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早婚早育育生的孩子己30岁了办独生子女证须交社会抚养费吗?当时镇司法所

我市农村“早婚早育”现象令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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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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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本报报道了题为“农村非婚生子苦了谁?”一文后,引起众多读者的关注。那么,针对早婚早育问题村民有什么想法?就我市农村普遍存在的早婚早育日益突出的问题,治理难点在哪里?通辽市相关部门又有哪些有效措施?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早说媳妇少花钱”
  在后旗某村,村民长龙说,他们村18岁以上20岁以下、未上学的青年单身男女很少,大都结婚了。还有几个23、24岁的大龄青年,都是因家庭贫困才找不到对象。不管男孩女孩,只要不上学,家里就张罗找对象。如果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些小夫妻也就不登记,啥时够岁数啥时办证。由于没领结婚证,这些小夫妻也领不到计划生育服务证,加上很多农村的年轻夫妻根本不懂避孕知识,结婚不久往往就怀孕了。“没办法,没证也得生,无非小孩在落户时,交些罚款。”很多家庭对此满不在乎,而罚点钱早点抱孙子,更是老人的普遍想法。今年刚刚19岁,却当了孩儿他爹的军军告诉记者,他在锦州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媳妇,由于家里条件不好,他想通过自由恋爱的方式为父母减轻经济负担,这样,认识一年多,孩子便出生了,可孩子出生1个月后,军军和媳妇就扔下孩子外出打工了。说起孩子,军军犯了愁。“当时想得很简单,没想到孩子的出生让我们家的生活陷入了窘境。为了赚钱,我和媳妇只好将孩子放在父母身边。”  军军是这样打算的,可另一方面,军军的母亲更是为难。“孩子白白净净的,看着从心里稀罕,可孩子还在吃奶,妈妈就不管了,这不,孩子这几天找妈妈哭闹着,肚脐出来2寸多,没办法,我只好抱着孩子来到甘旗卡找儿子儿媳。”军军母亲向记者透露,儿子儿媳目前在甘旗卡镇一家歌厅打工,自己和孩子暂时租了间平房居住,儿媳通常四五天才会回来看一眼孩子。“儿媳有时候将奶水挤在一个瓶子里送来,但这样也不是办法,孩子不能按时吃奶饿得直哭,我就买些奶粉喂孩子。”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军军,当询问孩子的情况时,军军告诉记者,母亲照顾得很好。而记者询问军军母亲为啥让他们这么早结婚时,军军母亲无奈地说,早结婚是为了省钱。在农村娶个媳妇需要10多万元,如果农村小伙儿晚结婚,就会被认为有问题,找个相当的女孩,对方要价会更高。“如今,娶个媳妇不光要给地、给房、买家电和农机具,还要买车,你说儿子白领回来个媳妇,我能不同意吗?可现在面临的新问题却是苦了年幼的孩子。”想到孩子将来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军军的母亲一筹莫展。
“早生儿子早借力”
  在开鲁县某村,今年71岁的村民赵猛说,当地的早婚早育风与村民的传统观念有关。对于当地大多数农民来说,他们理想中的小康生活就是盖栋大砖房,买台四轮子,儿子娶媳妇,生个大孙子。尤其是40岁左右的父母,固执地相信“早生儿子早借力”,该村村民孙大壮就是个例子。今年38岁的大壮,就是17岁结婚的,如今两个儿子也都十七八岁了。用他的话说:“儿子就是生产力,在农村,谁家有儿子是件自豪的事儿。”而另一位村民吴海37岁时,19岁的儿子都有孩子了,他当上了年轻的爷爷。说到早婚早育,吴海告诉记者:“在农村都这样,早婚早育是儿子有本事,家里条件不好的,儿子娶不到媳妇就说明没本事,至于结婚证可以后补,办了婚礼也就等于结婚了。”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向记者介绍,现在农村早婚现象确实比较严重,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也结婚,等够岁数再办结婚证。有很多小夫妻,看年龄不到20岁,来派出所给孩子落户,要结婚证他们没有。10对儿中得有七八对儿是这种情况。没办法,只能等他们到合法的结婚年龄后给他们办结婚证,之后再给孩子落户。
打工小夫妻早育多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几年,很多农村男青年在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外出打工。他们大多在饭店、美发店、歌厅打工,或在洗车行打工,接触小女孩的机会多,很多人就在外面处了对象。科区某村的周宇说,他堂兄家的儿子今年只有18岁,前些日子带着另一个乡镇的女朋友回来了,催着家里借钱办喜事。原来,他的女朋友怀孕3个多月了,家里只好张罗办了婚事。现在农村这样的小夫妻很多,他们在外打工时很快就处对象、同居,怀孕后早早结婚,村里的计生人员根本无法监管。
  针对此现象,某村不愿透露姓名的村书记说:“现在村里的小青年成群结队地到城里打工,这些十七八岁的孩子因为太年轻,加上文化程度不高,不明白婚姻是咋回事。村里有几个小青年在辽宁打工时处了对象,一些家长看到儿子领回儿媳妇时很高兴,但相处一段时间后,大多数家长都对儿媳妇不满意。由于他们还不懂得婚姻的责任,在热乎劲儿过去后,有的夫妻经常闹矛盾,甚至抛下孩子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给很多家庭带来社会问题。
早婚早育率逐年上升
  针对农村早婚早育现象,记者从通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早在2010年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就对我市农村早婚早育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在开鲁县、奈曼旗、科左中旗、科尔沁区,深入八个苏木镇分别召开了座谈会,选择部分典型村、户进行了访谈,听取了所到旗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对早婚早育治理情况的汇报。调研数据呈上升趋势:2007年全市初婚20582例,早婚1880例,其中早育61例;2008年全市初婚19335例,早婚1982例,其中早育92例;2009年全市初婚19015例,早婚2585例,早育195例。2011年,全市早婚早育达359例,2012年为362例。调查发现,个别乡镇的早婚率竟高达90%以上,年龄呈低龄化,早婚人员年龄大多在17至19岁之间,有的甚至不足15至16虚岁。记者从2009年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关于治理早婚早育规定的通知》中了解到,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依法加强对早婚早育的治理工作。提倡晚婚、晚育。禁止早婚、早育。
  就全市早婚早育治理难点问题,通辽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马葆壮向记者介绍,农村早婚早育治理难点在早育,早育的人多了,直接影响人口目标、冲击人口计生国策。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上有不完善之处,所以想从根源上治理非常难。比如早婚早育的人群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早婚早育的危害认识不足;受传统习俗影响,早生子早享福的观念导致男女青年早婚;一家早婚,家家效仿,再加上陈旧的订婚习俗,引发早婚;早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较低,对当事人构不成威慑,另外从法律层面上看,《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只对合法结婚年龄有明确规定,却没有早婚处罚规定,致使人口计生部门的管理只限于早育而无法达到治理早婚的目的。(文中农村采访对象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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