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效仿伊斯兰教的女人出轨,对出轨者进行惩罚

小三or出轨者,法律你到底惩罚哪一个?--百度百家
小三or出轨者,法律你到底惩罚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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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林丹、张纪中、杨幂、徐峥等陆续遭遇的婚姻危机让2016年的娱乐圈热闹非凡,在这充满红与黑的名利场中从来不缺花边新闻,有的铁证如山,有的捕风捉影,娱乐圈就是不怕大新闻,就怕没新闻,是非曲直,不是我们讨论的问题,今天我们就单纯说说许多吃瓜网友们在怀疑爱情的同时也开始关注的如何追究婚姻危机过错方的法律责任,小三or出轨者,法律到底该惩罚哪一个?
首先我想遗憾的说一句,出轨、养小三、通奸、一夜情等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属于道德范畴,是应该被严厉谴责的行为,但并不一定在法律上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可以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予以制止,或者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但能否索要赔偿,取决于是否违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关于重婚,首先明白几个概念吧!
一、重婚分为两种: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本人(第三者)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本人(第三者)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
被认定为重婚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有一点不得不提,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二、很容易往重婚罪转化的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这种行为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现实生活中,为了规避法律,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时既不去登记结婚也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互相忠实的规定,侵害了合法配偶的权利。但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不构成重婚。
关于婚外情的证据与赔偿
实践中,法院在认定婚外情的过程非常谨慎,并不会轻易的认定同居,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决书里多写的是:“因与异性来往密切,造成双方感情破裂,造成离婚”。
一、对于捉奸证据,如果通过侵犯他人隐私、合法权益,属于非法证据,法院不采信。通过合法手段,比如对方承认书、证人证言、自己家安装的摄像头等证据,是可以采信的。
二、一两次的捉奸在床证据不足以说明他们是同居,仅能说明他们是通奸,因此说,合法的捉奸证据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但不能作为精神赔偿的证据。
三、尽量收集其他的证据
1、可以向过错方重婚行为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周围群众取证,以证人证言的形式予以证明两个人共同生活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双方生活中形成了一些夫妻共同财产,如一起购买的房产等;
3、双方生活中的书面的资料,音像资料等;
4、双方有无生育子女等均可以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证据。
四、在司法实践中,确定损害赔偿额,应当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给无过错方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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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婚姻中,出轨者该不该净身出户?
如果不幸遭遇另一半出轨,痛心难过之余,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王道。有人认为,出轨者失道义在前,违契约在后,理应净身出户。也有人认为,出轨不是犯罪,净身出户无道理。对此,你怎么看?
出轨当然是犯罪,婚姻是两个人用忠诚对对方许的承诺,一旦背叛了承诺,当然就要受到惩罚,你想就爱,不想爱就不爱?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吗?那干脆大家都别结婚算了,想爱谁就爱谁,爱上谁就跟谁跑,这个动物世界有什么区别呢?一旦背叛,等于是主动放弃了拥有彼此财产的资格,净身出户是必须的,滚出去跟你相爱的另外一个重头开始吧。
既然背叛了,就意味着放弃现在的爱。既然出轨了,那就去追求新的情感。为了才得到的“真爱”放弃一切也应该在所不惜吧?那么,净身出户理所应当了。再说,什么都没有的人不是刚好可以检验新欢够不够爱你吗?财富就留给曾经与你风雨与共现在受伤独自舔食伤口的前另一半。
引用第1楼女人好辛苦于 14:03发表的&&:出轨当然是犯罪,婚姻是两个人用忠诚对对方许的承诺,一旦背叛了承诺,当然就要受到惩罚,你想就爱,不想爱就不爱?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吗?那干脆大家都别结婚算了,想爱谁就爱谁,爱上谁就跟谁跑,这个动物世界有什么区别呢?一旦背叛,等于是主动放弃了拥有彼此财产的资格,净身出户是必须的,滚出去跟你相爱的另外一个重头开始吧。 出轨是不是犯罪?情义上或者是,法律上绝对不是。
打、砸、抢、故意伤人、醉驾伤人等等都要受法律制裁,为什么?因为伤害了另一方无辜的人。那么,对自己的枕边人造成情感伤害、心灵伤害,精神伤害,难道不需要付出代价?折财已经是轻判了。。。。。。
其实我觉得没有必要净身出户,好合好散,离不起婚会导致的家庭恶果显然会更加的严重。
从情感上来说,出轨是背叛,是一种对感情不忠贞不诚实的做法。但是这仅仅是从情感上,新婚姻法的出发点都开始变得法律化了,懂得从物权法的角度来制定法律,人情这一面是变得淡薄了吗?所以出轨还是得从法律上来规定。不管男女,不要以为被出轨就很受伤,对于另一半你只有使用权!
