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能投资促进体制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体制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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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3]21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 【效力级别】
【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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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日 宁委发〔2013〕21号)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是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改善群众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为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体制的深层次矛盾,理清管理职能,强化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市、区、街等各个层面积极性,根据市委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四次会议工作部署,现就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属地管理、建管分离、责权明确、条块联动、监管有力、执法相对集中的城市管理体制为目标,根据南京城市管理的实际,借鉴先进城市经验,优化城市管理职能,理顺城管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体系,努力实现职能与职责相匹配、发展与投入相适应、监管与激励相协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化、服务优质的南京城管品牌,力争用二到三年的时间使南京城市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1.优化职能、相对集中原则。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归并、优化整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明确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
  2.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确立区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实行区负总责、街道主抓的城市管理责任制。驻区单位服从所在区政府(园区)的统一管理,支持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3.事权下放、权责一致原则。科学界定市、区城市管理职能、权限与责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合理调整分配市、区两级财权以及各职能部门财权,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城市管理实效。
  4.建管分离、管养分开原则。城市基础设施(本意见指环卫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下同)建设职能由城市建设部门承担。城市管理部门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的养护由城市管理部门采取市场化运作(企业为投资主体的除外)等方式明确管养单位。
  5.公众参与、共同治理原则。严格落实《南京城市治理条例》规定,创新管理机制,加大公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参与城市管理的力度,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城市管理,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
  (一)着力构建高位高效大城管运行机制
  1.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成立城市治理委员会,健全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发挥城市治理委员会在高位协调、整合力量、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作用,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等城市治理工作职能,负责协调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以及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提升城市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城市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
  (责任部门:市编办、市法制办、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13年3月)
  2.合理界定部门职能。在2010年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上,坚持系统集中性原则,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部门与城市建设部门和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权责,构建事权明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的大城管体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从部门分割向综合协调、跨部门管理模式的转变,有效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能。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城管局、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13年3月)
  3.严格落实建管分开。城市建设部门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垃圾处理设施、转运设施、渣土弃置场、粪便处理场、公厕等)、市政设施(道路、桥梁、高架、隧道等)、园林绿化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并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环卫、市政、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养护管理标准,核定年度维护设施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制定、方案审查、竣工和移交验收等工作,不再承担建设职能。城市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城市建设部门应全部、及时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设施管理权限,采取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法进行管养维护。基础设施移交前或未完成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已完成移交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建成或者验收后三个月内不移交的,财政不再拨付养护管理费用。对已经建成未移交的市政设施(道路、桥梁、隧道、快速化道路等)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部门要制定移交时间表,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各区政府、园区、市督察办完成时间:2013年3月)
  4.推进城市养护作业市场化。按照政企分开、管养分开的原则,加快公共服务市场的培育,确立公共服务企业在城市基础设施养护作业市场的主体地位。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养护、维修、保洁作业单位的指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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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市综合管理的标准化支撑体系
