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创肥业科技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司的结晶塔是哪家公司承建的有谁知道啊?

湖北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一行莅临鄂中生态工程楚磷公司巡察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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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一行莅临鄂中生态工程楚磷公司巡察安全生产工作!
&&湖北鄂中生态工程副总经理,楚磷矿业公司总经理代中旭(图右2)为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图左1)介绍安全作业穿戴用品。楚磷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痕迹化管理模式”受赞赏&&4月7日上午,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旭辉、总工程师查永红一行在襄阳市、保康县及马桥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主要领导陪同下莅临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楚磷矿业公司巡察安全生产工作。湖北鄂中生态工程副总经理、楚磷矿业公司总经理代中旭,副总经理兼矿长曾循安,总工田晓明陪同参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巡察。& 鄂中生态工程副总经理、楚磷矿业公司总经理代中旭等主要领导为视察团一行详细介绍了楚磷公司保康白竹磷矿的安全生产现状、发展规划、远景思路,重点讲解了矿山双层赋存磷矿石开采的充填采矿方案、机械化、智能化作业的方法措施,并对矿山开采形成采空区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现场“痕迹化管理模式”做了详尽的阐述。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一行20余人深入到矿井一线,详细巡察了楚磷矿山安全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生产现场“痕迹化管理”等情况,要求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严格落实矿山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痕迹化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要注意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做好雨水天气下的各项安全措施,同时加强安全标识警示,确保不出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良好局面,为经济绿色,环保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湖北楚磷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北鄂中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年开采能力100万吨的磷矿采选矿资源基地,位于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现有员工120余人。近年来,楚磷矿业公司合理规划磷矿开采,科学设计双层赋存磷矿石开采的充填采矿,机械化、智能化选矿,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现场“痕迹化管理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安全生产现场围绕“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要求“留痕”,即部署留痕、交责留痕、培训教育留痕、制度留痕、检查留痕、整改留痕、质量管理留痕、问责留痕。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责任履行、问责追责、宣传教育等方面有迹可查、有据可依。目前,共形成各类文字留痕资料2000余份,各类照片1000余张、10类50多个重点安全生产现场留痕管理台账,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近年来无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巡察完毕后,湖北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表示,楚磷公司的矿山建设思路清晰、开采规划合理,安全生产现状与国家政策、行业标准高度契合,近几年所取得的安全生产成绩有目共睹,并对楚磷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所推行的安全生产现场“痕迹化管理模式”给与了高度赞赏。(郭道玉 &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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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2947万元
上市日期:
发行价:5.89元
更名历史:S*ST石炼
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人代表:尤习贵
总经理:邓晖
董秘:李佳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cn
联系电话:027-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B20版)  (2)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届时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规模、实际总金额、发行期限、债券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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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具体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3)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他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止(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个月)或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公司在按约定向偿债专项账户足额支付当期债券本息后,上述限制性措施将自动解除。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方案以最终获得公司债券主管部门核准的方案为准。  (2)以上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国璋、舒龙、孙卫东、易行国、熊涛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与湖北金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日常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预计2015年与湖北金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与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国璋、舒龙、孙卫东、易行国、熊涛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研究,提名李国璋先生、舒龙先生、易行国先生、熊涛先生、胡坤裔先生、程亚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汪家乾先生、傅孝思先生、俞少俊先生、杨晓勇先生、陈祖兴先生、熊新华先生、潘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新建1万吨/年电子级硫酸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项目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国璋,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职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兴山县响龙乡、兴山县高阳镇、兴山县黄粮镇、兴山县经委、兴山县县委、宜昌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乡长、镇长、党委书记、县委常委、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宜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6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舒 龙,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2年起先后在兴山县纤维板厂、兴山县化工总厂、宜昌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长、副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6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易行国,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起先后在兴山一中、兴山县公安局、兴山县纪委、兴山县峡口镇政府、兴山县纪委、宜昌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现任宜昌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熊 涛,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湖北宜昌磷化集团公司、国投原宜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工作,先后任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胡坤裔,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0年起先后在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宜昌分公司财务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资产管理处处长、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总会计师等职,2003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程亚利,男,汉族,1982年9月,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和会计专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06年7月起先后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董秘办工作,先后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汪家乾,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教授,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73年5月起参加工作,先后在远安县人民医院、远安县卫生局、远安县洋坪卫生院、远安县人民法院、宜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中级法院工作,历任主任、股长、院长、庭长、副院长等职务。