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府责令停业 关闭关闭,工作29年,企业只给12年的补偿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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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情形
时间:&&|&&作者:高志博&&|&&浏览:12085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
一、依据于日正式实施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情形如下:(一)、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6、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7、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0、规定的其他情形.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注:工作年限:指工作时间满一年。按1年的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1年);按半年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月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范围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法。(三)、特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注:医疗补助费不得低于6个月的工资患重病和的绝症的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得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得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法。工作年限:指工作时间满一年。按1年的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1年);按半年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月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范围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四)、用人单位需要双倍支付工资的情形:(注:省劳动者主张的诉讼时效: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仍不签劳动合同的1年内,不申请的视为已过诉讼时效。)(注:双倍工资月数不超过11个月)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计算公式:双倍支付工资=月工资×月数×2月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范围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月数: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月数。超过一年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按12个月给劳动者双倍支付工资。(五)、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以下劳动合同的,应当按2倍支付经济补偿金。2、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计算公式:双倍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工作年限:是指工作时间满一年。按1年的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1年);按半年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月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范围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以低于当地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计算公式:加付赔偿金=应付金额×(1+加负比例)注:加付赔偿金的成立条件: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应付金额,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应付金额: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应当支付的差额。加付比例:50%―100%(七)、用人单位违反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超过的违法试用期月数注:虽然约定试用期违法,但是未实际履行的,不给予赔偿。支付的赔偿金不能替代正常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除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以外还要向劳动者支付试用期工资和期满后月工资的差额注意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间点: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较为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相对赔偿来讲,经济补偿的范围较小且不是很精确。其范围小是指其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是有上限的经济补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以上补偿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是无上限的经济补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数额的限制。1、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含退休退职的)。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3、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解除合同的。在以上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职工符合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时,企业就应按规定向职工一次付清经济补偿金。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2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而赔偿金的支付未作出此类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不是很精确是指大体上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劳动部《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98号)中指出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的理解是:“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是指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第二种是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计发经济补偿从以上分析得知,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未包括劳动合同不续订的情况,因此企业对不续订合同的职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强调的是过错责任。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内容。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的标准: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其数额及支付方式按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企业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职工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之,企业对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或者说劳动合同期满的职工要求企业必须承担赔偿或补偿义务没有文件依据。二、企业对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注意区别双倍工资,下文说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没续订合同却继续上班权益怎样保护?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同年,原劳动保障部在《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在上述情形下,“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超过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重点):008年以前经济补偿金问题与“以前规定”的横向比较案例:案例一张某日进入单位,日因医疗期满被依法解除合同,期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案例二张某日进入单位,日因不能胜任被解除合同,其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案例三张某日进入单位,日因经济性裁员被依法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案例四张某日进入单位,日因不能胜任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注:2008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9876元)以上是四个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最典型,也是最容易混淆的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是一种类型的代表,尽管案情基本相似,但是计算的结果却相差很大。&计算经济补偿金最基本的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可见,影响经济补偿金的因素有二;基数和年限,而经济补偿金亦是据此进行分段的。一、经济补偿金的基数由于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并未对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进行封顶限制,而《劳动合同法》则对基数进行封顶,即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简而言之为“3倍+12月封顶”。因此,在不同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有所不同:1、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2、如果劳动者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的情形,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确定基数,同时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以前规定”和《劳动合同法》都对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进行封顶,“以前规定”对法定情形进行12个月的年限封顶,而《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基数”符合封顶条件时才对“年限”进行12月封顶,所以只需看基数封顶情况即可。