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就业失业登记证证补办。

关于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报告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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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报告
&&失业登记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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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便民服务事项
办理期限:
办件类型:承诺件&&是否收费:不收费
&&是否进驻大厅:
业务主题:个人
服务对象:个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和本市失地农村劳动者,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有效常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
失业人员登记表(单面).doc
工作人员将失业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工作人员审验相关材料,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向申领人说明原因;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工作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粘贴照片,加盖印章,发放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报有关资料。或登陆就业创业网,选择失业登记功能,录入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等材料照片,提交保存后,打印《失业人员登记表》,持表格和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关于印发〈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劳社〔号)
第二十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和本市失地农村劳动者,可到户籍所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关于印发〈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劳社〔号)
第二十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和本市失地农村劳动者,可到户籍所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关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
第二项第(一)条:新进行失业登记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向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户口、《失业人员登记表》、《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毕业或肄业证明材料;个体业主停止经营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或转让证明;按有关规定失地、失林、失海的需提交由常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军人退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交退役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刑满释放或解教人员需提交释放或解教证明,假释或监外执行需提交司法部门的有关证明,缓刑人员需提交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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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失业登记网办系统全面升级的通告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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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就业失业登记网上办理功能,简化、优化网办业务流程,我们对就业失业登记网办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办理以下业务:
(一)就业登记全流程网办。就业登记网办升级为就业登记网上全流程办理,已办理单位信息登记的市属企业及有本市社保号的省属企业,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就业登记全流程业务,包括:就业登记申报、就业登记续期和解除、在职人员名册查询以及《广州市就业登记表》及电子印章打印等功能。
(二)个人就业登记信息打印。劳动者可在网上打印个人就业登记记录并加盖电子印章。
(三)失业登记预申请。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填写《广州市就业登记表》,进行失业登记预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再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相关材料。
《广州市就业登记网上申报办事指南》、《广州市失业登记网上申报办事指南》可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广州市就业登记网上申报办事指南
一、服务事项
(一)用人单位可通过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就业登记全流程网办业务,并可通过网办系统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
(二)劳动者可在网上打印个人就业登记记录并加盖电子印章。
二、就业登记网办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就业登记:
(一)符合《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见《广州市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二)已申请获取单位社保号和网办登陆密码的用人单位(未申请单位社保号的需前往社保部门申请单位社保号);
(三).在广州市就业培训信息系统中办理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的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在招用或续用劳动者30天内(合同起始日期开始计算)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三、主要功能及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概述
就业登记申报
【就业登记导盘】(或【就业登记录入】)→【就业登记提交】→等待审批结果
合同即将到期的人员续签
【在职人员续签/解除】→“合同到期标识”选择“是”→【续签】→【就业登记提交】→等待审批结果
在职人员名册查询
【在职人员续签(解除)】→【在职人员名册】
申报结果查询与《广州市就业登记表》打印
【就业登记办理结果查询】→【审批通过花名册】→【打印《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简化版】
四、办结时限:网上申报成功的就业登记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果需打印《广州市就业登记表》加盖电子印章需1个工作日。
五、受理机构
(一)新参保单位或从未在网办登陆过的单位用户,请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事窗口申请单位社保号和网办登陆密码。
(二)就业登记网办业务由用人单位所属区(或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受理。
六、出现以下情况的,需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台办理业务:
(一)用人单位招用失业登记有效期内的劳动者,在网上成功办理就业登记后,用人单位需将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盖“已就业”印章。
(二)用人单位在网上成功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到前台加盖业务印章的,可携带网办审核通过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即有网办受理编号)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盖业务用章。
(三)网上办理就业登记失败或审核不通过的。
(四)个人基本信息或单位基本信息需要修改的。
上述业务请前往网上受理就业登记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七、系统操作指引
(一)就业登记申报操作
1.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zlss./Index.shtml),录入企业账号、密码进入就业登记申报页面。
2.点击【劳动就业】-【就业登记导盘】,进入就业登记导盘界面(如下图);
3.点击【下载《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将《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保存至本地电脑,并按要求填写;
4.点击【选择文件】上传《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
5.点击【导入】,等待导入结果(如导入结果有失败人员的,请点击【失败花名册(导出)】,并根据失败原因修改表格后再次导入);
6.点击【就业登记提交】进入就业登记提交界面(如下图);
7.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声明内容,勾选【同意声明内容】,输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点击【全部提交】,等待提交结果。(如提交结果有失败人员的,请点击【失败名册导出】,可修改后再次导入)。
(二)在职人员续签或解除操作
1.点击【劳动就业】-【在职人员续签(解除)】;
2.复选需要续签(或解除)的人员名单(“合同到期标识”选择“是”可查询合同即将到期或已过期30天的人员名单)
3.点击【续签】(或【解除】);
4.按要求填写续签必填项(或解除必填项)后点击【保存】;
5.点击【就业登记提交】进入就业登记提交界面;
6.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声明内容,勾选【同意声明内容】,输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点击【全部提交】,等待提交结果。(如提交结果有失败人员的,请点击【失败名册导出】,可修改后再次导入)。
(三)申报结果查询与《广州市就业登记表》打印操作
1.点击【劳动就业】-【就业登记办理结果查询】;
2.选择状态为“已审核”的批次,点击【审批通过花名册】;
3.点击【打印《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简化版】;
4.点击【打印】,等待系统加盖电子印章。
注:(1)《广州市就业登记表》加盖电子印章后,需用人单位盖章方生效。
(2)通过网办申请办理的就业登记在审核通过后次日可直接在网上打印《广州市就业登记表》。
(3)通过前台申请办理的就业登记须在点击【打印】操作后次日才能在网上打印《广州市就业登记表》。
(四)劳动者网上打印个人就业登记记录操作
1. 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zlss./Index.shtml),录入个人账号、密码进入就业登记申报页面。
2.点击【劳动就业】-【就业登记历史记录】;
3.点击【打印登记记录】,进入“个人历史就业登记记录”页;
4.在“个人历史就业登记记录& ”点击【打印】;
5.点击【预览】,可打印上次申请打印的记录(已加盖电子印章)。
1.网上办事大厅的登陆方式可前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站首页查询。
2. 《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广州市就业登记办事指南》、《广州市申领〈就业创业证〉办事指南》和相关业务表格可到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和下载。
广州市失业登记网上申请办事指南
一、服务事项
失业人员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填写《广州市失业登记表》,进行失业登记预申请。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相关材料。
二、失业登记网办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一)符合《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条件的劳动者;
(二)已在广州市就业培训信息系统中登记了个人基本信息;
(三)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三、办事流程:
四、提交材料
网上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审核通过后,请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原单位关系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辞职或解聘证明)。
2.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