净身出户的话可能牵涉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房子是双方财产甚至是对方婚前购置的,对方没有理由净身出户呀,只能好好协商,感情这事吧,不能勉强,分就分,善后的事协商着来,留着点美好记忆,别撕破脸
净不净身没有多大意义,毕竟爱已没了,何来财的贪恋。
既然出轨背叛了对方就是一种对家庭不负责任、不忠诚、没有考虑家人感受的做法,理应受到惩罚(因为出轨没有受到民事、刑事法律的约束想出轨就出轨)所以要从“家庭”经济上给予惩戒
如果同意出轨就净身出户,那我宁愿赞同出轨了就判决死刑...
我支持净身出户,既然敢做就得敢担,成担不起后果,就不要去做,男人只知道用下半身子说话,应该让他们长长记忆;强烈支持出轨净身出户,而且也应该力个法
出轨确实不属犯罪,仅仅是情感上的背叛。财产理应依据背叛的原因及情节轻重作出赔偿,而不能简单的一刀切。因为不是所有的出轨,责任全在出轨一方。另外我想要补充一点:在清楚对方是有婚姻之人而仍然成为第三者的,也要对被其伤害的成员作出赔偿。因为这是一种破坏家庭和谐罪!!!
感情的事是最说不清楚的,有时候没出轨的那方在很多方面比出轨方错的更离谱。有些女的和老人合不来,老是和老人吵架,感情破了,有时看在孩子的份上,谁也不想就这样让一个家没了。
两个人经过重重阻碍,真心以对,才能走到一起,付出的精力、时间、金钱、青春、感情不是以金钱能够衡量的,作为一个道德约束的方法,净身出户是必要的,至少他能在某一程度上约束人们对待感情的态度,也能在自己做出背叛爱人的事情时,给曾经深爱过的人一点点金钱的补偿,弥补对方受伤的心!
这种结果是谁都不想的,但是做错事就应该得到惩罚,既然感情上你已经付不起了,那就转换成物质吧,总不能让另一方为你付出一辈子的幸福,最后看你跟别人好了!
如果出轨是犯罪的话,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就是助纣为虐,所以犯罪算不上。应从道德角度考虑,而不是法律。虽不支持净身出户,却也着实不敢苟同出轨行为。爱是坚守,但愿人长久!
为什么一定要对出轨者惩罚呢?如果在家庭中得不到的对方关爱难道那不是一种暴力吗?为什么不对施暴者惩罚呢?我认为有问题是双方面的,不能一种片面的态度去处理这种感情问题,不人道!
如果都净身出户,那就没有离婚了,可现在还是有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应该考虑谁是家庭收入的主要贡献者。不能因为不合了,因为净身而凑合,或者为了分割财产,不爱了,双方互相监控另一方,看逮谁出轨。当然,我反对出轨。如果感情破裂了,双方应该平静协商,强烈支持照顾弱势方和无过错方。
出轨虽情理难容,但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其对自身财产的支配权利。虽犯道德底线,但法律法规和道德意识不可混为一谈。如出轨便要过错方净身出户,那岂不将道德凌驾法律之上?应综合法与德酌情判决!如出轨便要净身出户,不论男女设计逼你就范,岂不白将自身财产拱手相让?仅指好吃懒做、不劳而获之人。
有得必有失,既然你背叛在先,又是你得到了新欢。比起你的另一半算是幸福的。还想要财产,可能吗?
总的有点惩罚吧,不然就更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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