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学院职业学院单招面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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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的招生工作。& & & &第二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 &第三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 &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第五条 学院国际标准代码:12781。& & &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 &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 &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 & &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 & 第十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 & & &第十一条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 &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对象& & &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学生)。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 & &第十五条 我院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信息为依据。& & & &第十六条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我院以河南“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六章 录取规则& & & &第十七条 我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 & &第十八条 我院对投档的上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专业。对投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 & &第十九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 & &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高职高专批次和对口升学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等没有特殊要求。& & &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除了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 1、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 &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Luo眼视力在4.7以上;& & & 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 &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 & & 第二十二条 我院对报考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不再进行现场面试,相关数据以高招体检表电子信息为依据。& & &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七章 其 它& & &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科及对口升学文科专业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3600元/生?年。除学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住宿费、服装费、教材费等,生活费用自理。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 &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 &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 &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 & 第二十八条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为其他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取得自考本科文凭。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也可以通过社会上应聘就业。& & & 第二十九条 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cn查询。& & &第三十条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 &邮编:450000& & &电话:31(兼传真)、755266& & &学院网址:http://www.hnsfjy.net& & &电子邮箱:第八章 附 则& & &第三十一条 我院没有任何分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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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统一考试招生章程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统一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的招生工作。
&&&&&& 第二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三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第五条 学院国际标准代码:12781。
&&&&&&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 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 第十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十一条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学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 第十五条 我院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信息为依据。
&&&&&& 第十六条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我院以河南“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 第十七条 我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 第十八条 我院对投档的上线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专业。对投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 第十九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 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高职高专批次和对口升学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等没有特殊要求。
&&&&&&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除了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1、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 3、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
&&&&& 第二十二条 我院对报考司法类提前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不再进行现场面试,相关数据以高招体检表电子信息为依据。
&&&&&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 其 它
&&&&&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科及对口升学文科专业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3600元/生•年。除学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住宿费、服装费、教材费等,生活费用自理。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 第二十八条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为其他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取得自考本科文凭。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也可以通过社会上应聘就业。
&&&&& 第二十九条 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查询。
&&&& 第三十条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 邮编:450000
&&&& 电话:31(兼传真)、755266
&&&& 学院网址:
&&&& 电子邮箱: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三十一条 我院没有任何分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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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未经允许严禁复制转载!联系信箱: 在线QQ:2017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_高三网当前位置: > > > 正文2017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文/刘楠  你想报考2017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吗?为了帮助同学们更详细的了解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的具体信息,高三网小编整理了2017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供参考。12017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号)文件的要求,经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做好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司法警官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三条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2781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  第十条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司法机关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占地606亩,建筑恢宏、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后勤服务楼、射击馆、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超市等。学生公寓设有暖气、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司法专业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设有法律系、警察学系、司法行政系、监所管理系、信息技术系、基础部、警体部,开设法律事务、警察管理、刑事执行、会计、司法警务、法律文秘、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心理咨询、国内安全保卫、信息安全与管理、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社会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互联网整合营销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DOTNET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技术)等20个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我院设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执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第十三条学院纪委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五条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五章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六条我院9个专业参加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会计、社会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互联网整合营销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DOTNET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技术方向)。总计划1590人。序号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学费(元/年)计划招生对象1法律事务3文、理、对口兼收3300220应往届高中及应届中职毕业生23文、理、对口兼收3300170应往届高中及应届中职毕业生3司法鉴定技术3文、理、对口兼收3300200应往届高中及应届中职毕业生4会计3文、理、对口兼收3600200应往届高中及应届中职毕业生5社会工作3文、理、对口兼收3300300应往届高中及应届中职毕业生63文、理、对口兼收3600100应往届高中及应届中职毕业生7计算机应用技术(互联网整合营销方向)3文、理、对口兼收3600140应往届高中及应届中职毕业生8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DOTNET方向)3文、理、对口兼收3600120应往届高中及应届中职毕业生9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技术方向)3文、理、对口兼收3600140应往届高中及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十七条报名方式  2017年考生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单独考试招生条件(详见省教育厅教学〔号文件相关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完成志愿填报。  第六章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九条考试科目  (一)文化基础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00分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参加。  1、考试内容:职业基本素能  2、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00分  第二十条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第二十一条考试日程安排时间考试内容4月9日上午09:30-11:00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下午15:00-16:00职业基本素能  第二十二条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于日至8日携本人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133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者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第二十三条录取办法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录取时,学院按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110%的比例确定最低投档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四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我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第二十六条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考生弄虚作假,骗取单独考试招生资格,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科及对口升学文科专业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3600元/生·年。除学费外,还要按标准收取住宿费、服装费、教材费等,生活费用自理。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冒名顶替等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也可参加招警及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同时还可由学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连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二条 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  邮编:450046  办公电话:1、755266  学院网址:http://www.hnsfjy.net  电子邮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1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介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警察院校。学院占地818亩。正在建设中的郑东新区新校园占地500余亩,总投资2.8亿元,规划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学院设有五系两部,包括刑事执行系、法律系、警察学系、信息技术应用系、司法行政管理系和基础部、警体部。设置14个专业。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1984年公立政法河南省司法厅高三网小编推荐你继续浏览:推荐阅读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点击查看更多内容2017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查询(拟录取名单)
来源: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阅读:187 次&&日期: 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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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录取政策的相关规定,成绩大于等于70分,以专业计划按成绩从高低分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现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未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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