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青年参军学历要求初中学历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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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征兵公告 学历高青年和应届生优先入伍
吴海洪 来源: 
福州新闻网讯 市征兵办5日发布征兵公告,今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今年夏秋征集青年的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周岁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在身体条件方面,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在视力方面,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根据年度征兵计划,7月下旬为乡(镇、街道)初检、初审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为各县(市、区)正式体检、政审阶段,在此期间请不要外出,接到当地兵役机关通知后,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初检、体检。
其他更详尽信息可向当地征兵办公室咨询,各征兵办公室电话分别为: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闽侯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
(福州晚报记者 吴海洪 通讯员 宋德良 何金刚)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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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3年大连征兵有关问题咨询问答
来源:天健网
我市2013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记者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张国臣大校
天健网消息(记者 葛春家)根据辽宁省征兵命令,我市2013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记者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张国臣大校。
&&&&问:今冬征兵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
&&&&答: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7月底之前为报名时间,8月1日开始体检、政审,9月1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
&&&&问:今年的征集对象和征集条件是什么?
&&&&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以及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坚持全程公开,择优遴选。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4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3〕1号国防部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身体条件是: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在校大学生(含毕业生)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都必须符合规定。
&&&&问:高校在校生是指哪些学生?
&&&&答:高校在校生,是指在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中,正在进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时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
&&&&问: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享受哪些优待?
&&&&答: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入学前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县(市、区)的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本人,第二年1月31日前发函通知其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
&&&&问:对在校大学生入伍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有何规定?
&&&&答: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下一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即停止发放。
&&&&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原则上不再允许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问: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在学业安排上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要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要于一个月内到学校所在地区、市、县人武部、民政部门及就读学校报到,由学校根据其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安排其复学,并视情在本校内优先选读其他专业。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在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应适当增加学分。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教育厅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根据本人意愿学校应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省教育厅负责安排。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问: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毕业生参军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共有四项优惠政策: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是报考事业单位优惠。参加面向社会报考大连市事业单位的退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如退伍当年未能参加面向社会报考事业单位或未被录用的,只要符合年龄、身体、政审条件,可继续报考并享受上述优待政策。四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问: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毕业生参军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应征入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每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往届高校毕业生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问: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毕业生提干有什么政策?
&&&&答:根据2011年总部《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士兵提干有如下政策。
&&&&选拔对象: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优先选拔是中国共产党员的;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的;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或者全日制本科且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在师级以下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的。
&&&&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岁;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问:专科学历和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报考军校和保送入学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问:适龄青年怎样应征?
&&&&答: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工作,主要以个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学校和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学校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格检查,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学校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组织关系。被批准入伍的大学生新兵学籍档案(复印件)和就读学校证明等相关资料由区、市、县征兵办集中保管存档,作为其退役返校复学或退伍安置工作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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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征兵宣传问答
关键字:一四 征兵 宣传 问答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的征兵命令,今年南宁市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征集一批新兵。现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适龄青年应征有什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每一位有志青年,都应该把参军卫国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报名应征,争当一名光荣的人民子弟兵;每一位适龄青年的家长,都应该以国家的利益为重,积极拥护和支持征兵工作,以送子女参军为荣,积极支持子女应征服现役。  二、今年征兵政策有什么规定?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试行。其中,身高:男青年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四)征集时间:4月10日开始网络报名,8月6日至20日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8月底审批定兵,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三、报名时间和征集办法有何具体规定?  (一)报名时间:男青年为8月5日前 [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各县(区)体检结束时间为准];女青年为8月5日18时前。  (二)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入伍时间统一为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今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有参军意愿的男女青年均需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网址http://www.)。男青年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企业)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还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因条件限制本人未能在网上报名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基层武装部和县级征兵办公室确定预征对象,并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女青年完成网上报名后,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将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8月6日起,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持此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四、参军服役有哪些优惠优待政策?  (一)义务兵优待政策。参军服义务兵役期间,县(区)政府每年给予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根据《南宁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南宁市六城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分别为16000元/年和5500元/年左右,六县按当地标准执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义务兵家庭享受军属待遇。义务兵正常服役期满后退伍,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4500元/年),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政府接收,并根据当地实际,发给经济补助(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区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计发)。  (二)已被高校录取未入学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参军优待政策。参加当年高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2年内可继续入学,并享受国家每学年最高6000元的学费资助。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1.学费补偿。国家对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实行学费补偿的优惠政策,每学年最高补偿标准为6000元。如:3年制大专毕业生入伍最高可获1.8万元学费补偿,4年制本科毕业生入伍最高可获2.4万元学费补偿。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安排。3.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择优提干和保送入学。2011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大幅度提高了大学生士兵提干比例。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优秀士兵,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经全国统考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校培训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军队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不超过25岁(本科学历可放宽到26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4.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⑴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广西区政法干警招录培训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其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⑶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⑷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⑸高校应届毕业生义务兵退役后一年内,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四)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役期间和退出现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1.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按已就读的学年申请学费补偿,每学年最高可补偿6000元;2.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的,按剩余未就读的学年申请学费资助,每学年最高可资助6000元;3.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已交学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4.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5.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其入学前户籍与就读学校所在地都在广西区内的,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其家庭发放优待金;入学前户籍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批准入伍地县(区)政府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其家庭发放优待金。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6.退出现役后,学校要及时做好其复学工作;个别学习存在困难的,可以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7.退出现役后复学,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8.两次荣立三等功或荣立二、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9.服役期满退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可享受国家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六)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的,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退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现行标准4500元/年);2.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县级以上民政安置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3.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应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入工龄。  (七)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政策。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编印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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