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成本入账依据能否入计划成本入账依据,有何税法依据

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哪些优缺点?对于小型企业来说营改增划算吗?哪些企业属于营改增范围? - 知乎1119被浏览136132分享邀请回答36450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375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1 个回答被折叠()按照最新税法规定,从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有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固定资产)只要符合抵扣条件,都可以扣除。
因此,要计入成本的增值税应包括以下2种情况:
1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比如没有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或虽取得但没有通过验证,购进后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或者发生了非常损失等。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承担的进项税额,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1、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因此,进项税要计入材料的成本中。
2、帐务处理
借:原材料(材料价+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会计核算中的销售、成本中不包括增值税,所以计算成本时,不考虑增值税的因素
但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购进、销售时的价格,习惯上是含税的,所以一定要...
业务的税金及附加值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就是对销售出去的库存产品进行成本的结转。如: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150元,成本价100元。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2、结转销售成本...
答: 月工资是按30天算还是26天算呢?我们公司是单休的。懂这方面的来说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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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哪些成本可计入土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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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买地成本,为这个土地建设所花的成本人工和相关费用,全都要有票,开发公司日常的管理费用,与土地开发无关的开支,不可以计入土地成本中。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土地证是一个重要的证件,不少人会忽视土地证的重要性,其实不然土地证也是房屋产权的一部分,很多人都会因为不了解土地证的性质而只关心房产证的办理,造成土地证不齐全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您讲讲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工本费要多少钱,工本费计入土地开发成本吗?
土地使用证工本费要多少钱?能计入土地开发成本吗
1F 土地税?买地成本,为这个土地建设所花的成本人工和相关费用,全都要有票,开发公司日常的管理费用,与土地开发无关的开支,不可以计入土地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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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新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说明一览表
会计城 | 日
来源 : 网络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任职或受雇,合理
加计100%扣除
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总额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职工工会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
业务招待费
MIN(60%,5&)
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
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
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
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同期同类计算数额,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关联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内,其他业2倍内
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无关联关系)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同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
部分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
住房公积金
规定范围内
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税收滞纳金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规定范围内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费用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险
其他商业保险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
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按租赁期均匀扣除
经营租赁租入
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
劳动保护支出
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如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未经核定准备金
固定资产折旧
规定范围内可扣
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规定范围内可扣
林木类10年,畜类3年
无形资产摊销
不低于10年分摊
一般无形资产
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摊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限额内可扣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低值易耗品摊销
审计及公证费
研究开发费用
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扣
所得税和增值税(有条件)不得扣除
所得税税款
增值税进项
不允许税前扣除
购进货物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部分进项税额因不参与成本和损益的计算
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
购置固定资产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随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
出口货物业务中,按税法规定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应转入货物的销售成本
有条件扣除
企业货物发生的损失(如盘亏、毁损、被盗等),因已经不可能用于生产,自然也无法对外销售或是视同销售。根据税法规定,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用于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另外,损失的货物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批准后作为税前列支事项,转出的进项税额也可随财产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销项税
不允许税前扣除
正常销售货物情况下,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这部分销项税额因其不参与成本和损益的计算,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有条件扣除
由自身承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比如对外捐赠货物的销项税额,在整体捐赠成本没有超过捐赠限额的情况下,随捐赠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咨询、诉讼费
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实的材料
工作服饰费用
运输、装卸、包装费等费用
取暖费/防暑降温费
并入福利费算限额
属职工福利费范畴,福利费超标需调增
车船燃料费
交通补贴及员工交通费用
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限额
200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额同时缴纳个税;2008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电子设备转运费
安全防卫费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5%(一般企业)