具体的讲,如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时,《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经济补偿年限要按照以前的规定计算;日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入计算。三、案例解析:(一)案例一属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和年限均未遇到封顶的情况。这一类型包括的法定情形主要有:1、医疗期满解除;2、客观情况变化解散;3、经济性裁员;4、企业破产解散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8000元经济补偿金的年限=-=21年4个月(按21.5个月计算)&经济补偿金:8000元×21.5个月=17.2万元(二)案例二属于按照“以前规定’要进行年限封顶,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由于劳动者工资未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对基数不封顶的情形。此时,按照新法、旧法的标准分段计算,然后两者相加即可。这一类型包括的法定情形主要有:1、协商一致解除;2、不能胜任解除;3、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4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8000元经济补偿金年限:12个月(2008前)+1.5个月(2008后)=13.5个月&经济补偿金=8000元×13.5=10.8万元(三)案例三属于尽管不符合“以前规定”封顶的法定情形,但符合《劳动合同法》3倍+12月封顶的情况。这一类型与案例一的法定情形类似,但要同时满足劳动者工资符合3倍封顶的条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2008年前经济补偿金数额:20个月×10000元=20万元&2008年后经济补偿金额:1.5个月×9876元=1.4814万元&经济补偿金总额:20万+1.4814万=20.4814万元(四)案例四属于既符合“以前规定”封顶的法定情形,又符合《劳动合同法》3倍+12月封顶的情况。这一类型包括的法定情形与案例二相似,但要同时满足劳动者工资符合3倍封顶的条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2008年前经济补偿金数额:12个月×10000元=12万元&2008年后经济补偿金数额:1.5个月×9876元=1.4814万元经济补偿金总额=12万+1.4814万=13.4814万元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第十二条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第十三条本办法自日起执行。四、总结:其实,如果能够理解产生经济补偿金计算差异的实质原因,计算难题便可迎刃而解。可以看到,之所以会产生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问题,表面原因是由于新法实施引起的过渡性问题,也有人将其归结为计算标准的不同,实际上是因为“以前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封顶理念不同所致。“以前规定”采用了在法定情形年先对“年限”进行12月封顶的立法思路,而《劳动合同法》则是根据“基数”施行3倍+12月封顶。明确了这一点,就可以准确把握计算经济补偿金总的原则是:凡遇到有封顶的,不论是对基数还是对年限,都要以日为分界点进行分段计算,在计算时先根据封顶情况进行分类,再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具体计
作者: [黑龙江-哈尔滨]专长:交通事故 离婚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律所:黑龙江善行律师事务所157648积分 | 帮助98847人 | 4255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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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浙江-温州&01-26 09:11&&悬赏 50&&发布者:dairui…… & 回答:(31)
我在10年9月1号来这家公司签订了2年合同。公司在深圳,工作地点在温州。目前公司总共5个人在温州。12年9月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1年合同。今年1月14号的时候公司说减员。要解除我和另一个同事的合同,第二天就不用来上班。&&&&1&请问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工作时间是2年又5个月,除赔偿金外是否需要额外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2&公司10年9月份到11年9月份没给我们交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3&如果我去深圳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路费和开销等。&&&&我想要具体的每一个问题在劳动法的第几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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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
回复时间:
1,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以此类推计算。
2,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
3,你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湖北-武汉]
回复时间:
要支付5个月工资(以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为: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补缴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自然是要补缴的。你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在工作的地点温州,不必到深圳。
[浙江-杭州]
333724积分
回复时间:
1&可以要求公司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2要求补交社保
[湖南-长沙]
回复时间:
仔细分析你的案情,结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提供法律意见如下:
一、你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5个月个人工资。但是不能另行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离职代通知金。
本案中单位在2012年9月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肯定是对你的工作能力和既往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是认可的,现在不能说裁员就裁员,其如果主张是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具体条件见《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一条,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单倍经济补偿金及补偿金的计算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职待通知金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解除合同但又不能依法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应支付的费用,因此不适用于本案,因为本案单位很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直接适用双倍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纳给你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三、你在温州可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避免差旅费损失和深圳地方司法保护。
你在温州工作,可以认定你们的合同履行地是温州,你们依法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温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去来回奔波和避免深圳劳动仲裁委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四、有问题,欢迎追问。
[山东-济南]
回复时间:
1、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既然你工作2年又5个月,那么经济补偿金应该是2个半月工资,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5个月工资。
至于代通知金是否要支付给你,那么要看单位是否对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通知你了,如果提前30日通知了你那么就不存在代通知金了,因为已经提前通知过。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日通知你,那么单位除了5个月工资的双倍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温州是合同履行地,所以温州你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直接向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4、如果去深圳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公司不需要承担路费和开销
[山东-青岛]
244522积分
回复时间:
1、合法减员没有赔偿金;2、可以要求补缴社保;3、公司不报销费用,你应该在离你较近的“深圳、或者温州”申请劳动仲裁。
[广东-佛山]
回复时间: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月工资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应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关于代通知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社保的问题。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四、关于仲裁申请地的问题。根据劳动者保护原则,你可以直接在温州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即可,因为温州是您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故对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纠纷有管辖权。
[河南-平顶山]
回复时间:
说说容易,实际操作就麻烦多了。
希望你认真学习下面北京西城张婷婷律师的相关内容活学活用。
祝你好运。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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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赔偿金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应当支付五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单位不给上保险,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能补缴的补缴,不能补缴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3,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路费开销。
