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布展方案地点,主题与签订合同不一样该怎么处理?是否进场布展?

如何策划一个成功的展会_知识频道_买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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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获得一定数量的销售带头人,签订一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向新闻界送有关新产品和服务的报道,用新的或更新过的产品测试市场,联络和接洽一些特定贸易的企业,或者是增加直接邮购的对象。发请柬给那些真正感兴趣的潜在客户,注明你的展台和一些有关的新服务项目和新产品的消息,也可以配合使用展览会为您提供的展商专用请柬。
如何策划一个成功的展会
要把你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刀刃上,因为只有16%的参观者会对展览会上单一产品的服务感兴趣,以此确定成本效率和潜在的销售带头人数目。
制订可衡的目标
获得一定数量的销售带头人,签订一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向新闻界送有关新产品和服务的报道,用新的或更新过的产品测试市场,联络和接洽一些特定贸易的企业,或者是增加直接邮购的对象。
展台空间、建造和拆除、特别的广告赠品、运输费用、视听器材、电力开支、电话服务、附属材料、人员旨、广告、机票和酒店住宿费等。
为你的展览撰写关键广告词
为你的展览会设计一个主题,如果你试图接触某个特定的团体,就得设计一个主题去对那个团体表明你的意图。
发请柬给那些真正感兴趣的潜在客户,注明你的展台和一些有关的新服务项目和新产品的消息,也可以配合使用展览会为您提供的展商专用请柬。我们 建议把25%的展览资金花在发请柬上。
创造一个吸引人的展台环境
记住,一个贸易展览会上,你的展台应该在不到5秒钟的时间内引起某个客户的注意。如果你的展台布景使用超过4年,就要利用新的颜色和外型布置一下。
选定特殊广告
要求参观者填写调研表格,然后送上富有创新意义而实用的赠品。
让您的员工接受训练,学习介绍产品和提供服务、熟悉展览会的礼仪、知道怎样达成交易、熟练制定一个销售带头人、让贸易保持活力。
选择引人注目的形象
先要确定自己在贸易会上的形象,让员工参与,集思广益。有时,西装会是很好的选择;有时,合身、配套的上衣或T恤衫会引来潜在顾客的询问和寻求帮助。
接触新闻媒体
把你的新闻稿寄给新闻媒体,包括新产品的信息和服务,再复印一些老产品的信息以便在展览会上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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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艺术展览合同
艺术展览合同
【合同范本】 池锝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篇一:美术馆展览合同
书画频道美术馆展览合同
合同编号:
方: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北京中数书画频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林东路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森林艺术中心电
话: 010-- 邮
编:100108
: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是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全国唯一专门从事书画艺术的专业电视频道。并拥有建筑面积2,000平米的美术馆,美术馆有四个展厅,展线200米,并配有高清演播厅,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展览及电视拍摄、制作、播出于一体的全新型美术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乙方在甲方美术馆举办个人精品特展,及甲方为乙方特展制作配套电视节目《空中美术馆》特别节目,及个人专访节目等事宜,达成如下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在甲方位于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的书画频道美术馆举办个人书画精品特展,及甲方为乙方制作相应电视节目在书画频道播出,对乙方艺术成就及艺术作品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推广。 二、展览期限 展览期限天,自年日到日。 布展时间:2013年
日 撤展时间:2013年月
日 三、展览场地 书画频道美术馆全部四个展厅。
四、甲方权利义务 1、 提供全部展览展厅,协助布展撤展; 2、 对不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要求展品,有权提出撤换; 3、 保证展品安全; 4、 举办展览开幕式(提供保安人员、礼仪人员、鲜花、茶水、茶点等); 5、 提供展前、展中相关新闻资讯报道; 6、 拍摄制作27分钟个人专访节目一期, 首播一次,重播三次; 7、 拍摄制作54分钟&空中美术馆&特别节目一期, 首播一次,重播三次,展览过后甲方可根据节目需求安排播出; 8、 对所制作电视节目及内容有独立审核权; 9、 单独拥有该特展所制作节目的全部版权,有权以各种方式使用该节目,包括以有线电视、卫星电视、无线电视、国际互联网络电视等各种形式播出该节目,对该节目进行重新编辑出版各种音像制品及配套图书,以各种方式在各种载体上复制、使用,转让该节目的版权,以及其他使用权。 五、乙方权利义务 1、 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要求布展和撤展; 2、 展览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要求; 3、 配合甲方制作该展览约定的电视节目; 4、 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甲方在展览及电视节目制作上的要求。 六、销售在本合同展览期内,有关作品原作所有交易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的比例分成,作品按销售价格的%归甲方,销售价格的%归已方。七、付款 1、 展览展费为人民币 万元,在签定协议当日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2013年 月 日展览开幕前支付余款 万元 。 2、 在展览期间达成销售的作品款项,在展览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好的分成比例将款项交付乙方。 3、 合同约定之外发生项目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中数书画频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开户帐号:02