2014年4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导读:构建为城市综合管理提供支持的标准化体系和保障机制,是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关键,也是构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的必要环节。应通过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划分,科学制定城市管理各个领域的标准指引,落实规范化管理,构建一套科学完整的城市管理标准化系统。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作业制度、管理制度,制定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的评价指标和奖惩标准,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或文件,引入数字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和公众参与机制进行监督与评价,这是提高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合理路径。 中国论文网 /1/view-6106962.htm  城市,作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承载体,其安全运行、和谐稳定直接决定着国家的社会和谐、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大局。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的难度越来越高。要实现城市高效、有序运转,需要实施现代化的城市管理。“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这是从国家层面首次提出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的要求,对保障城市的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方便市民的生产生活、构建和谐城市与和谐社会将产生深远影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这可见,现代化城市治理就是克服个人经验型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   城市综合管理客观上要求实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城市管理标准化,就要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政府服务、电子政务、城管执法、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等方面按标准化的原则、方法来实施。通过协调机制、细化标准、量化目标、明确责任,实现城市管理的全覆盖,让城市管理的每一个问题,都有标准要求、责任规定和考核办法,有助于更好解决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达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打造和谐人居环境的目标,确保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提升市民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确立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的内涵与意义   (一)城市综合管理的内容界定   对城市管理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城市政府对城市行政辖区内一切人、事、物的管理,是广义上的城市管理。城市政府对城市行政辖区内一切人、事、物的管理,宏观上可以按事权范围划分成两大类:一是对城市基础功能和公共空间的管理,目的是维护城市的健康正常运转和良好秩序,特点是一个管理部门要涉及多个系统的专门事权,是城市的综合管理,也就是所谓狭义的城市管理;二是对城市各种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的管理,也就是对城市衍生功能的管理,目的是保障人的合法权益和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城市的政治文明和经济文化繁荣,特点是一个管理部门通常只涉及一个系统的专门事权,是城市的专门管理。[1]   对城市基础设施平台进行细分可以发现,现代城市已经离不开道路交通运输、给水排水污水处理、能源动力供应、邮政电信、垃圾收运处理、公园绿化等基础支撑系统,这些系统一旦得不到保障,城市局部或整体立刻陷入瘫痪,因此称为城市基础功能。而其上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体育活动称为城市衍生功能。对城市空间的分析认为,城市空间可以细分为专属空间和公共空间,专属空间是自然人和法人经行政许可取得部分使用权的空间,其他城市空间属于公共空间。城市居民的住宅空间、单位组织的办公空间即为专属空间,国家法律保护其空间使用权不受侵犯,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即为公共空间。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维护城市基础功能和保障公共空间有序使用的工作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内涵。对在基础设施平台上进行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体育活动等衍生功能的维护则属城市专门管理范畴。[2]   根据以上分析,城市综合管理的完整定义为:城市政府或城市政府依法成立的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授权或行政授权,依法维护城市基础功能,管理城市公共空间,保障城市健康运行,促进市民和谐相处的行政行为。城市综合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城市健康运行、促进市民和谐相处。本文所指的城市管理标准化,实质上就是城市综合管理的标准化。   (二)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的概念   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中,凡具有多次重复使用和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产品以及各种定额、规划、要求、方法、概念等,都可成为标准化对象。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标准化的具体对象,即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事物;另一类是标准化总体对象,即各种具体对象的总和所构成的整体,通过它可以研究各种具体对象的共同属性、本质和普遍规律。   管理标准化,是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为根本目的、以管理领域中的重复性事物为对象而开展的有组织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的活动,通过建立标准来约束执行者的业务活动。一般而言,标准的建立来源于大量同类业务所产生的最佳实践活动的总结。   城市管理由于其自身特性,适合采取标准化管理。城市管理,指城市综合管理,特性主要有公益性、综合性、强制性、简单重复性和个体损益性。公益性指城市管理工作的受益者是广大社会公众,而不是某个部门或某个群体,具有普遍的公益性。综合性指城市管理涉及的领域众多,管理具有综合性。强制性指城市管理部门在实施城市基础功能和公共空间管理活动时,体现的是国家强制力,管理对象必须配合或服从,要求有一支处罚队伍保障城市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简单重复性指城市管理面对大量日常的、琐碎的、不断重复出现的细小事件,这使得管理工作具有简单重复性。个体损益性指城市管理处罚环节是为了整个城市的正常运行而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同时又会使处罚对象个体利益受到损害。城市管理的这些特点,适合采取标准化的方式进行规范和理顺。   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即是以获得城市基础功能的最佳发挥,达到城市公共空间最有序管理为根本目的,以城市中包括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电力燃气等能源供应系统、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信息通讯系统和园林绿化系统等六大功能和公共空间为对象,按标准化的原则、方法来实施管理的活动。这包括对城市管理目标的量化、管理标准的细化、管理流程的规范、管理责任的明确等,以此增强各级、各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增强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城市管理工作进入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长效管理运行轨道。总之,城市管理标准化是城市形象的主要载体,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是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过程   我国城镇化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至2012年,城镇化率已达到52.6%。也就是说,全国有一半以上人口生活工作在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提出,要“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完善城市治理结构;顺应城市社会结构变化新趋势,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城市社会治理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面对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生产生活环境的剧烈改变,人口和资源的高速流动,社会结构和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城市管理走上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前台,但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科学的城市管理还在孕育中,必须重新审视和创造。