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可扣
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5%(财产保险企业)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算限额
10%(人身保险企业)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算限额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
投资者保护基金
营业收入的0.5%~5%
贷款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
贷款资产余额的1%;允许从事贷款业务,按规定范围提取
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
按比例扣除&&&关注类贷款2%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贷款
&&&次级类贷款25%
&&&可疑类贷款50%
&&&损失类贷款100%
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险公司)
本年保费收入的25%,适用经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
担保赔偿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未到期责任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当年担保费收入
交易所会员年费
交易席位费摊销
按10年分摊
同业公会会费
信息披露费
维简费支出
收益性支出
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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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错误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税种。一旦达到清算条件,绝大多数企业都会立刻按项目进行。清算工作一般要将开发项目各个年度的销售收入、开发成本、费用及税金等收入和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逐一审核,稍不注意,就可能会影响到土地增值税计算的准确性。本文主要介绍一下日常中较为常见的一些错误情形,希望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一定的帮助。
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错误一:甲供材价款重复计入成本进行扣除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对原材料由建设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方在计算营业税时,应将甲供材价款计入营业额。为此,不少地方的施工方在开具建筑业发票时,也将甲供材的金额包含在发票金额中开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此类发票入账时,如果按建筑业发票的票面金额计入开发成本,就会造成甲供材金额重复计入开发成本。因为,房地产企业在购买材料时,一般已将材料发票入账,并计入开发成本。不过,目前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已规定,施工方在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发票金额不包含甲供材,但在缴纳营业税时要包含甲供材,这样就从源头上杜绝了房地产企业甲供材价款重复计入成本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错误二:甲供材营业税税金及附加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
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负担了本应由施工方负担的甲供材营业税税金及附加。在缴纳甲供材税金及附加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处理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将替施工方负担的甲供材营业税税金及附加记入开发成本,另一种是将替施工方负担的甲供材营业税税金及附加记入企业的经营税金及附加。这两种处理方法,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都容易误将其计入成本或税金项目中进行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错误三:代收费用的扣除不符合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对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的扣除作了具体规定。此类代收费用扣除的常见错误情形有:一是将替企业代收的费用与替政府代收的费用进行相同的税务处理。只有是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代收的费用,才能按规定扣除,并且不加计扣除。对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燃气管道费、太阳能热水器费等代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其税务处理与政府要求的代收费用不同。二是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也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三是将代收费用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四是代收费用未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的基数。财税字〔1995〕4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代收费用,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但并未规定不允许作为按比例(5%或10%以内)计算开发费用的基数。
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错误四:预提的开发成本也进行了扣除
提及预提的开发成本,大部分人都知道一般是不允许扣除,但在具体操作中,却往往容易疏忽。企业有些开发成本可能会先预提,待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其账务处理一般是“借:开发成本”,“贷:预提费用”,实际发生时“借:预提费用”,“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如果预提费用多计提,最后还要再冲回,即“借:预提费用”,“贷:开发成本”。因此,在审核开发成本时,如果仅关注开发成本明细项目的归集,而不关注其对应科目是否是“预提费用”,就容易出现工作疏漏。对这种预提性质的开发成本,还应仔细查看“预提费用”借方发生额的情况,查看其后来有无实际发生,有无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再确定能否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错误五: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也进行了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实务中,企业取得的成本费用凭证,往往总是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少数问题,比如未取得合法凭证、取得的凭证与真实业务不符、取得的是假发票、取得的发票填写不规范、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等情形,只有认真查看每一笔成本费用的原始凭证,才能严格把关成本费用凭证的合法有效。
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错误六: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支付的金额也进行了扣除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算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即对土地使用权强调要“支付”,而对允许扣除的“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则未强调要“支付”。因此,在查看成本费用有无合法有效凭证的同时,还应关注土地使用权金额有无实际支付。
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错误七:利息支出一律按5%扣除
有些中介机构在代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利息支出达不到“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5%的,就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扣除方式,一律按该比例计算扣除,而不再区分企业能否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只有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才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因此,在计算利息支出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而不能一律按比例计算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错误八:利息未从成本中调整出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较多的利息支出,其中大部分都因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开发成本。因此,在实际清算时,应仔细审核开发成本,将利息支出毫无保留地从成本中调整出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符合利息支出据实扣除的条件,调整至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也是可以据实扣除的,纳税人千万别忽视权益,忘记扣除。
文章来源:专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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