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7苏州园区生育报销社保能报销眼晴斜手术费吗?

苏州2017社保缴费基数
苏州2017社保缴费基数
  苏州2017缴费基数是多少?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的缴存城市的月岗平工资及月社平工资综合测算出来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苏州2017社保缴费基数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6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6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8245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
  四、2016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6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五、2016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12342元(2602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2468元(5206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6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96054元(8005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2017年苏州医保卡最全使用方法
  一、医保卡的主要用途
  1、医保最主要的用途就是门诊看病付钱。
  2、医保还有其他用处,可以用这些钱在定点药店买药(非处方药物),医疗器械,体温计和血压仪等这些辅助检查设备。
  二、医保卡账户里的钱怎么用
  大家都知道,职工医保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这二者分别怎么使用呢?
  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统筹账户主要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四、医保卡报销比例
  人社部今年7月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五、医保卡的新用途
  1、可当身份证使用
  日,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保卡纳入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凡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用于健身
  根据南京人社局公布的文件,只要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额超过3000元,就能用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来购买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和支付健身费用,但年度使用限额为2000元。
  持医保卡可到指定的场馆刷医保卡,享受游泳、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跆拳道、网球等多项健身项目,但不得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等,也不得套取现金。
  六、使用医保卡需注意
  1、禁止套现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医保卡可全家人用
  自2015年起,医保卡就可以用于家庭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和自负部分的费用。改革以后的个人账户余额,还可以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
  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七、怎么查询医保卡余额
  参保人员可拨打12333社保咨询电话或通过中行储蓄所、市区定点医院、药店等方式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情况。
  最后,如果大家对医保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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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17社保缴费基数]网友评论
<div class="ds-thread" data-thread-key="547495" data-title="苏州2017社保缴费基数" data-image="">2017年苏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苏州市社保个人和单位最低交费的标准
发表时间: 15:00:36 文章来源:
《2017年苏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苏州市社保个人和单位最低交费的标准》是有达内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苏州2016社保缴费比例  1、企业职工:  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2、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3、灵活就业人员: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8245元。  (2)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  4、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6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即32364元(2697元/月)。  5、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  基数上限为312342元(2602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2468元(5206元/月)。  6、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补缴):  基数为96054元(8005元/月)。  苏州市区2016年度社会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其中主要包括规定了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提高50元。  按年龄段分别确定为:70周岁以下由1150元提高到1200元;70岁以上(含70周岁)由1350元提高到14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600元提高到1650元。  相关阅读  2016年苏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从苏州人社局了解,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6年度苏州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由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同意,苏州市区政策执行时间为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具体内容随便吧社保小编已为大家整理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00856元(1673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6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738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  四、2016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6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五、2016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02139元(2517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0428元(5036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6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93579元(7798元/月)。
以上关于2017年苏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苏州市社保个人和单位最低交费的标准的相关信息是达内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12-22] [12-22] [12-22] [12-22] [12-22]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 [12-21]在苏州参加医保,生病住院能省多少钱?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了.....
在日常生活中,生病是我们不愿意接受但却无法回避的事情。如果生病了,大家都会关心这样一个问题:? 参加医保了,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到底能报销多少钱?需要什么条件?针对不同的人群(普通居民、学生、儿童等)每年要交的医疗保险费和报销比例是不一样滴所以这里分不同人群给大家具体介绍▼▼▼居民医保报销情况普通居民1普通门诊每一结算年度在1000元限额内按比例报销:1、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线和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按50%标准报销2、在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按40%标准报销3、在区(县)级、专科医院就医:按35%标准报销4、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就医:按30%标准报销2住院住院报销有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内的要自己支付,起付标准以外的费用才能报销。起付标准:1、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600元,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4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200元,当年度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00元。2、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3、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以2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付。报销比例:1、起付线以上至4万元(含)的部分基金结付75%2、4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基金结付80%3、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基金结付90%3门诊特定项目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化放疗治疗期:累计20万元(包括住院费用)内报销90%恶性肿瘤:治疗期每一结算年度在20万元限额(含住院费用)内报销90%;康复期(治疗期结束后4个结算年度)报销90%再生障碍性贫血:8000元以内报销90%血友病:6万元以内报销90%重症精神病:2000元以内全额结付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3500元内基金结付90%所需材料:持填写有诊断依据的《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就医证卡及相关诊断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学生少年和儿童1缴费标准中小学生、少年儿童:150元/人/年大学生:100元/人/年2普通门诊每一结算年度在1000元限额内统一按50%的比例报销。3住院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才能报销,学生和少年儿童的起付标准统一为500元。报销比例:1、起付标准以上至4万元(含)的部分报销75%;2、4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报销80%;3、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报销90%。(网络图片)▼▼▼女性生育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参保人员都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1补贴标准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日后生育(不含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在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基础上,还可按300元的标准享受产前检查费用补助。