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辞职申请怎么写不够30天,单位卡住,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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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人离职需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申请
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场人在转正以后,要离职需提前30天提交离职报告,一方面是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交接工作,另一方面也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做出人员调整和招募。近日,有求职者向小编提问,提出离职后一定要工作满30天才可以离开吗?新东家在催自己上岗,自己也没多大心思继续留在这里工作,如果不满30天就走人,会不会产生法律纠纷呢?员工跳槽受劳动法限制首先,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劳动者的明确要求,也是最低要求。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刚毕业生的大学生对此规定是茫然不知,而现在很多小型企业也为了避免为员工购买社保等,不会主动甚至不提出跟员工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的各项福利和应享权力就失去了依据,在没有出现劳务纠纷时还没什么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劳动者连证据都拿不出来。劳动法同时也是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必然措施,要不然,员工都能随意跳槽的,公司业务还怎么开展呢?法律不外乎人情所以,原则上,职场人想要跳槽,是必须提前30天上交书面辞职报告的,也就是辞职后还要工作满30天。当然这是原则上,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许多灵活性的,职场人如果实在不想要继续工作下去,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提前走人,如果单位同意的话就可以直接走了。当然,职场人可以看眼力,若是人事已经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了接替你岗位的员工,职场人跟对方交接完毕后,与自己的主管还有人事打个招呼,也就可以收拾东西走了。人事也不会舍得多花公司一个月的工资去请两个相同岗位的人。档案及社保转移手续还有一种情况,职场人向用人单位申请提前走人,但是用人单位不同意,你就需要在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之后继续工作满30天然后就走人;如果职场人强行提前离开的话,用人单位有权利在满30天之后再履行离职手续办理义务,包括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这对于已经找到下家的职场人而言,也是很麻烦的。所以,骑驴找马一说用在职场中并不一定靠谱,至少职场人不好承诺下家什么时候能上岗,也不好直接拒绝现在的单位,毕竟还存有很多社交关系在原单位。不能扣押工资但可以索取赔偿职场人肯定会担心如果用人单位因为你没有继续工作满30天而扣押你的工资,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延缓办理离职手续,但是没有权利扣押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如果职场人的离职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损失,对方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无论是那种情况,都建议职场人不要因为离职一事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如果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强行离职,只会给自己的职场生活抹上污点,离职手续等的办理会遇到麻烦,还可能被企业要求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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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书面辞职30天了,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我第31天的时候走了,入职了
递交书面辞职30天了,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我第31天的时候走了,入职了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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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职证明,那么是无法去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的,因此,必须回公司开具证明,公司拒绝的,那么要反映到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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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了辞职单一个月后离职过了10天想再去辞职当天走可不可以?我是暑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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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应该去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我提前30天递交了辞职书,幼儿园的回答是不同意我离职。现在园方说如果再不去上班,就要开除我没我是教育事业单位编制的,想问被开除对我会有哪些不利?我的目的就是离开,需要怎么做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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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您在咨询中说您是获得事业编制的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三种。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您是有编制的,如果并不是实行聘任制的而是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那么您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您想要辞职的,并不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的,而是要参照公务员的辞职规定进行管理,需要单位批准。第二,如果您被园方开初的,与工作直接相关的后果是您以后都不能再报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有一些工作的从事可能因为被单位开除的原因而失去从事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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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离职]辞职后不满三十天能走人吗?
  网友“饭太平”的困惑:
  我最近想辞职,我所做的工作没有特别要交接的内容。我知道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企业,如果我交辞职信后不满30天就走了,企业会扣我钱吗?会产生其他问题吗?
  另外,我有10天年休假还没用,我想用了再走,但企业一直用“生产紧,人手少”不同意我用年休假,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答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告知单位自己要辞职,已经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离职的最低要求。阿克不建议劳动者违反此规定。
  针对辞职的请求,单位有几种反应:
  (一)同意辞职,做满三十天后办理离职;
  如果你希望提前就走,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钱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是,你的离职对于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
  (二)同意辞职,可以不做满三十天;
  这种情况,正中你下怀。你自己也希望不做满三十天就离职。如果双方都有此意,阿克建议你与单位签署一份协议,约定离职日期,这样对你来说更有保障。
  (三)同意辞职,但要做满超过三十天;
  单位希望你三十天之后再离职,显然与你的目的相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你继续工作超过三十天。但是没有单位的同意,你也没有权利擅自缩减工作不足三十天。此时,你可以参考第一种反应的结果处理。
  (四)不同意辞职。
  阿克始终强调,《劳动合同法》赋予辞职员工的义务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向用人单位申请。因此,用人单位其实没有权利拒绝你的辞退通知。不同意辞职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只要能证明自己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十天后就可以合法离职。因此,遇见不同意离职的时候,并不用太担心,自行三十天后离职即可。
  至于年休假的问题,你有所误解。如果你全年是十天年休假的话,截至二月,单位必须在离职前给你休完的天数只有一天年休假,而不是十天。因为离职时,结算年休假时要按已工作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折算。这一天没有休完,单位必须给你一天工资作补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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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 辞职流程
【案例:】      我最近想辞职,只是普通的工作没有特别要交接的,我知道要提前30天通知企业,如果我交辞职信后不满30天就走了,企业会扣多少钱呢?会有其他问题嘛?另外,今年的10天年休也还没用,想用了再走,但企业一直用生产紧,人手少不同意用公休,这样是否合理合法?【案例解决:】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告知单位自己要辞职,已经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离职的最低要求。阿克不建议劳动者违反此规定。    针对辞职的请求,单位有几种反应:    (一)同意辞职,做满三十天后办理离职;    如果你希望提前就走,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钱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是,你的离职对于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    (二)同意辞职,可以不做满三十天;    这种情况,正中你下怀。你自己也希望不做满三十天就离职。如果双方都有此意,阿克建议你与单位签署一份协议,约定离职日期,这样对你来说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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