?如果有关的公司制度有明确的规定,不仅这个规定经过公示,而且这规定应当组织你们所有的员工学习过。这样才能依照规定作出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证实单位开除员工是违法的,单位则需要支付赔偿金。&&&&&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可以给予辞退,并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无故旷工的,单位可以辞退,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和公示程序合法,则按照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给予辞退,并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规章制度符合程序规定,可作为辞退的依据,另外,辞退也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要做好程序性的工作,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用人单位曾签约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被开除,无需提前通知违章者的类似约定”,若有,可以不提前通知本人,若无,按常理应该提前通知本人;另违者对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其本人应对单位作相应赔偿。&&&&&& &规章制度有没有明确规定:“违反此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没有这项规定,公司肯定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如果有这样的规定还要看规章制度是否满足以下条件:一,内容必须合法合理:二,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三,必须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规章制度才会被法院认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公司可以通知被开除及理由,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且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该条款,那么就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所以,首先要确定公司所制定的规则制度其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排除劳动者权益、损害劳动者利用的情况;规则制度的制定过程也经了民主程序(如有工会参与、向职工或职工代表说明过,听取他们的意见)。  规章制度的公示程序。如果公司的规则制度经过公示(如书面公告、网络公告,在招聘录用时已经告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规定了解途径等),公司已经规则制度接触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不需支付赔偿金。但是公司须有员工违反公司规则制度(严重违规)的记录、证明,并对规则制度的内容(如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违背法律禁止规定和法律原则、经过了民主、公示等程序负有举证责任。否则,公司将会陷入被动。&&&&&& 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的话,什么制度也是废的,只要不是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里被开除的话,就一定要给予赔偿。 一、确认公司规定是否合法;二、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同时符合上面两个条件时,公司才有权利根据规章制度来处罚员工,否则,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辞退行为,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为规避劳动法相关规定,通过制定含有“某某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内容的规章制度,并以此为依据解除劳动关系,企图通过合法形式达到单位的非法目的。那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以及如何界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能够适用于劳动者,要从内容和程序上加以考量,《劳动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体现了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仅内容上要合法、合理而且在程序上要经过合法程序产生。 在程序上要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履行公示或者告知义务。 内容上应合法、符合常理。尤其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除名的内容的规定更是如此,除名应该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处罚措施,也只有违反规章制度属于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出名,而何为严重是不是可以有用人单位自行随意解释,答案是否定的。严重的评判标准,应在客观、公正的法律的框架内来判定,而绝非由用人单位随意解释并强加于劳动者身上;如果单位可以在制定制度,对于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哪些严重违纪行为应开除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随意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 年 3 月 22 日 ,法释〔 2001 〕 14 号)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就是说《人事考核及奖惩制度》要符合该规定。企业没有出示证据说明当事人违反《人事考核及奖惩制度》就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那企业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开除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才行,一般单位是以辞退来代替的.。&&&&&&&&& 拥有一套完整的企业规章管理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便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该员工被开除需要有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类的文书。 首先,为防止该单位事后以“擅自离职”为由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负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的运行制度存在问题,让申请人一人承担全部错误显然显失公平!对方可能举证失误的地方 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根本没有规章制度; 2、虽有规章制度,但规章制度内容不合法; 3、规章制度内容虽合法,却不经民主程序制定; 4、规章制度内容虽合法,也经民主程序制定,但没有向员工公示。上述四种情况中以第四种情况出现的情况较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齐全,而且规章制度的内容也符合法律规定,员工也确因违反规章制度并符合规定的辞退条件。&&&&&&& 但是,企业对员工作出辞退决定发生争议后,在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予确认,认为企业没有采用任何方式予以公示;而企业又不能举证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将会通过单位任意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来合法规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将失去法律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十六条第一款(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公司有相关的规则制度,并以规则制度的规定对违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员工以不知规章制度不服处罚而引发劳动争议是许多用人单位常遇的劳动争议事件,作为用人单位需重视并进行规范、完善。  《劳动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需要补偿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 本人在职月均工资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的补偿金,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适用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本市企业上年月均工资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该补偿金按照本市上一年企业月平均工资计算。