2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所需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原始发票等材料。办理流程:拿着以上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通过审核后签字确认《参保居民生育补贴结付表》,确认后就可以领取补贴金额。▼▼▼职工医疗保险1普通门诊这项费用是先用个人的医保账户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内,在职职工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规定限额内(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人员4000元)再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市区B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0%;市区定点医院、B级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2住院这一项也是有起付标准的,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根据全年费用累计情况分段按比例报销。起付标准:1、首次住院: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600元;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4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在职职工300元,退休人员200元。2、当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3、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4、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4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3转外住院转外住院报销的基本步骤包括: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办理报销。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材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医疗保险证》和《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办理地点:在医院医务管理部门直接办理。办理报销:所需材料:《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及相关病历资料办理地点:社保局报销方式:超过起付标准(在职职工1000元、退休人员800元)的部分才可以报销。注意:转外住院就医仅限于上海、南京、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三级以上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因病情需要进行伽玛刀治疗的,转外约定医院仅限上海解放军411医院、455医院、85医院和无锡解放军101医院。▼▼▼苏州大市异地就医结算如果是在以下医院就医的,可以直接划卡结算,不用先垫付再报销。苏州市区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苏州市中心医院 & &苏州市里医院本部 & &苏州市里医院东区 & &苏州市里医院北区 & &苏州九龙医院 & &吴中区人民医院 & &相城区人民医院 & &高新区人民医院 & &姑苏区吴门桥街道润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它区吴江区: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 & &吴江区第二人民医院 & &苏州永鼎医院 & &江苏盛泽医院常熟市: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 & &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 &常熟市中医院(新区医院) & & &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昆山市: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昆山市中医院太仓市: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 &太仓市中医医院张家港: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如果不是在以上医院就医的,要先自己垫付,办妥异地就医转入或转出手续之后才能办理报销。异地就医转出:转出登记所需材料:《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申请表》、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原件。报销所需材料:《异地就医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原始发票、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报销所需材料。异地就医转入:需要先在转出地办好苏州大市异地就医结算转出手续,然后再办理报销。办理报销所需材料:《异地就医结算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原始发票、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报销所需材料。最后附上苏州大市异地经办机构地址、联系电话1、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苏州市十梓街548号电话:2、吴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二楼电话:3、相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电话:4、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高新区狮山路22号高新人才广场三楼电话:5、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一楼电话:6、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00号电话:7、常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常熟市新颜路215号电话:8、张家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底楼电话:9、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69号电话:10、太仓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地址:太仓市柳州路38号电话:◆来源:新华日报姑苏台、新浪微博 小苏整理
TA的最新馆藏2016年苏州市医保报销标准,医保报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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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16年苏州市医保报销标准,医保报销新政策》由作者投稿编辑于 10:41:50 收集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我国医药行业迎来新的医保政策。除了期待已久的医保支付标准政策出台外,三保合一也将先实现两保合一,而6年未调整的新一版医保目录也将成为行业瞩目的焦点。小编就大家感兴趣的2016年各省市医保报销标准,医保报销新政策的问题搜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苏州市医保报销标准,医保报销新政策
  本文《苏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项目和范围》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正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2015年的最新版政策:
  1、符合苏州医保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内,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2500元(不含上述自负金额)限额内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在市区B级及以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及乡镇医院使用《社会保险卡》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的标准结付;在市区其他B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结付。
  2、苏州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也可用往年个人账户结余金额予以抵冲。
  ⑴苏州医保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当年4月至次年3月)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院分别确定,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下同)800元,退休人员700元;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5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均为400元。
  ⑵当年度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
  ⑶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⑷凡在本市广济医院、精神病康复医院、高新区安康医院、太仓安康医院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直接按照住院分段结付的办法结付。
  ⑸因病情需要进行市内转院连续住院时,可待出院后凭结算凭证及发票到市社保中心按高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希望您继续并对苏州医保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苏州医保对于大病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为提高参保人员的整体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对苏州市区2007年度医疗保险政策作出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苏州医保增加退休人员门诊个人账户金额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增加80元,由每人每年660元提高到740元;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增加100元,由每人每年730元提高到830元,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080元提高到1180元。
  二、苏州医保提高家庭病床保障水平
  家庭病床每次(180天内)起付标准由500元降低为400元,超过起付标准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费用在3000元以内,统筹基金结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已办理家庭病床的参保人员在180天内可分次按以上规定报销。
  三、苏州医保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一)降低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
  调整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由1000元下调为800元,二级医院由800元下调为600元,一级医院由600元下调为400元。
  (二)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苏州医保筹资标准调整为:城镇居民个人缴费由100元增加至200元,财政补贴由每人250元增加至350元;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由单位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至社保经办机构,原单位门诊医疗包干费不再发放;征地保养人员原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每月20元标准发放的门诊医疗包干费停止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转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家庭及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症残疾居民医疗保险费由财政承担。日起,户籍迁入苏州市区不足10年且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居民可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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