八、协议终止、解除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 (1)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支付展览费用及其他费用; (3)甲方擅自停止展览; (4)乙方自行中途撤展; (5)乙方违反甲方规定,不服从甲方管理,拒不整改的。 九、违约责任 1、 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2、 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进行相应经济赔偿; 十、不可抗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按照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均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任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双方的合作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保密责任不因合同到期而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则甲乙双方均有权通过法律方式进行解决. 十三、其他 1、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吿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甲 方:北京中数书画频道科技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林东路奥林 匹 克森林公园南园森林艺术中心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2013年3月 日 乙 方: 地 址: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2013年3月 日篇二:作品展览及委托销售合同 雕塑艺术类 雕塑作品展览及委托销售合同
乙方: (国籍) (护照) (联系电话)
鉴于: 作为2012上海国际城市雕塑邀请展的承办方与销售代理,上海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作品推广与销售运作。乙方为艺术家或拥有艺术家作品的机构,现就乙方作品委托甲方销售雕塑作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委托事项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以甲方的名义,推广并销售乙方拥有完全版权的雕塑作品(作品详情见作品说明表,以下简称“雕塑作品”) 第二条
委托作品的基本情况 作品的名称: 作品的材质: 作品的数量: 作品版权的注册编号: 第三条
委托销售价及其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将待售雕塑作品交付给甲方,由甲方验收并签发签收单,但甲方只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雕塑作品外观上的完整性予以验收,其他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3.2 雕塑作品(最低)委托销售价(人民币) 元(大写):(每件雕塑作品的
最低售价应在作品说明表中详述) 3.3
经双方一致,可对待售雕塑作品的最低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3.4
甲方在参考乙方的最抵销售报价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成交、成交价及成交对象。 3.5
甲方每成功销售一件待售雕塑作品时,须于买家付清全款后次日起45天之内通知乙方,并在90天内根据乙方所定底价(税前)提取佣金后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或直接汇至乙方指定账号,结清钱款。 若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付款的,乙方指定如下账户: 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名称: 银行帐号: 第四条
委托销售佣金的计算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按最终成交价格的
%提取佣金。 第五条
相关费用的分担 5.1
乙方应于2012年 月 日将本合同项下的雕塑作品交付至甲方指定地
。委托期间产生的运输费和运输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其他保险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若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而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5.3
待售雕塑作品如果没有被售出,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5.4
委托销售期满后,乙方必须在20天之内领回未成交的作品,逾期未领回大型雕塑乙方将以每件(人民币)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作品保管费;小型雕塑乙方将以每件(人民币)300元/天向甲方支付作品保管费(乙方应在作品说明表中列明各类雕塑作品的大小型号,否者一律视为大型雕塑作品)。逾期三个月不来领取作品的,视为乙方放弃对雕塑作品的所有权,自逾期之日起雕塑作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作品另行处理。乙方逾期三个月内未领回其雕塑作品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甲方可任意处置滞留在甲方处的雕塑作品,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支付赔偿款。乙方逾期三个月未领回其雕塑作品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不得以未领回的雕塑作品用以抵充相关赔偿款为抗辩,乙方应及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双方有续签意愿应于合同届满前三十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
甲方有权占有雕塑作品,并应当妥善保管。甲方在已尽妥善保管义务前提下,雕塑作品因第三人侵权或其他不可归责甲方的原因损毁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2
甲方有权依照自己的营销方式对雕塑作品进行各类展览和使用,并按照约定收取佣金。 7.3
乙方逾期不支付费用和酬金的,甲方对雕塑作品或其销售金额享有留置权。 7.4
甲方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雕塑作品的,可以不经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最低销售价补偿其差额,该买卖对乙方发生效力。 7.5 雕塑作品因乙方原因无法出售的,经甲方催告,乙方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第5项规定处理或提存委托物。 7.6
因第三人原因不履行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向乙方结算,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该交易视为成功,乙方应按约支付佣金。 7.7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认真处理委托事务,并按要求及时向乙方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甲方与第三人订立转委托合同的须经乙方同意,甲方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乙方保证委托销售的雕塑作品系其独立创作,不涉及第三人或其他合作者,乙方拥有完全而独立的版权。 8.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合法。 8.3
乙方按约向甲方支付佣金,甲方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乙方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8.4