2011年5月退休。2012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傅孝思,男,汉族,1959年7月,机械制造与会计专业双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高级合伙人),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志高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4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俞少俊,男,汉族,1963年4月,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5年从上海同济大学采暖通讯与空调专业本科毕业,2003年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毕业。1985年7月开始一直在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原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作,现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2014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晓勇,男,汉族,1955年9月,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在化工部晨光化工院一分院、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设计所、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历任课题组长、工程师、副所长、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现为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国家有机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合成树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陈祖兴,男,汉族,1955年3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正处级调研员。曾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湖北大学等单位工作。历任副县长、产业管理处副处长、科研处副处长、科研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正处级调研员。现任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熊新华,男,汉族,1954年3月,中共党员,硕士。曾在华中工学院船舶系任教。2007年至2014年9月,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党总支书记、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兼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于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任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5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 军,男,汉族,1974年4月,博士,曾先后任职于长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现任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农业大学劳资关系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MBA班教师;中国总裁培训网高级讲师;广东“三农”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省人力资源协会、广东省劳动学会特聘专家;广州市经贸委、商会总会、广州市连锁经营协会特聘行业研究专家;农业部下属事业单位薪酬绩效改革特聘专家;广东亿农投资公司等5家企业常年管理顾问。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兴发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本次为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宜都支行、宜都支行申请的17500万元、20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为子公司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保康支行申请的556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为子公司广东粤兴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广州高新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为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兴山支行、三峡分行申请的55000万元、14500万元贷款、保理等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为兴发香港公司在相关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7500万美元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由公司本部提供118560万元人民币和7500万美元的新增担保额度。现将担保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不含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  (一)担保情况  注:公司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三峡分行申请贷款、保理等融资提供金额为1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对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地址:中国香港,注册资本:100万港币,主营业务为贸易。截至日,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总资产12326.36万元,净资产329.04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95562.92万元,净利润102.55 万元。  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实现公司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的基本平衡,利用香港低成本资金,实现低成本融资,兴发香港公司将增加外汇负债并向澳门分行申请3000万美元、申请3000万美元、汇丰银行15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进口贸易融资(可循环使用)、出口贸易融资(可循环使用)、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银行金融产品等。公司决定为兴发香港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7500万美元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美元7500 万美元以及相应利息、罚息、费用等。  本次担保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中心支行核定,具体担保金额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中心支行核定为准。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是公司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较好,偿债风险较小,为其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341,367.40万元,实际对外提供担保216,428.22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312,832.40万元,实际担保193,808.22万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8,535.00万元,实际对其提供担保22,620.00万元。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担保期限及授权事宜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决议之日止,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与担保相对应的贷款起止时间一致。原已审议通过对外担保未到期的,公司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公司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办理对外担保的具体事项,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由控股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内部决策程序。  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并进一步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发行期限  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  3、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副总经理胡坤裔先生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璋、舒龙、孙卫东、易行国、熊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货物  注:2014年向河南兴发采购的复合肥、尿素数量明显减少;向宜昌及子公司兴和化工采购甲醇、醋酸数量减少,导致上述交易发生额比预计数量出现较大差异。  