[河北-邯郸]
回复时间: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拖欠社保费的应当补缴。
[云南-昆明]
回复时间:
你好,签定两次固定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违法解除支付双倍经济赔偿。要求补交,你可以在工作地即温州申请劳动仲裁
[四川-成都]
回复时间:
已经电话回复咨询。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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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1&可以要求公司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2&计算基数是最近12个月工资平均数,
3&可以在温州仲裁,
4&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与调解法。
[河北-唐山]
回复时间:
2、应该补交;
3、可以在工作地点申请仲裁。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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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1,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以此类推计算。
2,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
3,你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年关将近,祝你维权成功。建议及时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北京-西城区]
回复时间: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工作,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1,请问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工作时间是2年又5个月,除赔偿金外是否需要额外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既然你工作2年又5个月,那么经济补偿金应该是2个半月工资,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5个月工资。
至于代通知金是否要支付给你,那么要看单位是否对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通知你了,如果提前30日通知了你那么就不存在代通知金了,因为已经提前通知过。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日通知你,那么单位除了5个月工资的双倍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我的补充:
2,公司10年9月份到11年9月份没给我们交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可以,是你的权利。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我的补充:
3,如果我去深圳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路费和开销等。
根据劳动保护的原则,你不需要去深圳申请劳动仲裁,只需要在温州就可以了,因为温州是实际工作地,对于你与单位的劳动纠纷有管辖权。
当然如果你一定要到深圳去申请劳动仲裁不嫌麻烦的话,那么相关差旅费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属于你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应当赔偿。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我的补充:
4, 我想要具体的每一个问题在劳动法的第几条里。
(1)关于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关于代通知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保险。
可以参看《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于五个险种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内容,篇幅较长,这里就不粘贴了,你百度一下就可以看到。
我的补充:
(4)关于你可以在温州申请劳动仲裁,而不必去深圳的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温州是合同履行地,所以温州你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直接向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河南-郑州]
回复时间:
一、你说的赔偿金,应为补偿金,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二、本案中,你可以依法得到补偿金,又可以得到赔偿金。补偿金的的标准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补偿年限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满半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故你可以得到的补偿金的标准为二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三、赔偿金,据本案情形你有权依法获得,标准为补偿金的二倍以下。你最高可以得到两倍。这样,赔偿金的最高标准为五个月的工资。
四、公司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未交的,当然有权要求公司补交。
五、若你去深圳申请仲裁,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差旅费,可以与公司协商。
六、由于你与单位尚在合同有效期内,你也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本律师电话:&&&QQ;&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浙江-杭州]
回复时间:
可以要求;可以要求补交;可以在温州处理;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湖北-黄冈]
回复时间:
你好,三楼回答的很全面,可以在温州委托一个律师。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1,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不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
3,你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河南-平顶山]
回复时间:
你好,可以仲裁。一个是经济补偿金,一个是三金。38至42条。
[河南-许昌]
回复时间:
1、单位裁减人员,如果程序、审批都合法,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算,你工作2年又5个月,应付2个半月的工资。标准是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单位未提前30天告知你,应多付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40.41.46.47条
2、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交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57,58条。
3、你第三项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山东-济南]
回复时间:
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不得与你解除,你首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就申请劳动仲裁,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温州申请仲裁也可以在公司所在地深圳申请,要求承担路费等没有依据;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可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如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公司系违法解除,可要求双倍赔偿,按《劳动合同法》第47和87条计算,此案中不符合要求待通知金的条件。
[广西-桂林]
回复时间:
1、经济补偿金是四十七条规定。
2、双倍赔偿金是八十七条规定。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请问您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吗?
[浙江-杭州]
回复时间:
申请劳动仲裁
[天津-和平区]
回复时间:
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此类推计算;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你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内蒙古-呼和浩特]
回复时间: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山东-莱芜]
回复时间:
你好!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工作,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山东-德州]
回复时间: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
2要求补交社保3、不承担
[四川-达州]
回复时间: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现分项回复如下:1、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提前30日通知你,或者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这样做,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关于养老保险问题。《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第八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因此,你所在单位应当自与你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你办理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关于仲裁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你所在的公司在深圳,但你的实际工作地点在温州,及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温州。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你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温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公司所在地即深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你到深圳申请仲裁,交通费一般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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