合同期间,乙方禁止再委托第三人对本合同项下雕塑作品进行销售。 8.5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自己的价格指令进行交易,同时可以对甲方展销情况进行监督。 8.6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署之日委托销售作品未设立有抵押等处分瑕疵;如乙方违反此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如委托销售作品存在其他瑕疵,乙方应事先明示甲方,以便甲方如实向买家提供作品信息,如乙方故意隐瞒作品瑕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九条
合同解除与变更 9.1
合同期间,除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得单方撤回委托销售,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9.2
若发生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合同得以解除,双方可互不负违约责任。 9.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所委托销售作品金额的
%。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雕刻工艺、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1.2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不得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为中文版本。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解决。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法律问题,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与包括主办方在内的其他第三方无涉,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主办方备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5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签字: 联系地址:电话: 邮编: 邮箱: 传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联系地址:
传真:签署日期:年
月乙方: 日篇三:展览合作协议 展览合作协议
甲方(主办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经营者: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赞助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场地,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览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赞助,共同合作开办文化艺术书画作品展览等事宜,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展览合作方式 (一) 甲方为展览活动主办单位,自行承办整个展览系列活动的策划、筹备、宣传及组织开展等各项直接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 乙方为展览活动的赞助单位,向甲方提供展览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人员)服务的赞助,协助甲方顺利开展各项展览工作。未经双方协商或根据约定,不得向甲方收取赞助服务的任何费用。 (三) 本协议所称之“赞助”为:提供无偿的支持和协助,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览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的无偿支持和协助。 第二条 展览项目指定联系人 1. 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为:______,职务: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为:______,职务: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赞助场地的使用地点及时间(一) 使用地点:乙方酒店区域一楼中庭,合计约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详见平面红线图),性质:变动性场地(具体区域及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每期展览概况于该范围内另行协定);使用时间:每周六、周日,上午__:__至__:__ 下午__:__至__:__。 (二) 乙方酒店区域二楼电梯后方,合计约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详见平面红线图),性质:固定性场地(具体区域及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每期展览概况于该范围内另行协定);使用时间:长期使用(本协议合作期间内)。 (三)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赞助场地的使用地点和时间的事宜进行书面变更。 第四条 赞助场地的使用用途(展览项目主题) 本展览项目主题为:中国美术文化艺术宣传,第一届文化艺术书画作品展览(具体活动主题以甲方制作为准) 第五条 展览期间(合作期间) 本展览项目期间,即本协议合作期间为:自2014年3月__日起至甲方决定的展览结束之日止,但展览合作期不得少于__个月;合作展览期限需顺延的,双方需在本协议展览期结束前的30天内协商并另签合作协议。甲方暂定于2014年3月__日进场布臵。 第六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如实说明与会展区域有关的场地使用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场地设施技术数据等信息。 (二)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会展情况,并根据乙方提供的书面数据资料判断场地是否满足会展需求;不能满足需求的,双方应对展览场地和时间等事宜进行调整,至满足展览需求止。 (三) 甲方自行负责展台搭建、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 甲方进行展览活动时不得妨碍乙方场地内的其他合理展览或活动。第七条 乙方责任 (一) 基本责任: 1. 根据甲方要求,向其提供展览区域内需要的供水及供电来源及线路规划; 2. 确保甲方在展览期内正常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场地; 3. 按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赞助服务; 4. 协调甲方与其他同期展览单位对公共区域及设施的使用; 5. 配合甲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正常秩序。 (二) 乙方赞助的配套服务:乙方于合作期间向甲方提供如下赞助配套服务,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 照明服务:展览和公共区域内原建筑规章要求的日常照明; 2. 空调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3. 清洁服务:展览和公共区域内规章要求的日常清洁(保洁); 4. 安保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5. 监控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6. 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7.