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何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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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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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人们需要贷款时,通常会考虑较为规范的金融机构,并与之签订借款合同,但这类合同不同于一般合同,成立即生效,金融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确认在法律中有特殊的规定,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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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需要贷款时,通常会考虑较为规范的金融机构,并与之签订借款合同,但这类合同不同于一般合同,成立即生效,金融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确认在法律中有特殊的规定,接下来,奥麦法律网小编将就这个问题为您简单地进行介绍。一、金融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包括两部分:一是金融机构之间及其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称同业拆借),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二、金融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借款合同的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综上可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时间,以约定为准,否则金融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以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开始计算,且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则应当进行赔偿。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奥麦法律网律师。你还可以点击阅读的内容,提供免费在线律师和事务所信息,帮助公民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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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时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时生效?A、合同内容确定B、双方在合同上签字C、贷款人提供借款D、以上均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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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大家需要有科学的,要注重劳逸结合,学习1小时左右最好做短暂的休息,也是为了缓解学习中的精神紧张。距离还有5个月,注意安排好学习计划。小编还未大家准备了注会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一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满足了“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要件,合同生效: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相关链接】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民间借贷的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注会备考的路或许孤单或许辛苦,同学们不要担心,现在的汗水一定可以浇灌出光明的未来,取得满意的并不难,我们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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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均为自然人的合同。
  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主要调整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关系,同时也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作出了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情况在实践中经济出现。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仅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合同不能成立,必须要有实际的交付行为,即合同是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无论当事人的合同采取的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合同都是在贷款人实际交付借款时生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考虑到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借款合同一般标的数额较大,订立合同的手续复杂、严格,需要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同时,这类合同往往需要设定担保,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不是诺成即成立,那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无法成立。因此,金融机构借款时,贷款人与借款人意思表示一致,借款合同即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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