2、接受劳务  注:1、宜昌关联交易金额826万元构成:1、鉴于原办公楼租赁合同已到期,日续签办公楼租赁合同一年,年租金480万元(40万元/月);2、办公楼物业费48万元(4万元/月);3、2014年向宜昌支付担保费总额298万元。  3、销售商品  注:1、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预计新增7至12月其与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甘氨酸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2、由于肥料市场开发取得进展明显,2014年销售给河南兴发的肥料数量明显减少,导致上述交易发生额比预计数量出现较大差异。  (三)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货物  2、接受劳务  注:1、宜昌关联交易金额1128万元构成:1、鉴于原办公楼租赁合同已到期,日续签办公楼租赁合同一年,年租金480万元(40万元/月);2、办公楼物业费48万元(4万元/月);3、2015年预计向宜昌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3、销售商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宜昌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法定代表:李国璋;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产权交易(限于兴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截止日,宜昌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56283.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宜昌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宜昌高岚朝天吼漂流有限公司、湖北神农架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宜昌神兴旅行社有限公司、神农架神兴旅行社有限公司、兴山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宜昌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二)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横村镇;法定代表:孔鑫明;注册资本:9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41%、62%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10%草甘膦水剂、草甘膦原药、氯甲烷、甲缩醛、盐酸、硫酸、亚磷酸、亚磷酸二甲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考虑商业秘密等因素,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未向我公司提供公司及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相关财务数据。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江西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江西金化工有限公司和乐平市大明化工有限公司为其关联公司。  (三)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  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于日成立,公司注册地址:辉县市产业集聚区洪州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田荣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尿素、复合肥、液氨、甲醇、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销售;化工机械修理,科研服务;磷矿石、建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肥料、农用薄膜销售。截止日,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0686.64万元,净资产12010.08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0746.40万元,净利润684.22万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熊涛在过去十二个月在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故其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具有着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与湖北金迈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日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交易基本情况  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与湖北金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日常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15年公司拟与中层员工参股公司湖北金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迈公司”)开展日常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金迈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金迈公司部分股东为公司中层管理技术人员,为最大程度保障广大股东利益,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经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交易公允公正公平,公司本着谨慎性和主动性原则,将上述日常交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2015年预计日常交易情况  1、采购货物  2、接受劳务  3、销售商品  4、提供劳务  公司将定期、及时、主动披露与金迈公司日常交易进展情况。  三、金迈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金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锦江大道1号;法定代表:刘红星;注册资本:8000万元;金迈投资为本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和核心技术人员参股的公司,股东为114名自然人,其中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和核心技术人员81人;经营范围:对商业、农业、工业、建筑业、林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租赁业、采矿业、计算机软件及服务业、水利水电业进行投资;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线电缆、化工产品、矿产品、销售;投资管理服务。金迈投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中层管理技术人员未在金迈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截止日,湖北金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万元,净资产9142.88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50495.66万元,净利润2473.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宜昌宜丰矿业有限公司、宜昌宁通物流有限公司、宜昌领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神农架兴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宁达贸易有限公司和新疆西楚水泥有限公司均为湖北金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金迈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招投标以及本公司价格委员会定价等方式作为定价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允性。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金迈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具有着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金迈公司相关子公司长期从事土建、安装等业务,上述日常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项目建设,降低项目管理成本。金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其管理团队独立决策,以上日常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租赁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和创投”)下属的悦和创投工程技术中心大楼部分写字楼。  2、过去12个月公司与悦和创投的交易次数为0次,交易金额为0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为1次,交易金额为480万元。  3、本次租赁事宜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国璋先生、舒龙先生、孙卫东先生、易行国先生、熊涛先生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悦和创投为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参股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签订合同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国璋、舒龙、孙卫东、易行国、熊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公司注册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1号;法定代表:李兴富;注册资本:4000万元;悦和创投是由控股股东宜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的公司,股东人数28人,其中公司董监高人数为15人。经营范围:对商业、农业、工业、建筑业、林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租赁业、采矿业、计算机软件及服务业、水利水电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线电缆、化工产品、矿产品、销售;投资管理服务。