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特别约定 (一) 甲方应在展览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乙方有权随时知悉甲方展览活动的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进行反映。 (二) 非因甲方因素致乙方赞助的使用场地或公共区域物品、设施和人员造成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实际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 于本协议合作展览期间,甲方销售展览或其他作品的,甲方按展览期间销售总额1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销售总额以甲方制定的书面销售总表为准。 (四) 一方对基于本协议获取另一方的办展、客户资料等商业信息均应进行绝对保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另一方信息。 第九条 协议解除 (一) 甲方提前3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的,可解除本协议。 (二) 甲方拒绝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 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合同解除的,乙方给予甲方不少于30天的撤场期。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 约 代 表: 签 约 时 间:
乙方(盖章):签 约 代 表: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篇四:展览展示合同样本
展览展示合同样本 依照我国有关法规,并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在遵循平等互利、互惠互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上述展会展台的设计、制作与搭建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以下合同项目: 一、 甲方责任: 1、
按甲方确认的活动设计方案(见图纸),监督乙方实施。 2、
甲方应向乙方确认正确的公司名称及标准字体和颜色; 3、
甲方应向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最终效果图纸及施工图; 4、如有增加项目,需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乙方才可施工增加项目。 5、
若因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或未及时提供展览工程所需的相关资料,或参展产品未能按时到达现场,所导致的展览工程工期的延误及其它直接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最终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
乙方须负责制作,安装及提供报价单所列项目; 3、
乙方在约定交工之日时,必须完成会场搭建工作。 4、在搭建制作过程中认真履行甲方提出合同书上的要求. 5、在施工过程中,如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安全设施发生了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更改意见,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如在报价范围之外,乙方可现场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 7、展览期间,工程如因甲方人为损害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8、
乙方负责在展会期间每日派专人监测电路,并负责维修。 9、
乙方负责在X月X日X点布展完毕,X日X时主体工程完成交由甲方,并协助甲方展品进馆布展。 10、 场馆施工押金由甲方交付,如展览期间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 总价及付款方式: 1、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RMB: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付全款的60 %,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_____元)余款的40 %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元)在展会第二天(即:2011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现金或者支票。
四、 违约责任: 1、工程交工后,如因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人员、财产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如因施工质量问题给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以自己的费用解决问题,并避免甲方因此遭受损失。 2、
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200%的违约金。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或武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否则追究其经济责任。 2、因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附加条款:(须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否则视为无效) 1、以此对应的报价单、最终效果图为合同书附件(一)、(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为准!
甲方: 甲方签字: 字: 盖章:
(签字)乙方:
乙方签盖章: 年
日乙方 展览合同中的主要内容 由于展览的内容、展品、组织、当事人的不同,展览合同的具体内容也会有很大区别,但是根据一般惯例,展览合同往往会包括以下内容: 1、展览项目的名称及合同当事人 2、展览的展期和开闭幕时间 3、展品名称、数量及展品提供方权利保证 4、展览场地与展览场地提供方服务保证 5、展览前期筹备工作 6、陈列设计与布展 7、展品运输、包装与保险 8、展品入馆点交 9、展览代表团 10、展览开幕仪式 11、展览组织工作 12、展品保管与展览安全工作 13、展览图录及相关宣传品制作 14、展览新闻宣传 15、展览招商工作 16、展览营销工作 17、展览相关文化产品开发与文化活动策划 18、紧急情况处理 19、产权授权 20、撤展与展品离馆点交 21、展览费用结算 22、双方其它权利义务 23、附随义务保证 24、违约责任 25、未尽事宜 26、合同续延、变更与解除 27、不可抗力 28、合同适用法律与使用语言文字 29、合同争议解决 30、合同的主文、附件及译本 31、合同生效与失效