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运行最基本的六大支撑体系,能否在高负荷情况下相得益彰地运转,这需要一套标准化的运行方案,作为各个部门间交叉工作的润滑剂,落实到每一项管理业务的始末,连接到每一个节点,使每一套系统都能在超大城市规模的背景下有序、高效地运行。[3]城市管理标准化作为一把科学的钥匙,它的应用犹如期待已久的精细化管理大幕徐徐拉开,必将有效促进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当前城市管理标准化的现状与问题   (一)城市管理标准化现状   近年来,许多城市开展了城市管理标准化的实践,一些城市在推行精细化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将标准化作为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比如:西安市莲湖区以标准化理念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深化数字化城管、标准化执法、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将标准化理念由城管执法延伸至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从城市管理的持续性、长期性出发,使城市管理从突击型、临时性向长效型、规范型转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2012年11月,南京市公布了《南京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化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全覆盖。贵州清镇城市精细化管理围绕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旅游景区、园林绿化、街巷院落小区、建筑工地、城市环境保护、市场秩序、娱乐场所、乡镇环境等10个方面,明确细化了10项具体的细化管理内容、43项工作标准和109项任务指标。石家庄市裕华区发布了《裕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手册》,其中涉及市容环卫、广告牌匾、园林绿化等 13大类、174项操作标准。这都是以标准化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城市管理标准化存在问题   1.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尚未建立   目前,大部分城市管理标准化还停留在各行业建立、完善标准阶段,还没有建立起一套标准化管理体系。这套标准化管理体系应该包括组织保障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网络化监管体系、数字化技术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标准化执法体系。   2.市区两级事权不清、责权不明   城市综合管理要求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责,各级管理各级的事务,避免城市管理过程中职责不清、任务不明、行政效率低下的现象。目前,城市管理中还存在市区两级事权不清、责权不明的现象,不利于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比如,在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事权下放的形势下,有些市级单位将一些工作难做、没有收益的项目下放给区级政府、街道、社区。但在事权下放的同时,却没有配套资金支持,影响了区级工作积极性。   3.管理资源没有较好整合,部门协调性不强   城市管理工作综合性较强,涉及的部门较多,特别强调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目前,在许多城市部门协调性不强,不利于城市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4.标准设定缺少统筹,配套性与系统性较差   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没有得到系统梳理,各区、各行业进展不同,各项标准的设定缺少统筹,配套性和系统性较差,不利于整体工作的统一运行。   三、明确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的目标要求   (一)管理体系科学   标准化管理是一种科学管理,必须从分析把握城市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入手,结合城市、区(县)的经济现状、发展水平、文明程度,用指标、数字、模型分析城市管理工作,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指导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层次和管理水平。城市管理是一个多目标、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工作,在确定标准时要注意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注意标准设定的系统性与配套性。   (二)管理目标明确   标准化管理首先要明确管理目标。城市管理要达到的目标大致包括:市容市貌靓丽,环境卫生整洁,园林绿化秀美,市政设施完好,建筑工地规范,行政执法文明,窗口服务便捷。将这些目标细化量化,是城市管理标准化的基础。标准化管理还要突出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特点。标准设定要以人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品位和居民生活质量。在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卫管理等方面,要体现人性化服务理念,方便市民使用,并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三)管理职责明晰   随着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城市经济的发展,“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模式日趋完善,[4]管理主体多元化、市场化和复杂化特征更加明显。只有科学地进行分类,明晰管理责任,才能实施有效的管控。要充分分析职能配置,按照不同类别实行层级式细化分类,以有利于确定科学、实用的监控办法。[5]   (四)参与主体多元   把政府行为、市场体制和社会机制有机结合,建立城市管理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按照城市管理的目标、类型和服务性质培育城市管理的多元主体,实现城市管理集权与分权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企业、协会、个人等社会主体参与城市管理的作用和潜力。[6]要制定城市管理的多元主体参与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以此来激励各方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可以探索城市管理的市民听证制度,建立由政府主导,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组成的城市管理咨询机构,广泛吸纳社会各方意见,择优配置社会民意和社会智力。[7]
  建立一套完整的、闭合的部件、事件反馈处理标准化系统,有利于真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首先,综合多种力量,建立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多元采集渠道。除了城管人员自查巡查、视频监视系统获得等主动采集外,还有电话投诉、网上投诉、信访投诉等被动采集。事件的提供者既可以是市民、企业、社团组织,也可以是各个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指挥中心接入事件后,根据事件信息确定是否要受理。   其次,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分派与综合调度。对于要受理的事件,指挥中心将对其进行分派和调度。分派调度的具体流程为:(1)指挥中心根据事件信息,将其分派到二级联动单位。(2)二级联动单位根据事件性质,或者退回事件并说明理由,或者直接依法处理事件并办结回复,交由中心去审查结果,或者将事件分派到街道或三级联动部门办理。(3)三级联动单位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分派下来的事件,并完成后进行归档和向其上级回复或上报。   再次,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理的跟踪督察、督办。指挥中心对所有事件处理都进行相应的回访、监察、督办等。事件办完后,中心对结果进行审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事件办结,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补充回退处理。   (五)考评奖惩标准化   1.考评内容标准化   结合城市特点,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建立具体和可操作的评价考核指标,通过指标考核,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比如,西安莲湖区在市容环卫方面制定了《莲湖区市容环卫工作检查评比奖惩办法》,以对市容环卫工作进行评价。