3.从事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停保凭证。
4.属学校毕(肄、结)业生且未有就业经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结)业证明,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说明:属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自毕业一年内,即毕业当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请办理)。
5.属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需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需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证明。
7.残疾人需提交《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提交证件原件(没有《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交大一寸彩照1张)。
五、办结时限:
(一)网上申请:网上预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申请结果。
(二)资料审核:前台递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
六、受理机构: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七、出现以下情况的,需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业务:
(一)网上申请失业登记审核不通过的。
(二)个人基本信息需要修改的。
八、系统操作指引
(一)网上失业登记申请
1.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zlss./Index.shtml),录入个人账号、密码进入失业登记申报页面。
2.点击【劳动就业】-【失业登记申请】,进入失业登记信息录入界面(如下图);
3. 分别填写失业登记信息录入、人员信息录入、家庭成员、学历记录、工作经历、材料上传、联系人信息等内容;
4.点击【提交】,等待受理结果;
5.受理通过后,点击【失业登记进度及结果查询】,查询受理情况并点击【打印回执】。
1.网上办事大厅的登陆方式可前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站首页查询。
2. 《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广州市就业登记办事指南》、《广州市申领〈就业创业证〉办事指南》和相关业务表格可到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和下载。> 天津就业失业登记证补发流程天津就业失业登记证补发流程来源:天津失业保险时间:根据《天津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损,申请补发。那具体怎么操作?需提供哪些资料?
济南就业失业登记证补发流程
【承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事项】:补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22-12333
【相关业务】:
补发条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
补发资料:
1、2寸照片1张;
2、身份证;
3、户口簿。
补发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发申请;
2、工作人员手里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对符合条件者补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温馨提示】:
1、《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换发和补发均不得向劳动者收费。
2、《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证书编号实行一人一号,补发或换发证书的,证书编号保持不变。
一、不小心丢了就业失业登记证,能补办吗?如何操作?
【回复】:可以。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即可。
二、就业失业登证被毁坏了,能否申请补发?需准备哪些资料?
【回复】:可以。办理补发手续时候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2寸照片1张。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补发要交多少钱?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根据规定,《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换发和补发均不得向劳动者收费。咨询电话12333。“天津就业失业登记证补发流程”由天津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天津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 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源:北京失业保险时间:【导读】北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按照全国统一规则编制,实行一人一号。补发或换发证书的,证书编号保持不变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限持证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北京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承办机构】:户籍或常住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承办业务】:个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1-12333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办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就业要求的下列人员,应办理失业登记:
(一)与各类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二)停止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三)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肄)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四)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五)进京落户的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六)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七)符合(一)至(六)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八)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九)应办理失业登记的其他本市户籍劳动力。
所需资料:
一、个人基本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书面证明、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注销证明、社区(村)出具的中止灵活就业的书面证明。
4.经个人签字确认的《失业登记申请审核表》;
5.按相关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的身份材料,包括:
1.各类学校毕(结、肄)业生、退学学生的毕(结、肄)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退学证明;
2.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进京落户人员的批准进京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本市农转非劳动力的《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
5.残疾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6.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交《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7.初次进京的随军家属提交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
三、未持有本市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还应提交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材料:1.户口簿复印件及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经个人签字确认的《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失业人员填写《转移个人档案地点确认表》,选择将个人档案转往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明确失业登记地点。如选择转往常住地街道(乡镇),须经常住地社区(村)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失业人员将表格填写齐全后,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将《转移个人档案地点确认表》交用人单位。
第二步、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持《转移个人档案地点确认表》和个人档案,到失业人员所选择的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退档手续。
第三步、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审核接收个人档案后,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人员的选择,将个人档案移交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第四步、失业人员将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表格整理汇集后,向个人档案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失业登记申请。
第五步、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并审核失业人员提交的失业登记材料。材料齐全且信息无误的,在《失业登记申请审核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就业失业登记专用章。所提交材料不齐的,要求失业人员补充材料;表格填写信息有误的,以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并审核失业人员提交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材料齐全且信息无误的,在《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就业失业登记专用章。所提交材料不齐的,要求失业人员补充材料;表格填写信息有误的,以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第六步、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将《失业登记申请审核表》的相关信息录入就业失业管理子系统,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失业登记信息。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将《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的相关信息录入就业失业管理子系统,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制作证件。
第七步、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将相关材料整理留存。将《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交还失业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
1、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员后,按实际招用人数,填写外来人员劳动就业申报表,并备齐流动人员&三证&,即身份证、计生证(或未婚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向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2、如果是本市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初次就业,或由失业转就业的人员,用人单位需凭录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名册。
3、本市户籍人员需到外地就业,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在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北京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北京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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