展览方面涉及到的相关规定 (1)有关展台的规定。高度限制:展览会对展架及展品都有限制规定,尤其对双层展台、楼梯、展台顶部向外延伸的结构等限制更严,限高往往不是禁止超高,如果办理有关手续并达到技术标准,有可能获准超高建展台、布置展品。开面限制:很多展览会禁止全封闭展台,如果展台封闭,展览会就失去展示作用,参观者就会有抱怨,但是展出者需要封闭办公室、谈判室、仓库等,因此,协调的办法一般是规定一定比例的面积朝外敞开。这个比例一般是70%,允许30%以下的面积封闭。(2)有关展览用具的规定。展架展具材料的限制:在很多国家,展览会规定必须使用经防火处理的材料,限制使用塑料,限制危险化学品。电器的规定:绝大部分国家的展览会对电器都有严格的规定,所用电器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当地规定和要求。 (3)有关人流的规定。走道限制:主要是对走道宽度的规定和限制,为人流的畅通,展览会规定走道宽度,禁止展出者的展台、道具、作品占用走道;电视、零售商品往往造成堵塞,因此也有相应的要求,比如电视不得面向走道,柜台必须离走道一定距离等。 (4)有关消防的规定。消防环境的规定:如果是大面积的展台,必须按展馆面积和预计的观众人数按比例设紧急通道或出口并设标志。消防器材的规定: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人员的规定:有些展览会要求展台指定消防负责人,并要求全体展台人员知道消防规定和紧急出口等。 (5)有关展品的规定和限制。主要是对异常展品包括超高、超重展品的规定。只要采取适当措施一般都可以解决。比如限高,只要展馆高度足够,就可以与展馆商量解决;超重展品可以使用地托,分散单位负荷。比较常见、难解决的问题是展馆卸货大门的尺寸,这是自然限制。超高超重展品一般需要先于其他展出者的展品进馆。如果遇有任何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尽早与展览会组织者或展馆所有者商量。这类展品对展览会通常有宣传价值,因此,组织者会愿意积极协助。有些展览会考虑安全,会限制操作机器。对于武器,一般都有专门的规定,且手续都很麻烦。 (6)有关环境的规定。音量限制:背景音乐由展览会组织者安排,展出者的声像设备的音量必须控制在不影响周围展出者的范围内。色彩限制:若展览会组织者想取得协调效果,往往会提出色彩要求。要求展出者使用某种基本色调或标题色调。展览会还可能会提出标题字型、大小,这方面的规定大多比较宽松。展出者只要遵守规定,并不干扰周围展台(比如噪音太大),展出者一般可以任意设计展台形状、摆置展品、使用颜色。 (7)有关劳工的规定。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规定,展场劳工必须是工会注册工人。不允许展出者自己动手。比如在美国纽约,如果展出者拿起锤子想钉根钉子,当地工人就会夺下锤子阻止你干活。美国人剥夺你的“劳动权”,听起来很荒唐,但是却是事实,还必须遵守。 (8)有关手续的规定。展览会大多要求展出者将设计送审,并要求展出者施工前办理手续。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 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施行日期: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文化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建设部(85)城科字第239号文和建设部、文化部(86)城设字第96号文的要求,由华东建筑设计院主编的《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66-91,自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管理,由华东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日
前言 据建设部(85)城科字第239号文的要求,由华东建筑设计院主编,中国历史博物馆、上海博物馆等单位篇五:艺术品合作销售书 艺术品合作销售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艺术品的展示与销售”缔结成为合作伙伴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至,特签订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艺术品的销售,甲方付给乙方每月薪酬为 元。 2、甲方提供展览场地,乙方须自带艺术品进行展示展销。 3、艺术品销售所得按如下进行利润分配:属甲方艺术品的,甲方按公司制度支付乙方销售提成(甲方销售提成须剔除销售成本后计算,提成计算公式为:艺术品成交价×80%×销售提成额20%),属乙方自带艺术品的,甲乙双方按5:5进行分配。 4、艺术品(含乙方自带)销售收入统一归入甲方帐户,计算销售成本后方可进行利润分配。
二、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双方一致认可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即2013年
日,本协议结束之日协议自动失效。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为为此类合作唯一合作方,在双方合作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的合作。 2、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艺术品展示场地,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更换展示的艺术品。 3、甲方有义务定期举办各类行业客户的艺术品鉴赏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出席各类活动,每月不低于15天在展馆里工作。 5、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无销售业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甲方在举办各类活动时或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甲方自有艺术品的,与乙方无关,不计算乙方的销售业绩。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展览的艺术品进行登记入库,如乙方在合作期内销售非入库艺术品的,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缴销售利润分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自带艺术品展览与销售。 2、在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行组织各类艺术交流活动促进销售业绩。 3、乙方有义务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一切对外联系与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每月薪酬。 5、乙方有义务完善展馆的销售体系,并就艺术品销售进行必要的培训及营销链的建立。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举办各类活动,积极促进艺术品的销售。 四、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终止本协议、或将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对外提供或泄露,则视为根本违约。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确认为:贰万元人民币。 2、特殊情况下的违约条款: A、乙方在合作期内销售非入库艺术品的,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追缴销售利润分成及协议违约金。 B、乙方连续三个月无销售业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双方不构成违约,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1、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它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2、如果此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3、双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的书面补充进行,否则此协议不得更改。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2013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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