截止日,悦和创投总资产15364.98万元、净资产4049.86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230.64万元、未产生营业收入(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悦和创投目前仅从事房地产开发、房产租赁等业务,此前未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也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上市公司董监高虽是其股东,并未在其公司担任任何经营管理职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悦和创投工程技术中心大楼由悦和创投投资建设,是一栋集金融、酒店、办公于一体的综合楼。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占地面积10.3亩,规划总建筑层数29层(其中地上26层、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其中写字楼为17—26最上面十层约12000平方米),项目土地性质为商业出让用地,产权40年,项目总投资1.3亿元。该项目与宜昌国家级高新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相对,毗邻高速公路进出口,区位和交通条件极为便利,是比较理想的总部办公之地。  近年来,随着公司规模化的发展,对人才、资金和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宜昌已经成为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公司部分职能部门和销售部门已长期在宜昌城区办公。但目前由于在城区没有集中办公场所,办公区域分布较为分散,管理相对不便,且主要办公场所三峡商城由于投用时间久设备老化、物业管理跟不上等原因,还存在极大的用电、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急需通过一个集中的新办公场所来解决工作矛盾并化解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本次租赁后,公司宜昌城区原有办公场所将停止租赁、转租、外租或者出售。  截止2014年底,公司在宜昌城区上班的人员近400人。考虑到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租赁18—26楼共九层写字楼用于公司在宜昌城区办公的部门和单位集中办公,其建筑面积约9920平米,使用面积约6450平米,预计可容纳480人办公。  四、租赁费用  目前,宜昌城区写字楼租金根据区位和楼型环境有波动,且作为市场租赁行为,经业主和租赁人协商价格会有微调,一般标准写字楼租金价格为30-45元/平米/月。根据市场公允原则以及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对悦和公司大楼按照30元/平米/月的标准交纳租金,租赁期限为5年。悦和大楼每层面积约1100㎡,每年需支出租金39.6万元/层,租用9层,每年租金共356.4万元。  五、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出租房屋的每月租金为30元/平米。  (三)租赁期限、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共60个月。自日起至日止,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  (四)房屋的转让、转租与退租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乙方退租时,甲方承诺按照当时市场公允价值购买乙方添附于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且经各自权力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给公司在宜昌城区提供了良好的办公场所,有效解决宜昌城区办公分散的问题,有利于公司提高办公效率,建立良好的企业外部形象,持续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对公司员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国璋先生、舒龙先生、孙卫东先生、易行国先生、熊涛先生回避了该关联交易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湖北悦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符合公司经营业务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办公效率,建立良好的企业外部形象。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91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79.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勤信验字[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该专项专户初始存放募集资金1,294,080,100元(包含部分发行费用4,896,000元),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置换项目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补充营运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扣除专户手续费用支出、加入利息收入后,截至日,公司及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兴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650.2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日,公司、保荐机构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兴山支行、中国兴山支行、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日,公司子公司宜都兴发、保荐机构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宜昌西陵支行、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并得到有效执行,且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六届二十二次、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实施:(1)26870万元向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收购宜都兴发49%股权;(2)57801.36万元增资宜都兴发并新建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项目;(3)23407.64万元增资宜都兴发并新建200万吨/年选矿项目;(4)补充营运资金。在公司以募集资金26870万元收购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持有宜都兴发49%股权、补充20839.24万元营运资金及增资宜都兴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项目建设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后,截至日,公司及宜都兴发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合计为13650.25万元。  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从宜昌分行支取12000万元和宜昌西陵支行支取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日,公司已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宜昌西陵支行支取的8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日、5月6日,公司已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宜昌分行支取的12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根据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从宜昌分行支取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从宜昌分行支取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宜昌西陵支行支取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4个月,从宜昌西陵支行支取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7个月,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日,公司已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宜昌分行支取的5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日,公司已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宜昌西陵支行支取的5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日,公司已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宜昌分行支取的5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日,公司已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宜昌西陵支行支取的5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将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200万吨/年选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500万元,合计1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0.47%。本次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变更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预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的以下情形:  (1)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3.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4.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201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没有异议。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八日  (下转B22版)来源上海证券报)点击进入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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