以道路清扫为例,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普扫的,每路段扣2分;清扫垃圾和门店前垃圾未按时清理的,每处扣0.5分;路段出现漏扫,每百米扣1分;普扫不彻底,每处扣0.5分;焚烧垃圾的,每处扣2分。   2.考评方式标准化   按照工作全覆盖、推进全过程、督查全方位的要求,建立“阶段工作评估、区与区工作评比、规定项目评分、工作效果评价、总体工作评价”的评价机制。对城市管理情况进行日、月、季、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考评方法主要应包括综合评价、社会评价、专业评价和问题评估四个方面。综合考评主要包含工作效果、管理效能和创新创优三个方面,是市级、区级政府间、上级管理部门对下级部门或部门内部进行的考评;社会评价一般包括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环境热线统计、志愿者信息反馈等内容。公众满意度调查方式可以采取向公众发放调查问卷,进行入户调查等方式,可以是政府部门去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去做;专业评价是指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检查评价机构按标准实施打分评价;问题评估是指根据媒体、群众投诉等渠道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评价。   考核手段上,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借助数字城管平台,建立起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机制。可以把各项管理标准、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考核内容、扣分办法等录入城市管理考评软件系统中,由指挥中心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计算机考核管理。   考核方式上,要广泛引入社会公众参与。可以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定期进行公开评价。开展城市管理满意度调查活动,充分利用市民沟通渠道,发挥城管热线、供水热线、公交热线、门户网站等作用,强化对市民反映情况的整改,形成市民评价、社会评价、专业管理机构评价的有机互补,让民意评价成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检验尺度。   3.检查监督标准化   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社会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促使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完成目标。同时建立热线监督、网络监督、市民监督、舆论监督、测评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监督体系。   4.奖惩办法标准化   按照“责任分解、责任到人、责任量化和责任追究”的原则,明确市、区级职能部门从局长到科室负责人,街办从主任到城管科长,公司从经理到员工的工作职责。根据各项考评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区县、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要分层次。对考评不合格的区县、部门、单位、个人要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也要分层次。奖励方式有奖金、评优等,处罚方式有书面或公开检查、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免职、解聘处理等。   五、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需要构建保障协调机制   (一)大城管组织保障机制   标准化只是一种较为科学、先进的城市管理手段与方式,城市管理的成功主要还是依靠合理的体制、机制及完善的制度来实现。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标准化的优势才能充分显现。   要成立由市、区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组织领导和指导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9]综合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安排城市管理重大资金使用,审查城市管理执行情况,听取城市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设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宏观指挥、监督、协调职能,建立健全指挥、监督、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如,西安莲湖区建立起了“大城管”管理体系,实现了分散管理向联动管理的转变。   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的工作重点还有以下几点:   一是健全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多部门合作是解决城市管理疑难问题的有效手段。要综合建设、规划、公安、工商、法院等部门力量,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对区域内乱设摊、乱搭建、跨门经营等管理难度大、反复性强的违法现象,以及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联合整治。   二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优势。理顺街道、社区市容管理、卫生保洁等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其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调动起区、街、居各级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理顺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的关系,提高管理建设的协调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系,以高水平的规划来调控城市建设,以标准化管理实现城市有效运转。城市规划编制和建设设计时,提前征求城市管理部门的意见,将城市管理中的某些问题在规划和建设设计之时进行规避,以更加有利于城市发展。
  (二)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   发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是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的基础性工程。鼓励非政府组织在规范化、法治化的环境下积极参与城市治理,以减轻政府本身的财政负担和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社区基层参与城市治理能力。[10]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城市管理标准化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广泛利用宣传媒体,有计划、多层次地开展针对性强的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利用各种媒体,开辟城市管理标准化专栏,宣传政府城市管理标准化的举措和投入,加强政府与市民的沟通;加强市民公德意识教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城市管理意识和爱护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和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担任义务监督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广大市民关心、参与和支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翟宝辉.厘清城市管理的概念,构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J].城市管理与科技,2009(6).   [2]刘文俭.现代城市管理论纲[J].现代城市研究,2008(3).   [3]赵锦辉.西方城市管理理论:起源、发展及其应用[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9).   [4]马溯川.西方城市管理模式的多维探索[J].城市管理与科技,2008(4).   [5]王枫云.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我国城市政府行政模式转型的路径选择[J].思想战线,2008(1).   [6]曾万涛.城市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硅谷,2008(2).   [7]余峰,岳林云.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从相对集中到综合执法[J].城市管理与科技,2008(1).   [8]王萍.城市管理体制的创新思路[J].四川省情,2008(6).   [9]黄科宏.我国现代城市管理基本理念探讨[J].广西城镇建设,2008(10).   [10]周坤,翟宝辉.“大城管”视野下的政府协调与公务协助机制[J].上海城市管理,2010(3).   责任编辑:王 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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