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看书的人适合从事的职业测试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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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痴迷读书的年月
  张爱玲有一句名言,叫出名要趁早。但在我看来,应该是读书要趁早。至少应该早到读中学。因为那个时候精力旺盛,记忆力超强,还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回想起来,那真是快乐无比的日子。
  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看厚书,一本书读一个星期,比如《高玉宝》《欧阳海之歌》,还有散文集《冰凌花》。这些都是小学读的。但那个年代偏偏没什么书可读。家里的四大名著全在“文革”中上缴了。无奈之下只好看传单,看旧报纸,凡是有字的都看。看多了人就发呆,吃饭时,我常常机械地扒拉着碗,眼睛盯着窗外发直,母亲用筷子在我面前一晃,吓我一个激灵。
  上初中后就更痴迷了,见到什么书眼睛都发亮,谁有书我就跟谁套近乎。一旦获得一本喜欢的书,那真是欣喜若狂废寝忘食,下课看,上课也看。为了不让老师发现,我专门在做清洁卫生时给自己换了一张书桌,那桌子上有个洞,我把书放在抽屉里,通过那个洞看书。但还是被老师发现了。老师警告我若再看就告诉母亲。我只好把书放在家里,一放学,两只脚好像有绳子在拉一样往家冲。
  母亲是个文化人,曾是省报编辑,也曾迷恋文字,却在才华横溢的年龄被打为“右派”,丢了工作。所以她对读书和写作,都有着本能的担忧,怕我将来跟她一样吃文字的苦头。往往我一抱起书她就骂,全家就你认字吗?母亲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有一次去买肉,提个篮子在排队,排在我前面的一个男人正在看书,我就凑上去看。因为他个子高我看不到,就拼命踮脚。他发现了,蹲下来和我一起看。我们俩看得津津有味,后面的人早把我们绕过去买光了肉。
  后来我发现街上有个图书馆,就跟母亲要求去图书馆看书。母亲虽然很烦我这么迷书,但还是无法拒绝这样的要求。于是我每个星期天下午都去图书馆。每次都读到黄昏,管理员高喊:关门了,同学!你该回家了!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有一回从图书馆出来,碰上了我的语文老师,她问我干吗呢?我如实说了。老师大为吃惊。竟然在那个时候,还有个孩子自己上图书馆看书?!那是个不读书的年代,是个文化饥荒的年代啊。老师在班上把我好好表扬了一顿,而我,不过是做自己喜欢的事而已。
  当兵以后,连队图书室的书很有限,很快被我看完了,我又在驻地附近发现了图书馆。那时没有士兵证,我就从营部开了一个证明,一到星期天,就请假去那里看书。当兵的第二年我发表了一篇散文,得到7元钱的稿费,立即就跑去买了书,先捐给连队图书馆,然后借出来看,好好过了下书瘾。
  当然,彻底解决掉我对书的饥渴,是上大学以后。可以说我的阅读积累,就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工作、成家以后,就再也没有那么集中地看过书了,再也没有那么快乐过了,虽然家里的书堆积如山。
  有一天阳光晴好,我坐下来读一本书,忽然被其中的文字打动,那文字仿佛一只手,拨动了我心里的弦,放下书很久,仍有余音缭绕。这让我忽然意识到,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种读书的愉悦了。
  如今人们的一双眼承担的任务太多了,要看电视电影,要看报纸杂志,还要上网,还要打游戏……真正安静下来读书,几近奢侈。但我还是想说,不能放弃读书。
  加拿大著名医学教育家奥斯勒,规定自己每天晚上睡觉前,无论多忙都抽出15分钟时间读书。许多年后奥斯勒对自己的读书效果进行了统计:在正常情况下1分钟能够读300字,这样15分钟就能读4500字,一个月就能读13万字,一年就能读150多万字。相当可观啊。就算你比奥斯勒先生还忙,每天至少也应该读10分钟的书吧,这样一年也能读百把万字了。
  当你感到无聊或困惑时,有两件事永远不会做错,一是拿起电话问候父母,二是坐下来读书。裘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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