&&&&&& 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适用情况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本单位上年月均工资或个人在职月均工资
  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每满1年支付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适用三种情况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
  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③用人单位符合经济性裁减人员条件而被裁员。&&&&&&&
&&&&&& 公司只是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金,而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向当地的社会保障中心领取的,与公司无任何关系。只有社会保障中心才有审批权。&&&&&&&&&
&&&&&&&&&&&&&&&&&&&&&&&&& &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在制定程序上强调民主性,只有通过职代会讨论定稿后,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平等协商才能确定。&&&&&&&&&& 一是内容要系统全面。除了制定程序的合法性之外,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确保有效运行:所谓内容的全面性,包括两层含义:首先与人力资源相关的管理制度,员工手册里都应当有相应规定。比如招聘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薪酬和福利制度、考勤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另外还有培训制度、报销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都是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因此,企业在制定制度的时候,都应当有相应规定;其次具体某项制度的内容要完整。比如说制定奖惩制度,要有奖惩制度的制定目的、制定的基本原则、奖励适用的范围、奖励的主要方式、不同奖励方式所适用的范围、奖励的审批程序、惩处的方式、不同惩处所适用的范围、惩处的审批等。
&&&&&&& 二是内容要合法: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内容的合法性是规章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规章制度的内容不但不能违反《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也不能违反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就业保障法等基本法律。国家机关出台的一些政策性规定,在制定规章制度也都是必须考虑进去的,稍有不慎,就会步入雷区。
&&&&&&& 三是可操作性要强 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固然需要一些原则性、指导性的内容作为基础,但是在执行时,所依据的条款规定要具体,要有可操性。有不少单位,在规章制度中都规定了劳动者应当怎么做、禁止怎么做,但是对于职工做或不做某一行为,并未规定该如何处理。或者是,制度条款的原则性过强,导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企业甚至在制度的执行上,制定了一些自我障碍条款,导致束手束脚。比如关于“职工旷工5天,经批评教育无效,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其中“批评教育无效”就属于自我限制条款,导致企业在没有履行批评教育程序的情况下,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四是要体现人性化管理的内容 规章制度所适用的对象是人,而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在设计规章制度时,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有些单位的规章制度非常严格,甚至超出了常人所能想像的范围。比如某公司规定,旷工一天,罚款2000元。这种制度虽然在短时间内能起到震慑职工、严肃纪律的目的,但是从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肯定会导致人心相背。毕竟,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窗口,人性化的规章制度才能聚集人气,令良禽择良木而栖。
&&&&&&& 五是术语、名词要规范。根据法律规定,在处理、结束职工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上,可以采取不同方式,比如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辞退、擅自离职。但是应当清楚的是,不同的处理方式针对的行为、处理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不同,结果自然也有所区别。而且,辞退这种方式,已经随着《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废止而消失。只有弄清不同术语的法律含义,单位才能合法有效地处理员工。另外,在制定规章制度中,切忌使用了过多生涩词汇,语言应力求通俗易懂。
&&&&&&&&&&&& 违反规章制度开除的程序
&&&&&&&&&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要素之一,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与此同时,经济的大起大落也引来了一浪接一浪的裁员潮。&&&&&&&& 辞退、裁减员工是人力资源经理必须处理,又是最难处理的工作。辞退员工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深远的影响。
&&&&&&&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以上第一、第二类规定。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以上第二类规定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 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制,即上述企业必须在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类外聘人员、停止加班加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好转的,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其次,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辞退员工中的特殊限制
&&&&&&&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且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换句话说,对于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员工,除非其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的,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六、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一.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 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二.开除员工的程序怎么进行&&&&&& 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仲裁失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违反规章制度开除的程序
开除职工的几种情形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开除职工的法律程序&&&&&&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对职工作出开除处理时,必须遵循以下六个方面的程序:①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对职工违纪事实要查清,对所取得的证据要认真审核,以保证违纪事实的确凿无误。结论材料要同本人见面允许其申辩,如确实不符,应予改正;②厂长(经理)依据职工的错误事实,提出开除处理意见;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后决定,并填写《开除职工审批表》;④将开除处分决定报告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⑤将《开除通知书》发给职工本人;⑥将被开除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司员工辞职申请表格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